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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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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物资类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物资类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9-27
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物资类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物资类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人为: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物资类采购项目(二)二次

2.2项目编号:RAPMZB-驻-2021001

2.3标段划分:

标段号

类别

采购内容

交货期

1

版辊

钢对钢压花辊
钢对羊毛脂压花辊

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每次采购计划下达后十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

7

亮银转移纸

亮银转移纸

接通知10天

8

嘴棒箱、嘴棒盒

嘴棒箱、嘴棒盒

接通知10天

13

食品类

米面油奶等

按招标人通知时限内送达指定地点

14

肉类

牛羊肉、禽类、猪肉等

每日上午七点前送达指定地点

15

水产品类

各类水产品

每日上午七点前送达指定地点

16

干货调料类

木耳、香菇、八角、花椒等

按招标人通知时限内送达指定地点

17

蔬菜瓜果类

蔬菜水果等

每日上午七点前送达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内容:物资类材料

2.5项目地点: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7合同期限: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3标段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4标段需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1.3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12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标段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投标人: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进入首页-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企查查”、“启信宝”等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29日至 2021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财务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7)1标段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其余标段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8)13标段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14标段须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注:1、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并留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留原件;

2、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报名单位应于配合;

3、3、报名单位必须对出具报名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同时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10月27日10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内部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396-2955377

地址:驻马店市南开发区翠柏路13号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洪女士、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511/55001519

邮 箱:rhah168@163.com


承 诺函

致: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

1、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在近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贵单位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

2、如本公司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承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投诉其相关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具有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质疑、投诉方式方法符合招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不随意进行质疑(投诉),不发生恶意纠缠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三年内不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标项目。

3、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或允许本次招标采购单位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对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月 日

财 务 要 求 承 诺 函

致: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