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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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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9月27日 16: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东丽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27日 16:31
评审专家名单 张雯雯,任东祥,刘颖虹,唐金荣,芦毅
总中标金额 ¥4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佳良
项目联系电话 022-86439786/13034345403
采购单位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北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2-24967900-8077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佳良,022-86439786/1303434540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东丽副食配送 招标文件 终稿-发售.pdf

一、项目编号:SXGC2021-F-0812(招标文件编号:SXGC2021-F-0812)

二、项目名称: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俏熠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和进里12号楼旁平房106号

中标(成交)金额:42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市俏熠商贸有限公司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雯雯,任东祥,刘颖虹,唐金荣,芦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2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北50米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4967900-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康佳良,022-86439786/13034345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

电 话: 022-86439786/13034345403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副食品 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XGC 2 0 2 1 - F - 0 8 1 2)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9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 方式,对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 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XGC2021-F-0812 二、项目内容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配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47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 定,本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 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 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2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 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中小微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 室。 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 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5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90000 元;计人民币玖万元整 (2)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保证金提交时间 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 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 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 9:30 2.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 9: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佳良 2.联系方式:022-86439786/1303434540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北50米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老师,022-24967900-807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 403室 4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439786/13034345403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384 电子邮箱:SXGC201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帐号:0302017109300334767(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 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 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向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提 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5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副食品食材费用、副食品配送保障服务的人工费 用、配送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等其他应有 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供货品种包括生鲜(包括肉、蛋、蔬菜、水产品)、杂粮、水果(包括 苹果、草莓、香蕉、菠萝等)。 2. 在配送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是配送蔬菜、水果、杂粮等,须提供车、筐 等运输工具,如果是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 如果是水产活物配送,须提供制氧设备。 3. 投标人须保证按时提供无公害的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并且提供正规的发 票。 4. 特殊情况,投标人须满足能随时送货,投标人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 5. 便于仓储物品,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简单加工的能力。 6. 配送的副食价格不高于驻地市场零售价格。 7. 配送的副食需通过卫生检疫合格。 8. 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的配送量为准,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付款,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6 2. 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领取,提交投标 文件时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备验。 3.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中标单位持未中标单位 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单位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世新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 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中标单位开具的往来收据 原件(须加盖中标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 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 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 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 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 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分 第二部分客观分(20 分) 分值 1 相关业绩 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订 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 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 2 分,满分 6 分。证明材 料包括: 6分 7 A.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 名称及盖章) B.)验收报告或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A 和 B 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 定。 2 投标人相 关证书 投标人具备 GB/T19001/IS0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28001/OHSAS18001 系列(或 GB/T45001/ISO45001 系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 系列或 ISO14001 系 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具备 1个 2分,最高 6分。 6分 3 配送车辆 情况评价 投标人配备的配送车辆,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车型、车牌号、车辆照片及车辆相对应的行驶证复印件(非自 有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 具备 3 辆及以上得 4 分,3 辆以下得 2 分,未提供或其他 0 分。 4分 4 拟配送人 员评价 拟派配送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1)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4 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得 4 分; (2)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2-3 人的证明材料,得 2 分; (3)未提供或其他 0 分。 4分 第三部分主观分(70 分) 分值 1 针对本项 目的人员 配备 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得 10 分; 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得 7分; 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分工基本明确,得 4分; 人员配备不齐全、分工不明确,得 0分。 10 分 2 整体服务 方案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举措、供货 10 分 8 方案评价 规模、订单数据报送服务措施、发票开具等内容。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 行,得 10 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 强,操作可行性较强,得 7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 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得 4分; 方案考虑不周全,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操作可行 性较差,得 0分。 3 配送服务 方案评价 提供完整、全面的服务方案和科学、完整的保障方案,服务内 容具体齐全,得 10 分; 提供比较完整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方案,服务内容比较齐全,得 7分; 提供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方案基本完整,服务内容基本齐全,得 4分; 提供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方案不完整,服务内容不齐全,得 0分。 10 分 4 货物质量 保障管理 及保障措 施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完 整,可操作性强,得 8分;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较完 整,可操作性较强,得 5分;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一般 的,得 3分;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较 差,得 0分。 8分 5 食品卫生 安全的保 提供合理、有效、切合实际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的,得 8 分; 8分 9 证措施 提供较合理、有效、切合实际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的,得 5分; 提供基本合理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的,得 3分; 未提供相关保证措施的,得 0分。 6 食品保鲜 措施 结合本项目用户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有效、切合实际的食 品保鲜措施的,得 8分; 结合本项目用户的实际情况,提供较合理、有效、切合实际的 食品保鲜措施的,得 5分; 提供基本合理的食品保鲜措施的,得 3分; 未提供相关措施的,得 0分。 8分 7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和实行定期 满意度回访书面承诺以及内部管理考核办法书面材料,能够达 到解决处理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渠道畅通。 投标人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 供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 8 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 供较为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 5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 供基本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 3分; 投标人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得 0分。 8分 8 突发事件 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具体实用,切实可行,得 8分; 处理措施比较具体实用,比较可行,得 5分; 处理措施实用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3分; 处理措施差,可行性差,得 0分。 8分 合 计 100 分 10 第四部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 2分,最多减 10分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4.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的。 5.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1000万-5000万 0.2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 《中标通知书》为准。 (二)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 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为: 022-86439786;电子邮件: SXGC2018@163.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 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其他 11 1. 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评标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 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 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 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 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 5.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12 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和零售业 一、项目总体要求 本次招标配送项目为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肉类、蔬菜、水果等,配送范围: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消防站副食配送,期限 12 个月。配送品种:食堂所 需肉类、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杂粮等。 二、对卖方提供配送及服务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配送价格要合理,配送提供的所有食品价格应保持在自由市场的零售价 和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的批发价之间,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 利润、运输、装卸、各类保险等一切费用。 2、招标方每天中午 12:00 前以传真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向配送商 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 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3、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 或质量无法保证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通知招标方,并协商好解决方 法,经招标方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调换配送食品的品种、规 格或数量。 4、双方可根据蔬菜等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 种和数量。配送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招标方选择。 (二)配送要求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具有运输能 力的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2、配送时间:每日配送一次,于上午 8:30 前送到各伙食单位。 3、配送商每天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配送 商提供《配送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4、所有品种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 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13 5、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置食堂人员指定的地 点。 6、对配送食品、人员及运输交通工具要有防疫方法和措施,确保卫生安全。 (三)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合格率:配送商提供的食品合格率应达到 100%。 2、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些配送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 要求,配送商经招标方同意可视实际情况采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食品代替。 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配送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配送商负 责按招标方要求补足。 3、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 凭证。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5、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要求,并且品质(品种、品相)不低于定价日 招标方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6、发票要求:配送商须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发票。 (四)产品技术工艺基本要求 1、生肉类(猪肉、牛羊肉等):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 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无异味,必须经过 正规渠道采购且经过检疫的商品,合格率应达 100%。 2、蔬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 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合格率应达 100%。 3、水果类: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新鲜。农药残留不超 标,合格率达 100%。 (五)配送方的售后服务承诺 1、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招标书提供的相关要求, 保质保量为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配送所需食品。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 发不良事件发生,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中标方原 因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方承担。 14 3、中标方保证按照招标方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若发 现货物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无条件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 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中标方自愿接受招标方 处罚。 4、若中标方出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予更换或未按时更换的情况三 次,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中标方接到招标方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 1日未能履行送货义务,招 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及招标方营区管理规定, 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等,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和取消中标方的供货资格。 (六)须遵循的标准规范 1、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2、每次提供的生肉类须检疫合格,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证明 检疫合格的生肉类,招标方有权拒收。 (七)其他 中标方承诺的其它服务:中标方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条款在投 标文件中列明。 三. 拟配送清单 (一)肉类 序号 肉类 1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等 (二)蛋类 序号 蛋类 1 鸡蛋、鸭蛋等 (三)奶类 序号 饮品类 1 早餐奶、纯牛奶、酸奶、橙汁、芬达、雪碧、可口可乐、绿茶、 冰红茶、矿泉水等 15 (四)蔬菜类 序号 蔬菜类 1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油菜、白萝卜、胡萝 卜、菜花、生菜、菠菜、油麦菜、生姜、四季豆、莴苣、黄花菜、 番茄、辣椒、青椒、尖椒、马铃薯、茄子、黄瓜、南瓜、西葫芦、 冬瓜、苦瓜、佛手瓜、金针菜、韭菜、大蒜、大葱、蒜薹、芹菜、 香菜、胡萝卜、茴香、甘薯、芋头、莲藕、蘑菇、金针菇等 (五)水果类 序号 水果 1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 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 眼、木瓜、石榴等 (六)水产品 序号 水产品 1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虾、河蟹、青蟹、海 蟹、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等 (七)杂粮类 序号 杂粮 1 燕麦、薏米、玉米、绿豆、小豆、豌豆、蚕豆、芸豆、豇豆、 小扁豆、黑豆等 注:具体供货品种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16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 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 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 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 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 17 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4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 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 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 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 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 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 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 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 18 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 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 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 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 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 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 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 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 19 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中央政府采购网 (https://www.zycg.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模板”)。质疑函应当 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 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 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 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 无效标处理。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20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 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11.2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 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 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 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要求 1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 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 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 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 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 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3.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 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 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 有权拒绝其投标。 13.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投标文件格式 21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 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 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4.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4.4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 2、3…顺序编制页码。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 报。 15.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 惠价格。 15.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 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 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7. 技术响应文件 17.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 22 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 议等。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8.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有关损失。 18.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 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8.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供应商不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 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 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0.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23 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 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 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20.3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版本,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 除外)。 20.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 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20.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 号、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20.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 明正本、副本字样; 21.2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 见下图 21.4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 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 章。 2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 24 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 22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 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 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0 条和第 21 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 标”字样。 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4.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5. 开标 25.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2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放 弃投标。 26. 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 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 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6.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 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6.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 的书面评标报告。 25 27.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7.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 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 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 27.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 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7.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 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若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 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 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开标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0)围标或陪标的; (11)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 (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 26 59、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7.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 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 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 其投标将被拒绝。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 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 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8.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 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8.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8.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9.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0.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7 30.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 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 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 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 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 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 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 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 28 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 购方式程序执行。 31. 其他注意事项 31.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 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1.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 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 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1.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授予合同 32.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2.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2.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3. 中标通知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 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 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 履约保证金 35.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 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 格之日。 29 35.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 金。 36.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37. 合同分包 37.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7.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 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 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 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 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 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 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 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 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 31 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 “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 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 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 月 日 32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 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货物(或工程、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 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33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4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35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36 附件 1 投标书 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 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包,¥ 元(人民币),大写 。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 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 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 的权利。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 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 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 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 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 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 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37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 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9 附件 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总价 数量 备注 1 1项 其中 分项名称 价格 数量 备注 ……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 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 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 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时间、地点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 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 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2. 项目需求书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 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附件 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 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用户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 项目起止 时间 合同金 额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 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 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 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44 附件 8 非联合体声明函 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投标活动,承诺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 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9-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 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6 附件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7 附件 10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中小企业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监狱企业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 标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填报要求: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 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 附件 1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49 附件 12: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方案等 附件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四部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4.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