招标详情
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1-09-23 | |||||||||||||||||||||||||||||||
一、项目编号: DCZX2021-HBJ-0195 二、项目名称: 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刘晖 和评审专家 张洪霞、梁凤艳、张瑞章、王超 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为 张洪霞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5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付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间市教育体育局(本级) 地址 : 河间市 联系方式: 左建东 0317-3278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华凯大厦 联系方式 : 杨永丽 1553289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永丽 电话: 15532899923 十、附件 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8.19(1)(1)(2)(1)(1)(1) 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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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CZX2021-HBJ-0195
采购人:河间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7
2. 招标文件 8
3. 投标文件 9
4. 提交投标文件 11
5. 投标文件开启 11
6. 评审 11
7. 合同授予 13
8. 重新采购 13
9. 纪律和监督 1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第三章评审办法 16
一、总则 16
二、资格后审 16
三、评审程序 16
四、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9
五、评审办法 22
六、评审报告 24
第四章货物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 2 5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 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 0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2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2021-HBJ-0195
项目名称: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8.22万元
最高限价:238.22万元
采购需求: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和安装能力;
(2)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河北)”(http://xy.hebe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沧州市(全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话:400998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2175672。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400-707-3355;
北京CA:400-994-3319 17332782630 ;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
联通CA:0311-85691619。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但供应商须携带样品(详见采购清单“带样品”类)到现场(河间市团结北大街43号(河间市体育场))参加开标,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的形式递交,进行远程解密。
4、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间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河间
联系方式:左建东 0317-3278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华凯大厦
联系方式:杨永丽 0317-2047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
电 话:1553289992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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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采购人 |
名称:河间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河间 联系人:左建东 联系电话:0317-3278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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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华凯大厦 联系人:杨永丽 电话:15532899923 |
||
1.1.4 |
项目名称 |
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1.1.5 |
实施地点 |
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
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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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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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采购内容 |
厨房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
1.3.2 |
供货期限 |
10日历天 |
||
1.3.3 |
质量目标 |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限:两年。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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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招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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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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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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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3.3.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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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小写:人民币300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截止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 汇至采购人指定账号: 账户名称: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间支行 账号:100641030594 附言: (项目名称) 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注:保证金电汇时,必须注明附言,对因为注明附言而造成保证金不 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 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未按规定办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责任。 2、银行保函(银行投标保函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人民币300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注: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 所规定的数额、有效期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 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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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投标文件递交 |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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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沧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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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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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 |
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9点00分 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解密。供应商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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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采购人代表1人及评标专家4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均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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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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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评审时其价格不予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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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中标后须将采购项目中的30%以上的货物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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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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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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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238.22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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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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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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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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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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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同义词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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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或招标人或需方或委托人”和“承包人或投标人或供方或造价咨询人”,在招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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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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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 |
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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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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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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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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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 |
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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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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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 |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送至甲方指定学校并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所有设备设施试运行一周后无任何问题,甲方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书,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 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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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样品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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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
关于样品评审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不提供样品或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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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同一品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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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 |
关于同一品牌评审 |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冰箱四门、油烟净化器6000风量、饮水机)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确定一个中标人推荐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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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现场投标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样品(详见采购清单“带样品”类)到河间市团结北大街43号(河间市体育场)备查。为保障公众健康,河间市教育体育局将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投标人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开标时间48小时内的有效核酸检测证明(须现场提交核酸检测证明纸质原件),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禁止参与投标。投标人请提前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卡,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扫码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在排队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开评标结束后,应尽快离开。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禁止参与投标。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数量、服务期限和质量目标
1.3.1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查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评标资料一并存档。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服务需求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招标前答疑会
1.10.1 本项目不统一召开招标前答疑会的。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货物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