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1年连山区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0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T2021CG002
项目名称:2021年连山区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2万
最高限价(如有):26.2万
采购需求:灶台16个。炉灶1个,沐浴椅6把,热水器77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25号楼C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实验高中(龙警街龙湾花园小区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二)。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北昌街东府花园8-3A
联系方式:0429--221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25号楼C
联系方式: 0429-3072222
邮箱地址: AT30722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