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2021年9月-2024年9月)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1-09-24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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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2021年9月-2024年9月)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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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24 |
一、项目编号: HCZB-TS-2021-255 二、项目名称: 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2021年9月-2024年9月)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唐山文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宾馆院内别墅楼 |
91130200MA0D584U9L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唐山文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 |
投标人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承诺的全部服务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合格 |
3年 |
5938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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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锐钦(评标委员会主任)、蔡雨净、王丽萍、房宏、郭建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221.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 联系方式: 唐洪柳 0315-8556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室 联系方式 : 郭浩田 0311-66031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浩田 电话: 0311-66031756 十、附件 声明函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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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
(2021 年 9 月-2024 年 9 月)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CZB-TS-2021-255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 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2021 年 9 月-2024 年 9
月)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采购项目名称: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2021 年 9 月-2024 年 9 月)服务项
目
3.采购项目编号:HCZB-TS-2021-255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及相关规定。
(2)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政府采购
项目。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8.领取(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9 日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下午 17:00。
9. 领 取 ( 下 载 ) 招 标 文 件 地 点 : 登 录 惠 招 标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
2
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
无法参加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保证金:本次需交保证金 0元。
保证金是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必须直接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将保
证金足额汇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通过非基本账户或其他方式的交款无
效。
户名: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账号:101009383293
若采用电汇或转账,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
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否则
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可简写,但要标注清楚项目名称),
以便查对核实。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315-5398208
1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1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09 月 23 日 北京时间:09:30
13.投标文件解密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
标室)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9:30-10:00
14.评标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15. 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通过惠招标平台书面形式提出。
16.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洪柳
联系电话:0315-8556708
1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郭浩田
联系电话:0311-66031756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一、采购计划
唐山市军事训练基地占地面积 140.81 亩,建有办公楼、宿舍、招待所、木屋、食
堂、射击馆、门岗、库房、锅炉房、车炮库等办公、教学、训练及生活保障设施 16 栋,
总建筑面积 22130 平方米,日均承训保障人数逾 1000 人。
1、办公区、教学区、训练区、生活区管理
为做好教学训练区(办公楼、操场、室内外靶场、专业训练场)、生活区(招待所、
宿舍、木屋)管理,营造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的良好氛围,需配备主管 2 人,管理员 5
人。所需费用(含税费):2550 元/月×5人×12 月+3500 元/月×2人×12 月=237000
元。
2、食堂管理
为抓好食堂管理,做好食品烹煮,提供安全、健康、营养的饮食,需配备厨师长 1
人、厨师 14 人。所需费用(含税费):2550 元/月×14 人×12 月+4500 元/月×1人×
12 月=482400 元。
3、冬季供暖
基地采用自备环保燃气锅炉供暖,从当年 11 月至次年 3 月,需配备司炉工 3 名。
所需费用(含税费):4520 元/月×3人×5月=67800 元。
4、农副业生产管理
基地农副业生产区面积 43.36 亩(含蔬菜大棚一座),需配备专业种植人员 2名。
所需费用(含税费):2550 元/月×2人×12 月=61200 元。
5、军事馆讲解
唐山革命军事馆面向全市国防后备力量、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青少年学生、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年接待参观学习人员逾 15000 人,需配备
专业讲解员 2名。所需费用(含税费):2550 元/月×2人×12 月=61200 元。
6、整体环境维护
搞好基地整体环境维护,给灌木、乔木、绿篱、花卉、草坪等植物防治病虫害、合
理修剪、及时施肥、灌溉、补种,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需配备主管 1名、工人 2名。
所需费用(含税费):2550 元/月×2人×12 月+4500 元/月×1人×12 月=115200 元。
7、水电维修及营区日常维修
搞好基地水电维修,及时抢修排除故障,保持良好状态,高峰期值班值守,需水电
专业维修人员 3 人。对营区管道、房屋等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修,需维修人员 3人。所
需费用(含税费):2550 元/月×6人×12 月=183600 元。
8、教学保障及安全管理
为配合部队教学训练,需配备 17 名教官(队长 1人,班长 2人,教练员 14 人,45
岁以下退伍军人)。以上人员还担负营门警卫警戒、进出人员车辆查验登记、营区巡逻、
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管理任务。所需费用(含税费): 3800 元/月×16 人×
4
12 月+ 4500 元/月×1人×12 月=783600 元。
以上费用合计 1,992,000.00 元。
二、采购时长
唐山市军事训练基地承训任务重,持续时间长,保障难度大,为督促投标方积极提
供持续不间断高质量服务,保证综合运转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率,我们计划
对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4 年 9 月 14 日 “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2021 年 9 月
-2024 年 9 月)服务项目” 共 3年立项报政府采购。
三、经费预算
每年经费预算 1,992,000.00 元,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人工成本(工资、保险、福
利、工装、疾病预防、核酸检测、值班加班、零时用工、绩效等)、物料费、办公费、
公司管理成本、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采购方式
严格执行预算、采购申请、审批、招标投标等政府采购手续。
五、合同履行
1、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合同定期考核综合运转执行情
况,按考核成绩发放综合运转经费。
2、对考核不合格,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投标人,及时解除合同,并追加赔偿。
3、受财政预算、政策规定或服务范围、内容等因素影响,相应核减综合运转经费,
采购合同时长也做相应调整,直至合同解除。
5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列资格审查的材料,采购人负责
进行审查。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中附
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电子公章
2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本单位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投标文件中附
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电子公章
3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中附
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电子公章
(开标时以现
场查询为准)
4 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证明)
以现场查询为
准
6
附件二 符合性检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承诺函及报价、分项报价
2 投标文件有效期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
书)、投标文件的签署
4 质量承诺及质保期限、供货(或服务)期限
5
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情况(是指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
条件、规定,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例外)
6 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其他事项
注: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的必须按照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7
附件三 采购政策执行
本次招标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供相
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视为不享受采购政策条件。未涉及采购政策的不需要提供。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
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环保产品采购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
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8
附件四 相关规定
1.该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
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
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招标文件。
4.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
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同品牌投标说明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
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
定处理。
7.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9
附件五 有关名词解释
1.“采购人”系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
标采购人详见招标公告。
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采购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投标文件” 系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
5.“评标委员会” 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预)中标人的组织。
6.“包”系指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中按 A、B、C┅┅序
号界定的可单独响应的项目。如项目分包,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分
别密封单独递交。
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
8.“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
及“★”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9.“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
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0
打 分 表
序号 权值
评审
因素
分值 细 则
1
价 格 评
审 ( 10
分)
投标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
商 务 评
审 ( 15
分)
业绩 6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的每有一项食堂或餐
饮管理或物业管理项目的业绩得 2分,最高得 6分。
(投标文件中同时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否则
不得分)
人员实力
3
为给就餐人员提供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拟投入
的食堂人员必须为专业人员,每提供一个营养师、面
点师、烹调师证件的得 1分,最高得 3分。(同时提
供相应人员的健康证及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
分。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证件的扫描件)
6
1、投标人拟投入教官为退役军人的数量占教官总
人数 80%及以上的得 3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的锅炉工每有一个具有司炉证的
得 0.5 分,最高得分 1.5 分
3、拟投入维修人员每具有一个电工证或管工证
的,得 0.5 分,最高得 1.5 分
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的有效证明证件的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3
技术评
审(75
分)
食堂管理方案 10
方案有效、完善得 8.01-10.00 分;方案一般得
6.01-8.00 分;方案基本满足 4.00-6.00 分。
食堂餐饮质量
保障措施
10
措施有效、完善得 8.01-10.00 分;措施一般得
6.01-8.00 分;措施基本满足 4.00-6.00 分。
教学保障及安
全管理措施
15
措施有效、完善得 11.51-15.00 分;措施一般得
8.01-11.50 分;措施基本满足 5.00-8.00 分。
基地整体保洁
服务措施 10
措施有效、完善得 8.01-10.00 分;措施一般得
6.01-8.00 分;措施基本满足 4.00-6.00 分。
基地整体营院
绿化及日常维
修措施
10
措施有效、完善得 8.01-10.00 分;措施一般得
6.01-8.00 分;措施基本满足 4.00-6.00 分。
11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措施完善,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得
8.01-10.00 分;一般得 6.01-8.00 分;基本满足
4.00-6.00 分。
应急预案 10
预案完整度、相关度高、科学合理得 8.01-10.00 分;
一般得 6.01-8.00 分;基本满足 4.00-6.00 分。
合计 100 分
注:
1、每项内容中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此项无效,缺项不得分。
2、评委打分保留 2位小数,平均值保留 2位小数。
3、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供应商的得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2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一)重要提示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
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充分理解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并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供
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各
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惠招
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
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3.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
的形式发出。供应商未收到有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
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四)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13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五)资金来源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采购方式已经相关部门批准。
(六)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涉及商
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
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
明。
(二)供应商资格确认
1.供应商应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方能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行
为视为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
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
以中文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14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使其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做
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文件构成、式样和编写
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其
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其所投相关参数必须是确定
的,否则为无效投标。
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
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2. 供应商将已下载的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
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应使用
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
系统不接受潜在的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的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3. 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
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
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4.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5.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文件要求用 CA 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
成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证书加密。并且设置密码,以便采取补救措
施。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四)投标报价说明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
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天)。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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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对未
按要求提交合格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供应商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的必备条件,必须直接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将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账号:101009383293
若采用电汇或转账,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
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否则
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可简写,但要标注清楚项目名称),
以便查对核实。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315-5398208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
投标 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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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
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供应商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
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
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招标文件,无需到场。
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
他恶意程序。
7.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7.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7.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7.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7.4.如因供应商丢失、损坏 CA 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
内成功解密的,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
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
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
化政府采购活动:
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
常运行的。
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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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9 月 23 日 9:30
开标地点: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
(二)开标
1.开标大会开始后,宣布开标大会有关注意事项。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
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惠招标开标大厅,使用河北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
解密。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
开标程序:
(1)供应商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惠招标“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2)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3)开标会议结束。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
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
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中标及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再退回。
(三)评标委员会
1.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
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
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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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需要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 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专家回避及相关情况处理
3.1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
不符合财政部第 87 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
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2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
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
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
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评审组织工作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
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
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
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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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
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五)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一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六)评标工作程序及说明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
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
断。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端口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各供应商在开标、评标期间应全程关注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回复评
标委员会在线提问,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予以正确回应。规定时间内未做出相应
正确回应,视为认同评审结果。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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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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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八)报价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
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九)废标及无效投标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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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重新组织采购及保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
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
购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的除外: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 87 号令规定的。
2.2 有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2.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2.4 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十一)询问、质疑答复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惠招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的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
件执行。
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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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二)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
部门确认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
报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2.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六、中标和合同
(一)中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
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完成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完成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
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
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
标。
(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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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
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
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合同备案时合同签字盖章完整,多页合同加盖骑缝章。备案合同承接主体与中标人
名称一致。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一致。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审核表、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一致。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采购人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合同定期考核综合运转执
行情况,按考核成绩发放综合运转经费。
2、对考核不合格,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投标人,及时解除合同,并追加赔偿。
3、受财政预算、政策规定或服务范围、内容等因素影响,相应核减综合运转经费,
采购合同时长也做相应调整,直至合同解除。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
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
料一并存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
的采购文件。
七、终止、分包、串标规定
(一)终止招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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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并将
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
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
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二)分包规定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
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三)串标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
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1.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1.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
1.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1.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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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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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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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实施的 【交易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
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价格:
服务内容:
服务费:
第二条 服务方式及质量标准:
服务方式:
质量标准:
第三条 服务地点及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12 个月。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1、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等要求为准,确保岗位人员满足到位,服务
水平达到要求。
2、方法: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地点: 。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乙方违约,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颁发的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
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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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唐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唐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开始履约服务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如服务内容调整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5 份。其效力相同。
第十二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甲方(全称):公章 乙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按照以下内容及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
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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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32
目 录
1.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开户证明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9.同类项目业绩
10.报价一览表
11.分项报价表
12.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13.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14.服务方案、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
33
一、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全称)已详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接受此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
的全权代表参加本次的招标活动并投标。愿意以人民 币(大写) (? )的
投标总报价提供采购内容,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服务期限为: 。
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其规定,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
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此项目进行全部响应。
2.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招标文件规
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由我方自负。
3.我方已按贵方的要求向贵方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元。
4.我方承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5.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文件,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全面履
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为 天(日
历天)。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
7.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任何资料都是真实可靠的,若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或扫
描件)不一致,我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与我方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其它联系方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4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
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
分公司根据《民法总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三、信誉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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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主要是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进行填写:
企业概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全称): (电子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经营范围
主要设备
36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的话)
主要是指:国家或行业部门有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必须取得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或资质等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情况
进行填写。若本次采购不需要提供则不需要填写。
六、开户证明
附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7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采购人):
我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特此郑重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
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
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 职
务,系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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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
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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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同类项目业绩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序号 合同名称 采购单位 签署日期 服务期限
采购方联系
人及电话
备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注: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有完整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未提供不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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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名或签章
序号 名 称 报价(小写)
总价:(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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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名或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
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3.各项详细技术规范应另页描述。
序号 项目名称 报 价 备注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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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职称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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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职称证书(资格证书)、退役军人相关证明证件、其他人员相关证
明证件、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姓 名 年 龄 职称证书
专 业
职 称
执业资格证 职 务
拟在本项目中担
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经 历
年 -- 年 参加过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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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和应急预案
格式自拟。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方案、食堂餐饮质量保障措施、教学保障及
安全管理措施、基地整体保洁服务措施 、基地整体营院绿化及日常维修措施、服
务承诺和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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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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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行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后附小微企业名录网站“http://xwqy.gsxt.gov.cn/”查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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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重要提示: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1.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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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1.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电
子签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纳。
2.供应商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50
节能环保产品采购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
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重要提示: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为无实质性响应。
军事训练基地三年综合运转
(2021年9月-2024年9月)服务项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中标和合同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
(二)分包规定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目 录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信誉查询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我公司(或者企业、
单位全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
授权委托书
九、同类项目业绩
十、报价一览表
十一、分项报价表
十二、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
十三、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
十四、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和应急预案
十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方案
重要提示: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
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
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
重要提示:1.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
2.供应商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要提示: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