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交易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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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GZ0X21039 | 华润电力甘青公司本部劳务外包项目 | B07_DFGZ0_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
序号/Serial Number | 描述/Description | 详细/Det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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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x | 邀请函 | 70252 | 2021-09-24 18:48:04 | 下载/download |
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合同.docx | 邀请函 | 33763 | 2021-09-24 20:30:13 | 下载/download |
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docx | 邀请函 | 134932 | 2021-09-24 20:30:14 | 下载/download |
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合同
甲方: 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乙方:
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合同
甲方: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化保洁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类型及地点
1.物业类型:餐厅厨师、面点、保洁;办公楼保洁、前台等服务
2.坐落位置: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中路1298号天庆山河一品写字楼13楼及单位餐厅。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实行卫生保洁服务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委托期限: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09月30日止(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提供工作用水、用电及储藏室。
2、提供餐厅工作、保洁工具及保洁卫生用消耗性材料。
3、非乙方原因造成设施损坏(如:管道堵塞、管道漏水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应在责任范围内负责及时维修。
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及考核,对乙方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
6、根据考核情况每月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6名经甲方认可合格的服务人员,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服务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换。若在甲方服务的服务人员请假,乙方负责进行临时调整,安排合适人员顶替。
2、负责解决在甲方服务员工的吃、住、工资、工装、人身保险、福利等员工待遇。
3、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办公场所的财产安全,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坏或丢失,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赔偿。
4、乙方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所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由乙方自行解决。
5、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及技术教育、培训、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服务目标
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按照以下约定进行目标管理服务:
1、制定餐厅、保洁、前台服务流程、定期巡查,达到甲方满意。
2、员工满意率不低于80%。
3、餐厅卫生合格率100%。
4、设备维护合格率100%,优良率不低于90%。
第六条 服务价格及付款
合同工期(按照业主书面通知)正式开始后,按月结算。每月最后一天为考评截止日,甲方根据服务合同中月度考核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为付款依据,每月最后一天汇总考评结果并于次月15日前进行月度结算付款,乙方根据甲方考核后的月度结算费用开具6%增值税发票。
月度各岗位人工费=各岗位人工费用/12;
据实付款=变动工作费用+奖惩金额
正常月度付款=( +据实付款。
月度服务费20%进行量化考评计价,具体考评办法见技术规范要求;变动工作费用为招待餐的制作与服务,奖惩金额具体见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要求。
第七条 保密
7.1保密内容及要求:乙方保证对在本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属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本合同、技术文件、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技术服务成果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7.2保密期间:至该等保密内容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为止。
第八条 转包、分包、转让
8.1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应当由乙方完成,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8.2乙方不得将合同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8.3甲方有权将合同或其在合同中的任一或所有权利转让给甲方的关联公司。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应向乙方支付按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乙方违反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未经甲方同意将技术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2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同一岗位经甲方三次否定退回的仍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约定的保密内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
9.2.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第十条 联系人
10.1双方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电话: 邮箱: )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 (电话: 邮箱: )为乙方联系人。
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上述变更,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指火灾、地震、洪水、暴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
11.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部分免责。
11.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交有关政府就该不可抗力的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12.1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乙方应当在7天内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2.1.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
12.1.2项目发生原则性变化。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兰州。
13.2由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13.3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3.5在进行仲裁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4.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4.2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4.3本合同一式陆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传 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价格清单
附件二:安全协议
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合同
安健环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健环责任,就华润电力甘青公司保洁及员工餐厅外包等服务合同中双方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及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安健环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不发生因报价人人员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杜绝人员误操作事故。
严格执行反违章管理规定,杜绝严重违章行为。
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作业人员职业病事件。
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条 甲方的安健环责任
(一)项目开工前,必须审查乙方与承包工程项目相对应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资格证书原件确定其符合要求。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复印件(盖单位红章)一份。
(二)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设备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作业有关的安健环风险及其防控措施,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双方在交底记录上签名确认。
(三)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四)甲方有权检查考核乙方执行有关安健环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顿,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五)甲方有责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坏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甲方应向乙方做好安全交底,一起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后,乙方方能开工。
第三条 乙方的安健环责任
(一)乙方的基本要求
1.乙方须按照国家、行业、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资质、营业执照、人员资质、人员安全资格(合格)证等相关证照资质。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健环管理制度。
3.乙方必须合法使用能胜任从事作业工作的人员,雇佣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不得有不适宜其作业工作中可能涉及的职业禁忌症(心脏病、癫痫、眩晕、严重关节炎等)。
4. 乙方应给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护药品。
第四条 项目的安全管理
(一)甲方有权纠正、制止、考核施工人员的违章、违纪、违章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监督和检查乙方安全工作执行情况的权利。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第五条 公用设施的安全
(一)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设备、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二)乙方人员使用甲方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不得随意接用电源、气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用,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三)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一)工作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善后处理),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对肇事单位和个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清退、终止合同,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火灾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乙方负责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在抢救伤员时,甲方应尽力提供方便。
(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火灾事故、环境保护等各种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四)凡因为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健康问题、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凡因为乙方的责任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发生事故时,立即抢救伤员、作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汇报。对在事件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以各种方式进行阻挠的,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甲方根据国家和华润电力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定进行事故和异常的调查,乙方不得拒绝或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阻碍调查。
(八)乙方须为其现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第六条 此安健环协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安健环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安健环协议有效期限同所属合同有效期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技术规范要求
阳光宣言
一、 不以向华润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华润的合作关系。
二、 主动如实向华润通报是否与华润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三、 不与华润员工就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四、 不与其它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五、 不向华润员工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不向华润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六、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华润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发现华润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华润相关领导或纪检、审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