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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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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2 17:51

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4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998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140000.00 元,其中:无分包 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1140000.00 元。

采购需求:为探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为依托、医养结合的新型军休服务保障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工作目标,提供可供复制、可推广的军休干部医养集合工作经验和做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精神,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作为省内试点单位,着力为军休干部建设专业、全面、科学、有效的整体医养结合优质服务体系,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采购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且人员进场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9-14 08:30至2021-09-18 16:30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

方式: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中,在对应招标公告中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9-24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09-24 13:30

地点:济南市站前路9号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5号

联系方式:0531-88289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1503室

联系方式:0531-86012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丹

电话:0531-86012648

附件

PDF版招标文件(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空间,通过“政府采购入口”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链接地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new_flogin/login.do

发 布 人: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13 17:49



请点击此处下载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说明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13306426582、15335322953、0532—55572211、0532-85871505

客服QQ: 103755480,1374539720

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 务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998 标 包:A 采 购 人: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代理机构: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第一节 磋商须知表.............................................................................................................. 4 第二节 磋商须知正文.......................................................................................................... 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 一、项目概况....................................................................................................................... 21 二、服务地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4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5 第六章 合同草案....................................................................................................................... 34 第七章 附件格式....................................................................................................................... 38 附件一:《报价函》............................................................................................................ 38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9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40 附件四:《报价一览表》.................................................................................................... 41 附件五:《分项报价表》.................................................................................................... 42 附件六:《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43 附件七:《节能产品明细表》............................................................................................ 44 附件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45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46 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7 附件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8 附件十二:《商务偏离表》................................................................................................ 49 附件十三:《技术偏离表》................................................................................................ 50 附件十四:《业绩一览表》................................................................................................ 51 附件十五:《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 52 未到疫区和接触外来人员的承诺书.................................................................................... 53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 购人)的委托就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 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998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 万元 采购需求:为探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为依托、医养结合的新型军休 服务保障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 所养、老有所医”的工作目标,提供可供复制、可推广的军休干部医养集合工作经验和做法,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制度创新试点重点项目>的通知》 精神,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作为省内试点单位,着力为军休干部建设专业、全面、科学、有 效的整体医养结合优质服务体系,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采购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 有关人员、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0 至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 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 方式: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 9号 1号楼 5、6 层开标大厅。 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编 制工具】上传响应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新 CA 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 205 号。 联系方式:0531-88289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 777 号明湖广场 3号楼 1503 室。 联系方式:0531-86012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丹。 联系方式:0531-86012648。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一节 磋商须知表 序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 205 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289107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 777 号明湖广场 3号楼 1503 室 联系人:赵丹丹 联系方式:0531-86012648 3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 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 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 否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是否采用电子标 ? 是 □ 否 8 是否兼投不兼中 □ 是 ? 否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预算金额 114 万元。 1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5 12 服务要求 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且人员进场后一年。 2.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13 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 14 付款方式 每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 25%,先票后款。 15 分 包 不允许。 16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责任、费用等自负。 17 报价有效期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8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使用【济南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9 电子签名 供应商下载、安装【签章软件】进行电子签名操作。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 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 响应文件加密及 上传 通过【济南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 】上传时,系统通过报价供 应商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 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报价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 21 报价供应商签到 及电子响应文件 解密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报价供应商可不到现场参与开评标,但应保持通 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 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注意事项:1.报价供应商在 线签到: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 未在线签到的响应无效。 2.报价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 应文件开始解密。 22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及开启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 9 号 1 号楼 5、6 层开标大厅。 23 电子交易系统客 服联系方式 详细使用、操作方法可参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供应商端)”如遇 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客服 13306426582;QQ:103755480 24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 报价方案 不允许。 2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的方式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根据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 27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 28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29 最后报价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 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或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 审。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6 30 查询及使用供应 商信用记录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留存) 1.查询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 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31 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预算金额的 2%向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缴纳服务费。 2.支付形式:现金或者电汇方式交纳。 3.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之前。 32 公证费/见证费 1.公证费或见证费:交纳成交金额 0.1%的见证费。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交纳。 2.支付形式:现金或者电汇方式交纳。 33 其他需补充的 内容 1.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 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评审时将进行响应文件的雷同检查,如不同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相关响应文件将被 认定为无效响应,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7 第二节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磋商须知表”(以下简称【须知表】) 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 采购人见【须知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 采购代理机构见【须知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5 监督管理机构系指济南市历下区财政局。 3.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须知表】。 4.资金和预算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 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包预算金额见【须知表】。 4.3 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包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将被 认定为无效响应。 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计量单位 除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7.磋商费用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8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 部费用。 8.现场踏勘 8.1 现场踏勘:详见【须知表】。 8.2 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踏勘 现场的费用以及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一旦成交,供应商 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等要求。 9.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 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保护。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 附件格式 10.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可分割。 10.3 磋商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9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1.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改 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修 改。澄清、说明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不足 5 日的,应当顺 延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2 澄清、说明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 sdbbqygl@163.com 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 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1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 12.3 关于兼投要求见【须知表】。供应商兼投多个分包的,应以每个分包为单位编 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12.4 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 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1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参加磋商,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附件三); (3)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应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不能提供 的,应做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0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职工社会 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不能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文件(格式 自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 件十一);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13.1.2 商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见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四); (3)分项报价表(见附件五); (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六); (5)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七); (6)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八);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见附件九);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见附件十); (9)商务偏离表(见附件十二); (10)业绩一览表(见附件十四); (11)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十五); (12)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格式自拟); (13)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若有,格式自拟); (14)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格式 自拟); (15)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 13.1.3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3)员工培训方案; (4)考核方案; (5)应急预案及疫情防控措施; (6)档案管理方案;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1 (7)技术偏离表(见附件十三);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 13.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 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 予退还。 14.报价要求 14.1 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 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唱价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进行第二轮报 价。第一轮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轮报价,否则,磋商 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分包金额)的按无效报价 处理。 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 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3 本项目固定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施设备、人员工资、社会 保险费、员工福利、节假日补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 的各项服务费用的总和。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及服务期限 等。供应商应结合市场材料、设备、人工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报价,若由于供应 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错报等情况,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14.4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分项报价表”中写明单价、合计单项价(小计) 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4.5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供应商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6 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磋商方案 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或视为无效响应。 14.7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5.磋商保证金 根据济财采〔2019〕14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保证金。 16.报价有效期 16.1 报价有效期见[须知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报价有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2 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 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 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 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 式提交(上传)。 17.分包 17.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须 知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 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7.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 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 17.3 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 责任。 17.4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示的“公章”“签字或盖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 操作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交易服务>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供 应商端)”。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加密和上传 19.1 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济南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工 具】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时,系统自动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 19.2 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3 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文件将退回供应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留存。除磋 商须知表另有规定外,不论评审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9.4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 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须知表。 19.5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3 20.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变更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变更 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20.2 在报价截止之日前重新上传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电子签章要求。 20.3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公开唱价、磋商及评审 21.公开唱价 21.1 供应商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进入对应的报 价项目,所有报价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 到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 CA 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 开标。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 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21.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报价供应商线上确认。 21.3 报价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报 价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报价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 开标结果。 21.4 报价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2.磋商小组 22.1 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 目评审工作。 22.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3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2.3.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3.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2.3.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3.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22.3.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4 23.资格审查 23.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 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 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 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3.2.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如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3.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 23.2.3 查询及记录使用: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 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4.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磋商 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不足 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在评审结束前,报价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 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供应商根据评审专家要求,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说明或更正。 25.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不 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5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4 磋商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有明 显错误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6.磋商 26.1 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内容。 26.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同时通知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4 每轮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磋商小组提出的问 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7.最后报价 27.1 磋商结束后,对于磋商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将 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 于 3家,本须知第 27.2 条、27.3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7.2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 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7.3 根据财库 2015 第 124 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4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退出磋商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 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 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 证金(若有)。 29.不合理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30.无效响应 30.1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0.1.1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 30.1.2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密、签署、盖章的; 30.1.3 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0.1.4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作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分包金额的; 30.1.5 未全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0.1.6 后一轮报价超过前一轮报价的; 30.1.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0.1.8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 30.1.9 属于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30.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将被依法追究责任。供应商 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0.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30.2.2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提供虚假材料 的; 30.2.3 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0.2.4 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30.2.5 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 诋毁其他供应商或恶意串通的;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7 30.2.6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30.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1.比较与评价 31.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 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1.2 评审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 策。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办法”。 32.磋商终止 3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在 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须知 27.2 条、27.3 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33.1 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 序排序。 33.2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33.3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3.4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33.5 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 34.保密和披露 34.1 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 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4.2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4.3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4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8 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4.5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 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 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六、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35.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 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 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须知表]。 3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政府采购规定的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 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7.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若有) 37.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中的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担保。 37.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 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有)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效组成部分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 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 成交项目分包或分割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8.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至 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19 38.4.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8.4.2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8.4.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8.4.4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39.费用 39.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9.2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按【须知表】中规定向山东毕博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 39.3.律师见证费: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按【须知表】中规定向见证单位交纳见证 费。 40.质疑及投诉 40.1 质疑 40.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1.2 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40.1.3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0.1.4 供应商不得虚假或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 予以处罚。 40.1.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 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0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以及论证等费用。 40.2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1.履约验收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探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为依托、医养结合的新型军休服务保障模 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所养、老有 所医”的工作目标,提供可供复制、可推广的军休干部医养集合工作经验和做法,根据中共 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制度创新试点重点项目>的通知》精神,山 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作为省内试点单位,着力为军休干部建设专业、全面、科学、有效的整体 医养结合优质服务体系,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采购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以就近原则为基础,在山大路退休退伍军人事务所(山大路 252 号)、文化东路 退休退伍军人事务所(文化路 34-2 号)、菜市新村退休退伍军人事务所(菜市新村 3号)等 3个军休干休所建立并配备医养结合试点综合服务中心。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中心设诊疗室、餐厅、理发室。诊疗室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线上处方、自助体检(心电、 身高、体重、体脂、心率、呼吸、体温、 血压、血氧)、氧吧理疗等诊疗服务;缓解疲惫压力, 24 小时线上远程问诊。餐厅服务内容包括为军休干部提供科学营养膳食,进行食堂助餐、上门 配餐等服务。理发室服务内容包括为军休干部提供助浴、理发等服务。同时提供助洁服务、助 购服务、应急服务及助行服务等。 (一)成交供应商与甲级医院协作设置军休干部专用服务室,由1名专家与2名护理护士 组成服务团队提供量血压、测血糖、陪同就诊、挂号、排队拿药、临时休息等康复训练及简 单医疗咨询等服务。 (二)助餐:主要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食材采买及制作,上门送餐、点餐、亲友接待 餐、生日祝寿餐等服务。 (三)助洁:主要提供居室保洁、衣物清洗、物具清洗等服务。 (四)助购:主要提供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代购服务。 (五)助急:主要提供管道疏通、电路维修、开锁等应急服务。 (六)助行:电话预约出行车辆。 (七)对失能、半失能、残疾、高龄被服务对象,提供每月一次上门助浴服务和老人剪 发修面等服务。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2 (八)对不属于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超出上述服务标准、服务范围的,若需要提供 服务,由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费用自理。 四、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 岗位 人数 人员要求 医生 ≥1 具备执业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 护士 ≥2 具备执业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 采购人员 ≥1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龄45周岁以下。 厨师 ≥3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有厨师证。 面点师 ≥3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 服务人员 ≥3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龄45周岁以下。 合计 ≥13 人 2.成交供应商所配备人员应严格选聘,所配备服务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或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具有居家养老工作经验或服务能力。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 业务能力、服务规范、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五、考核标准 1.成交供应商制订内部考核方法,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保证服务质量。 2.采购人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成交供应商根据测评结果改进服务 方案;改进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管理费。 六、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居家养老服务标识或工作牌。 2.合法用工,用工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项目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济 南市现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应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并按照规定缴纳社 会保险,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3.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 伤害、意外事故、劳动纠纷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3 4.服务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服务对象意外死亡、人身伤害、 走失等情形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因成交供应商服务管理不完善造成服务对象的财产损毁、遗失、被盗等事件,所造成 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4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 一、技术要求 …… 二、服务要求 …… 三、合同草案条款 …… 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不需要填写;如有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5 第五章 评审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中“五、公开唱价、磋商及评审”“六、确 定成交及合同授予”以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一、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 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 23 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1。 2.符合性审查 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 24 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2。 3.磋商 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 26 条。 4.最后报价 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 27 条。 5.比较及评价 5.1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 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磋商须知第 25 条内容执行。 5.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 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3.1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人工费用、管理费、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 响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6 5.3.2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3.3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说明书的; (4)签章不符合前述5.3.2的规定。 5.3.4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传(递交),可通过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评审专家的要求进行操作。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 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 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文 件报价扣除。 (3)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 狱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2 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 志产品目录,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 给予认证产品评审价格总分值 5%幅度的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7 (2)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7.无效响应 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 30 条。 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第 33 条。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二)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书面委 托磋商小组根据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8 附件 1:《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副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 2 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 财务状况或资信证明 应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不能提供的,应做书面说 明或出具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 保障缴费清单,不能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文件(格 式自拟)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 7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见附件十一) 8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 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 询) 无不良信用记录 附件 2:《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响应文件雷同检查 响应文件不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 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2 报价一览表 按要求提供,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3 分项报价表 按要求提供,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4 报价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5 环境、节能、强制节能产品(若有) 按要求填写,合法有效 6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29 附件 3:《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一)基本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10 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 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100。 技术部分 (76 分) 服务方案 (42 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认识(包括 服务理念、服务目标、整体运作方法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 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6分。服务理念、服务目标、整体运作方法 每一项内容科学、可行、全面,每一项得 2分;每一项内容可行但 不够科学或不够全面,每一项得 1分;每一项内容不可行或缺项, 该项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诊疗服务方案(包括各项诊疗服务及协作联动 的内容、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6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6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 学得 4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不可行或无此内容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餐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 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6分。 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6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4 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 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洁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 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 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 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 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0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购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 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 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 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 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急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 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 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 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 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行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 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 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 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 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浴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 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 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 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 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厨房设备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 配备齐全、充分满足需求的得 4分;配备较齐全、满足需求的得 3 分;配备较齐全、基本满足需求的得 2分;配备勉强满足需求的得 1分;不能满足需求的不得分。 服务质量保障 措施(8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制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岗位责 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 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主要制度保障措施科学、可行、全 面得 4分;主要制度保障措施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分;主 要制度保障措施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主要制度保障措 施基本可行得 1分;主要制度保障措施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1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目 标、质量控制标准、服务流程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服务 质量管理体系可行、科学、全面得 4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可行、 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3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 得 2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可行得 1分;不可行或无此内容不 得分。 员工培训 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技能技巧、职业道德 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6分。方案科 学、可行、全面得 6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4分;方 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方案不 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考核方案 (8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岗位考核方案(包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岗位考勤制度考核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方案科学、可行、 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分;方案可行、科 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方案不可行或缺项 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绩效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奖惩实施办法 等)的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方案科学、可行、 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分;方案可行、科 学、但不够全面得 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方案不可行或缺项 不得分。 应急预案及疫 情防控措施 (8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应急预案(包括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方法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6分。处置 原则、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方法等每一项内容可行、全面,每 一项得 2分;每一项内容可行但不够全面,每一项得 1分;每一项 内容不可行或缺项,该项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2分。具体措施 全面、及时、有效的得 2分;不够及时、效果差的得 1分;缺项不 得分。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2 档案管理 方案 (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登记、档案制 作、档案利用等)的科学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分。方 案科学、可行、全面得 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 3分; 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 2 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内容 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项目人员配备 (10 分) 1.根据供应商所配备人员的结构组成、专业能力的科学性、合理性 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5分。结构组成合理、专业能力高、高效完成 本项目全部需求的得 5分;结构组成合理、专业能力较高、能够完 成本项目需求的得 4分;结构组成较合理、专业能力一般但能完成 本项目需求的得 3分;结构组成和专业能力一般但勉强能完成本项 目需求的得 2分;结构组成和专业能力一般仅能完成本项目部分需 求的得 1分;人员无法完成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所配备的岗位设置、分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5 分。岗位设置科学、分工合理满足本项目全部需求的得 5分;岗位 设置科学、分工较合理能够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得 4分;岗位设置较 科学、分工较合理但能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得 3分;分工基本合理、 岗位设置不够科学能够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得 2分;岗位设置不够科 学、分工不够合理仅能完成本项目部分需求的得 1分;岗位设置及 人员分工方案无法完成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业绩 (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 36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4分,没 有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3 (二)加分项评分标准 加分 因素 加分说明 节能 产品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10 × 5 %。 环保 产品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10 × 5 %。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4 第六章 合同草案 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998 甲 方: 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5 济南市历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甲方)所需医养结合运营服务经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_____(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 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 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响应文件;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等; (7)其他合同文件。 二、服务内容 服务中心设诊疗室、餐厅、理发室。诊疗室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线上处方、自助体检(心电、 身高、体重、体脂、心率、呼吸、体温、 血压、血氧)、氧吧理疗等诊疗服务;缓解疲惫压力, 24 小时线上远程问诊。餐厅服务内容包括为军休干部提供科学营养膳食,进行食堂助餐、上门 配餐等服务。理发室服务内容包括为军休干部提供助浴、理发等服务。同时提供助洁服务、助 购服务、应急服务及助行服务等。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00 元)。 (分项价格详见最终报价后的修正的分项报价表、合同服务或服务清单) 四、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乙方开户单位: 乙方开户银行: 账 号: 。 五、付款方式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6 六、服务期、服务地点 1.服 务 期: ; 2.服务地点: ; 七、质量 服务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 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八、履约验收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组织验收,验收 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磋商 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服务质量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按照合 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尽职尽责地提供服务,并对 服务不达标的情形进行整改或根据甲方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及时更换、调整,直至符合要求。 十、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若乙方违约, 直接从余款中扣除。 2.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除 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 甲方催告履行或更换服务人员后后仍不符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应当赔偿由于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乙方对因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保存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7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8 第七章 附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函》 报 价 函 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 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内容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 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4.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见证费,遵守贵公司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5.按照贵公司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不 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6.我方的报价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 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和澄清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39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致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0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就(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单位认可其行为和结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参与响应的无需提供。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1 附件四:《报价一览表》 报 价 一 览 表 (须单独密封,用于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元 说明: 1.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是指提供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 2.本表中的“总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总价”相一致。 年 月 日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对磋商文件的 认同程度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2 附件五:《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 价 注: 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3 附件六:《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产品名称 企业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 计 注: 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确定;如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标时不予加分。 2.如所报产品不是环境标志产品,则逐项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文字。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4 附件七:《节能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 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 计 注: 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标时不予 加分。 2.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确定;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 处理。 3.如所报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逐项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4.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5 附件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 计 注: 1.如所报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以价 格扣除。 2.如所报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则逐项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 的回答文字。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6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7 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则不需要填写本声明函。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8 附件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49 附件十二:《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偏离内容 偏离说明 注:如有商务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需逐项填写,无偏离的注明“无”。 年 月 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50 附件十三:《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技术条款 响应文件的 技术条款 偏离内容 偏离说明 注:如有技术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需逐项填写,无偏离的注明“无”。 年 月 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51 附件十四:《业绩一览表》 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项目单位 名称 合同签 订日期 项目单位的 有效联系方 式 合同复印件 1 2 3 … 说明: (1)以上合同业绩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或成交公告中予以公示。 (2)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 36 个月内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 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年 月 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52 附件十五:《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资格 健康证 从事本专 业年限 说明:1.职业资格包括:电工证、保安员证等。 2.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年 月 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53 未到疫区和接触外来人员的承诺书 为更好地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本人承诺: 一、近 14 天内未去过疫情较重地区。 二、家中无疫情较重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人员。 三、未曾与疫情较重地区的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 四、目前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胸闷、感冒、呕吐、腹泻、头疼、头晕、鼻塞、流 涕等症状。 五、未曾与疑似或确诊病人及阳性检测者接触。 六、家中无采取隔离留观措施的人员。 七、若为省外返济人员,自返济之日起,已自行隔离 14 天,且未出现发热、咳嗽、呼吸 不畅、胸闷、感冒、呕吐、腹泻、头疼、头晕、鼻塞、流涕等症状。 八、以上情况若有变化将及时上报。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性,若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 诺 人: 现 住 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附录1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 页码1 - 竞争性磋商 - 服务类 - 综合评分法 - 手动计算 评分办法 页 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竞争性磋商 - 服务类 - 综合评分法 - 手动计算 [100.00] 1 资格证明材料 [合格制] 1.1 营业执照副本 合格制 营业执照副本 1.2 授权书 合格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3 财务状况或资 信证明 合格制 应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 证明材料 1.4 依法缴纳税收 的相关证明材 料 合格制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不能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文件(格 式自拟) 1.5 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相关 证明材料 合格制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不能提供 的,应做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1.6 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 力声明函(格 式自拟) 合格制 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 1.7 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 明 合格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十 一) 1.8 信用记录 合格制 无不良信用记录 2 符合性审查 [- -] 2.1 投标文件雷同 检查 合格制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2.2 项目服务人员 数量、资格等 审查 合格制 项目服务人员数量、资格等审查 2.3 报价一览表 合格制 按要求提供,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2.4 报价有效期 合格制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3 商务部分 [24.00] 3.1 报价部分 10.00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 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3.2 类似业绩 4.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 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3 项目人员配备 10.00 1.根据供应商所配备人员的结构组成、专业能力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满 分5分。结构组成合理、专业能力高、高效完成本项目全部需求的得5分;结构组成合 理、专业能力较高、能够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结构组成较合理、专业能力一般 但能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结构组成和专业能力一般但勉强能完成本项目需求的 得2分;结构组成和专业能力一般仅能完成本项目部分需求的得1分;人员无法完成本 项目需求的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所配备的岗位设置、分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5 分。岗位设置科学、分工合理满足本项目全部需求的得5分;岗位设置科学、分工较 合理能够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岗位设置较科学、分工较合理但能完成本项目需 求的得3分;分工基本合理、岗位设置不够科学能够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岗位设 置不够科学、分工不够合理仅能完成本项目部分需求的得1分;岗位设置及人员分工 方案无法完成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4 技术部分 [76.00] 第1页 共2页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 页码2 - 竞争性磋商 - 服务类 - 综合评分法 - 手动计算 评分办法 页 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4.1 服务方案 42.00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认识(包括服务理念、服务目 标、整体运作方法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6分。服务理 念、服务目标、整体运作方法每一项内容科学、可行、全面,每一项得2分;每一项 内容可行但不够科学或不够全面,每一项得1分;每一项内容不可行或缺项,该项不 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诊疗服务方案(包括各项诊疗服务及协作联动的内容、要 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6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 得6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4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 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无此内容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餐服务方案 (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 分,满分6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6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4分; 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洁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的科学 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案可 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3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 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购服 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 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3 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缺项不得 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急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的 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 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3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 行得1分;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行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 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3分;方案可行、科学、但 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助 浴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 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 得3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 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厨房设备配备方案进 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配备齐全、充分满足需求的得4分;配备较齐全、满足需求的 得3分;配备较齐全、基本满足需求的得2分;配备勉强满足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 需求的不得分。 4.2 服务质量保障 措施 8.00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制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 制度、服务管理制度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主要 制度保障措施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主要制度保障措施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 得3分;主要制度保障措施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主要制度保障措施基本可 行得1分;主要制度保障措施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管理 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标准、服务流程等)进行综合评分,满 分4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可行、科学、全面得4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可行、科学但 不够全面得3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2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无此内容不得分 4.3 员工培训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技能技巧、职业道德等)的科学性、可 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6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6分;方案可行、全 面、但不够科学得4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 方案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4.4 考核方案 8.00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岗位考核方案(包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岗位考勤制度考核 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案可行、全面、但不 够科学得3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方案不可 行或缺项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绩效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奖惩实施办法 等)的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案 可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3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 得1分;方案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4.5 应急预案及疫 情防控措施 8.00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应急预案(包括处置原则、应急处置程序、应 急处置方法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6分。处置原则、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方法 等每一项内容可行、全面,每一项得2分;每一项内容可行但不够全面,每一项得1 分;每一项内容不可行或缺项,该项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综合 评分,满分2分。具体措施全面、及时、有效的得2分;不够及时、效果差的得1分; 缺项不得分。 4.6 档案管理方案 4.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登记、档案制作、档案利用等) 的科学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方案科学、可行、全面得4分;方案可 行、全面、但不够科学得3分;方案可行、科学、但不够全面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1分;内容不可行或缺项不得分。 第2页 共2页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 页码3 - 其他注意事项 控制价??: 1140000.00 专家个数??:3 投标人报价方式??:总价(元) 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CB 79 6A F5 -8 CD A- 72 E1 -E 05 3- CC 19 FE 0A F1 A2 - 页码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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