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1XKR045
二、项目名称: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宝鸡满瑞紫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59号
成交 金额 : 优惠率 :16.5%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中标单位信息.doc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 陈志谦、雷淑芳、任正东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7,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地址:宝鸡市
联系电话:0298616759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工、骆工
电话:029-86186397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层西
联系方式:029-86186397
十、附件:
宝鸡消防副食配送采购磋商文件9.3定稿(1)(1).doc
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4日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
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1XKR045 |
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第六章 评审方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XKR045
项目名称: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71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单位采购,1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预算: 12571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1、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每日9:00-12:00时,14:00-18:00时止(法定公休日除外);2、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领取。3、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9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宝鸡市
联系方式:周先生 029-8616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
联系方式:029-86186397
开户名称: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账 号:72090078801600000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攀、骆秀亚
电 话:029-86186397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磋商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
1.1 |
采购人 |
名称: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宝鸡市 |
2.1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 邮编:710000 电话:029-86186397 |
2.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
2.2.5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否 |
2.2.8 |
供应商信用信息 查询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磋商响应为无效。 |
7.2 |
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 |
1、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可以在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格式: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 3、联系部门: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电话:029-86186397 5、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 |
7.3 |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
7.4 |
质疑内容要求 |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代理机构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形式的质疑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附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或者盖章(鲜章),并加盖公章(鲜章)。 质疑函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 |
12.1 |
报价要求 |
优惠率 %。 (1)具体款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根据最确终定的(1-优惠率)*单价*数量确定,但不得超出财政局审批的采购预算金额。 (2)报价基准为最终成交报价优惠率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
13.1 |
资格证明文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 /或在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文件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13.2 |
要求单独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 |
无 |
14.2 |
1)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 |
无 |
15.1 |
是否要求磋商保证金 |
是 |
15.2 |
关于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
金额: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符合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3〕5号文件规定的磋商担保函。 重要提示: 1、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供应商转账、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提供磋商担保函的请将原件密封至磋商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所有副本中均应附有磋商保证金的复印件。 2、转账、汇款时必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也可)和磋商保证金字样,便于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查询登记。 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7209007880160000063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重要提示: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方为有效。请供应商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指定的账户能收到所交的磋商保证金,如果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账户未能收到磋商保证金,则该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及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
15.3 |
磋商保证金不合格时的处理 |
磋商后经审查,未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已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
16.1 |
磋商报价有效期 |
磋商后90天 |
17.1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7.2 |
电子版文件要求 |
一份,载体:U盘。要求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格式文档。 |
17.3 |
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 |
所有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也可以加盖法人代表名章代替。 |
18.1 |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及包装密封要求 |
1、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密封包装方式: (1)资格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2)技术和商务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
18.3 |
是否需要单独密封递交《磋商报价表》 |
不需要 |
19.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706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人: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22.2 |
磋商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 |
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 磋商程序为: 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供应商按照要求密封提交二次报价; 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24.1 |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
3 |
2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确定成交人后3日内,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磋商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磋商服务费按国家标准收取(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
其它补充 |
疫情防控措施 |
(1)根据《2021西安防疫最新规定》的要求,陕西省以外(除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西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磋商当天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如未提供将拒收其任何响应文件。 (2)疫情期间陕西健康码全面使用,各单位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必须登记陕西健康码及行程码,健康码必须为绿码,且行程码中无14日内高中风险地区行程轨迹。 |
2015年度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
合作机构联系名单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主办单位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业务四部 |
王蓉 |
88480371 13110423743 |
信用担保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胡涛 |
88360743 18629048822 |
信用融资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
公司部 |
杨向晖 |
87281468 |
信用融资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
牛国群 |
87609569 18992851811 |
信用融资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贾珊 |
87617245 13891957123 |
信用融资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个人贷款中心 |
李卫公 |
87297632 13991290525 |
信用融资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公司银行部 |
杨皓 |
62811553 15002905553 |
信用融资 |
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
城建金融部 |
李楠 |
88266088-8450 |
信用融资 |
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对公客户经理部 |
高艺瑄 |
15619006186 |
信用融资 |
10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机构投行部 |
韩天清 |
86978975 |
信用融资 |
1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
业务发展七部 |
祝捷 |
18629505188 |
信用融资 |
1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营业部 |
范诗阳 |
13991945764 |
信用融资 |
1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
新城业务总部 |
徐常磊 |
15991623666 |
信用融资 |
注:本项工作依据西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中《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号)组织开展,本表信息如有变动,请信息报送单位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财政局备案,否则责任自负。 |
||||||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采购人和资金来源
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
1.2本次磋商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1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2合格的供应商:
2.2.1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2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包括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用户)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2.5如果在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报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报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报价协议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进行磋商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报价。
2.2.6供应商必须在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报价。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2.7磋商报价费用自理。不论磋商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报价有关的费用。
2.2.8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磋商截止时间存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其响应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3.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3.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报价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报价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磋商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规范
第八章 评审方法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质疑答复
7.1磋商采购单位如果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质疑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报价截止时间。
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延长
8.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报价语言和磋商报价货币
9.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10.1.1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磋商报价书,磋商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10.1.2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服务周期、服务程序设计和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和后续服务承诺等。
10.1.3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响应意愿,详细说明磋商响应方案和报价。
11.2 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2.磋商报价
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报价,按照磋商报价表的内容标明磋商报价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
12.2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供应商还应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果未能提供原件或者提供原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4.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所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4.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它包括:
1) 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逐条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磋商要求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3)服务内容、服务程序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
15.磋商保证金
15.1如果磋商文件有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参加磋商时向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磋商保证金,其有效期与磋商报价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磋商响应的一部分。
15.2磋商保证金的数额、形式、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3磋商后经审查,未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已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5.4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5.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5.5供应商未能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16.磋商报价有效期
16.1磋商报价应在 “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报价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 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7.2如果磋商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
17.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和包装密封要求见本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8.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供应商的全称
2)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18.3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有要求,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18.4如果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则证明文件的原件必须单独封装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随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和登记,以便评标时核验。
18.5如果供应商未对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磋商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必须派出代表,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递交至磋商地点并签字确认。磋商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
19.2 以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19.3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
20.磋商报价的修改与撤回
20.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报价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0.4在磋商结束之后,对于供应商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成交通知书、经济合同等),经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磋商与评审
21.磋商小组和磋商评审原则
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
21.2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
22.磋商及评审程序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2.2本次磋商的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2.3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22.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所有变动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3.评审过程的保密
23.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24.评审方法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确定成交人、成交通知与签约
25.确定成交人
25.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3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5.4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5.5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成交通知
26.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并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7. 成交合同的签订
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评审中形成的最后报价等补充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27.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28.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成交单位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向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9.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见前附表。
30.其他
30.1磋商开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
(四)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30.2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的情形:
(一)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
30.3磋商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采购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进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采购产品或供应商属于《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供应商属于(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 (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属于(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 (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属于(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 (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件如下,最终以实际签订版本为准)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价款
(一)优惠率 %。具体款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根据最确终定的(1-优惠率)*单价*数量确定,但不得超出财政局审批的采购预算。
(二)中标优惠率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二、款项结算
(一)具体配送种类以甲方前一天的采购单为准,食材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根据采购单及配送单进行食材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留存。
(二)款项结算:
1、结账方式为月结方式,每月1—10日完成上月结账。
2、定价方式:由甲方指定超市,按照超市本月相同菜品价格平均价下浮折扣率结算,超市无相同菜品的,由甲方在农贸市场确认的菜品价格下浮折扣率结算,具体已签订合同为主。
(三)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三、实施地点与服务期:
(一)实施地点:为采购内容中的配送地点。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承诺:以磋商文件、澄清表、和相关文件为准,但至少应包括:
(一)乙方需派一名项目经理,直接与甲方沟通,负责每批次供货现场的监督和协调工作,项目经理接收甲方提出的问题与要求,并及时向公司申请调动资源,解决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不可预料的需求变更,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需求变更。
(三)乙方需设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档案和服务档案,将保存项目的详细资料以便于更好地提供服务。
五、违约责任
(一)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会同监督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和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宝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代表: |
被授权代表: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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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日期: |
日期: |
合同附件一 安全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甲方根据需要,将餐厅承包于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企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产、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监督,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上述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品配送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乙方的设备、器具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有效期限及时审验。
2、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
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人员发生传染病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餐厅明显位置,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4、乙方购置主、副食等食用品及调料制品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购置腐烂、变质、过期的产品。特别肉类制品必须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卫生检疫证明,以备卫生检疫部门检查。
对由于乙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或出售任何变质和受污染的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配送食品原材料,必须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甲方食品质量验收标准配置商品,不得掺杂使假。
6、乙方应认真落实防蚊、蝇、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传染病的传播。
7、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识别活动场所可能发生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按甲方的要求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
8、对乙方的储运、服务人员,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培训,保证储运、服务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9、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安全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决。如需另定附则,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
乙 方 |
(盖章) |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代表: |
被授权代表: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日期: |
日期: |
合同附件二《原材料质量安全验收制度》
1、验收粮、油时必须要求供方提供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具的该批次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2、批量粮、油到货后,必须抽样打开包装仔细检查,要求供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货物净重量须与外包装标明的重量一致,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产品。
3、蔬菜类必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
4、水果须保证新鲜 ,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
5、水产类须鲜活、无腐烂变质,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6、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7、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至,码放整齐;
8、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转箱堆放。
9、散装干货类物品、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不掺假、不过期、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无霉变,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10、定量包装调味品及小食品、牛奶须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内外包装规格与标注相符,是符合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正规产品,出厂日期到收货日期间隔时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商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标识。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证明文件
(四)磋商保证金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 (磋商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职务: |
职务: |
所在部门: |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二、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三、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
/或在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文件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1: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声明
致:(采购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四、磋商保证金
注: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转账、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粘贴或装订在此处。提供担保函的请将原件装订在此处。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技术和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书
(二)磋商报价表
(三)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
一、磋商响应书
致: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货物及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并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磋商总报价为:优惠率 %。
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我们同意在磋商报价有效期内(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本磋商报价书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在磋商中,我方出现了“磋商须知”中第15.5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我们的磋商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与本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二、磋商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报价 (优惠率%)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三、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内容包括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服务期、整体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和配送方案、食品安全保证、应急方案、付款条件、付款方式等。至少应包括如下:
1)技术说明书
1.1整体服务方案;
1.2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1.3配送方案;
1.4食品安全保证;
1.5应急方案
2)服务期、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第五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规范
一、概要
主要内容为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所需的米面油、肉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及禽蛋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服务。餐厅供应模式为早、午、晚分段供应;早餐品种为4种以上凉菜及主、副食、水果等;午餐为5种以上热菜及汤1种,配主食、面食和水果等;晚餐不少于4种热菜配主食等。供应商负责日常餐厅原材料的采购和配送,保证职工餐厅正常开餐,保障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备勤时期的原材料供给。
二、供货范围:
米、面粉、杂粮、食用油、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日杂、蔬菜、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
三、食材采购要求
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配送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1)大米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4)杂粮及调味品要品质好,无霉变、无杂质。定型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乳制品及其他半成品送货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时长,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果蔬必须符合GB 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记录;
7)肉类、冷冻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应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应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符合卫生防疫监督部门要求的肉类食材屠宰厂的经营授权书,含水(冰)率符合标准;
8)豆制品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时长,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注: 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项目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备注 |
肉禽类 |
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
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
蔬菜类 |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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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类 |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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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 |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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