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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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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乡镇发包公告】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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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皖教财【2021】1号文件、六教秘【2021】59号文件、金教财〔2021〕45 号文件要求,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的委托,对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YZ-CG-2021150-2

2、项目名称: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单位: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参考预算约85万元(第1包:荤类 40万元;第2包:素菜类 45万元)。

6、最高限价:供应商承诺,报价下浮百分点按照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所有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的成交下浮点的平均值执行。

7、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稳妥推进食堂供餐,现对2021-2022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进行采购(不含大米、食用植物油)。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共有就餐学生约650人,采购食材品种包括每日早餐、午餐、晚餐所需的荤素菜、豆制品、禽蛋、调味品、奶制品、水果及其他类食材等。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8、标段(包别)划分:共2个包。

9、项目类别:货物类

10、合同履行期限:1个学年度,约195日历天(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须包含食用农产品销售、或预包装食品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2)第2包素菜类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

(3)供应商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或食材配送中心(含食材配送仓库)或种养殖基地。属于具有实体门店、食材配送中心(含食材配送仓库)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属于种殖基地的,提供土地证明资料或承包合同;属于养殖基地的,提供养殖证。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的通知》(金教财【2021】45号)文件要求,金寨县各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如果某一学校的采购项目分为2个包,均按第一包、第二包的顺序开评标,一个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该项目中2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供应商已经在第1包列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则不得参与第2包的评审(资格审查时直接去除)。

同时,金寨县各学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一个供应商可以参加各个学校采购项目的投标,但在所有项目中最多只能中标4个包(按照各学校采购项目的实际开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供应商需提供截止本项目开标时未获得超过3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含公示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若后期查实供应商违反该承诺,将取消其在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全部包别的成交资格,作为不诚信企业上报至有关主管部门,并限制其在3年内不得参与金寨县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布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0日9:30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免费。

3、报名地点: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806室。

4、联系方式:叶工 1832668010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0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807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1、采购人

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9 6545 8646

2、代理机构

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326680101

七、其他事项说明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仅限1人,且须提供磋商时间前7日内的核算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否则将拒绝参加磋商活动。

1、供应商企业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手持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章格式)原件、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说明(格式见附件)原件、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

2、供应商企业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持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说明(格式见附件)原件、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

相关材料、证件、证明无法提供或者不合格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

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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