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食堂特色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YDYS-2021-0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坚持食堂公益属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人成才提供高水平餐饮服务保障,对扬州大学四个校区四个食堂7个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
2.本项目是购买投标人的劳务服务。本项目劳务服务包括:该风味窗口一日三餐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该风味窗口安全工作(含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食品留样工作;排污管道清掏(与学校主排污管道第一个碰头井之前的管道及食堂内部)、吸油烟机外罩日常清洁工作;餐厨垃圾处理工作(按学校要求)等。上述工作需达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疾控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该风味窗口高效运行,为师生提供一日三餐高质量餐饮保障。
其中涉及餐具清洗消毒工作;食堂餐厅、操作间、厕所、楼道、门窗及四周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餐厅防疫消杀等工作,由采购人统一实施。相关保洁人员费用饮食服务中心每月按比例根据风味窗口营业额分摊至各窗口。
3.投标人须认同扬州大学食堂“八统一”的管理理念,即:1.统一经营业态规划;2.统一伙食物资采验;3.统一现场管理规范;4.统一伙食成本核算;5.统一制度监督考核;6.统一业务技能培训;7.统一配套基础设施;8.统一文明食堂共建。并严格遵照执行。
4.本项目分7个包。
三、响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竞争性磋商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营业范围应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响应人将投标工本费打入指定账户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所派团队所有工作人员需承诺持有效《健康证》,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场答辩与操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附参与投标现场答辩与操作人员名单、《健康证》原件、投标人所派团队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承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为开标现场答辩和风味品种制作人,也是中标后该风味窗口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撤场时间有保证、设施设备交接及时、相关学校房屋清退及时、文明撤场等撤场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拒绝下述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因疫情原因不可进入校园现场勘查,可自行与各校区食堂负责人联系电话或微信联系。
校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文汇路 |
王兆祥 |
18012128847 |
扬子津东 |
吴永磊 |
15152725868 |
荷花池 |
林兵 |
15189876398 |
扬子津西 |
宗继业 |
13665283275 |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本项目第一次开标的中标单位不可再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请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响应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ysfw@yzu.edu.cn,联系电话:0514-87991381,15161849793,耿老师),同时需与采购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响应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17:00。
如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9月30日14:00-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南门向西300米(体育馆南门)
联系人:徐老师15152788787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1年9月30日14:30
磋商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食堂二楼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912149369
七、特别提醒:
1.响应人最多投3个包,只能中一个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为开标现场答辩和风味品种制作人,也是中标后该风味窗口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所有人员需符合扬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和扬州大学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否则无法进校园参与磋商后果自负。请在9月28日17:00前将拟进校现场风味品种制作、现场答辩人员【提供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身份证照片、苏康码、行程码、最近三次核酸检测报告(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情况(不能接种需提供医师诊断证明)】,请以图片格式每个人所有材料打包备注姓名,同一单位的人再放在一起压缩打包备注单位,发送至1136244614@qq.com,联系人:谢桥扬17705278010,李月梅18912149369。因参与投标人多、审核材料多,请务必将所有材料提前发送至邮箱,无材料者或材料审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校园。进校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场进行风味品种制作、现场答辩。风味品种制作、现场答辩完成后原路返回离开学校,不得在校园内其他区域乱逛乱走。
3.投标人自觉配合秩序管理。投标人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招标方现场提供炉灶、基本调料(油、盐、糖、老抽、生抽、醋、生粉、味精、鸡精),其余各类工具、各类用具(含餐盘)、特殊调料等均由投标人自备)。
4.投标人现场制作的每一道菜品送评的份数不少于2份。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磋商工本费
本次磋商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一个投标人最多投三个包,只需要缴纳一次工本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扬州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
账号:1108022009000002048
收取方式:网上转账(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无效,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各包响应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自动转为竞争性谈判(两家)或单一来源谈判(一家)采购方式。
十一、欢迎我校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办联系。
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 附件【风味窗口文件.docx】
YDYS-2021-020
扬州大学食堂特色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第二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7
第三章 响应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1
第四章 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
第五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13
第六章 主要合同条款15
第七章 磋商及磋商程序28
第八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31
第九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食堂特色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YDYS-2021-0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坚持食堂公益属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人成才提供高水平餐饮服务保障,对扬州大学四个校区四个食堂7个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
2.本项目是购买投标人的劳务服务。本项目劳务服务包括:该风味窗口一日三餐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该风味窗口安全工作(含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食品留样工作;排污管道清掏(与学校主排污管道第一个碰头井之前的管道及食堂内部)、吸油烟机外罩日常清洁工作;餐厨垃圾处理工作(按学校要求)等。上述工作需达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疾控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该风味窗口高效运行,为师生提供一日三餐高质量餐饮保障。
其中涉及餐具清洗消毒工作;食堂餐厅、操作间、厕所、楼道、门窗及四周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餐厅防疫消杀等工作,由采购人统一实施。相关保洁人员费用饮食服务中心每月按比例根据风味窗口营业额分摊至各窗口。
3.投标人须认同扬州大学食堂“八统一”的管理理念,即:1.统一经营业态规划;2.统一伙食物资采验;3.统一现场管理规范;4.统一伙食成本核算;5.统一制度监督考核;6.统一业务技能培训;7.统一配套基础设施;8.统一文明食堂共建。并严格遵照执行。
4.本项目分7个包。
三、响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竞争性磋商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营业范围应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响应人将投标工本费打入指定账户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所派团队所有工作人员需承诺持有效《健康证》,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场答辩与操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附参与投标现场答辩与操作人员名单、《健康证》原件、投标人所派团队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承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为开标现场答辩和风味品种制作人,也是中标后该风味窗口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撤场时间有保证、设施设备交接及时、相关学校房屋清退及时、文明撤场等撤场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拒绝下述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因疫情原因不可进入校园现场勘查,可自行与各校区食堂负责人联系电话或微信联系。
校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文汇路 |
王兆祥 |
18012128847 |
扬子津东 |
吴永磊 |
15152725868 |
荷花池 |
林兵 |
15189876398 |
扬子津西 |
宗继业 |
13665283275 |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本项目第一次开标的中标单位不可再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请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响应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ysfw@yzu.edu.cn,联系电话:0514-87991381,15161849793,耿老师),同时需与采购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响应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28日17:00。
如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9月30日14:00-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南门向西300米(体育馆南门)
联系人:徐老师 15152788787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1年9月30日14:30
磋商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食堂二楼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912149369
%1、 特别提醒:
1. 响应人最多投3个包 ,只能中一个包。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为开标现场答辩和风味品种制作人,也是中标后该风味窗口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所有人员需符合扬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和扬州大学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否则无法进校园参与磋商后果自负。请在9月28日17:00前将拟进校现场风味品种制作、现场答辩人员【提供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身份证照片、苏康码、行程码、最近三次核酸检测报告(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情况(不能接种需提供医师诊断证明)】,请以图片格式每个人所有材料打包备注姓名,同一单位的人再放在一起压缩打包备注单位,发送至1136244614@qq.com,联系人:谢桥扬 17705278010,李月梅 18912149369。因参与投标人多、审核材料多,请务必将所有材料提前发送至邮箱,无材料者或材料审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校园。进校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场进行风味品种制作、现场答辩。风味品种制作、现场答辩完成后原路返回离开学校,不得在校园内其他区域乱逛乱走。
3. 投标人自觉配合秩序管理。投标人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招标方现场提供炉灶、基本调料(油、盐、糖、老抽、生抽、醋、生粉、味精、鸡精),其余各类工具、各类用具(含餐盘)、特殊调料等均由投标人自备)。
4. 投标人现场制作的每一道菜品送评的份数不少于2份。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磋商工本费
本次磋商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一个投标人最多投三个包,只需要缴纳一次工本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
账 号:1108022009000002048
收取方式:网上转账(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无效,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各包响应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自动转为竞争性谈判(两家)或单一来源谈判(一家)采购方式。
十一、欢迎我校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办联系。
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磋商投标。
二、定义
1、“采购人”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本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扬州大学。
2、“货物”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3、“服务”指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的供应商应该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加工、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4、“响应人”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三、合格响应人
1、响应人应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
2、响应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响应人还应具备下列资格、资信条件:详见第三章。
4、响应人不应与在本次磋商中为采购人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单位及个人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四、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响应人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须知
响应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报价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主要合同条款
磋商评审办法、评审标准
服务承诺
附件
2、响应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响应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在磋商时,被判为无效标书。
3、响应人只能提交一种方案,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按照《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告等方式告知要求澄清的响应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均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以公告的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响应人。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5.2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响应人。
5、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组织响应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以5.2款方式通知所有响应人。
六、投标费用
1、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成交响应人需缴纳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有效期
1、磋商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磋商文件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可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人将不能要求和被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响应人应提交一式伍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对响应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九、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开标一览表”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响应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再共同封装在一个外封袋中。所有封袋的封口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21年9月 30 日14:30前启封”字样(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确定的时间为准)。以便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外层封袋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十、投标截止时间
1、响应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扬州大学可以按照本文件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十一、响应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扬州大学将拒绝接收响应人的响应文件: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3、违反诚实信用条款的(见十三、诚实信用)。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响应人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十三、诚实信用
1、响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以向扬州大学采购及管理部门、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扬州大学有证据表明响应人有此行为的,将终止合同执行,并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告,将响应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扬州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质疑和投诉
1、响应人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询问,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0514-87991766,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见http://cggl.yzu.edu.cn/art/2018/2/9/art_22647_584690.html
3、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质疑响应人对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答复不满意或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大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扬州大学纪委办公室,0514-87972358,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响应人投诉书范本详见http://cggl.yzu.edu.cn/art/2018/2/9/art_22647_584691.html
第三章 响应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一、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二、证明响应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竞争性磋商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营业范围应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所派团队所有工作人员需承诺持有效《健康证》,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场答辩与操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附参与投标现场答辩与操作人员名单、《健康证》原件、投标人所派团队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承诺);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为开标现场答辩和风味品种制作人,也是中标后该风味窗口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8、撤场时间有保证、设施设备交接及时、相关学校房屋清退及时、文明撤场等撤场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9、响应人将投标工本费打入指定账户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10、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章 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报价
1、响应人应在《磋商一览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合理价格及价格构成。
2、磋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磋商报价还包含响应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3、响应人须将《磋商一览表》装在单独的封袋内递交,并标明“磋商一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1、响应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响应人与扬州大学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2、响应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
4、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响应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
2、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服务承诺的内容和程度等);
3、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磋商合理价格及价格构成);
4、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第五章 采购项目的要求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我校拟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扬州大学四个校区四个食堂7个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
项目概况: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坚持食堂公益属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人成才提供高水平餐饮服务保障,对扬州大学四个校区四个食堂85个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
本项目是购买投标人的劳务服务。本项目劳务服务包括:该风味窗口一日三餐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该风味窗口安全工作(含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食品留样工作;排污管道清掏(与学校主排污管道第一个碰头井之前的管道及食堂内部)、吸油烟机外罩日常清洁工作;餐厨垃圾处理工作(按学校要求)等。上述工作需达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疾控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该风味窗口高效运行,为师生提供一日三餐高质量餐饮保障。
其中涉及餐具清洗消毒工作;食堂餐厅、操作间、厕所、楼道、门窗及四周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餐厅防疫消杀等工作,由采购人统一实施。相关保洁人员费用饮食服务中心每月按比例根据风味窗口营业额分摊至各窗口。
本项目7个包,各包经营范围及现场风味品种制作备料要求如下:
包号 |
档口 |
位置地点(窗口号) |
经营范围 |
备料要求 |
标包79 |
扬子津校区西食堂三楼风味18 |
9-10号窗口 |
淮南牛肉汤、烩面 |
全部净料(牛肉汤现场熬制) |
标包35 |
荷花池校区学生食堂二楼 民族窗口 |
33-36号窗口 |
民族特色风味(拉面、刀削面、炒面、盖浇饭) |
牛肉拉面、盖浇饭 净料 |
标包16 |
文汇路食堂一楼风味3 |
7-8号窗口 |
西式蛋包饭系列、锅贴、上海生煎包 |
全部净料 |
标包19 |
文汇路食堂一楼风味6 |
29-30号窗口 |
现磨五谷豆浆(系列)、营养粥(系列)、粢饭 |
全部净料 |
标包21 |
文汇路食堂一楼风味8 |
33-34号窗口 |
铁板烧系列 |
全部净料 |
标包29 |
文汇路食堂一楼风味16 |
52-54号窗口 |
铁板炒河粉、炒饭、炒面、酸辣粉 |
全部净料 |
标包48 |
扬子津校区东食堂一楼风味4-1 |
25-26号窗口 |
牛肉煲仔砂锅(经营时间-午餐) |
全部净料 |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1、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按照甲方《社会餐饮企业经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前一年度考核合格的,甲方与乙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2、管理理念:
投标人须认同扬州大学食堂“八统一”的管理理念,即:1.统一经营业态规划;2.统一伙食物资采验;3.统一现场管理规范;4.统一伙食成本核算;5.统一制度监督考核;6.统一业务技能培训;7.统一配套基础设施;8.统一文明食堂共建。并严格遵照执行。
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经营,否则,视其违约。
第六章 主要合同条款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食堂特色风味窗口购买劳务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YDYS-2021-020
甲方:(买方)扬州大学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扬州大学食堂特色风味窗口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所属扬州大学 校区学生餐厅 窗口交给乙方经营。乙方经营风味品种为: 。
二、本项目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按照甲方《社会餐饮企业经营食堂考核办法》的规定,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前一年度考核合格的,甲方与乙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三、乙方经营过程中如要调整风味窗口风味品种,必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同时报新增成本核算、售价说明,得到甲方同意后才能调整和经营。
四、甲方提供服务范围内基本的设备、设施(详见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在进场对接后由甲方提供。合同履约结束时应该如数完好的归还给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食堂室外环境卫生的清理等物业服务。
2.甲方负责投标人生产用的水、电、蒸汽、燃气正常供应。
3.甲方负责食堂所有原材料(含调味品)采购供应。
4.甲方负责乙方的油烟管道清理(每学期一次),及电动扶梯、货梯、空调等公共维修工作,乙方需积极配合。
5.甲方负责生产加工炊事设备的维修工作。
6、风味窗口餐具清洗消毒工作;食堂餐厅、厕所、楼道、门窗及四周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餐厅防疫消杀等工作,由甲方统一实施。相关保洁人员人头费用每月按各风味窗口营业额比例分摊。
7.甲方对乙方各项经营服务方案具有指导权和监督权。
8. 次月25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具体费用以本包月营业额*中标时自报劳务支付比例(比例中含饮食服务中心按月根据风味窗口营业额分摊至各窗口的保洁人员费用)-原材料(含调味品)占比上限占营业额比例高于50%部分-水电气等动力成本(能单独计量的按实收取,不能单独计量的按营业额比例分摊)占营业额比例高于6%部分-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其他费用占营业额比例高于1%部分-日常考核处罚金额=实际支付的劳务费用(含税)。须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提供乙方单位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涉及寒暑假的月份在下学期开学结算(各指标详细说明见第六条第2、第9、第11点)。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杜绝一切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在劳务服务期内对食品卫生、饭菜质量、经营场所安全等全面负责,如果发生问题要接受行政部门处罚;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或其他第三人索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证据保全费用等)。
2.实行成本核算,每月进行核算,乙方原材料(含调味品)不得高于本包营业额的50%,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员工,因用工问题产生的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营业前需提供全部工作人员与乙方签署的劳动(劳务)合同(需一一对应,每人一份)交由甲方备案。同时次月提供上月所有人员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加盖红章后交由甲方备案(发放流水需与劳动(劳务)合同、在岗人员一一对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在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内注明劳务服务期内的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等名单(含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为开标现场风味品种制作和答辩人。以上人员经营周期内,必须常驻现场。经营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现场负责人不得更换。如需更技术骨干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必须符合或高于甲方招标要求的准入条件。如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在规定的经营项目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品种,改变经营方式。如因举办各种美食文化节临时占用经营场所或者临时改变经营品种需要事先向甲方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得私设摊点和窗口,乱贴乱放宣传广告扰乱校园秩序。
7.乙方须各项服务价格按规定的成本要求控制,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涨价,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8.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对接交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对经营场地和现有的装修装潢不擅自拆改、扩建、增添,如需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服务期结束,按清单将设备、用具等完好地交给甲方,若有损坏照原价赔偿。服务期内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等,期满后自行处置。
9.乙方需加强设施设备爱护和管理,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其他费用占比上限占营业额比例(不高于1%),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低值易耗品指:工作服、卫生保洁用品、口罩等,零星维修指生产加工炊事设备的维修(维修由甲方负责)。
10.乙方须遵守财务制度,窗口不得收取现金或私自使用各类收款码收费,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方式。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收现金的现象或私自使用各类收款码收费,按《社会餐饮企业经营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1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水费、电费、蒸汽费、燃气费等按月结算。乙方需做好节水节电节能工作。水电气等动力成本上限占营业额比例不高于6%(能单独计量的按实收取,不能单独计量的按营业额比例分摊),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
12.乙方全体员工须统一着装(须按规定数量领用),挂牌上岗,文明用语。
13.乙方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财产损失、人身事故等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4.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名称:扬州大学后勤保障处;开户行:中行崇文苑支行;帐号:483258205036。
15.本项目合同期限三年。按照甲方《社会餐饮企业经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前一年度考核合格的,甲方与乙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七、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甲方付款方式:
次月25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具体费用以本包月营业额*中标时自报劳务支付比例(比例中含饮食服务中心按月根据风味窗口营业额分摊至各窗口的保洁人员费用)-原材料(含调味品)占比上限占营业额比例高于50%部分-水电气等动力成本(能单独计量的按实收取,不能单独计量的按营业额比例分摊)占营业额比例高于6%部分-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其他费用占营业额比例高于1%部分-日常考核处罚金额=实际支付的劳务费用(含税)。须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提供乙方单位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劳务费用。涉及寒暑假的月份在下学期开学结算(各指标详细说明见项目需求第九条第2、第9、第11点)。
乙方履约保证金及本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劳务实际返还费用合计作为撤场保证金,在规定撤场时间内未撤场,每延迟一天,在撤场保证金中扣除10000元。待合同期满,经双方确认无遗留问题后1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合同所列事项,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再次招标费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补足。
1.1乙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
1.2生产、经营禁止类食品或发生食物中毒、火灾、食源性疾患或其它违法行为致严重损害的;
1.3非正常停餐的;
1.4将经营场所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或转借他人经营的;
1.5未申报擅自更换该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
2.乙方须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消防设施、设备到位,且不随意乱动;食堂及操作间大门的开关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因盗窃、火灾事故及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按质论价赔偿。禁止使用液化气钢瓶。
3.乙方在劳务服务期内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转借他人经营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合同。
4.其他日常管理参照《社会餐饮企业经营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5.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服务期满,必须按照《撤场承诺》做到:
5.1无条件根据财产清单与采购人交接资产(设备、设施);
5.2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按期撤场;
5.3乙方自备的设备、设施全部按期撤场;
5.4相关学校房屋全部按期清退;
5.5做好财务结算工作。乙方履约保证金及本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实际支付的劳务费用(含税)合计作为撤场保证金,在规定撤场时间内未撤场,每延迟一天,在撤场保证金中扣除10000元。待合同期满,经双方确认无遗留问题后1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 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邗江区。
十二、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扬州大学 |
乙方: |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
社会餐饮企业经营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餐饮企业经营食堂的监管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高质量餐饮服务,确保师生的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扬州大学食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月综合考核
1、考评组成员:分管处领导,质量运行与安全管理科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饮食服务中心分部主任、校区主任,食堂经理,食品安全员,核算保管员等。
2、每月下旬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评,每学年月考核8次,每学期月考核4次。
3、每月考核得分为所有参与考核人员打分总分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4、每学期考核得分为本学期4次月考核得分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5、每学年考核得分为本年度8次月考核得分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6、月考核加权总分≤90分的,提出书面警告,及时整改;月考核加权总分≤4分的,提出书面严重警告,及时整改,并一次性罚款5000元。
7、每学期考核加权总分≤4分的,提出书面严重警告,及时整改,并一次性罚款10000元;每学年考评加权总分≤4分的,解除合同,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二、顾客满意度调查
1、采取随机现场发放就餐师生问卷测评的方式,每月收集每个校区食堂二楼餐厅《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不少于150份,每月收集各风味窗口《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不少于50份。每学年月考核8次,每学期月考核4次。
2、评价结果分为所搜集满意度调查表得分的平均分,以此结果分作为分子,100作为分母,即构成实际的满意度。
3、每月满意度为调查的每份满意度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4、每学期满意度为本学期4次月满意度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5、每学年满意度为本年度8次月满意度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6、月满意度加权总分≤4分的,提出书面警告;月满意度总分≤80分的,提出书面严重警告,及时整改,并一次性罚款5000元。
7、每学期满意度加权总分≤4分的,提出书面严重警告,及时整改,并一次性罚款10000元;每学年满意度加权总分≤80分的,解除合同,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办法自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开始执行,由扬州大学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月综合考核评分表
考核人: 考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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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 |
社会餐饮企业: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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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扣分 |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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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 (75分) |
初加工间 (10分) |
原材料装筐上架分类摆放整齐,货架干净,离墙10厘米。机械摆放按平面图摆放,前沿成一线,设备内外干净。用具用后擦干净放在规定位置。砧板干净,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冰箱外标识齐全,摆放整齐。内外干净。 |
各种原材料分类上架摆放整齐,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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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机械设备按规定摆放,得(1)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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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用具用后擦洗干净,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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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完场清,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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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及周边卫生干净,得(1)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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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内按标准摆放,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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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操作间 (10分) |
备用净菜放在专用筐内,上地架摆放,不能叠加,菜筐内外干净。各种炊具用后洗净放在规定位置。调料台内外干净,调料罐干净,专用,有标识。油烟机内外干净,无油渍,地面干净,无油腻,下水道干净通畅,无杂物,备售菜摆放在规定台(架)上,不能叠加。 |
备用净菜按规定摆放地架、专筐,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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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用具使用后擦干净摆放到指定位置,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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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台干净,调料罐分类使用,加标签,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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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机保持清洁干净,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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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干净无油腻,得(1)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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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售菜品按规定摆放,得(1)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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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煮间 (5分) |
地面及周边墙面干净,蒸车内外干净,摆放整齐,蒸笼用后洗刷干净,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各种炊具用后放在指定位置。 |
蒸车内外干净,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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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笼干净用后摆放整齐,得(0.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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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及周边墙面干净,得(0.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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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用具与炊具用后按规定摆放,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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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75分) |
白案间 (10分) |
地面及周边墙面干净,各种设备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案板用后保持干净,工具用后洗干净,放在指定位置。备用原材料上地架摆放整齐,加标签。 |
地面及周边墙面干净,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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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电饼铛、和面机、烤箱等)保持干净,按规定摆放,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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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板用后保持干净,各种工具用后擦洗干净,按规定摆放,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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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原材料上地架摆放整齐,加标签,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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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餐间 (5分) |
售饭台上干净,摆放整齐,外沿成一线。地面无积水,墙面、玻璃保持干净。垃圾桶外干净,加盖,加标签摆放到指定位置。 |
操作台按规定摆放整齐内外干净,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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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无积水,周边墙面玻璃干净,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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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间 (10分) |
地面及周边墙面保持干净,洗碗机表面及上沿干净。餐具清洗后放在专用筐内,上地架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清洁工具及消毒车内外干净,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室内无个人生活用品。 |
地面及周边墙面干净,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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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机用后保持内外干净,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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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筷清洗后按规定摆放,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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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用具用后清洗干净摆放到指定位置,得(2.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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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75分) |
餐厅 (10分) |
地面干净无杂物。桌椅干净,摆放整齐,横竖成线。收餐车按规定摆放,表面干净。泔水桶保持清洁,按规定摆放。门帘、门窗无损坏,保持干净。 |
地面干净无杂物,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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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干净摆放整齐,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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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餐车按规定摆放,表面干净,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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泔水桶保持清洁,按规定摆放,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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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帘门窗无损坏保持干净,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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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室 (5分) |
更衣柜内外干净,摆放整齐,柜内物品摆放有序,二次更衣室工作服整齐挂在更衣架上,更衣室专用,不存放其它物品。 |
更衣室内按要求落实,得(5)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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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健康证》 (3分) |
所有员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
有一人无《健康证》上岗或《健康证》过期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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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7分) |
菜品生熟分开标识牌,洗菜池标识牌,明码标价牌,工具分类标识牌等齐全完好;各种规章制度齐全;台帐记录及时准确。 |
各种标识牌落实好,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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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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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台帐记录使用及时准确,得(3)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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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20分) |
食品安全(14分) |
原材料质量验收及时到位,无腐烂变质,储存离地离墙10厘米,无变质及三无产品,生产加工流程正确,食品原材料中心温度70度以上。消毒制度落实好,消毒后及时保洁。落实48小时留样,每个品种达到200克,剩饭菜处理及时,荤菜按要求存放,隔餐剩素菜禁止使用。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 |
按要求落实采购,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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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储存,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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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加工生产销售,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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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情况按要求落实,得(2)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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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留样规范,得(2)分,有一次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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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饭菜处理合理,得(2)分,有一次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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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得(2)分,有一次没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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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 (3分) |
冰箱内原料生熟分开存放,专用器皿加盖;水、电、蒸汽、天然气按要求使用,总开关指定专人及时开关,设备按操作规程使用,无违规。 |
冰箱内生熟分类存放,得(1)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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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蒸汽、天然气按规定安全使用,得(1)分,有一处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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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设备按规定安全操作,得(1)分,有一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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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3分) |
后场门在操作结束后及时上锁,专人负责;免费汤在窗口内专人打;餐厨垃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 |
后场锁门制度落实好,得(1)分,有一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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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汤落实情况,得(1)分,有一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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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餐厨垃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得(1)分,有一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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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 (5分) |
收费管理 (5分) |
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窗口不得收取现金或私自使用各类收款码收费,使用学校提供的支付方式。 |
无收取现金或私自使用各类收款码收费现象,得(5)分,发现一次违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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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
被调查对象: 调查日期:202 年 月 日
序号 |
调查内容 |
顾客满意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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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
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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