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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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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34)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34)成交公告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34)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34
二、项目名称: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北京博百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14层2单元1702 91110112575191151K 010-60296188 19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郝树生,焦有阁,李继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2488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取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华三路324号
联系方式:022-60607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022-666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学会
电 话:022-66629110
十、附件
采购文件:034竞争性磋商文件—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2015年天津市政府债券

中新天津生态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34

项目名称: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372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HYPERLINK \l _Toc1394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HYPERLINK \l _Toc8778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5

HYPERLINK \l _Toc3089 一、说明 25

HYPERLINK \l _Toc7577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26

HYPERLINK \l _Toc14422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27

HYPERLINK \l _Toc161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30

HYPERLINK \l _Toc23870 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31

HYPERLINK \l _Toc904 六、授予合同 36

HYPERLINK \l _Toc1641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 42

HYPERLINK \l _Toc30654 第五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8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34

项目名称: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14万元

采购需求: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30日到2021年9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开标室

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0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 中新天津生态城华三路324号

联系方式:翟老师 022-60607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022-666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学会

电 话:022-66629110

九、质疑、投诉方式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和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

4、联系部门1: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联系电话:翟老师 022-60607000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华三路324号

联系部门2: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闫学会 022-66629110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2021年8月30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现就“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采购生态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三、项目需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2、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汇总:

序号

名称

实质性要求

备注

1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

服务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3

服务标准

达到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4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餐饮费

合同签订生效,每月月初开具上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上月餐饮费。

注:每月餐饮费=每人每餐入口成本15元*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每月实际用餐天数。

(2)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考核管理费2部分)

①固定管理费,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固定管理费用=管理费×95%÷10个月(鉴于2022年2月份和2022年8月份为寒假和暑假期间,不予支付)。

②考核管理费,于每个学期末进行支付:

第一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食堂满意度调查结果,于第一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

若调查结果各项平均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5%÷10个月×5个月;平均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2.5%÷10个月×5个月;平均分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第二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食品安全年终考核评分表,于第二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

若年终考核评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5%÷10个月×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2.5%÷10个月×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注:管理费=(每人每餐的报价-每人每餐入口成本15元)*440人*220天。

上述付款方式均由成交单位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予以支付。

注: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采用集中核算财政模式,成交单位将与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签订合同,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5

评分表

如评分表中除价格因素外的其他评分因素得分之和低于除价格因素外其他评分因素总分的70%,则视为无效标。

6

项目需求书

项目需求书中的号内容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报价。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5条)。

2、服务时间、地点、范围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服务地点: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3)服务范围: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食堂管理服务

3、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4、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5、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

供应商应当以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

行号:310110000056

账号:77050154740004206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未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须将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交至代理机构。

★6、付款方式:

(1)餐饮费

合同签订生效,每月月初开具上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上月餐饮费。

注:每月餐饮费=每人每餐入口成本15元*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每月实际用餐天数。

(2)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考核管理费2部分)

①固定管理费,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固定管理费用=管理费×95%÷10个月(鉴于2022年2月份和2022年8月份为寒假和暑假期间,不予支付)。

②考核管理费,于每个学期末进行支付:

第一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食堂满意度调查结果,于第一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

若调查结果各项平均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5%÷10个月×5个月;平均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2.5%÷10个月×5个月;平均分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第二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食品安全年终考核评分表,于第二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

若年终考核评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5%÷10个月×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2.5%÷10个月×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注:管理费=(每人每餐的报价-每人每餐入口成本15元)*440人*220天。

上述付款方式均由成交单位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予以支付。

注: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采用集中核算财政模式,成交单位将与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签订合同,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五、磋商程序

(一)获取磋商文件

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本项目公告中所述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2、法定代表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携带上述资料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三)磋商步骤

1、本项目为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步骤为先进行资格审查、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磋商。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被磋商小组推荐的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将视为无效标。请将资格审查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章节中进行制作(《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资格性审查内容

备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

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如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无须提供);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

须提供证件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技术标中。

8

磋商保证金提交情况。

3、具体磋商步骤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5条。

其他:

1、本项目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表详见下附表格1)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视为无效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附表1

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术标(80分)

客观分(36分)

1

实施经验

6

供应商具有2017年至今已完成的学校食堂服务类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满分6分,未提供得0分。

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2

认证评价

3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否则得0分。

3

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评价

8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得8分,否则得0分。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4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5

供应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清单明细、组织架构图、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厨师主管、面点主管、前厅主管)附在技术标中得5分,否则得0分。

5

项目人员资质情况

11

(1)具备一级/高级技师等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1个得1.5分,满分4.5分;

(2)具备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1个得1.5分,满分1.5分;

(3)具备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1个得1.5分,满分1.5分;

(4)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

(5)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每提供1个得1.5分,满分1.5分。

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否则得0分。

6

供应商承诺评价

3

(1)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供应商承诺服务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具有健康证且已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得1分,否则得0分。

注:以上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内。

主观分(44分)

7

整体服务方案

8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特点,提供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堂经营管理方案、②食品质量控制方案、③设备及用具管理制度、④餐厨垃圾清运方案、⑤设备维修和养护方案、⑥与采购人的沟通配合方案。

方案包含以上6项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8分;

方案包含以上6项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5分;

方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3分;

未提供方案:0分。

8

项目岗位人员管理方案

5

供应商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岗位人员管理方案:①岗位人员责任制度

②岗位人员操作规程、③岗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④岗位人员食品安全培训、⑤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方案包含以上5项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分;

方案包含以上5项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分;

方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9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6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化验、②食品保存、③食品留样、④食品安全追溯、⑤食品添加剂使用、⑥化学用品管理。

方案包含以上6项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6分;

方案包含以上6项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方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2分;

未提供方案:0分。

10

卫生管理方案

5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特点,提供卫生管理方案:①库房环境卫生制度、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③餐饮器具消毒措施。

方案包含以上3项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分;

方案包含以上3项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分;

方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11

菜品管理方案

5

供应商提供的菜品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菜品的设计、营养分析、少数民族就餐方案、节日就餐方案、接待用餐方案、加班用餐方案。

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分;

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分;

方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12

原材料管理方案

5

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方案、原材料存储保鲜方案、原材料的加工方案。

方案包含以上3项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分;

方案包含以上3项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分;

方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13

食堂氛围方案

4

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氛围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服管理方案、节假日宣传装饰方案、餐厅标示、看板管理、环境设计方案。

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4分;

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2分;

方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14

应急预案

6

应急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包含但不限于火灾,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突发情况。

应急预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6分;

应急预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但内容描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应急预案包含以上部分内容、存在欠缺:2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0分。

商务标(20分)

报价完整且最低的商务报价为20分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20*L/B
A:得分;B:有效报价;L:有效最低报价

 如评分表中除价格因素外的其他评分因素得分之和低于除价格因素外其他评分因素总分的70%,则视为无效标。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本项目须提交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响应文件,每部分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三份副本响应文件和一份电子版文件。

2、技术标部分应包含内容:资格、技术及商务内容(不含报价);商务标部分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3、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建议文件采用双面打印,并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八、其他

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5条。

2、本项目由天津市泰达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成交供应商须交纳合同公证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6条。

3、本项目公告、文件等内容的发布媒体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4、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附件

项目需求书

一、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坐落于生态城中部片区,北临华三路、西临生态谷,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250平方米。主要用途为教学。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餐厅位于学校一层和负一层,面积共为1040平方米,全校用餐人数约440人,提供午餐人数约440人,另外根据学部教师用餐需求,须提供早餐,教师早餐费用自行解决。

采购标的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应商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2、供应商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负责采购食品材料;

4、人员要求:

(1)每学期应至少轮换2名厨师;

(2)至少有3名厨师资格等级为高级;

(3)餐厅全体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

5、供应商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

6、供应商需承诺为其所有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所有人员在校期间因项目工作所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7、学校和学校的主管部门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其中包括:

(1)原材料来源需可追溯,并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

(2)在经营过程中,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

(3)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学年学校主管部门因同一问题下达3次整改通知书的同一单位,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一旦出现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食品问题,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附在技术标中。

六、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服务地点: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1、午餐服务

★(1)每人每餐入口成本为15元(午餐),供应商须列出每月至少6套用餐方案。

(2)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现场打餐,有专人负责餐品发放。

(3)每日午餐菜品安排为荤菜2种,素菜3种,主食2种,蒸粗粮1种,汤或粥1种,水果或酸奶1种。

(4)少数民族就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专设清真窗口。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5)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教师节、端午节等)。

(6)要求餐厅所有员工不少于10人。

(7)根据学校临时用餐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用餐解决方案(接待用餐或加班用餐,非自助形式),外来人员用餐按照国家标准,由使用单位支付。

(8)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餐,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2、早餐服务

(1)成交供应商须为部分教师提供早餐服务,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教师早餐费用自行解决。

八、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用验收专家组方式验收,验收专家组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行业专家、受托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等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超过半数,且不得担任验收小组组长。采取验收专家组验收的,应当综合采用查阅书证材料、听取报告、实物核查、与利益相关方调研座谈等方式,对采购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或劳务应满足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应形成验收报告,提出明确验收意见,并经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提交采购单位。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每人每餐最高限价为20.5元。

(2)管理费包含早餐管理费和午餐管理费,报价时早餐管理费应含在午餐管理费中进行综合考虑。

(3)本项目包含“餐饮费”及“管理费”两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餐饮费=每人每餐入口成本15元*440人*220天。

管理费=(每人每餐报价-每人每餐入口成本15元)*440人*220天。

总报价的计算方式:总报价=每人每餐报价*440人*220天。

(4)本项目在学年内(220天)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实际用餐天数据实结算。

(5)服务期内洗碗液和油烟管道清洗(每年至少两次)及服务所需的标示标牌、清洁用具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须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同时以上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内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在技术标中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服务期内1000元以上的食堂设备由采购人提供,1000元及以下的食堂设备和厨杂由成交供应商采买,但不包括师生使用的餐盘、餐盒、餐碗、筷子和小餐勺。

餐厅设备均已完备,每学年的暑假前,学校负责集中购买餐盘,餐盒,筷子,大、小餐碗,餐勺。其他厨杂的购买和设备的维修或养护(单项维修或养护费用500元及以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以上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负责部分除外)。

(8)成交供应商负责校区内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附表1: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项目

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满意

(5分)

较满意

(4分)

一般

(2分)

(1分)

卫生状况

个人卫生(工作服、口罩、手套等)

饭菜卫生

餐具卫生

餐厅卫生

厨房卫生

饭菜质量

饭菜品种

荤素搭配

饭菜口味

饭菜新鲜程度

饭菜有无异物出现

饭菜是否供应充足

服务情况

服务人员言行举止

服务人员服务态度

服务人员仪容仪表

是否存在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厨房情况

消防安全措施

食堂氛围

节假日宣传装饰方案

餐厅标示

看板管理

环境设计


附表2: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食堂考核表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20分)

1.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发现一项或有人投诉,经核实后一次减2分

10

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3.隔夜饭菜不能出售

4.早餐搭配合理

每少一种减2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2分

10

5.午餐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菜的品种不少于规定品种

(18分)

1.餐厅人员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制服

发现1人次减2分

10

2.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整洁,双手干净

3.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4.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食品专用夹

1.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服务、热心解答

不文明行为减2分。每投诉1人次减2分

8

2.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3.按规定时间开饭、餐具及时消毒

发现1次减2分

(54分)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存在交叉污染减2分,生、熟食品未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减3分

10

2.生、熟食品分开

3.食品、菜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1.灯具、排风扇、墙壁: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尘渍

有一项不清洁减3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减2分

24

2.蒸箱、和面机、压面机等设备干净卫生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菜案、面案摆放整齐整洁干净

5.操作台、灶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8.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

1.餐厅地面每餐清扫,地面整洁,桌椅干净无油污

发现一次/一项减4分

12

2.热汤池内无水垢无杂物

3.洗碗间、泔水桶每餐处理干净整洁、无残渣

1.地面保持清洁

有一次/一项不清洁减2分

8

2.所有食品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食品标签清晰

3.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4.冰箱、冷库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区标志清晰,冰箱内结霜适中,摆放整齐

(8分)

1.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厨房及食品库房

发现一次减2分

8

2.合理的使用水电,及时断水断电


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或工程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当事人。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技术标响应文件和商务标响应文件。

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6“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解释权

3.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拟用合同条款;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6.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供应商在磋商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获取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所产生的风险

7.3关于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磋商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供应商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响应文件。

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

10.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技术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4)其他部分: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资料。供应商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技术标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标。供应商应将技术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技术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1.2商务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将商务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商务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2.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两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报价

13.1供应商对磋商所提供服务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

14.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人授权委托书。

16.响应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磋商保证金

17.1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17.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7.3供应商可以通过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7.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予以拒绝。

17.5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17.6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18.磋商有效期

18.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50个工作日。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8.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需包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建议响应文件采用双面打印,并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3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19.4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日期、正本或副本等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技术标密封:供应商应将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电子版技术标(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于一个包封中,份数见“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包封上注明 “技术标”。

20.2商务标密封: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电子版商务标(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于一个包封中,份数见“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

(以上为包封内容示意图)

20.3供应商应在技术标及商务标的包封上注明: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包号(如项目分包进行,则须在每包包封上标示出包号)、④供应商名称、⑤磋商日期(X年X月X日)、⑥“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并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20.4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20.5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0.6如本项目包含多包,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

21.递交响应文件

21.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标书收受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21.3迟交的响应文件,即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

22.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