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78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淄博煜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台李村沿街1单元76号 成交金额:2.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采购小组名单:包1 : 张文学、马滨、孙淼 ;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包1 : 高青初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1.00、61.00、71.00)、淄博康益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52.00、56.00、71.00)、淄博煜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5.00、68.00、80.00); 七、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八、资审未通过原因:无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肆仟元整(¥4000.00)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000 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 地 址:高青县庆淄路426号附近 联系方式:孙淼15315219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联系方式:杜康15628868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康 电 话:15628868619
相关附件:
9.24专家报酬表.jpg 招标文件封面.jpg (草稿)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1).zip 供应商近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pdf |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78
项目名称: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采 购 人: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服务需求 31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3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78
项目名称: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利润不超过营业额3%。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是位于高青县庆淄路426号附近,计划采用营养配餐方式供餐。
招标范围:服务对象为学校师生,经营范围为午餐等学生相关配餐及教工供餐。
食堂从业人员人数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应包括面食人员、厨师、营养师、切配、勤杂工、消毒工、采购人员及管理人员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经营期限为2021学年,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3日14时00分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企业会员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咨询电话:0533-7015129/7015130/7015138,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②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80-7619。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启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
地 址:高青县庆淄路426号附近
联 系 人:孙淼
联系方式:15315219601
2.代理机构: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联 系 人:杜康
联系方式:0533-2387968 15628868619
邮 箱:zibojiaho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康
电 话:0533-2387968 1562886861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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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 购 人: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 地 址:高青县庆淄路426号附近 联 系 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5315219601 |
1.2 |
代理机构: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联 系 人:杜康 联系方式:0533-2387963 15628868619 邮 箱:zibojiahong@163.com |
1.3.4 |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 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 |
1.3.6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服务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 □ 否 ? ) |
1.4.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2.2 |
是否有分包:是 □ 否 ? 预算金额:利润不超过营业额的3%。 |
5.6 |
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 ) 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是否答疑会:(是□ 否?) 答疑会描述:/ |
8.6 |
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 否 ? ) 说明与要求:/ |
11.1 |
报价说明: 1、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最终报价),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利润不超过营业额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都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由全权代表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由此进行测算是否能够胜任且满足采购人所有要求,采购人对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多个报价和方案将作为无效投标。 |
14.1 |
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
15.1 |
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投标文件打印胶装3份(1正2副)交至代理机构。 |
17.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4点00分 |
19.1 |
开启时间:2021年9月24日14点00分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 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19.4 |
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唱价:(是 □ 否 ?) |
20.2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开标后、资格审查时。 1、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成交前、签订合同前分别进行查询,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取消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2、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贪污贿赂记录进行查询,经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单位行贿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行贿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2)单位行贿罪记录查询节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3)单位行贿罪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
30 |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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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 否? |
是否支付预付款:否? 是□,预付款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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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步健 联系电话:18560260288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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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
39.3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
40.1 |
成交服务费:肆仟元整(?4000.00)。 支付形式:电汇 收款单位: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 开户账号:801109901421015341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3号 支付时间: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将代理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将其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 |
44 |
采购文件解释权: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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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投标供应商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制作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以下内容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资料,以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审查内容: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途径:点击高级搜索→选择案由→选择刑事案由→选择贪污受贿→选择单位行贿,输入所查询单位名称,点击搜索。)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8)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9)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的,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 (10)供应商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价格需扣除后评审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
2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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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供应商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会议时,务必保证网上开标大厅开启状态,并随时关注公告栏、互动交流、私聊模块动态。 |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额的比例。
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响应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4采购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
5.5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5.6.1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8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采购文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8.3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编制。
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
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8.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9.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标包中“服务需求(含配套货物)”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9.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配套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5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
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
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10.6.1磋商函
10.6.2报价表
10.6.3企业基本情况表
10.6.4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总体思路,指导性意见
10.6.5质量保证措施和计划方案(供应商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验收管理方案、节水节电节能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组织机构建设、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
10.6.6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实施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及解决措施
10.6.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含配备人员的身份证、人员健康证、组织领导、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
10.6.8服务保障措施(包括投入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卫生保障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等)
10.6.9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10.6.10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从业人员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小微企业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0.6.11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a、供应商的简介及经营状况介绍(包括综合实力、企业规模和信誉及有效证明)
b、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c、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d、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的书面声明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e、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f、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g、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h、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企业信誉、荣誉证书及获奖资料等复印件
10.6.12供应商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资格有可能被评标小组否决。
11.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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