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6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项目概况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台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ngtai.yancheng.gov.cn/col/col7991/index.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8点45分(北京时间)前发送响应文件的PDF文档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1-CS035

项目名称: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年

最高限价:6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对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室内外卫生保洁、会务服务、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食堂服务、办案工作区维持秩序、文件收发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供应商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报送全体服务人员履历,审核通过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接手进驻,进入正常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上下班,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其中试用期3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将终止服务合同,另行招标选择服务单位。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务至新服务单位进场,并做好对接,期间物业费用按中标费用同比例结算。

(2)物业服务期间采购人将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考核等),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项目负责人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者省辖市级物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日前至少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中选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网上。

方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网址:dongtai.yancheng.gov.cn/col/col7991/index.html。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4日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否 。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东台市北海路6号

联系方式: 盛克非 0515-8528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东台东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北海西路聚府双苑2号楼3层

联系方式:马斌 18914666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实

电 话:18861961300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范本F5.1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不见面交易F3.5版

磋 商 文 件

编号:DTCG-2021-CS035

采购人: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东台东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1926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项目概况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台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ngtai.yancheng.gov.cn/col/col7991/index.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1014845分(北京时间)前发送响应文件的PDF文档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1-CS035

项目名称: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年

最高限价:6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对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室内外卫生保洁、会务服务、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食堂服务、办案工作区维持秩序、文件收发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供应商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报送全体服务人员履历,审核通过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接手进驻,进入正常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上下班,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其中试用期3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将终止服务合同,另行招标选择服务单位。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务至新服务单位进场,并做好对接,期间物业费用按中标费用同比例结算。

(2)物业服务期间采购人将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考核等),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项目负责人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者省辖市级物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日前至少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中选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网上。

方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网址:dongtai.yancheng.gov.cn/col/col7991/index.html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0148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10148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东台市北海路6号

联系方式: 盛克非 0515-8528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东台东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北海西路聚府双苑2号楼3层             

联系方式:马斌 18914666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实

电   话:18861961300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计划

通知书编号:/

1.1.2

采购人

名 称: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江苏省东台市北海中路6号

联系方式:0515-85280511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东台东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北海西路聚府双苑2号楼3层

联系方式:18914666898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TCG-2021-CS035

1.2.1

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60万元/年

1.2.2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60万元/年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但满足下列要求: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采购人通过网上澄清的时间

提疑:202110911点(北京时间)

答疑:202110918点(北京时间)

2.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导则、规范和技术规定,同时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2.3

履行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供应商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报送全体服务人员履历,审核通过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接手进驻,进入正常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上下班,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其中试用期3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将终止服务合同,另行招标选择服务单位。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务至新服务单位进场,并做好对接,期间物业费用按中标费用同比例结算。

(2)物业服务期间采购人将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考核等),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履行地点: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2.4.1

质量保证期

/

3.3.1

代理费用的收费标准

详见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

3.3.2

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

由采购人支付

3.4.1

磋商保证金

免收

3.7.1

响应文件接收的指定邮箱

dsgczj04@126.com

3.8.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014845分(北京时间)

4.1.1

开启时间

20211014845分(北京时间)

4.1.2

腾讯会议号

355867726

4.2.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3

其中采购人代表: 0

评审专家: 3

5.8.1

评审成交办法

综合评分法

5.9.1

质疑受理部门

联系部门: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89568806

通讯地址:东台市北海中路6号

5.9.2

投诉受理部门

联系部门:东台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15-89560414

通讯地址: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批准,采购计划通知书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和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 本项目的预算资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 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1.3.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方和各方的分工与职责,明确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项中的磋商。

1.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5 磋商文件的组成

1.5.1 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5.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本磋商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本项目联系人,在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疑问”字样。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时间通过网上澄清、修改或补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供应商的疑问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磋商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

2、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采购内容

对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室内外卫生保洁、会务服务、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食堂服务、办案工作区维持秩序、文件收发等。

2.2 产品质量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履行期限和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服务及成果要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和服务标准”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综合评分索引表;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审查资料;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近期);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⑦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⑧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附查询截图,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⑨项目负责人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者省辖市级物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日前至少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⑩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4)磋商响应函;

(5)供应商的服务承诺;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7)东台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8)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1)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关材料。2)与本项目评审无关的资料不要求提供。

3.2 磋商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价格等。

3.2.2 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3 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情况综合报价,成交后不得因踏勘不全等原因增加任何费用。磋商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所确定服务需求所必须的保洁用品、耗材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车旅费等所需的人工费、耗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维护费、试验费、安全措施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不可预见性风险费、招标代理费、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风险、税金、规费、合理利润等全部项目的费用。另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水电维保支持,为采购人提供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要求参照下条及“附件:服务需求及标准”。

3.2.4水电设备及配件需检查及更换时,由成交供应商报采购人审批,所需配件等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后交成交供应商,也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所需的人工、材料、配件耗材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结算,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调试到位。

3.2.5服务合同特别条款

(1)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胜任服务工作的物业人员,检察院有权提出调整或辞退建议。

(2)合同约定金额为全部物业服务费用总金额,合同期间因政策性调整而增加的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3.2.6 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综合服务费。

3.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方式

3.3.1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磋商保证金

3.4.1 磋商保证金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但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2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近期缴纳税收的凭据。

3.5.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5.4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5 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近期”是指近两年以来的任一时间段。

3.6 响应文件签署

3.6.1 报价一览表、磋商响应函、服务承诺、书面声明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综合评分索引表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需加盖小微企业公章。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需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信用中国截图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6.2 完成章印加盖后再扫描成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辩,否则将影响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甚至会被作为无效处理。

3.7 响应文件的生成与压缩

3.7.1 响应文件按“3.1 响应文件的组成”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使用360压缩打包加密后发送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指定邮箱,压缩包密码建议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采购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响应文件”字样。成交单位在成交后须按要求编制全套纸质文件一正四副送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处。

3.7.2 有章印要求的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3.8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3.8.1 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拒绝接收

(1)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生成与压缩响应文件的。

3.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重新编制发送,并在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在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响应文件。

4、开启及资格审查

4.1 开启

4.1.1 开启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各供应商需在磋商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4.1.3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使用发送响应文件的邮箱将解密密码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接受未在规定时段内发送的密码。

4.1.4 工作人员进入指定邮箱下载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如同一供应商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了两份或多份响应文件,则以最后发送的响应文件为准。

4.2 磋商小组的组建

4.2.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4.2.3 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4.3 资格审查

4.3.1 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4.3.2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阶段。

5、磋商及评审

5.1 磋商

5.1.1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1.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过“腾讯会议”同时通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5.1.3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5.1.4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则无需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5.2 符合性审查

5.2.1 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最后的报价,参与后续评审。

5.3 报价

5.3.1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5.3.2 当磋商小组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如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高于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有的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最后报价的,则响应文件中已有的报价视为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参与评审打分。

5.3.3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5.4 保密

5.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4.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确定或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5.4.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5.5 评审程序

5.5.1 响应文件的澄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电话联系被授权人,要求其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5.5.2 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当所有最后磋商报价均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经磋商小组认定明显缺乏竞争时,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5.6 无效响应文件条款和废标条款

5.6.1 无效响应文件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4)被授权人无法提供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由被授权人参与磋商,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9)响应文件未加密的,或者在规定时段内未发送解密密码的:

(10)响应文件修改处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11)响应文件中所供产品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不符合磋商文件相关条款要求或技术指标要求、货物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等低于磋商文件规定指标、要求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3)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磋商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虽说明理由但磋商小组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

(14)组成联合体投标,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6.2 废标条款

(1)除本磋商文件第5.3.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5.7 评审结果

5.7.1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标准或采购人的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7.2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5.8 评审成交办法

5.8.1 本次磋商采用的评审成交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8.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分部内容

分项内容

分值

打分要求

价格部分

磋商报价

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技术部分

物业服务

方案

65

管理方案、运作流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合理、有针对性,是否符合本项目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由评委在8-11分区间内自主打分;

根据对物业管理招标内容的详细规划、组织、实施细则,是否全面、合理、得力,由评委在8-11分区间内自主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

根据所列出的投入物资装备、设施清单,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本项目物业服务的实际需要,由评委在8-11分区间内自主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

对本项目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包括停电、停水、火灾、民扰、盗窃、严重空气污染等情况的预案,是否合理、有针对性,由评委在8-11分区间内自主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

根据本项目的承诺服务内容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得力,由评委在8-11分区间内自主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情况,能否满足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以及与其他投标人的横向比较,评委根据其合理程度和横向比较情况在8-10分区间内自主打分,以0.01分为计分单位;

其他

奖项

5

1、投标人在管项目获得过省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得2分;【注:获奖业绩应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办公、商厦等公共建筑,小区和厂房不予认可】,合同不能显示在管的,由业主出具在管证明,原件放在正本中,副本放复印件。

2、投标人连续两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的,得 2分。

3、投标人在所在地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平台注册,且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的得1分。

上述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业绩

5

投标人具有10000平方米以上目前在管公共服务性办公楼或行政楼物业管理业绩,每有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物业合同及业主证明扫描件,业主证明格式附后(注:公共服务性办公楼或行政楼是指: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办公楼,医院、学校、住宅小区、厂房等不包含在内。)合同不能显示在管的,由业主出具在管证明

投入本项目其他工作人员情况

5

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同时具有电梯操作证(电梯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经理有资格、有能力及时处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日前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说明:(1)所有打分项均以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提及的不予认可,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是补充响应文件。(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8.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项目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8.4 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8.5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8.6 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8.7 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8.8 符合本磋商文件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

5.9 质疑和投诉

5.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质疑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联系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受理投诉的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投诉书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联系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5.10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授予

5.10.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10.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1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10.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处理。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10.5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传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实施网上备案,经东台市财政局审核后,网上公示。

5.10.6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10.7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5.11 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成交单位的注册地在东台的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可凭成交通知书在与东台市财政局签署了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东台市财政局采购科咨询,联系电话:0515-89560414。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1.综合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 分 项 目

页 码

备 注

1

2

3

4

5

……

注:(1)为便于综合评审打分,由供应商根据评分项目及打分要求,列出相关材料在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2)供应商需根据评分项目及打分要求填写“综合评分索引表”,并标注所在得分点的页码,因未填写、未标注页码或索引页码不正确所导致的不得分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2.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报价

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年, 元/月

大写(一年):

注:1、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情况综合报价,成交后不得因踏勘不全等原因增加任何费用。磋商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所确定服务需求所必须的保洁用品、耗材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车旅费等所需的人工费、耗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维护费、试验费、安全措施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不可预见性风险费、招标代理费、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风险、税金、规费、合理利润等全部项目的费用。另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水电维保支持,为采购人提供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要求参照下条及“附件:服务需求及标准”。

2、水电设备及配件需检查及更换时,由成交供应商报采购人审批,所需配件等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后交成交供应商,也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所需的人工、材料、配件耗材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结算,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调试到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名称)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供应商名称)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合法代理人,我承认被授权人全权代表我签署的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内容。

特此委托。

代理人(被授权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磋 商 响 应 函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具有约束力。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8.服 务 承 诺

如我方成交,郑重承诺如下:

(1)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将在签订服务合同后 日内报送全体服务人员履历,审核通过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日内接手进驻,进入正常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上下班,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满足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全部条款和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0.业 主 证 明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作为 (项目名称) 合同的甲方 (甲方单位全称),现对该合同的相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该合同另一方乙方为乙方单位全称);

二、乙方物业服务地点:

三、合同项目内容包括:

四、到目前为止,该项目是否为履约阶段: 是 否

我单位为: (填写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医院、学校)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联系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证明时间:


11.东台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

(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干扰评审、违约毁约等行为;

(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第三章 合同文件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甲方于     午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编号:DTCG-2021-CS035 ),经综合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款:

1. 采购内容:

对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室内外卫生保洁、会务服务、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食堂服务、办案工作区维持秩序、文件收发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清洁卫生,包括室内及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如楼梯及楼梯间、电梯间、门厅、走廊通道、户外路面、玻璃门窗,会议室、接待室、展示厅、客房、办案区、卫生间及所有设备房);灭鼠、灭蟑工作。

②、工程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照明、供配电系统、标识管理等。

③、会务服务。负责院领导接待来宾茶水服务及全院性会议的茶水服务、会场服务。

④、食堂服务:食材洗切、餐具清洗等。

⑤、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及给予甲方管理资料备份;

⑥、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项目;

⑦、甲方认可的,乙方在服务成立承诺中的其他事项;

⑧、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工作。

⑨、办案工作区维持秩序

⑩、文件收发

⑾其他服务内容

定期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物业管理总体情况。

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实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合同总价为全部物业服务费用总金额,合同期间因政策性调整或其他任何因素影响而增加的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3.成交供应商投标前已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情况综合报价,成交后不得因踏勘不全等原因增加任何费用。磋商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所确定服务需求所必须的保洁用品、耗材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车旅费等所需的人工费、耗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维护费、试验费、安全措施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不可预见性风险费、招标代理费、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风险、税金、规费、合理利润等全部项目的费用。另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水电维保支持,为采购人提供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要求参照下条及“附件:服务需求及标准”。

4.水电设备及配件需检查及更换时,由成交供应商报采购人审批,所需配件等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后交成交供应商,也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所需的人工、材料、配件耗材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结算,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调试到位。

二、服务目标、服务期、服务需求及标准

1.物业服务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导则、规范和技术规定,同时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2.物业管理服务期:一年,服务期自2021 日至2022 日。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供应商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报送全体服务人员履历,审核通过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接手进驻,进入正常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上下班,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其中试用期3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将终止服务合同,另行招标选择服务单位。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务至新服务单位进场,并做好对接,期间物业费用按中标费用同比例结算。

(2)物业服务期间采购人将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考核等),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需求及标准:

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及标准”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次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转账方式将上月管理费划拨到乙方指定账户上。甲方对物业服务的质量按月进行百分制考核。100分-85分的,当月费用按1系数结算;70分-85分的,当月费用按0.9系数结算;低于70分的按0.8系数结算,并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如仍不到位,则不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且乙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四、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成交价的10%,由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清货款,将按银行同期利率加倍罚息。

2.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无特殊原因,视同验收合格。

3. 服务期间,乙方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及派遣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如因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要求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赔偿责任。

5.如乙方派遣工作人员不称职或不能胜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更换合格人员,否则不予支付服务费。

6.发生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门仲裁。

六、其他条款: /

七、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采购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相关单位存档。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传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实施网上备案,经东台市财政局审核后,网上公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需求和服务标准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招标人: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二)物业名称: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四)物业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大楼为10层+附楼3层,建筑面积约13423㎡;包括道路、绿化、亮化、停车场、广场铺装、景观绿化小品等;

二、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管理服务内容:对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室内外卫生保洁、会务服务、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食堂服务、办案工作区维持秩序、文件收发等。

管理服务总体要求:达到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

(一)卫生保洁

1、保洁范围:办公楼内外的所有区域。

(1)室内部分:

电梯、电梯厅、男女卫生间、开水间、杂物间、强电间、弱电间、楼梯、走道、厅、堂、各类管道及风井、办案区、客房等公共部位;

(2)室外部分:①广场、道路、停车场、标识标牌等。

2、保洁要求

(1)室外区域

①每天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的地面两次,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脏物、落叶、废品应及时处理。清扫、巡视形成完整记录备查。对区域内各种设施进行抹尘和清洗,保持外围干净、整洁。

②根据各种地面脏的程度要随时进行清洗。局部地面每月用机器彻底清洗一次。

③绿化带重点巡查,及时清扫果皮、废纸、杂物等垃圾。

④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清运时密封装置,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

⑤保持路牌、标识、消防箱、电表箱、水表箱、外围灯柱、音箱等物体表面上的清洁,及时处理违章乱贴、乱画的海报、小广告及污迹。

⑥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水管处、下水道口、排水沟、水池、雨水槽内阴沟、污水井等地方,要确保其内无杂物。

(2)、门庭、大厅、走廊、电梯、楼梯

① 每日循环清扫地面垃圾,清除台面、地面的污迹,每周彻底清洗一次,平时发现污渍及时处理。大厅的地面每日至少拖地2次,推尘3次。

② 每日抹净门厅玻璃,每周彻底清洗一次,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无手印、无水印、擦净门框、柱子等灰尘。

③ 每日抹净大厅内指示牌、告示牌、显示屏、接待台等,抹净各处灯罩、金属框、花架,使其无积尘,每周彻底清除沙发、茶几等各处卫生死角。

④ 大厅各处金属包边、告示牌支架等,用金属清洁保养剂擦亮,保持无手印、无氧化痕迹、无锈蚀,每日擦一次。

⑤ 每日擦抹风口、灭火器,使其光亮照人。

⑥ 用推尘布抹净块料地面,保持地面无脚印、无灰尘,视地面磨损情况进行晶面处理的保养维护,使其光亮照人。

⑦ 抹净墙面的灰尘,及时倒清烟灰缸,烟灰缸里的烟蒂不得超过6个。垃圾不能满过筒身之际的1/2。每日清倒垃圾两次,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处理垃圾筒上面的痰迹,使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

⑧每日清扫拖净电梯轿厢地面,抹净内外壁,保持无手印、污渍、无灰尘。电梯地毯每天更换清洗,不得留有污渍、残留清洁剂等,水分要彻底吹干。定期用金属清洁剂进行保养,减少氧化、锈蚀的程度,保持电梯干净光亮、整洁。

⑨每日擦抹门庭、大厅正门多次,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休息室、工会活动室

① 每天清扫地面垃圾、擦抹桌椅、橱柜、沙发、茶几等,擦净相关设施、设备,并定期消毒。每天循环及时清理吸烟区的卫生,非吸烟区严禁吸烟,如发现应立即劝阻,并及时清理烟灰。沙发、茶几每天清洁两次,地面每天清洁两次,平时发现污渍、痰渍、水迹等及时处理,每周彻底拖洗一次。

② 室内所有垃圾篓的垃圾不能超过2/3,无虫、无异味,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每天至少更换垃圾袋一次,每周全面清洁一次,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③ 用鸡毛掸扫去墙面灰尘,彻底清理室内墙壁、墙角、天花、风口等蜘蛛网,每周一次。平时随见随时清理,局部灰尘、污渍随时处理。

④ 排气扇、通风百叶窗、照明设备等擦抹灰尘,每月一次。天花、风口、灯罩、喇叭出口每月清洁两次,平时发现日光灯不亮、闪烁和损坏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并协助甲方修复,及时清除拆装时留下的污迹。

⑤ 每天清理电源开关、插座,抹净上面污渍和灰尘

⑥ 皮、布沙发每天清洁一次,皮质沙发两个月保养一次。地毯每月清洗1次,不得留有污渍、残留清洁剂等,水分要彻底吹干。

⑦ 公共部位窗户玻璃随时保洁,平时发现手印、污渍及时擦净。

⑧花盆里面垃圾、烟头每天清理,植物叶子经常抹尘。

⑨平时对地面痰迹、口香糖等及时进行清除,每月机器清洗地面一次,拖洗地面后及时抹净地角线、墙角上的污迹、水迹、清理卫生死角。

门、门框每天擦抹一次,不锈钢门每天擦抹两次,每半年上不锈钢护理剂一次,防火门、玻璃门每天擦抹两次。

(4)洗手间、开水间

① 拖洗所有卫生间地面,抹净洁具、门框、墙身,每天循环多次,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无手脚印、无污渍等。

② 洗手间隔板、烘手机、纸盒每天擦抹一次。小便池、厕位、水池1小时冲洗1次,每天用洗液清洗一次。洁具每周用消毒剂消毒两次,整体卫生间全面消毒,每月一次。洗手台每月抛光保养一次,镜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洁4次。上班时间每半小时巡视1次,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报纸等及时清理。

③ 每周一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用清洁剂刷洗,天花擦净,灯具、风口抹尘,保持干净,无污渍。卫生间、茶水间的地面每天拖地至少4次以上,每天冲洗一次,保持地面干燥。

(5)地下车库、露天停车场

①每日清扫地面垃圾杂物,特别注意车上抛出的垃圾物。保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泥土、整洁,每月用清水冲洗一次地面。

②雨天增加清扫力度,发现泥土及时清理,晴天用清水将地面清洗干净,雨天注意清理通道口集水沟、井内的杂物。

③用鸡毛掸清除库顶的蜘蛛网,各种管道上面的灰尘。

④每日打扫抹净消火栓、防撞标志、天花、垃圾桶、风口、警铃等设施的灰尘,保持干净无污迹、无泥沙、无尘

⑤清洁地下车库、各功能室(场)的地面,抹净台面、椅子、窗台和各种设备和设施的灰尘,擦净玻璃及各种告示和标牌。

⑥及时清倒垃圾,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⑦每月彻底清除地下车库以及露天停车场的死角(包括通道口集水沟、井),对油污较多的车位地面进行特别处理。

(6)特殊地点:护栏、标示牌、广场

①广场进行日常清理垃圾杂物,擦净各处设施表面灰尘,定期清洗广场地面。

②每天擦净护栏,标示牌等表面灰尘,清洁各种设施外表。

(7)食堂

负责食堂餐具清洗、食材洗切、包厢接待等。

(8)材质清洁要求

大类

材质

清洁质量要求

大理石

表面光亮、洁净、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

花岗岩

表面光亮、无污迹、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

木制地板

表面光亮、四周边角无积灰、无污渍。

PVC板

光亮、无污迹。

瓷砖

光洁、明亮、无污渍、无水迹。

软地面

地毯

色泽均一、无褪色、无毛边、柔软、纤维成同一方向。

塑胶地垫

表面平整、色泽均一、无残留物、无污渍、无板结。

金属

材质

亚光丝纹不锈钢

表面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抛光镜面不锈钢

明亮、无擦痕、无印迹。

亚光轧花不锈钢

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铝合金

表面光滑、洁净、无斑点、无灰尘、无污迹。

其他

材质

玻璃

洁净明亮、通透性强、无划痕、无水迹。

墙纸

无斑点、无污渍。

高密度板(复合板)

色泽均一、无擦痕、无积灰、无污渍。

涂料

无灰尘、无污渍

金箔面

光亮、无灰尘、无污渍。

(9)部位清洁要求:

序号

项目

服务要求

1

走廊、门厅、大堂、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梯地面

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旋转门、门中轴、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旋转门空调出风口无灰尘、无污迹。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

2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

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3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斑点、无絮状物。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

4

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

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

5

走廊、楼梯、大堂门厅、电梯厅玻璃

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

6

平台、屋顶

无垃圾堆积。

7

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开水间等)

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热水炉外壳应无污迹、水渍。

8

不锈钢台面

无水迹、无污渍、无擦痕。不锈钢水槽干净、无斑点、无污迹无杂物、水垢,落水口无污垢。冷、热水笼头表面光亮、无污渍、无水垢。下水道无异味、定期滴入消毒液。

9

公共卫生间

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0

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

11

电梯轿厢

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自动扶梯踏步、阶梯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橡胶扶手保持色泽均一,无灰尘、无污渍、定时消毒,玻璃、不锈钢外壳按表2相关条款的规定。

12

设备机房、管道井、风井

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灰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无水渍。

13

广场、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

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按表3相关条款的规定。

14

外墙

目视洁净、光亮、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灰尘、无划痕。

15

垃圾箱房

箱房封闭式专人管理,箱房循环保洁;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弃物收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

16

烟灰缸、垃圾桶

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烟缸内烟蒂不多于三支。

17

消杀灭害

对通风口、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

18

电器设施

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19

地下车库

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垢;空气流畅,无异味。车库管道无积灰、无污垢。灯泡、灯管、指示灯明亮、无积灰。灯罩无积灰、无污迹。地面无积灰、无积水。定位杆、减速条无积灰、无污垢。反光镜干净、明亮、无污迹、水渍。消防通道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确保无积水,如有时应及时抽水

(二)会务服务

1、工作范围

所有大、小会议室;

2、服务要求

(1)会议室、会议厅、接待室区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所需物品(资料)准备齐全。

(2)花草植物长势良好、清洁无虫。

(3)门口、电梯口等场所根据需要,设置告示牌。

(4)茶水服务:

①每15-20分钟巡视倒茶1次

②及时清理会场上的烟灰、溢出的茶水,保持会场整洁。

(5)会务保密:会场服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会议资料,防止闲杂人员进场,不得在任何场所透露会议的内容。

(6)会后及时清理,检查是否有遗留物品、未熄灭的火种,关闭设备电源等。

(三)房屋、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

1、房屋维护管理:

(1)房屋的维修养护遵循的基本原则:

a、建立健全房屋档案,检查、督促办公楼使用者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b、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应齐全;

c、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重要部位的使用状况;

d、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甲方的决定,组织维修。在相关项目的工程保修时效内的维修,一经巡查发现,应立即作必要的安全处置,并向甲方方报告,由甲方方负责通知相关责任单位维修。

(2)巡检:每年应定期对房屋进行依次全面检查。建立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根据甲方的委托,安排专项修理。遇紧急情况时,宜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服务:

(1)变配电系统:

a、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b、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试验,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的报告;

c、高(低)压变(配)电柜操作运行正常,检测表计显示准确;

d、高(低)压变压器运行正常,温控显示准确,联控动作正常;

e、变(配)电柜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稳定,符合工作要求;

f、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各类表计显示正常;

J、功率因素自动补偿电容器(组)运行正常,自动切换正确可靠;

h、变(配)电系统联络自切正常。

(2)楼宇智能化设备系统

①、楼宇设备自动化(BA)系统:

a、服务器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b、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c、数字式直接控制器(DDC)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d、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接线正确、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②、程控交换机系统:

a、程控交换机(PABX)数据通讯工作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b、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c、话务台工作正常、话音清晰、整洁;

d、电源工作正常、蓄电池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e、语音信箱工作正常、整洁、接线正确。

③、网络通讯设备系统:

a、配线架排线整齐,标签完好,数据齐全;

b、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签完好,数据齐全;

c、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④、广播与背景音响系统

a、音源设备工作正常,整洁完好;

b、功放设备工作正常,整洁完好;

c、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d、背景音响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3)安全防范系统

①、中央监控系统

a、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

b、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c、录入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d、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e、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标识清楚;

f、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30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消防报警与灭火系统:

a、督促、考核专业资质的机构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b、有专人对消防维进行监督,并做好日常巡检与记录

(5)电梯

a、督促、考核专业资质的机构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并保证电梯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安全正常运行;

b、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做好日常电梯运行的巡检与记录;

c、保证办公楼至少两台电梯24小时运行,其余在5:00至22:00正常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d、电梯发生一般故障,持有电梯操作证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处理,联系时内专业维修人员应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达到现场进行抢修。

(6)空调系统:

a、督促、考核专业资质的机构按照规定频次对空调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b、有专人对消防维进行监督,并做好日常巡检与记录

(7)给排水系统:

a、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b、每天检查一次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污水排放达到DB31/19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c、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d、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

e、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f、定期对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

g、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办公楼内各用户。

(8)避雷系统:避雷系统应按规定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同时:

a、每年检查一次办公楼重要机房的设备防静电地板的接地是否可靠,并对办公楼的各楼层的钢窗、钢结构进行外观检查;

b、每半年对办公楼顶层的避雷带、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顶层屋面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每半年一次对楼层强、弱电间内的接地装置进行检查,遇有问题及时解决;保持办公楼顶部所有的避雷设施及所有的金属物体的接地完好;

c、每月一次对办公楼变配电室的设备的接地带进行检查;每季对办公楼各重要机房内的配电柜及设备接地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管道、构架等金属物接地良好;

d、主楼侧翼平台的所有避雷设施完好:

● 接地电阻:≤4Ω。

● 弱电设备接地电阻:≤1Ω。

(9)公共照明系统:

a、每天一次巡检,路灯、大堂、电梯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公共区域照明开关和关闭工作,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避免电源浪费。

b、每月一次对泛光照明灯具、景观灯具外观(含楼宇亮化灯具)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

c、每天一次巡检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10)设施设备日常维修服务:

设施设备日常维修服务应达到如下要求:

序号

部位

日常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1

旋转门、自动门、推拉窗

玻璃无破碎,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

2

楼内墙面

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

3

屋顶、管道、排水沟 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

应保障排水畅通:发现有防水层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4

道路、广场、地下车库

保持路面平整、无开裂和松动、无积水,窨井、积水井不漫溢,积水井、窨井盖无缺损。发现损坏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5

安全、引导标志 大堂应有办公楼示意图、单元标牌及司牌;楼层电梯厅、地下车库、消防通道

应设有路标及安全指示牌;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保证所有标志、指示牌清晰完整,维护设施得当。

6

卫生间、茶水间

保持设施完好、正常,水龙头及便池出水正常,不漏水,地漏畅通不堵塞。保持管道畅通与安全使用,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7

电梯厅

保持设备设施正常、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