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21-FW516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租赁期限 |
基本情况 |
一 |
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 |
3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每年考核通过,可续签2年(每年一签)。 |
位置: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综合楼第一层,其中:(1)餐厅建筑面积:866平方米(带装修及家具)(2)后厨建筑面积:665.28平方米(含厨房配套设施)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应资格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具备经营或管理过相应规模的食堂或相当规模饭店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向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邮件报名发送至:2375094587@qq.com)
注: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2)售价:招标文件0元/套,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经营或管理过相应规模的食堂或相当规模饭店经验的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11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 :5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 10月 11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 10月 11日14:30在金华市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jinhua.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0579-83213532
招标代理单位: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162001 、81338925 传真:0579-82460882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金华市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招标文件.doc
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
项 目 编 号:TY2021-FW516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 0 2 1 年 0 9 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招标需求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
前附表 8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0
HYPERLINK \l _Toc2701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21-FW516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租赁期限 |
基本情况 |
一 |
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 |
3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每年考核通过,可续签2年(每年一签)。 |
位置: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综合楼第一层,其中:(1)餐厅建筑面积:866平方米(带装修及家具)(2)后厨建筑面积:665.28平方米(含厨房配套设施)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应资格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具备经营或管理过相应规模的食堂或相当规模饭店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向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邮件报名发送至:2375094587@qq.com)
注: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2)售价:招标文件0元/套,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经营或管理过相应规模的食堂或相当规模饭店经验的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11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 :5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 10月 11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 10月 11日14:30在金华市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jinhua.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0579-83213532
招标代理单位: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162001 、81338925 传真:0579-82460882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招租的餐厅位于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一楼,建筑面积1531.28平方米,其中厅建筑面积:866平方米,后厨建筑面积:665.28平方米。餐厅的基本装修、就餐家具及厨房配套设施已基本建设及配置完毕。
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南二环西路2688号,所在宗地平面形状规则,四至情况为:北沿空地,南靠近南二环西路,西面为巴斯曼机械有限公司,东临屏岩街。附近有鑫大明、中晟科技、泰元工具、恒创工具、辉煌三联、永德利科技等企业,企业集聚度较高,区域内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
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拟引进一家餐饮服务单位,在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一楼餐厅现有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为公司及周边企业提供餐饮服务。
二、餐厅建设要求
1.根据投标人自身的未来经营方案,可在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一楼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设计与规划、装饰装修,并在招标人原有的就餐家具、厨房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增加投入,充分利用并合理配置资源,为公司及周边企业员工提供便利服务。
★2.投标人获取中标资格后,如须对餐厅进行装修建设,涉及的相关行政审批和装修建设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餐厅的改建方案,最终方案须得到招标方同意。建设施工时的施工单位须有合法资质,中标人承担施工工程一切的安全责任。
3.投入运营后,中标人应根据正常运营需要投入必要的运营资金,确保项目正常运转。后续用于餐厅运营的基本设施设备及运营资金的投入,由中标人根据项目运行情况自行确定。
三、餐厅运营服务要求
★1.承租期限:本项目的承租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每年考核通过,可续签2年(每年一签)。
2.经营模式:在运营期内,招标人将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一楼经营管理权授权给中标人实施有偿经营(即按年上缴招标人“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简称“租金”),中标人则根据招标人授权来提供餐饮服务。即:餐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完成后(如有),中标人还需投入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引入优质资源,采用有效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实施运营管理;同时,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凭借自身的管理和资源优势获取一定的经济回报。
3.经营要求:
★(1)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一楼作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须注重环境保护。生活和餐饮污水必须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油烟必须配套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油烟经处理后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实行生活、餐饮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承担厨余泔水等垃圾的处置责任。
(2)遵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卫生、食品安全及环保等方面餐饮经营的基本规范与要求,接受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指导。
(3)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墙公布)和服务礼仪规范,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设立投诉电话。
(4)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各种食品必须进行每餐次不少于100克的留样,留样时间必须在48小时以上,并做好详实的留样记录。
(5)禁止销售无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外加工食品。
(6)建立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的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与实际相适应的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食堂规范化管理达标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7)中标人经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金华市区同档次餐厅的供应价格,并接受招标人的指导、审核、监督。对所经营的食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公示,并对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菜品销售价格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8)运营期内,运营涉及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运营期内,对招标人原投入的家具、厨房设施设备、空调由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应合理利用及保持其完好性,承担日常维护、保养责任。运营期满后,对损坏的或无法正常使用的家具、厨房设施设备承担赔偿责任。
四、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及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租赁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每年考核通过,可续签2年(每年一签)。
中标人须按年向招标方支付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第一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以后年度租金于下一计算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
2.租金的支付额度由投标人通过投标报价和项目的支付要求确定。投标人“租金”投标报价不得少于人民币11万元/年。第一年、第二年的租金分别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的50%、70%缴纳,第三年租金按中标价100%足额支付;从第四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按前一年租金的5%递增。
3.租金的支付额度约定如下:
①“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按年缴纳,其中:第一年租金按中标价50%支付,第二年租金按照中标价的70%支付,第三年租金按中标价100%足额支付;从第四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按前一年租金的5%递增。
②第一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以后年度租金于下一计算缴费期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
4.开业及运营服务的收费要求:
(1)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餐厅的提升建设、服务人员的配置并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如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开业。
(2)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收费项目(如有),国家或各级政府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中标人根据市场原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定价,并接受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管。
(3)对所经营的食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公示,并接受招标方指导、审核、监督。
5.经营期满的平稳过渡要求:
运营期满或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协议的情况时,中标人必须有平稳过渡措施,包括:①编制资产清册,做好与招标人、后续运营商的资产交接或移交;②配合做好财务审计,清偿债权债务,清缴各项税费和其它费用;③移交各种档案和其它相关文件、资料;④做好与招标人或继任者的工作、服务衔接。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接受招标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2.中标人投资经营过程中装修改建或后续经营中所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不得擅自处置资产,不得以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经营期满后或中标人中途退出时,不得转移、隐匿、毁损、破坏招标人的资产。
3.中标人受托经营后,其经营范围是餐饮或餐饮配套的经市场管理部门核准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得违规经营,并应承担经营活动的所有法律责任。
4.中标人负责处理厨余垃圾、泔水。
六、履约保证金及水电周转金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中标人应按招标方要求向其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捌仟元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合同期内,中标人经营过程中如存在以下情形,招标人可没收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餐厅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中失分扣分的;
②餐厅因乱脏差或违法经营被媒体、群众曝光严重影响招标人声誉等情况的;
③因短斤缺两等被消费者投诉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④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因食品安全问题、以次充好等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⑤阻挠考核、检查、测评人员或其它妨碍公务的;
⑥不执行规范管理要求、不服从职能部门指导管理的;
⑦出现重大食品事故、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重大情形的。
3.被依规扣罚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差额。
4.履约保证金余额于合同期满(或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协议等情况)、双方债权债务清偿完毕,并做好与招标人和继任者的工作交接与服务衔接后无息退还。
5.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水电周转金3000元,以转帐的方式打入采购人银行帐户,服务期满后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报价内容为“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年”,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4000元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3 |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5000.00元)。 |
4 |
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建筑及餐厅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布局,水、电、气、排烟、污水、废水等设施配置。 |
5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答疑,答疑内容是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
6 |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技术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价格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1日14:30,金华市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 |
8 |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30; 开标地点:金华市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 |
9 |
评标办法及标准:本项目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排序,在不低于招标人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按有效投标报价的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在同等报价的情况下,按经营方案的优劣、同等项目经验的规模大小和数量多少等进行综合排序,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10 |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评标结束后2天内; 评标结果公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jinhua.gov.cn/) |
11 |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或其他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中标人凭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12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3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4 |
运营期限:3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每年考核通过,可续签2年(每年一签)。 |
1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餐厅招租项目的招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并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程华科技厂区)餐厅招租。
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承租场地建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布局,水、电、气、排烟、污水、废水等设施配置,以获取有关投标、签署合同和其他所需的资料。不组织集中考察,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但必须在开标5天前进行。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方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开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技术商务文件(技术商务标)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3)有权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的类似的典型业绩及业主评价材料(提供必要的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有效公章);
(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
技术商务标不得包含投标报价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文件(价格标)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一览表(为方便开标唱标,除了与价格标一同装订以外,投标人应再另行单独准备一份并密封提供,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本项目报价内容为“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年”,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之“四、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及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对“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年”自行报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投标人的“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年”投标报价不得少于人民币11万元/年。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投入的运营成本、物业费、建设期及承租期间的水电费、工具器具、财产保险、应得利润和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支出、费用和必要的利润,充分考虑政策、物价、工资水平等因素变动可能导致的风险,并承担其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向采购方指定账户缴纳8000元的履约保证金,2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技术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价格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技术商务标、价格标二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报价一览表》除了与价格标一同装订以外,投标人应再另行单独准备一份并密封提供。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价格标、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经营期限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不符,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7.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8.投标服务的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有重大编制技术错误的;
10.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难以确认的);
1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资料不全的;
12.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
1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技术商务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7.由主持人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项目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3人以上。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排序,在不低于招标人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按有效投标报价的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在同等报价的情况下,按经营方案的优劣、同等项目经验的规模大小和数量多少等进行综合排序。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评标委员会完成综合评标后,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排序,在不低于招标人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按有效投标报价的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在同等报价的前提下,按经营方案的优劣、同等项目经验规模大小和数量多少等进行综合排序。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报请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招标过程中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和响应性文件的要约及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权。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成交权授予招标小组提供的第二名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中标人应按招标方要求向其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捌仟元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合同期内,中标人经营过程中如存在以下情形,招标人可没收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餐厅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中失分扣分的;
②餐厅因乱脏差或违法经营被媒体、群众曝光严重影响声誉等情况的的;
③因短斤缺两等被消费者投诉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④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因食品安全问题、以次充好等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⑤阻挠考核、检查、测评人员或其它妨碍公务的;
⑥不执行规范管理要求、不服从职能部门指导管理的;
⑦出现重大食品事故、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重大情形的。
3.被依规扣罚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差额。
4.履约保证金余额于合同期满(或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协议等情况)、双方债权债务清偿完毕,并做好与招标人和继任者的工作交接与服务衔接后无息退还。
5.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水电周转金3000元,以转帐的方式打入采购人银行帐户,服务期满后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本项目的评标。
一、评判内容及标准
(1)资格性审查
评判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2)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判委员会可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按照“公正、平等、科学、先进、竞争”的原则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独立评价,根据优劣排出名次。
(5)以最高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最高价成交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判方法,即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租金)评定最高报价,以提出最高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判方法。
(6)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排序,在不低于招标人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按有效投标报价的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在同等报价的前提下,按经营方案的优劣、同等项目经验的规模大小和数量多少等进行综合排序。若相同,则以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二 、定标原则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定标。
2.本次招标后,合同将授予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报经审核同意并经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候选人即成为中标人。
三、重新招标
本项目在招标后出现下列情形的,需重新招标。
1.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有效报价少于3家,评审小组认为竞争性不强的;
3.评审小组否决所有投标的。
四、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
4.招标单位、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书。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代理公司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经营范围
委托经营范围及内容:乙方负责对 进行餐厅建设,并组建独立营运机构对其进行依法经营管理。
二、餐厅建设与运营期限
餐厅建设与运营期限为 3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每年考核通过,可续签2年(每年一签)。
三、乙方的建设内容及设备设施投入
3.1 根据乙方的未来经营方案,拟在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楼一楼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设计与规划、装饰装修,需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原有的就餐家具、厨房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增加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1)
(2)
3.2 乙方对餐厅进行装修建设,涉及的相关行政审批和装修建设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施工工程一切的安全责任。
四、运营服务
4.1 甲方将委托经营范围内的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一楼的经营管理权授权给乙方实施有偿经营,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生活和餐饮污水必须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油烟必须配套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油烟经处理后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实行生活、餐饮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
4.2 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接受甲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4.3乙方应遵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卫生、食品安全及环保等方面餐饮经营的基本规范与要求,接受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指导。
4.4 运营期内,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墙公布)和服务礼仪规范,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设立投诉电话。。
4.5 运营期内,乙方应对所经营的各种食品进行每餐次不少于100克的留样,留样时间必须在48小时以上,并做好详实的留样记录。
4.6 运营期内,乙方不得销售无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外加工食品。
4.7 运营期内,乙方应建立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的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与实际相适应的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食堂规范化管理达标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4.8运营期内,乙方经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金华市区同档次餐厅的供应价格,并接受招甲方的指导、审核、监督。对所经营的食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公示,并对金华程华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菜品销售价格应给予优惠。
4.9运营期内,运营涉及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10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餐厅的提升建设、服务人员的配置并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如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开业。
五、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
5.1 合同期内,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的具体金额如下:
第一年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年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年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2 第一年度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须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以后每年于下一计算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
5.3乙方向甲方缴纳水电周转金3000元,以转帐的方式打入甲方银行帐户,服务期满后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
六、其它要求
6.1 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收费项目,国家或各级政府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根据市场原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定价,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管。
6.2 运营期满或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协议的情况时,乙方必须有平稳过渡措施,包括:①编制资产清册,做好与甲方、后续运营商的资产交接或移交;②配合做好财务审计,清偿债权债务,清缴各项税费和其它费用;③移交各种档案和其它相关文件、资料;④做好与甲方或继任者的工作、服务衔接。
6.3 运营期内,对甲方原投入的家具、厨房设施设备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合理利用及保持其完好性,承担日常维护、保养责任。运营期满后,对损坏的或无法正常使用的家具、厨房设施设备承担赔偿责任。
6.4 乙方投资经营过程中装修改建或后续经营中所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期内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不得擅自处置资产,不得以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经营期满后或乙方中途退出时,不得转移、隐匿、毁损、破坏国有资产。
6.5 乙方受托经营后,其经营范围是餐饮或餐饮配套的经市场管理部门核准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得违规经营,并应承担经营活动的所有法律责任。
6.6 双方进行移交时,由甲方提供设备清单,后期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如因设备自身造成故障的,甲方负责维修。
6.7 乙方需负责处理厨房垃圾、泔水等。
七、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7.1 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7.2 乙方的各项投资与服务承诺;
7.3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7.4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八、知识产权
8.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拥有项目运营期间与项目相关的商标、文案等相关知识产权。
九、履约保证金
9.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其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9.2 合同期内,如乙方不按其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如期并足额地投入资金完成餐厅建设及设施设备投入,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根据其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合同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如存在以下情形,甲方可没收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餐厅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中失分扣分的;
②餐厅因乱脏差或违法经营被媒体、群众曝光严重影响声誉等情况的的;
③因短斤缺两等被消费者投诉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④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因食品安全问题、以次充好等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⑤阻挠考核、检查、测评人员或其它妨碍公务的;
⑥不执行规范管理要求、不服从职能部门指导管理的;
⑦出现重大食品事故、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重大情形的。
9.4被依规扣罚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差额。
9.5履约保证金余额于合同期满(或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协议等情况)、双方债权债务清偿完毕,并做好与甲方和继任者的工作交接与服务衔接后无息退还。
十、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0.1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对本合同约定的建筑物物理状况、权利属性、产权关系、各类证书办理情况做详细了解和考察。
10.2 乙方选择的施工单位须有合法资质,建设施工方案应当得到甲方同意,乙方应当确保施工安全。
10.3 消防许可的申请验收、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有必要,甲方可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消防事宜,乙方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正常使用。合同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因此产生的行政处罚、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后期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0.4 本合同生效后,相关房产产生的一切消防、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5 乙方须与选聘的人员建立合法的用工关系。乙方自行处理与员工的劳动人事纠纷,因乙方选聘人员产生的用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10.6 乙方在合同期内独立投资并保证正常运营。
10.7 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相关建筑物。不得妨碍乙方依法经营,并协助乙方办理注册登记等必要的材料,协调在运营过程中乙方与近邻产生的分歧事宜。
10.8 双方移交房产、建筑物或其它资产之前应负责结清有关费用(包括水、电、煤气、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并编制资产移交清单。
10.9 甲方提供现有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对设备进行更新、扩容、增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0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超出本合同范围开展经营。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超出本合同范围的任何合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借贷、担保等。
10.11 若甲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及相应依据认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标准,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限期一个月改正;乙方不按期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拒不提供约定的建筑物,导致乙方无法经营。
(2)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建筑物,导致乙方无法经营。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的。
11.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解除协议当年的年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的30%计算违约金:
(1)向第三人整体转租。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动房屋建筑物结构。
(3)消防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附属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安全法律法规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用于允许经营范围以外用途的。
(5)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7)逾期15日未向甲方支付设施使用费(租金)。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经营的。
(9)根据上述第10.11条,乙方不按期改正的。
(10)实施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侵害甲方权益或正常运营服务秩序的行为。
11.4 乙方有11.3行为之一的,所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当就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5 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欠交费用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11.6 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30日历天内向甲方移交资产。乙方逾期归还,按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日前一日的日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标准的 3 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11.7 甲方有11.2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予以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的资产交接
合同期满,乙方应保证餐厅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对装饰装修不得破坏,除乙方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外,其他设施归甲方所有。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2 因国家需要依法征收拆除餐厅全部或部分房屋建筑物,或依法变更物业用途,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13.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4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5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
十五、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双方另行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金华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招标人、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或价格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一)技术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3)有权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的类似的典型业绩及业主评价材料(提供必要的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有效公章);
(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
技术商务标不得包含投标报价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XXXXXXXXXX: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投标人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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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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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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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及账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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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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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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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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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职工总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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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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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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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现有的 资质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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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单位性质指企业或事业;
2、人员指本单位长期聘用专职人员,不包括临时兼职和多家聘用人员以及在校学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1、一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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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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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专 业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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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或学位) |
拟任何职 |
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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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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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专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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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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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该项目中任何职 |
||||
注:1、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联系人不得变更,必须随时听从招标人指派。
2、需在本表格后加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公司曾参加的项目经历等。
3、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等)附本表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类似的典型业绩及业主评价材料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完成时间 (起讫) |
采购单位 |
业主评价或创建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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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承诺书样本
承诺书
XXXXXXXXX: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
1.本单位(本人)自承诺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如本承诺失实,自愿承担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责任。
2.其他承诺内容: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价格标部分
1.投标函
致: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技术商务(含资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建设与营运服务,我方投报的“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的缴纳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第一年租金按投标报价的50%支付,第二年租金按照投标报价的70%支付,第三年租金按投标报价100%足额支付;从第四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按前一年租金的5%递增。第一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以后每年于下一计算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运营(租赁)期限 |
3年 |
投标报价 |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建设与营运服务,我方投报“场地及设施的承租费用(租金)”的缴纳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以后每年于下一计算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 其中:第一年租金按投标报价的50%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年租金按投标报价的70%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年租金按投标报价100%足额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报价说明:本投标人已知悉并同意,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财政部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按本次招标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商务报价中。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以便于唱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