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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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长政采[2021]CS-C-09号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长子县公安局办案区等政府购买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21]CS-C-09号 二、项目名称:长子县公安局办案区等政府购买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吉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杰 陈楠 和晓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子县公安局 地址:长子县鹿谷东大街286号 联系方式:裴先生 13720942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子县会堂北区(长子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 联系方式:杨女士 0355-8331204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评审专家名单:和晓峰 陈楠 陈杰
代理费收费标准:0
代理费收费金额:暂无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9月26日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长政采[2021]CS-C-09号
项目名称: 长子县公安局办案区等政府购买服务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6日
磋商文件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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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成员 |
审核签字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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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公章) |
项目负责人 |
年 月 日 |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公章) |
中心负责人 |
年 月 日 |
备注: 年 月 日 |
目 录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第五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29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3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子县公安局办案区等政府购买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www.ggzy.changzh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长政采[2021]CS-C-09号
项目名称:长子县公安局办案区等政府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777.06元
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共一包。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一年 |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6日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www.ggzy.changzhi.gov.cn)
方式:报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四、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
详细地址:长子县会堂北区(长子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磋商时间,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2、磋商前报价人须携带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
3、请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参与磋商活动,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查阅及下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子县公安局
地 址:长子县鹿谷东大街286号
联系方式:裴先生 13720942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子县会堂北区(长子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
联系方式:杨女士 0355-8331204
3. 技术支持热线
山西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5-2090058
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5-2136789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55-209008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长子县公安局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
3.3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长子县财政局 |
3.4.4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 否 |
3.4.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3.4.6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否 |
3.5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
□是 否 |
7.3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地点: 长子县公安局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曹先生 19835076069 统一组织踏勘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9月18日 下午6:00之前 备注:采购单位安排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各潜在投标人须在17日前与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递交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执行市县疫情防控要求) |
8.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1年 9月26日 09时30分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13.1 |
磋商保证金 |
(1)金额: □人民币 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
14 |
磋商有效期 |
90个日历日 |
17.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 |
22.3 |
磋商报价扣除 |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 |
2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6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确定 |
28.2 |
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 有) |
29.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
3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日历日/年 |
33 |
成交服务费 |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按下列标准收取: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某代理机构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
36.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长子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355-8336611 通讯地址: 长子县鹿谷东大街286号 |
37 |
其他内容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 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报价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3.4.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报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3.4.6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下同)投标.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3响应文件编排顺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目录、具体内容;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目录、具体内容。
10.4 相关资质证明证书材料提供扫描件。
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1.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磋商小组来评判。
11.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包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3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投报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6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14.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相应自动延长,除非供应商书面声明撤销响应文件。在延长的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制作及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5.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5.2 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15.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15.4开标一览表所载信息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响应文件使用Windows 7操作系统、Office 2010办公软件及响应文件编写工具进行编制。响应文件编写工具及响应文件编写制作方法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中心获取(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插件2.0最新版、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用户手册)。报价人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确保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加盖的印章,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字样的非行政公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6.3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有效。
16.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16.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6.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6.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6.8因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7. 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解密验证、修改撤回及注意事项
17.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
17.2 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后,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
17.3 响应文件如须修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共资源用户手册-政府采购供应商》步骤进行修改。
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7.4 请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参与响应活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查阅及下载。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唯一途径,如供应商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开标
18.1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8.2参加开标的报价人代表必须在开标时间前现场签到,以证明报价人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报价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3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主持人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以及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报价人若有投标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8.4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报价人代表签章确认。
18.5报价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9.供应商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
19.1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第四章中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19.2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响应文件的澄清
20.2.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问,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问。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问的,供应商 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0.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20.3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响应无效
21.1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出示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磋商
22.1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22.2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3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供应商。修正和扣除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报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26.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7.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8.成交公告
28.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
28.2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成交通知书
29.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磋商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1.履约保证金
3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批复到位,并报备政府采购计划,在对供应商履约考核达标后续签一年合同的办法。
32.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5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6.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与采购人协商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后一年 |
二、项目概况
建筑物性质:公安业务用房。
坐落地址:长子县鹿谷大街。
业务用房层高:10层。(一层为办案区,二至十层为办公区)
业务附属用房层高:3层。
占地面积:10255㎡。(院内公共面积:6780㎡)
建筑面积:6626.34㎡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一)保安员13人
1、保安队长1人,全面负责甲方办公区域内各项安保工作的制定、检查、考核、落实工作,根据服务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岗点工作职责以及流程,定期开展保安员培训工作,在甲方和乙方的双重领导下,尽职尽责带领全体保安人员圆满完成双方合同约定责任区内的安保工作;
2、保安员6人,24小时轮岗制,负责办案区来访人员登记、安检;
3、保安员6人,24小时轮岗制,负责大门来访人员登记、安检。
(二)保洁员7人
1、保洁组长1人,熟悉办公区概况及布局,指导督促保洁员做好责任区内公共场所的清洁保洁工作,负责巡视、检查清洁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在甲方和乙方的双重领导下,尽职尽责带领全体保洁人员圆满完成双方合同约定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
2、保洁员6人,白班八小时工作制,服从保洁组长的安排,完成甲方办公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其中:大院1人、主楼5人、附属楼1人)
(三)、维修工2人
1、电工1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制定设备运行记录,并做好运行相关记录,配合甲方定期对办公楼区域内电力设施设备进行维检;制定运行预案,确保甲方办公区域内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转;保证甲方办公区域内的照明等设施设备完好;
2、水暖工1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做好运行相关记录配合甲方定期对水、暖设施设备进行维检;制定运行规程和预案,确保水、暖系统的正常运转。
(四)、警官食堂7人
1、主厨1人(厨师长),职责:负责警官食堂的全面事务管理,不断开发新菜系,保障菜食安全、严格卫生达标,定期对厨师烹饪技术再培训;
2、副厨1人,职责:在主厨(厨师长)领导下工作,负责协助厨师长做好食堂管理事务,在厨师长未在岗的情况下,代厨师长履职;
3、主食面点厨师2人,职责:在厨师长的领导下工作,负责食堂的主食和面点的制作,精细制作加工,严格个人卫生,勤洗工作服,操作前后要洗手,确保食品安全,专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厨艺技术,努力协调配合,完成厨师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帮厨配菜厨师1人,职责:在厨师长领导下工作,负责食堂各种菜肴烹饪前的配置,精细制作加工,严格个人卫生,勤洗工作服,操作前后要洗手,确保食品安全,专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厨艺技术,严格协调配合,完成厨师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前厅管理员2人,职责:在厨师长领导下工作,负责食堂就餐大厅就餐次序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就餐大厅餐桌、餐椅、餐具的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微笑服务,严格仪容仪表,严格个人卫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协调配合,完成厨师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标准
(一)安保服务标准
1、维护服务场所正常办公秩序;
2、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服务区域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予以处置;
3、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治安灾害事故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服务单位,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严加控制;
4、根据合同规定,依法提供安全咨询服务;
5、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自行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
(二)保洁服务标准
1、对公共区域走廊、楼梯间、卫生间、扶手、玻璃进行日常保洁,确保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扶手无灰尘、窗户整洁干净。
2、对甲方办公区域内的环卫进行日常保洁,确保地面无纸屑、无杂物、公共设施无积尘。
3、垃圾实行袋袋分装,日产日清。
4、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
(三)水、电、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标准
1、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制定设备运行记录,并做好运行参数及相关记录。
3、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水、电、暖设施设备进行维检。
4、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和预案,确保水、电、暖系统的正常运转。
5、确保甲方办公区域内的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按规定时间开、关照明设备。
6、设备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7、雨水井、化粪井定期检查,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8、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告知甲方。
(四)警官食堂服务标准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的安排,有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力争做到饭热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量,平等待人。
3、坚持实物验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半月盘点一次食堂仓库,按时上交主管部门。
4、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均需有登记,有帐目存档,不得贪小便宜,不得将厨房用料或炊具带回家,以公济私。
5、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工作衣帽,在厨房范围内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膊等。
6、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每年进行一次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雇。
7、厨房人员在分菜打菜时的动作要快,尽量缩短职工排队的因扰,对待职工要公平公正。
8、按照甲方要求,厨师定期制定《每周菜谱》公布在厨房信息栏上,谱内菜品种尽量多样化,不断地调剂改善伙食,促进职工满意度。
9、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10、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第五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一、评审程序:本次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三、评标细则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七章),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内容齐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报价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证明文件, 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报价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8 |
现场踏勘函 |
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函扫描件; 内容齐全,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时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
3、报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技术商务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技术部分审查内容 |
||
1 |
报价一览表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报价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 内容齐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2 |
技术偏离表 |
内容齐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3 |
服务方案 |
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4 |
本次服务拟派人员配置情况 |
内容齐全,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 |
商务部分审查内容 |
||
1 |
报价是否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
2 |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章。 |
|
3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 |
|
4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等)。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
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19条规定的原则。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无效响应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五、成交标准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商务部分(40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服务业绩(10分)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类型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及内容,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报价截止日前三年内,每签署一份合同得2分, 最高得10分。 注:单个合同服务期限在12 个月及以上。 2、服务人员配置(14分) 具有物业经理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或消防中控室监管员五级职业资格证、电工证、管道工等与物业服务相关证件,每提供一个资格证书得 2 分,最高得 14 分。 3、社会责任(7分) 每招录一名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残疾人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得 1 分,最高得 7分。 4、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证件得3分,满分9分。 |
二、服务部分(5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思路及管理目标(10分) 根据报价人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服务思路清晰、管理目标明确、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5-10分; 服务思路基本清晰、管理目标基本明确、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1-4 分; 服务思路不清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管理目标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的不得分。 2、项目组织架构及服务人员岗位配置(5分) 服务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组织架构设置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服务人员配置到位,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优得 5分,良得 4 分,一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3、员工培训及管理(5分) 根据报价人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招录、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齐全,可行性强,得 1-5 分; 招录、培训、考核、奖惩每缺一项扣 2 分。 4、设施设备维修运行管理(10分) 根据报价人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1)拟投入的(保洁、保安器械、水电维修等)主要设备与必备工具齐全的得 4 分; (2)有维修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岗位职责的得 3 分; (3)有作业规范、工作流程具体管理措施标准化、规范化,可操作性强得 3 分。 (4)未提供、无制度不得分。 5、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0分) 根据报价人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1)有物业管理范围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得 2.5分; (2)有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得2.5分; (3)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发生火警时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得 2.5分; (4)安保突发事件、意外事件处置预案种类齐全,得2.5分。 (5)缺项不得分。 6、环保、节能及垃圾分类(7分) 根据报价人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1)有废旧物品(电池等)回收具体举措的,得2 分; (2)有节水、节电等节能具体举措的,得 2分; (3)有进行垃圾分类具体举措的,得 3 分。 (4)缺项不得分。 7、有接受临时任务承诺,且满足要求、及时解决并响应得0-3分。 |
三、价格部分(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后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X10% X 100 |
说明:由磋商小组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报价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报价人打分。然后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将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长子县公安局办案区等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
(服务名称、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Y
合同总金额包含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货物/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服务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合同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 %的履行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 :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月后 个工作日内需方无息退还。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六、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3、服务方式:
七、交验
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付服务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2、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供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3、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八、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供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检测标准。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维护等服务。
十、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 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 扣除履约保证金。
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 。
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 的滞纳金。
十一、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
需方(章):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俱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章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章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和完整的。
4. 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目 录
(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二)报价函……………………………………………………………………………………………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现场踏勘函………………………………………………………………………………………
(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 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元(¥元)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响应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
10、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电子签章):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供应商:(供应商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扫描件;
(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供应商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八)现场踏勘函
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函扫描件。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应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目 录
(一)报价一览表………………………………………………………………………………………
(二)技术偏离表………………………………………………………………………………………
(三)服务方案…………………………………………………………………………………………
(四)本次服务拟派人员配置情况……………………………………………………………………
(五)合同案例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六)社会责任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七)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文件(若有)……………………………
(八)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扫描件……………………………………
(九)质疑函(如有的话)…………………………………………………………………………
(一)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品名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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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大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