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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乡镇人民政府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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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26
一、项目编号:
THZB-2021-0804
二、项目名称:
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兴顺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干马村1幢1层 91131102398860114H
石家庄尚文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石家庄桥西区汇丰路25号西美花城4号公寓式办公楼02单元0402号房 91130100559051095D
衡水盈盛文体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干马村342号1幢 91131102MA09UND20B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兴顺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厨房设备 \\ \\ 1 94240 94240
石家庄尚文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教学设备 \\ \\ 1 136770 136770
衡水盈盛文体商贸有限公司 幼儿园玩教具 \\ \\ 1 388600 388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郡亮、杨永强、刘小如、孙琛、韩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294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深州市乡镇教育事业
地址 : 深州市长江路
联系方式: 韩燕 0318-617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天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衡水市深州市永盛大街西
联系方式 : 李天 0318-3117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天
电话: 0318-3117699
十、附件
公开招标文件


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HZB-2021-0804 采 购 人:深州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天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0二 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HZB-2021-0804 采购人名称:深州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深州市长江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燕 0318-61720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天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州市永盛大街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天 0318-311769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624100元 采购最高限价:一标段:94500元;二标段:137300元;三标段:392300元。 招标内容:一标段:厨房设备;二标段:教学设备;三标段:幼儿园玩教具。 供货及安装时间:7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投标单 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近 3 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信用无不良记录(“信用中 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网页单页截 图加盖公章,以现场查验为准),如有违法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 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深州市乡镇教 育事业为深州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各项目、各预算资金的汇总单位,深州市教育局为本次 采购项目采购人。本次采购项目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 :2021年 08月31日至 2021 年 09月06日,每日上午 09:00-12:00,下午12:0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免费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9 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平台 供应商须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 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 台”网站(www.hebeieb.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 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400-780-99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深州市教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天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4 招标内容 一标段:厨房设备;二标段:教学设备;三标段:幼儿园玩教具。 5 供货及安装时间 7日历天 6 供货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7 付款条件及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5%做为质保金,供货完 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5%的质保 金。 8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制。 10 质保期 一年 11 合格投标人资格 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 报名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近 3 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 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信用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 记录网页单页截图加盖公章,以现场查验为准),如有违法记录不 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资料,原件扫描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自行对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 12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和 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800元,二标段:2600元,三标段:7000元。 保证金方式: 1、在2021年 09月23日17:00前由投标人基本开户行账户电汇入河北天鸿工 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河北天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形式: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 开户行:河北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91900122000103409 注:银行电汇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等 信息 2、“惠招标”用户可登陆后依次点击“我的购标项目-进入流程-保函申 请”直接办理。 电子担保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可在“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中以附件形式递交电子担保保函。 保函注明投标标段。 电子担保保函验证方式: (1)、评标系统内验证。 (2)、登录工程保函通平台:http://www.bhtong.cn/点击保真查询进行验 证。 电子担保保函咨询电话:0311-66187855/66187961 14 投标 文件 的编制 投标人必须使用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编制完成后插入河北 CA 数字证书,执行“导出”操作,生成.htb 格式的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 及递交地点 地 址: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1 年09月24日14:30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河北 CA 证书上传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电子投标文件:1 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 文件即可,上传.htb 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6 开标时间及 地点 地 址: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1 年09月24日14:30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及时登录惠招标参与开标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 17 评标方法及 标准 综合评分法 18 是否组织现 场踏勘 否 19 最高投标限 价 一标段:94500元;二标段:137300元;三标段:392300元。 20 质量标准 合格 21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1)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惠招标电子开标大厅,完成电子投 标文件的解密; (2)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3)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 CA 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 为默认开标记录; (4)开标会议结束。 注: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 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 投标解密 1、到达开标时间投标人自行解密,投标人解密时用于解密的电脑必须安 装: 1) Win 7 或 Win 10 2) IE 11 3)河北 CA 数字证书助手 2、投标人解密必须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 23 解密 截止 时间 解密截止时间:2021 年 09月24日15 时00 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惠招标开标大厅,使 用河北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 24 开标补救 措施 (1)投标人无法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招标代 理启用“开标保障”功能,启用后,投标人可通过开标保障密码解密投 标文件。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 开标活动: 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 用的情况; 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 25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标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评审时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因投标人原 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6 项; 1.2 本招标项目的付款条件及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1.4 采购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 1.5 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 工作。 1.6 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1.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资格审查方式 2.1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经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 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 八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 (6)评标标准和方法 (7)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8)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 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在惠招 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询问及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每一投标人。 6.2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澄清,并将修改或澄 清内容以书面形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或澄清内容 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 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 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格式编写投标文 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并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9.1 投标函 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4 投标报价表 9.5 技术偏离表 9.6 售后服务承诺 9.7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9.8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9.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述金额和规定的提交方式的投标保证 金。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10.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 10.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0.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0.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0.6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的; 2)投标人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 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修正标价的; 4)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可先到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地点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 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 申请将不被批准; 11.2 投标报价为固定综合报价,不得调整,除非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 更,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货物本体、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改装 费、附件费、各种税费、技术服务(包含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 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 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11.3 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中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报 价,只对部分货物报价者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 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4 投标人填报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 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 11.5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1.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 文件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废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 购人这种要求,并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 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 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本项目为全流程的电子招投标,电子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的地点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 15.2 采购人可按第 6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 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5.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无效标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18.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9.开标 19.1 采购人在前附表第 16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公开开标。供应商可 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 19.2 现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原件 (法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有效原件)并接受核验。 19.3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投标人进入“惠招标”的电子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4)招标代理机构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5)投标人在招标方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 CA 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 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6)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会议结束。 20.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0.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0.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1.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 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 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 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3.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3.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 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3.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 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3.3.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23.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的; 23.3.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 法辨认的; 23.3.4 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3.3.5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23.3.6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3.3.7 投标文件内容随意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确认; 23.3.8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 的; 23.3.9 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3.3.10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3.3.11 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交货地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3.3.1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3.3.13 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3.14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2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 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 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 金也将不予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5.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并通过初步评审确定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5.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分析,并按下 列原则作出评判: 25.3.1 评标委员会对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25.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5.3.3 对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投标人拒绝澄清、补正或不能提供有效、 有说服力的证明的,将否决其投标; 25.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可靠性以及是否否决其投标等的认定 出现异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确定。 25.4 评标标准和方法,见第六章 25.5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 较,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25.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当依法 重新招标。 26.中标人的确定 26.1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26.2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招 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3 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4.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 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合同的授予 27. 中标通知 27.1 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 生法律效力。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 中标单位按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9. 合同签订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9.4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补偿投标人相 应损失。 29.5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 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 购合同一致。 29.6履约保证金 无 29.7.合同公告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8.合同备案 招标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 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0.履行合同 30.1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31.1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相关行为约定 3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在河北省政府采 购网向社会公告,有效期为 1 年。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 的; (五)向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 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 标、成交后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七)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中 标供应商的投标、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的;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3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 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 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八)、相关政策 34、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政策 34.1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 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 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人需 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 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34.2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优先采购:在价格、性能、技术、服务等指 标同等条件下。 3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 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明,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九)、投标纪律要求 35.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使用与投标供应商不一致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密、加盖电子签章的(本招标文 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以及要求其他单位出具授权书且需其他相关单位盖章时,其他相关 单位加盖电子签章的情形除外)。 (十)、支付货款 37.申请支付: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5%做为质保金,供货完成 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5%的质保金。 20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 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通知》等的规定办理。 38.1质疑人须当面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应包含质疑书原件、质疑事 项相应证明材料、质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查验原件>,以上资料均须盖质疑人公章,并 根据质疑书涉及对象数量,提供相应份数;同时,质疑书中需载明联系人、联系 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当面递交确有困难的,可邮寄书面质疑材料,但寄出日 期必须在质疑期内(受理质疑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 38.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 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 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8.3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 慎性”原则, 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8.4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 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招标人提出(同时抄送代理机 构);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招标人又涉及代理机 构,应按事项分别递交质疑书。 38.5凡质疑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38.6凡邮寄质疑材料的寄出日期超过质疑期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38.7投诉人应按相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十二)、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39.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39.1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 备案的招标文 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 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9.2招标文件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 21 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 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40.招标文件的解释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 代理机构及招标人 负责。 22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另附)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 书,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自己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 2、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及合同价格 序号 货物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制造商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 3、技术要求 3.1 乙方所供产品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 产品的技术响应。 3.2 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配置: 4、供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4.1 供货时间: 4.2 交货地点: 4.3 收货单位: 4.4 交货及验收标准: 4.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的承诺供货,配置不得缺少和改变。 4.4.2 交货时要求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各种技术性能良好。 4.4.3 所有随机配套件、说明书、保修卡等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 4.4.4 甲方按上述要求验收完毕后填报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凭证。 4.4.5 不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收货单位有权拒收。 5、付款方式:双方约定。 6、售后服务 6.1 安装调试: 乙方从接到用户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直到该货物 24 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 6.2 维修服务: 6.2.1 质保期: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保换、包维修)。 6.2.2 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在 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并在 小时 之内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对于应急维修服务时,将在 小时内服务 到位。 6.2.3 质保期过后免收维修费,只收损件的工本费。 7、合同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标书编号: ) 7.2 乙方的投标文件; 7.3 本合同书; 7.4 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8、违约责任 8.1 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4‰的违约金。 8.2 货物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包括标书界定的特殊要求)或因不能按时检验产生的相关 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元的违 约金。 9、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9.3 在不违背上述条款的原则下,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本合同需要修改 或补充时,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后有效,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 购管理办公室及招标公司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5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要求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投标文件及 开标记录结果,依据《合同法》的要求协商制定。 26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1、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机 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 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2、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或 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 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专家的随机抽取应符合河北省有关专家评委的管理规定。 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4、评标程序 4.1、初步评审 4.1.1 资格评审。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 标处理,符合的进入下一步评审。 4.1.2 符合性评审。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 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4.2 详细评审 对经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进行以下评审。 4.2.1 投标报价 (1)评标委员会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 上或累加计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 (2)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27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确定投标报价基准值; (5)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 4.2.2 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情况、质量及性能、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评审。 4.3、汇总评分结果 评标委员会将所有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按得分汇总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4.4、推荐中标候选人 4.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 4.4.2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当投标 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评标细则 5.1、评分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2、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5.3、评分标准见下表: 一、二、三标段评分标准: 28 序号 项目 最高 分 内 容 1 投标报价 30分 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分;(计 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 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 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 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2 技术参数响 应 20分 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 效投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的得 分15分;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视优于技术指标 及参数的重要程度大小与优于项目的多少在基本分基础上再 加0-5分。 3 供货及安装 方案 20分 供货及安装方案科学、完善得15.1-20分; 供货及安装方案较科学、较完善得6.1-15分; 供货及安装方案一般得0-6分。 4 售后服务 15分 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得10.1-15分; 售后服务体系良好得6.1-10分; 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得0-6分。 29 说明: 1、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评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不同供应商投标相同品牌产品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低 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仍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5 质量保证措 施 15分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根据实际 需求保证产品质量得10.1-15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基本能保证采购货物要求 6.1-10分; 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基本满足要求得 0-6分 30 附:1、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证件名称 合格条件 审查结 果 1 营业执照 有效、符合要求 2 投标保证金 有效、符合要求 3 信用中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截图(以现场查验为准) 4 近 3 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 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 字) 有效、符合要求 ) 结论 备注:以上资料只需将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原件,供应商自行对提供 的证书、文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清晰度负责。参加资格审查时,查验标书中资料。 31 2、初步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是否通过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 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报价 未超过最高限价,未有选择性报价 4 技术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其它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结论 注: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3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表 五、技术偏离表 六、售后服务承诺 七、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4 一、 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后,我方愿意:投标报价: 。供货及安装时间: ;质量标 准: 。 投标有效期: 。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承担招 标文件约定的所有投标人的义务。 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6、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 7. 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 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6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事宜。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以及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 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7 四、投标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 数量 合计 注: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减行数。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38 五、技术偏离表 包含投标项目的品牌、型号、技术性能和参数、与招标参数的偏离情 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技术参数响应 响应/偏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39 六、售后服务承诺 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货及安装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 务等内容。 40 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1 八、投标保证金 此处附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42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43 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44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 投标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THZB-2021-0804 幼儿园形象提升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2.资格审查方式 3.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提交的地点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中标人的确定 27.中标通知 28.招标代理服务费 29.合同签订 (七)、相关行为约定 (八)、相关政策 (十)、支付货款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二)、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39.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40.招标文件的解释 第四章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另附)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要求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结果,依据《合同法》的要求协商 1、评标定标原则 2、评标组织 3、评标方法 4、评标程序 5、评标细则 附:1、资格审查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目录 一、 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表 注: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减行数。 五、技术偏离表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六、售后服务承诺 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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