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编号:2021需求信息发布015号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需求公告
医院需要对以下大规模筛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用医疗设备进行市场调研,请有相关医疗设备信息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我院进行产品介绍。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使用科室 |
备注 |
1 |
烤箱 |
1 |
医学检验科 |
第二次公告。用于标本灭活 |
2 |
8通道排枪 |
6 |
医学检验科 |
第二次公告。5-50uL和5-20uL各3把。需配套帯滤芯吸头(宜套装) |
3 |
加样枪 |
2 |
医学检验科 |
第二次公告。每套包括10uL以下、5-50uL、20-200 uL和100-1000 uL共4种规格 |
4 |
UPS电源 |
1 |
医学检验科 |
第二次公告。功率10KW,持续供电1小时。 |
5 |
医用冷冻冰箱 |
1 |
医学检验科 |
第二次公告。 |
6 |
医用冷藏冰箱 |
1 |
医学检验科 |
第二次公告。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不限于以下要求的纸质和电子PDF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Word资料(只需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电子PDF材料为纸质材料的扫描件,命名为:设备名称+供应商公司+品牌。资料内容:
1、推荐医疗设备的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以及彩页资料等。
2、资质证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信证明;
(3)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销售代表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给销售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生产企业对供应商的销售授权书(进口设备需提供原厂家对总代授权书复印件);
(8)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信息;
(9)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总代理营业执照);
(10)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进口设备国内总代项目经营证明)。
三、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26日8:00至2021年9月30日17:00在医院9号综合楼医学装备科设备采购办公室302,需现场报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未报名者,不接受参加产品介绍。
四、具体介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档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学装备科(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路2号,邮政编码:408099)。
联系人:陈桂林、陈龙
电话:023-72315030
邮箱:2653304391@qq.com
监督电话:023-72252343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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