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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知识产权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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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市本级] 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26 16:34:00

项目概况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广咨【2021】(采)第360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130000

最高限价(元):21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食堂外包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合同1年1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13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517512

质疑联系人:陈雪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518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中心大道133号中环世纪B2幢603室

传 真:0576-88851370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世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851371

质疑联系人:阮亨琅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8513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地 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食堂外包服务 招标文件 9-26.doc

    381.7K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浙广咨【2021】(采)第360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人: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公开招标需求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广咨【2021】(采)第360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130000

最高限价(元):213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2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18日14:3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方式: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当日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或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13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517512

质疑联系人: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518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133号中环世纪B2幢603室

传真:0576-88851370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世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851371

质疑联系人:阮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8513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

传真:0576-88200827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4、其余事项

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行

贷款年利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

3.8%起

王霖

88588246

13857654562

中国农业银行

3.8%起

龚盛

15858682216

中国建设银行

3.8%起

梅晶晶

88525339

13736585303

中国银行

3.75%起

任茜

13857695378

浦发银行台州分行

4.05%起

王渊

13616676319

浦发银行椒江分行

4.05%起

孙瑞华

13857688081

交通银行台州分行

3.75%起

周翔宇

13867697018

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4.32%起

王海玲

13566413827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

5.01%起

章涉漪

81880185

13606681262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4.15%起

陈金园

13586052161

华夏银行台州分行

4.5%起

邱明达

81871518

13736252233

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

5.6%起

梁宛莉

13306869100

民泰银行椒江支行

5.8%起

陈慧珠

13857699669

绍兴银行台州分行

5.1%起

郭庭斌

15958633119

温州银行台州分行

4.55%起

王晓波

15824005475

平安银行台州分行

6.53%起

李俊丽

15906861025

宁波银行台州分行

4.35%起

戴莉丽

13566627207

金华银行台州分行

4.05%起

金雪婷

15968661569

台州银行

5.6%起

洪婷

15858624999

邮政储蓄台州分行

3.85%起

董庆

81888982

18957683735


中标供应商如有办理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保险公司的履约保函服务。

保险公司名称

保费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

徐凌

13905168070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

尹刚强

13750668184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0.5%,最低保费1000

王灵芳

88869818 13586123199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

徐小明

88552788 13968603112

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

林高明

15888682693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

王仙高

1385860022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

王仙春

13515769179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

王春宇

13676675331

中标供应商如有办理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保险公司的预付款保函服务。

保险公司名称

保费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

徐凌

13905168070

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

林高明

1588868269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

罗赛

1373660564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2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本次采购招标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现场勘察。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

5

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处一份。

7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邮寄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133号中环世纪B2幢603室(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顾世通

联系电话:0576-88851371

8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注: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9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2

投标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

无要求

14

实质性条款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15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6

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85%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7

在线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

其他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不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又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18

标项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共1个标项。

19

演示

无要求

20

节能环保

无要求

21

项目说明

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餐饮业。

22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3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组织机构。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除实质性必须响应的除外),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所标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投标人所标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若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则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详见附件);

(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详见附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的证明截图;

(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投标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投标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商务及技术响应表。

(4)投标人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报价是包括但不限于费用包括:人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节假日加班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法定税费、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辅材、材料涨价、人工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4)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6)投标计量单位,招标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7)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与本次招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投标文件的形式

(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投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四、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一)开标准备

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受疫情期间影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商务资格和技术服务方案,后公开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

(二) 开标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资格文件。

4.开启商务技术文件。

5.开启报价文件。

6.招标人将在系统上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以电子的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向投标人质询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每次澄清、说明或纠正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报价明显偏低,从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没有充分理由能够说明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充分理由能够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原则、顺序、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承诺,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调整后的投标承诺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3、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服务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9、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10、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公告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招标监管部门投诉。投标人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公告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机构的调查、答复和处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投标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值7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评审标准按评分细化条款及分值进行评审。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

注: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8分

2

企业实力

投标人或其投标法定代表人拥有实体餐饮店的,得3分。

注:提供实体餐饮店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分

3

类似业绩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食堂委托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共10分,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0分

4

项目组人

员的配备

与管理

拟派本项目厨师长: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具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具有全国餐饮业评委证书得2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不含厨师长):

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具有营养配餐员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厨师: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技能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人,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分

5

总体服务方案

根据服务方案中的服务经营理念、定位、服务特色,拟采取的管理服务模式,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打分。

(1)服务方案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得6.0-10.0分;

(2)服务方案片面不够完整,操作性欠缺的得0.1-5.9分;

(3)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10分

6

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方案(包括餐桌、地面、餐具、排水沟、设备设施、工具、员工仪表等)以及落实的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打分。

(1)服务方案全面可行、食堂卫生有保障的得4.0-7.0 分;

(2)服务方案方案简单、粗糙,没有具体保障措施的得 0.1-3.9分;

(3)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7分

7

安全预防及投诉处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的卫生防疫、疾病控制预防、事故及投诉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打分。

(1)安全预防阐述详细、全面,卫生防疫措施严密、有保障的得 3.0-5.0 分;

(2)安全预防和防疫措施简单,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得 0.1-2.9 分;

(3)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5分

8

物品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堂内所提供的物品维护、保存、管理方案进行打分。

(1)管理方案先进、专业,能对物品完好保存的得 3.0-5.0分;

(2)管理方案简单、片面,容易造成物品丢失,缺乏严谨性的得 0.1-2.9 分;

(3)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5分

9

应急预案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对食堂的防火应急措施进行打分。

应急预案严谨、全面,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得 3.0-5.0 分;

方案描述片面,缺乏针对性的得0.1-2.9 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5分

10

合理化建

根据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实际作业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

(1)建议合理,可实现性强,具有改进意义的得3.0-5.0分;

(2)建议可实现性较差,几乎没有改进意义的得 0.1-2.9 分;

(3)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5分


公开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

3年

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1311号

二、技术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食堂概况:厨房面积约为600平方米,3个中包,1个大包(大包内置6桌桌餐)。本食堂接待任务、培训任务重,每周有大量的接待、培训任务,每周约8桌桌餐。(以接待、培训为主),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综合考虑。

2、管理方式:包清工方式。即: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2人,切配厨工(含洗菜)人员4人,服务员1人,领班1人(负责食堂的全部工作管理)),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是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

3、用餐时间与人数:用餐时间与人数:(1)早餐开餐时间为7:30至8:30,中晚餐开餐时间以下班时间为准;(2)日均就餐人数:早餐约140人,中餐约190人,晚餐约70人(月例会晚餐约140人),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周五晚餐、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用餐。(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用餐的,中标方必须正常提供服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中标方不再另行主张费用)。

)具体要求

1、中标方要以“采购人满意”、“就餐机关干部职工满意”为目标,做到“管理制度化”、服务精细化”、“制作标准化”,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采购人日常监督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应涵盖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人员管理、成本管理、请销假制度等。

2、中标方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于每周三前制订好下一周食谱,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食谱的制订应按照应时、应地、应人的原则,倡导少油、少糖、少盐的健康理念,做到周周有创新。具体要求如下:

早餐主要为:肉包、馒头、菜包、豆沙包、汤面、水饺、炒面、炒菜、豆面碎、蛋饼、蛋糕、红茶、姜茶、菊花茶等主食不少于8个,点心两道以上,白粥、花色粥、绿豆粥至少三种以上,粗粮两道以上,蔬菜三道以上,每天保证水煮蛋、豆浆等的提供。

中餐至少保障12个品种以上,荤素搭配,具体由采购人决定。

晚餐至少保障8个品种以上,荤素搭配,具体由采购人决定。晚餐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面条、炒年糕、麻糍、水饺、小笼包、食饼筒等供选择。

接待任务时,至少准备2个以上点心。

中标方根据就餐人数和食材成本及有关损耗,会同采购人一起确定每个菜品的价格,价格一经审定后,中标方不得擅自改动。价格的制定既要让就餐职工吃得实惠,又要保证采购人每月不发生亏损。

3、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也由采购人提供。

4、采购人须使用智能收费系统,设备由采购人提供。

5、中标方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如中标方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遗失,中标方应照价赔偿,在合同签订时双方书面明确设备清单及价格并作为合同附件。

6、中标方要落实好《食品安全法》、“五四”卫生制度和《台州市餐饮服务重点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实施意见》。负责好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

7、中标方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如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就餐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中标方应按照标准制度落实专人对餐厅、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和设备设施的清洗保养。中标方应划分好卫生包干区域,并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

9、中标方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中标方应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卫生教育和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中标方员工应统一着装上岗,上岗时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装不得在离开岗位的其他地方穿着,保证工作服装的整洁等;中标方员工如发生偷盗行为的,视情采取罚款、辞退、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直至采购人无条件中止合同,并禁止中标方参加采购人今后组织的类似项目招标。

10、中标方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采购人不再对此另行监督,中标方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11、中标方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煤气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12、中标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3、中标方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

14、中标方须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为就餐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培训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5、中标方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中标方应保证全员在岗,如因员工辞职,请假等原因出现缺勤情况,中标方应及时调整、补充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缺勤天数和人数扣除相应合同金额;

16、中标方需保障会议、培训和接待用餐,费用原则上一桌菜,补贴一百元(双方另行协商除外);

17、中标方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三)人员配置要求

1、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食堂:需服务人员11人,所有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2人,切配厨工(含洗菜)人员4人,服务员1人,领班(总管理)1人(负责食堂的全部工作管理)。

厨师长需精通台州菜系。其它岗位由中标方按具体情况安排,但男的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女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面点师应会制作汤面、炒糕、食饼筒、生煎包等特色小吃。所有人员都要有相应餐饮行业工作经验,并参加岗前培训。

中标后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的相关从业经历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承诺确保厨师长、厨师、面点师以及其他人员和标书提供的人员一致,派驻前如以上人员因某些原因和标书所述不相符需作人员调整的话,事先需经得采购人同意,未经得采购人同意中标方私自对以上人员作调整,并和投标时提供的人员资料不相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进行扣款处罚,直至采购人无条件中止合同。

采购人可以参与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各项考评,中标方应充分征求采购人给出的意见,并结合到考评结果及奖励发放中。

(四)食堂食品加工服务费用构成及有关说明

1、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承包经费应包含费用

①人工工资费用

②五险一金

③福利

④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用、休息日加班费用和节假日加班费用

⑤行政办公费用

⑥管理费用

⑦法定税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