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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猪肉类)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猪肉类)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9月24日
东安监狱的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猪肉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1年09月23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猪肉类)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498号
代理机构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9548-20210827-160
预算金额:1,188,000.00 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A12040101-猪 饲养动物及其产品 详见招标文件 12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报价 评标价 评分 推荐排名
东安县财旺福百货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1,078,338.46 1,078,338.46 90.48 1
隆回县建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996,092.31 996,092.31 82 2
湖南晨宁商贸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1,124,030.77 1,124,030.77 81.78 3
衡阳棒棒达配送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1,005,230.77 1,005,230.77 80.2
湖南新普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审核不通过 审核不通过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东安县财旺福百货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078,338.46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才平
电话:1307467039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龙溪花园商业步行街107.207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饲养动物及其产品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2 89861.5383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0 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委员 李玲 随机抽取 全过程
委员 胡伟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主任评委 刘晓兰 随机抽取 全过程
委员 彭海燕 随机抽取 全过程
委员 徐晶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蒋云娥 电 话:18932187709
2、采购人
名 称:东安监狱
地 址:湖南省东安县新城区青土坪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46-4233121
邮 编:425100 电子邮箱:526759099@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房
联系人:蒋云娥 电 话:18932187709
邮 编:425100 电子邮箱:5946148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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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

(猪肉类)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

(猪肉类)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498

采购代理编号:LWCG-DAJY2021082402

采 购 人:湖南省东安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8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8

投标须知前附表 8

投标须知正文 13

一、总则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 15

四、投标 20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2

六、中标信息公布 23

七、合同签订 24

八、其他规定 25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8

1.资格审查主体 28

2.资格审查 28

3.资格审查结果 29

4.其他 29

附表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30

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31

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32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33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33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3 5

1.评标方法 35

2.评标程序 35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5

4.澄清有关问题 36

5.比较与评价 36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8

7.编写评标报告 38

8.评标报告复核 38

9.停止评标 38

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8

表1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40

附表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4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 8

一、采购清单一览表 4 8

二、技术要求 4 8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49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53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5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 8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5 9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6 0

索引表1 资格审查索引表 61

一、开标一览表 62

二、投标保证金 63

附件2-1投标保函(格式) 6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5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6

附件4-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6 6

附件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 9

附件4-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70

附件4-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71

第二部分 商务和技术文件 72

索引表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7 3

索引表3 评标索引表 7 4

投标函 7 5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7 7

附件6-1 价明细 说明 7 5

附件6-2 价明细表

附件6-3 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 7 6

附件6-4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 7 7

七、采购需求响应 7 8

附件7-1 货 物说明-览表 7 8

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7 9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80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81

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81

附件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 2

附件10-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8 2

附件10-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8 3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 4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 5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 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州市潇湘公用东大门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923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猪肉类)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498

3、采购代理编号:LWCG-DAJY2021082402

4、采购项目预算:118800.00

5、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猪肉价格=定价基数*综合系数1.3(最高控制系数)。此价格为含税价以猪E网公布的永州地区各县生猪价格的综合平均价(去掉最低、最高价)为定价基数),总价不超过118800.0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

详见采购文件

1

详见采购文件

118800.00

定价基数*综合系数1.3(最高控制系数)。此价格为含税价以猪E网公布的永州地区各县生猪价格的综合平均价(去掉最低、最高价)为定价基数),总价不超过118800.00

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 2021827日至 20219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公园东门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923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923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

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后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七、公告媒体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东安监狱

地 址:湖南省东安县新城区青土坪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46-4233121

2.代理机构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潇湘公园东大门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18932187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云娥

电   话:1893218770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东安监狱2021年罪犯生活物资(猪肉类)

第2.1款

采购人

湖南省东安监狱

地 址:湖南省东安县新城区青土坪

联系人:唐先生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潇湘公园东大门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18932187709

第2.6款

采购进口产品

■拒绝进口产品

□接受

第3.2款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第6.2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二、招标文件

第7.2款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923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8.4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10.1款

指定的媒体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标文件

第14.1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第14.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118800.00;

最高限价猪肉价格=定价基数*综合系数1.3(最高控制系数)。此价格为含税价以猪E网公布的永州地区各县生猪价格的综合平均价(去掉最低、最高价)为定价基数),总价不超过118800.00

第15.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5.1(3)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第17.1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18.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 贰万元整 ;

1、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2、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在各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录后获取子账号。

第19.1

分包

不允许

第20.1款

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并提供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电子档U盘一份。并确认能正常读取。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请编制目录和页码。

四、投标

第22.1

开标地点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5.2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9.2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30.5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东安监狱

地 址:湖南省东安县新城区青土坪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46-4233121

2.代理机构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潇湘公园东大门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18932187709

七、合同签订

第31.1

服务期

一年

第32.1

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监管安全及质量保证金5万元

八、其他规定

第34.3

价格评审优惠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

第36.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代理费17000.00元整及相应的评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第37.1

其他规定

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及使用规则:

根据《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开标会议

开标时单独提交下

1.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是授权委托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8.3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9. 询问

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

10.2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本章第10.1款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0.4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明细表

(7)采购需求响应

(8)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 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应单独装订成册,不得混装在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人应承担装订失误所产生任何后果(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装订在“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3.3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资格审查索引表应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应置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第一、二页。

13.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本章第23.1款要求标注“修改”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14.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按本章第13.2款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从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5.3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6.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3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8. 投标保证金

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人提交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至采购代理机构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申请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申请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申请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申请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分包

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完整版电子文档(U盘):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若纸质版文件与电子文档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20.2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

20.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

20.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四、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下列要求进行密封包装:

(1)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将其正本和副本装入标记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的密封袋中进行提交;

(2)投标文件的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将其正本和副本装入标记为“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密封袋(箱)中进行提交;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单独装入标记为“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密封袋中,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4)投标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应单独装入标记为“开标一览表”的密封袋中,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1.2投标文件密封袋(箱)上应标注内容: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响应文件” 猪肉采购招标文件8.2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