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 2021017-2
二、合同名称: 社会化餐饮服务项目包件二(更正)
三、项目编号: 2021017
四、项目名称: 社会化餐饮服务项目(更正)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上海武宣路150号
联系方式:02154485702
供应商(乙方):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银都路218号
联系方式:021509918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三方餐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9.25万元
合同金额: 119.2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9-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9-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餐饮服务(更正)
附件:
-
社会化餐饮合同(包二).docx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餐饮(包件二)服务合同
合同各方:
甲方: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武宣路150号
电话:15821929838
联系人:周佳慧
乙方: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号楼A103室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为梅陇消防站、关港消防站、漕河泾消防站3个场所提供餐饮服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消防员用餐服务:
1) 早餐,周一至周日约150人就餐,应提供不少于2种主食(稀饭、面条、馒头、炒年糕、馄饨、炒粉丝等),2种点心(包子、蛋糕、生煎、花卷、面饼、面包等)、2种小炒(素材)、2种酱菜、副食品提供鸡蛋、牛奶(或豆浆)等;谷类,蛋类,奶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油、糖类等,不少于6种;营养配比占全天餐饮营养的30%;馒头、包子、面条等面点类点心必须在当天早上现做;负责供应早餐的厨师不少于2名;
2) 中餐,周一至周日约150人就餐,应提供不少于2种大荤、2种小荤、2种素菜、1种汤品、主食提供米饭和面食,副食品提供1种饮料、1种水果(或酸奶);谷类,蛋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油、糖类,肉类,水产类,禽类及少量畜类等,不少于8种;午餐营养配比占全天餐饮营养的40%;
3) 晚餐,周一至周日约150人就餐,菜品要求与午餐相同,晚餐营养配比占全天餐饮营养的30%;
4) 就餐形式采用自助餐或桌餐,根据要求适当增加菜品,就餐时间应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冬、夏令时以及炎热季节的作息时间执行;
5) 365天全年无休,节假日供餐保障,有特殊情况(夏季大练兵、重大保卫任务)根据支队需求相应调整工作时间;夜间遇支队较长时间出警(4小时以上)或其他应急保障任务需要时,厨师需在0.5小时提供夜宵;如需驻勤,支队仅提供床铺,被褥。卫生用品等由乙方提供;
6) 制定个性化的队员膳食标准指南,合理搭配营养膳食,菜品口味要丰富;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
7) 每周提供一次特色餐饮服务:提供特色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牛肉拉面、锅贴、凉皮、馅饼、葱油饼、大馄饨、小馄饨、蛋挞、烧烤、甜汤等;
8) 练兵期间以及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应提供相应的特色食品及点心服务;夏季练兵需提供绿豆汤、下午点心;
9) 按需求制作副食品,如:辣酱,酱菜等;
2. 小桌菜服务:上级领导到队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餐饮用餐服务,用餐原则上以家常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甲方制定,乙方需做到从烹饪、上菜、餐间服务、餐后卫生清洁一站式服务,保证质量。
3.其他甲方布置的餐饮服务工作。
4.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制定食谱,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甲方负责采购并送到食堂,甲方与乙方一起验收,乙方应按甲方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甲方控制好用餐成本。
5.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队员以外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甲方审批)。
三、工作人员要求:
1.按甲方服务要求合理配置运营经理、专业厨师、营养师、面点师、切配员、服务员等服务队伍。
2.各消防站人员配备标准按照2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切配员岗位配备,本包件共配备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包含本包件项目经理),每个消防站应保证至少一位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的厨师。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4.工作人员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定期听取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商讨餐厅工作,改进服务质量。按时开饭,做到热菜、热饭、热汤,饭菜新鲜可口。
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着装由乙方自行落实。
6.所有工作人员禁止带出伙房各类主副食品及卫生器具。
7.驻勤人员需服从各消防站管理。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乙方应全年确保餐厅的供餐服务,特别是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有加菜要求的,需根据相关通知进行加菜,除了三餐之外,必须按照实际要求提供夜宵服务。
2.乙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3.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并应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满足支队相关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4.乙方派遣人员应遵守消防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全面负责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
6.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如需调动原则上需提前征求甲方意见,甲方对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认为其不适应在食堂工作的,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周内予以调整。
7.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除监督检查人员以外)进出厨房区域,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意外,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后果。
8.乙方应配合做好甲方上级部门对食堂的相关检查工作,严格按照6T标准进行食堂管理。
9.服务人员在各消防队就餐时按照伙食标准缴纳伙食费(按照15元/天标准执行)
五、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队员用餐餐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消耗材料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切配间、主副食品库,熟食间、洗碗池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设备、餐具的清洗消毒由专人负责,并作好相关的记录。每日下岗后刀具放在刀具架上锁。
3. 每天提供的食品必须专人负责留样48小时,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4、必须对员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菜品验收合格后发生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管理饮食事故〔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确认的食物中毒〕,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6.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按照上海市垃圾分类标准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工作。
7.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8.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9.冰柜内物品应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放置。
六、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材料制作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七、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一小时开启餐具消毒柜,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22℃~30℃空调开50﹪,以做到节约能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八、违规及损失处理:
1.乙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九、考核评价需求
(一)满意度测评需求
1、每季度评估乙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乙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2、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该达到90%以上,否则根据考核办法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1、抽查乙方的《考勤表》,掌握工作的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服务人员的数量。
2、抽查乙方的员工资料,掌握技术人员的比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确保餐饮服务质量。
3、对乙方进驻人员进行审核,员工进驻支队时应事先向甲方书面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并填制《调入人员审批表》,经支队审核同意后方可进驻;未经管理审核同意的员工不得进入食堂工作(试工人员一样按此规定操作)。
十、安全生产需求
(一)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制定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二)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甲方可以提供场地等帮助。
(三)安全生产检查
乙方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甲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十一、其他服务需求
1、 甲方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等设施需开具清单,要求乙方(经理)必须签收后,方可使用。
2、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水、电、煤、供餐场所、厨房及厨房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固定通讯设备、餐具、器具、物品;以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除外)。
3、甲方负责餐厅所需保洁材料、低值易耗品、泔脚处理等社会杂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甲方做好低值易耗品如餐具补缺、手套、保鲜袋、洗碗机药水、工作衣、烟道清洗、泔脚回收、虫害防治等的用品补充申报工作。
5、因甲方自身情况,可以调整乙方服务场所,但是不得减少或增加各乙方服务场所数量。
十二、其他
1、若乙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并追究相关事故责任。
2、乙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中标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提供服务,无条件的接受甲方对其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6、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甲方指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或最新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92479.52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贰仟肆佰柒拾玖元伍角贰分。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与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中,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梅陇消防站、关港消防站、漕河泾消防站
2.3 服务期限:
本合同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12个月,自 2021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5 日止。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或最新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甲方业务科室自行验收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每月度服务费用为:99373.29元。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叁佰柒拾叁元贰角玖分。
7.2.2服务项目按月完工后付款:乙方按月完成服务后,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规定的相关凭证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十五天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2.3服务项目最终验收付款: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根据合同规定通过验收,并向甲方提供合同(包括附件)规定的所有资料以及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十五天内,组织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最终验收付款金额。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6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7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8乙方应每季度根据实际在站工作人员搭伙数量交纳伙食费,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交给甲方。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第1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5%(1192479.52*5%=59623.98元,大写:伍万玖仟陆佰贰拾叁元玖角捌分)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30日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调解不成的,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1.2 甲乙双方必须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不符,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 |
日期: |
附件一:
保密协议
委托方(甲方):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受托方(乙方):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协议双方有必要向对方提供某些专有信息予以保密,披露此类信息的一方应为“甲方”,接受此类保密信息的一方应为“乙方”。作为本协议双方接受对方保密的信息,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根据本保密协议用于双方约定。除非双方书面签署文件,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特此,双方协商如下:
一、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而应尽力避免由于疏忽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不应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应在自己的组织内流通,除非是为与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只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任何目的。
三、乙方不应为排除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以外的自身利益或其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乙方对以下方面的信息没有义务
1、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已处于公众领域中;
2、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后,该信息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
3、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系乙方拥有且无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
4、根据书面记录证明,该信息系由乙方独立开发,没有借助于任何保密信息;
5、该信息被法院或政府命令要求披露,已将规定或命令通知甲方,从而使其可申请保护令或其他合适的救济。
五、本保密协议、保密信息的披露和双方之间其后的商讨并不产生除本协议规定以外的义务。本协议或向乙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不得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知识产权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性质的权利。
六、所有保密信息都是基于“可能是”而提供的。任何一方都不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性能做出保证。
七、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计和清单应仍为甲方财产,且甲方要求时应立即归还原件和所有据此制作的副本。
附件二:
廉洁协议
委托方(甲方):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受托方(乙方):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上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如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附件三:餐饮管理考核表
服务项目 |
服务 |
评价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内容 |
||||||
人员管理 |
任职要求 |
餐饮经理、厨师长、面点师符合甲方的招标要求,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管理证书 |
3 |
每月不定期抽查现场人员持证情况,每发现1个人次不符合规定,本项不得分。 |
|
|
厨师和面点师符合甲方的招标要求,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管理证书 |
3 |
每月不定期抽查现场人员持证情况,每发现1个人次不符合规定,本项不得分。 |
|
|
||
所有员工均具有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且无过期现象 |
3 |
每月不定期抽查现场人员持证情况,每发现1个人次不符合规定,本项不得分。 |
|
|
||
管理要求 |
主要岗位的工资发放标准,符合甲方在招标文件内的规定。 |
3 |
每月检查主要岗位薪金发放情况,每发现1个人次不符合规定,本项不得分。 |
|
|
|
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排班计划,无人员缺岗现象。主要管理人员规定工作时间未能在岗,应提前1天向甲方主要部门汇报,并安排人员定岗。 |
3 |
每月不定期抽查员工在岗情况,每发现1人次脱岗,本项不得分。 |
|
|
||
服务行为 |
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佩戴口罩、手套,并保持整洁,女性头发应束于工作帽内;男性不留长发、长鬓角,不蓄胡子。 |
2 |
现场抽查,每发现1人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饰品 |
2 |
现场抽查,每发现1人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服务人员应文明礼貌,热情询问,作业手法轻盈,不大声喝问。 |
2 |
现场检查,每发现1人次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不在加工饰品和发售场所吸烟,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不卫生行为。 |
2 |
现场检查,每发现1人次违反规定,扣2分 |
|
|
||
工作现场应配备消毒液,在进入烹调、售卖工作间和接触直接入口食物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或消毒液洗手。 |
2 |
现场检查,每发现1人次违反规定,扣1分 |
|
|
||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并且在特殊情况时及时服务 |
2 |
未正点供应,发现1次口1分。 |
|
|
||
采购管理服务 |
货物验收 |
协助甲方对采购的原料和食品验收,应索取、留存供应商的相关票据、产品合格证明、采购清单等。 |
2 |
随机抽查当天采购物料,检验是否符合甲方采购物品的要求,无检查验收记录,扣1分;验收记录不完全,扣1分;供应商留存资料不完整的,扣1分。 |
|
|
在制作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 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质变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并记录。 |
3 |
无记录表式,扣1分。现场检查违反 规定,则本项不得分。 |
|
|
||
原材料、食品及调味品的储存 |
贮存食品、食品原料、调味料的场所、设备,应该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食品原料、调味料。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调味品,并记录。 |
3 |
现场抽查,没发现1处违反规定,扣1分。乙方未定期检查且无记录,则本项不得分。 |
|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限额领用,按规定正确使用。 |
3 |
现场检查随机调阅采购、使用记录,验证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发现1列违反规定,则本项不得分。 |
|
|
||
储存食品的场所应有灭鼠、蟑螂、苍蝇等虫害的措施 |
3 |
现场检查是否制订相关措施,验证是否按规定实施措施,发现违反规定,则本项不得分。 |
|
|
||
收费结算系统 |
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伙食费用的结算工作,按规定做好食堂各类账册,做到账、物相符,记账正确,账目清楚。每月编制食堂财务报表,并分析成本、运行情况,交甲方主管部门审核。 |
1 |
现场检查,无专人负责管理,本项不得分。检查报表、账册不全,每发现1处,扣0.5分。 |
|
|
|
妥善保管各类原始凭证,以备甲方主管部门审核。 |
1 |
现场抽查,各类凭证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
|
|
||
管理人员应每日制作当天餐饮原材料消耗、明天餐饮原材料购买清单,以及每天费用伙食费用计算单,以备甲方主管部门审核,做好成本控制与核算工作。 |
1 |
调查甲方主管人员,未达要求,本项不得分 |
|
|
||
协助甲方对饭卡充值系统的维护工作和监管工作。 |
1 |
调查甲方主管人员,未达要求,本项不得分 |
|
|
||
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
厨房的卫生管理 |
厨房布局合理,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室内玻璃窗无明显污垢、积灰、蜘蛛网等。 |
2 |
常规情况下,视距1米以外目视检查,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 |
|
|
炊事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关闭燃气开关,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积水,水渠通畅。 |
2 |
炊事结束后现场检查,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
|
|
||
应当定期清理、清洁、维护食品加工、贮藏、成列、消毒、保洁、保温等设 |
现场抽查设备、设施,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
|||||
备与设施,采取表要的防护措施,并做好标识,确保正常运转。 |
2 |
|
|
|||
餐厨废物桶应加盖,当天清楚;餐饮废弃物处置单位应有合法资质。 |
2 |
现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扣1分。未能提供餐饮服务处置有效资质的,本项不得分。 |
|
|
||
厨房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方案,现场所采取措施,应符合方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实时资料和记录。 |
2 |
未编制方案,本项不得分。现场检查,每发现1列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
厨房的卫生管理 |
应制定专间管理制度,制作凉菜应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熟食专间要设置二次更衣室。 |
2 |
未制订管理制度,本项不得分。现场连续观察进出专间人员,1项违反规定,扣0.5分。 |
|
|
就餐环境卫生管理 |
墙壁、门、窗(除室外一面)无积灰、污迹、蜘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温度舒适(夏季22℃~22℃,冬季16℃~24℃),可见度适宜(照度大于300Lx) |
3 |
在常态下,距1米以上目视随机查验,每发现1列不合格,扣1分。 |
|
|
|
餐厅内地面无垃圾、污迹、烟头、积水。 |
3 |
在现场清扫后检查,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
||
餐厅内座椅摆放整齐,无积灰、污迹、水迹等。 |
3 |
现场随机抽查5处,每发现1处违反规定,口0.5分。 |
|
|
||
售餐区干净、整洁,饭菜、点心、餐具摆放整齐有序。 |
3 |
现场抽查,每发现1处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客人用餐完毕离开,及时清除桌面残留物,并用干净抹布擦拭餐桌桌面,保持桌面干净、无污渍。 |
2 |
现场抽查,每发现1处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餐具卫生消毒管理及厨房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本的砧板、刀具、案台、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必须标识明显,定位放置,分开使用,用后清洁,保持清洁、无异味,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并记录。 |
2 |
现场检查,每发现1列不符合规定,扣0.5分。 |
|
|
|
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具、蔬菜、肉类和水产品应分池清洗,不能混用水池。 |
2 |
无标识,本项不得分。现场检查,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及时放入保洁柜待用,保持干净、无油腻、无积水,并保存相关消毒记录。 |
2 |
现场检查,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调味品用后加盖,防止污染。 |
2 |
现场抽查,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食品生产安全管理 |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严格建立清洗制度,禽蛋应洗净外壳,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 |
2 |
现场抽查,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0.5分 |
|
|
|
严禁加工和提供“回锅菜”服务。 |
2 |
现场抽查,如有发现,本项负责分。 |
|
|
||
工作现场应配备消毒液,在进入烹调、售卖工作间和接触直接入口食物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和消毒液洗手。 |
2 |
现场检查,每发现1人次违反规定,扣1分 |
|
|
||
供餐方式与品种组合 |
饭餐 |
按月制订菜谱,饭菜、点心每月有更替新品种 |
2 |
验证未制订菜单,本项不得分;抽查2-5个月记录验证,月度为未发现翻新记录,扣1分。 |
|
|
质量 |
按规定对食品留样,不漏留。留样和样品处置应做好记录。 |
3 |
现场调阅3个月的食品留样记录,随机抽样,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1分。 |
|
|
|
|
菜肴搭配合理,符合供餐要求,色香味俱全。 |
2 |
调查客户超过5人次不满意,扣1分。超过3人次投诉,不得分。 |
|
|
|
|
公式菜谱及菜肴价格,菜价结算准确。 |
2 |
公示不符合规定,本项不得分。现场调查,发现结算不准确,经核实后,本项不得分。 |
|
|
|
|
应有营养菜谱,菜肴搭配合理。 |
2 |
未编制营养菜谱,本项不得分。现场调查菜谱,每发现1项不符合营养菜谱,扣1分。 |
|
|
|
外卖及公务接待 |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外卖服务,种类及预订时间,符合要求。 |
1 |
调查甲方主管人员,未达要求,本项不得分。 |
|
|
|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公务接待,按规定铺好餐布、放好席卡、餐具等用品。 |
2 |
调查甲方主管人员,未达要求,本项不得分。 |
|
|
||
服务人员在宴会开始前15分钟到岗服务不得脱岗。上菜时服务员须报出每道菜名和风味特色,语音清晰、易辨。宴会结束,服务人员应微笑向每位来宾道别。 |
1 |
调查甲方主管人员,未达要求,本项不得分。 |
|
|
||
合计 |
1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