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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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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学生营养餐食堂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交易公告]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学生营养餐食堂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1-09-26】

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学生营养餐食堂采购项目(二次)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8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G-PL2021048(二次)

2.项目名称: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学生营养餐食堂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680,8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学生营养餐食堂采购项目,1批,预算金额:680800.00元,项目概况:采购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所需的米、面、油、肉类、果蔬、干货、调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学生营养餐食堂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1 00:00:00至2022-08-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30 18:00:00止

地点: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在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缴费登记,否则报名无效;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10-18 09:00:00时前。

2.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平利县八仙镇中心小学经办

联系地址:平利县八仙镇狮坪村

联系电话:0915871129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镇

电 话:1559159198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