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新华教育集团(母公司中国东方教育,香港上市,股票代码00667HK),1988年创建于安徽合肥,目前在全国30个省份及香港地区开办206所院校,学校总建筑面积达187余万平方米,常年在校生15万余人,拥有员工1万余人。
集团成功打造了新华电脑教育(新华互联网科技)、新东方烹饪教育、万通汽车教育、华信智原、欧米奇西点西餐教育、美味学院、欧曼谛时尚美业教育等七大职教品牌,办学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品牌中国金谱奖-中国教育行业年度十佳品牌”、“改革开放30年中国民办教育成功典范”和“改革开放30年中国十大品牌教育集团”等多项殊荣。
30多年来,新华教育集团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新华教育集团成功开创的直营连锁职业教育形式,对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成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典范。
因集团需求,现对基建项目公寓厨房设备项目进行招标,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1. 项目名称:新华教育集团基建项目公寓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2. 项目编号:XHJYCGB-20210924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暂定数量(台) |
1 |
油烟机 |
自吸T型机,排风量≥17m3/min,噪音≤71db,风压≥280pa,材质:不锈钢,启动方式:触摸,能效≥二级 |
1448 |
2 |
灶具 |
双灶头机型,火力≥4.2KW,钢化玻璃材质,能效≥一级 |
1448 |
3 |
燃气热水器 |
容量≥12L,最低气压启动PA数2000,带水波动恒温系统,自动报警,强制式排气方式,能效≥二级 |
1448 |
备注 |
1、成品保护需采用全覆盖包裹; 2、所有设备及配件由厂家负责卸货至室内安装点; 3、结算数量以实际为准; 4、济南项目66套、成都项目102套、贵阳项目474套、合肥项目806套。 |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和邀标方式,定标方式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营业执照为准),营业范围应包括上述采购服务内容;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失信、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投标时具备以下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 企业简介;
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 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4. 投标报价函(所报价格须含税金,并按分项进行报价);
5. 服务承诺等;
6. 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六、产品标准和规范
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可能被修订,供应商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1. GB/T17713-2011《吸油烟机》
2. GB29539-2013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
3. GB4706.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4. GB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5. GB19606-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
6. GB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
7. GB16914-2012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8. GB17905-2008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
9. GB30720-2014 《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七、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
1.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系列和ISO14000系列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
2.制造商在国内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历;
3.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提供服务的用户进行材料性能及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4. 投标方须有能力在合肥、济南、成都、贵阳提供长期服务。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样品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理,投标人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相关费用;
4.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投标方案等装订成册,报价单独装订,一起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新华教育集团基建项目公寓厨房设备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
5.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或邮寄)安徽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须在醒目位置标注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电话)。
九、招投标纪律
1. 所有参与投标、招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招标工作管理规定》;
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干预招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 招标方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和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情况;
4.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教育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
(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以考察形式的任何变相旅游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从事其他任何向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
(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
(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15105517727、监督邮箱:xh@xhgroup.cn )。
注: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纪律,如投标方违反上述纪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投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新华教育集团基建项目公寓厨房设备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寄至)安徽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
2. 投标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4:00。
3.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6:00,在此时间前将标书邮寄或送至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313室。
十一、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锐、葛涛
2. 联系电话:18326121721、13866100500、0551—64372836
3. 传真:0551-64371795
4. 邮箱:liu.rui@xhgroup.cn
5. 地址:合肥市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313室
6. 微信公众号:
安徽新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附件一:
新华教育集团供应商库预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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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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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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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日期 |
年 月 日 |
注册资金 |
万 |
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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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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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理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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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理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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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传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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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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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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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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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生产型企业 □非生产型企业 |
合作情况 |
□合作 □意向合作 □第三方合作 |
登记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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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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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服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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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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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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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或推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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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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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报备审核人: |
投标人须知
项目名称 |
2021年新华教育集团基建项目公寓厨房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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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合肥市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3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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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锐 |
联系电话 |
18326121721 |
传真 |
0551-6437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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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督查部监督电话、微信 |
15105517727 |
审计督查部 监督邮箱 |
xh@xhgroup.cn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工程(采购)计价模式 |
产品单价计价 |
招标方式 |
内部招标 |
工程(采购)类型 |
企业采购 |
工期要求 |
合同约定时间 内完成供货 |
招标文件/图纸费 用 |
无 |
承包方式 |
按产品固定 单价承包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标准 及行业规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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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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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正副本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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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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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内部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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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 |
备注:各单位在使用《投标人须知》时,必须参照上表格式,嵌入审计督查部监督电话、微信号码和监督邮箱,不得删改监督电话、微信号码和监督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