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赤财采计(2021)614
三、项目名称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华工后期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关山二路特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6.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赤壁市政府机关公共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赤壁市政府机关领导和职工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食堂餐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材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食堂委托经营。同时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公务接待餐、会务餐制作。 服务要求:按合同要求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周期按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认可和相关决策程序后可以再续签第2年合同。 服务标准:按合同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古其林,邓亚琼,王燕梅,邵燕红,聂柏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9-27
2、评审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评审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2011】534号文及采购代理合同收取
2、收费金额:2.1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赤壁市河北大道
联系方式:07155355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赤壁市富源地小区旁
联系方式:18071269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伟涛
电 话:18071269516
- 招标文件-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定稿.pdf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BZX-202108ZC-315
采 购 人: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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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BZX-202108ZC-315
项目概况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9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X-202108ZC-315
项目名称: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如有):130万元/年。
采购需求:
(1)服务期:二年,合同周期按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认可和相关决策程序后可以再续签第 2
年合同。
(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赤壁市政府机关领导和职工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食堂餐饮制
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材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食堂委托经营。同时
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公务接待餐、会务餐制作。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以及企业近三年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
社会保障金的缴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部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08月 27 日至 2021年 09月 02日 23:59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赤壁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一项)网员注册。
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81/)。
2、完成网员注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88/chibishi,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未
按规定从“赤壁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 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9月 27 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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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疫情
防控期间,请参加投标的代表规范佩戴口罩,分散而坐,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赤壁市河北大道 229号
联系方式: 0715-5355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赤壁市银轮大道富源地小区门口右侧办公楼
联系方式:18071269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伟涛
电 话:0715-5210088
2021年 08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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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BZX-202108ZC-315
采购人名称: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最高限价:130 万/年
2 2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3 4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
4 3投标递交材料
开标一览表及电子投标文件(U 盘)单独包封,在每一封口处加盖
公章,封套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及电子投标
文件”等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
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字样
5 6开 标
时间:2021 年 09 月 27 日 09:00
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1 开标室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书原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 7演示与述标 无。
7 样品 无。
8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评标专家 4人,采购人代表 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9 8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分)
技术分值 45,商务分值 45 分,报价分值 10 分。
10 评标步骤
先进行资格评审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的详细评
审。只有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的评
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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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正文内容如有要
求加盖单位公章时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
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在
改动处亲笔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12 招标代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
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
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13 其 他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
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
1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
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
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投标须知的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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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概念释义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在招
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或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
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用户、买方、甲方、采购人或业主
2.3 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5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潜在供应
商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供应商。
2.7 供应商: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8 中标人: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供应商。
2.9 货物: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
资料和材料等。
2.10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
2.11 实质性响应: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对招标文件中条款的应答等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
2.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
商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3 履约保证金: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2.14 日期:指公历日。
2.15 时间:指北京时间。
2.16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
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
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3.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3.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3.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4.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4.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原则;
4.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5 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5.2 本项目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6 关于投标费用
供应商须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参与投标的
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或分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
用。
7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
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传真号
码以潜在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为准。潜在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供应商登记有误或
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 关于知识产权
8.1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8.2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被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 禁止事项
9.1 采购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9.2 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9.3 除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
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9.4 供应商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9
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0 保密事项
10.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0.2 除供应商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
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10.3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
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
无效。
10.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
后,供应商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10.5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
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
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
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10.6 因投标需要,向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不得透露
的,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
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二、 关于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由下列部分组成:
? 招标公告;
? 投标须知;
? 合同文本;
? 招标需求;
? 评标办法;
? 投标文件格式;
?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
由供应商负责。
10
2 招标文件的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等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
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或更正公告。潜在供
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或更正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
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更正文件内容。该补充和更正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潜在供应商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应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招标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
面或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通知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在相关媒体
上公布澄清公告;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回传招
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该澄清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
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3.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
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供应商。如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所
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关于供应商
1 对供应商的要求
1.1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用户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
和考证。
2 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
若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则适用本条。
3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
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
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供应商业绩进行评分;若招标
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
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4.2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4.3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
目竞争。
4.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 关于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
1.1 投标语言: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电,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
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翻译
本为准。
1.2 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
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4 供应商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供
应商的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 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供
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
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2 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
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供应商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建议其投标文件的
编制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
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4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目录顺序,统一排序编码装订。
3 投标报价说明
3.1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详细报价表。
3.3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
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供应商应自行增加正常运行及使用所必需
12
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工具、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
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
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
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 A4 规格(特殊规格的图纸除外)纸打印。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均必须用不褪色墨水
填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名或印鉴。供应商授权代表
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可以通过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插字、涂改或增删,否则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6.1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准备开标一览表及电子投标文件(U 盘)、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
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密封和标记所有的投标文件,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
标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
6.3 如因密封不严导致投标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供应
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
至指定地点。
7.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
13
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供
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8.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迟交等一切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在特殊情况
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及责任相应从原截止期延至新的
截止期。
五、 关于开标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2 开标程序
2.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
负责记录,并存档。
2.2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投标、开标会议,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自动放弃参
加开标的权利,认可所有唱标结果。
2.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开标时,由全体供应商代表或者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第一名供应商代表作为全体供应商推选
代表检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当众予以
拆封。主持人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给各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相关与会代表、唱标人签名确认。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
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报价折扣
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
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
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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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无效。
3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投
标文件退还给供应商,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4 关于演示述标或样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7 项。
六、 关于评标
1 评标原则
1.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1.3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价格合理,质量优先,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
中标,同时对评标过程的保密,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2.1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采购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参
与招投标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以上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
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处理。
2.4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
中的情况,参加评标会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保密,不得将评标情况和结果透露与
评标无关的人员。
2.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振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6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其投标文件。
2.7 任何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8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3.2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澄清的
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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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及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名或印鉴。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并将作为投标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 如需要澄清的问题较多,评标委员会可召开会议邀请供应商代表到会予以澄清。澄清内容须作出书面
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4 评标委员会
4.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项。
4.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保密。
4.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
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2) 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3)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4)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6)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
4.5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
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
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4.6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
文件《初审表》。
4.7 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时,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
委单独封闭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审和比较。
七、 关于定标
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的评估结果进
行综合评估,编写书面的评标报告,按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
二名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原则类推。
1.2 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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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 招标结果
2.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
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在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公告在招
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
2.2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 中标通知书
3.1 《中标通知书》是该项目中标确认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2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派遣其
授权代表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
一份合同原件备案。《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
4 其他
4.1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对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
及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
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2 中标人放弃中标、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
采购人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4.3 在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八、 关于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1.2 投标函没有供应商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
1.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4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1.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1.6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1.7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1.8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1.9 有虚假、谎报等造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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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
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收费标准
1.1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收取。
1.2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
次性支付。
十、 关于合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
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 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
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
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
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十一、 关于询问、质疑
1 询问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
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2 质疑形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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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
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
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
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
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
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 关于投诉
1 投诉形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以书
面形式。采取口头或电话投诉的,应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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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合同文本
注: 中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签订相应的合同!
合 同 协 议 书 格 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
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
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执行。
采 购 人(盖章): 卖 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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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项目概况、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CBZX-202108ZC-315
三、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赤壁市政府机关领导和职工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食堂餐
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看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材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食
堂委托经营。同时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公务接待餐、会务餐制作。食堂仅限服务采购
人单位内部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日常进餐人数 500 余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根据
采购人需求提供餐饮保障服务;采购人按中标金额按月结算托管费用,食堂所产生
的水电气费及日常低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采购预算∶130 万元/年。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服务期∶二年,合同周期按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认可和相关决策程序后可以再
续签第 2 年合同。
(二)项目需求
1、餐饮服务需求
(1)开餐时间∶(具体开餐根据工作时间拟定)
早餐∶7∶30-8∶30
中餐∶12∶00-13∶30
晚餐:18∶00-19∶00
节假日及临时供餐时间根据需要而定。
(2)收银方式;一菜一价,成本销售;自由选择,刷卡消费。
(3)经营品种
早餐品类∶早餐供应品种不低于 12 个,品种包含水煮类、蒸点类、稀食类、煎炸
类、咸菜、小菜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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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品类∶中餐供应品种不低于 15个,每日菜品由鸡、鸭类+蛋类+鱼类+肉类(牛、
羊、猪)+豆制品类+蔬菜类组成,每周更换菜谱,每周四中餐后给甲方管理部门或
甲方食堂管理人员上报下周菜单内容,经审核同意后采用,如有疑义及时整改。
晚餐;根据进餐人数和需求确定相应标准和方案。
商务接待∶按公务接待标准和服务模式。
2、外包管理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所需服务人数不少于 17人,项日经理(兼总厨)1人、保管(兼收银)
1人、红案厨师 2人、案子 1人、白案厨师 1人、白案厨工 1 人、大厅保洁 1人、
洗摘 3 人、酒席厨师 2 人、酒席切配 1 人。后期如有新的计划、变动或进餐人数
变化,经与采购人协商后可相应进行调整。
(2)对本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要服从招标单位管理,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
纪律;
2)按采购人要求制定针对采购人单位的食堂工作规程,并由采购人监督执行。
①原材料验收存放标准;
②食堂消防、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③厨房员工管理制度;
④菜谱、厨师轮换制度;
⑤食堂进餐管理制度;
⑥厨房主要电气设备操作注意事项;
⑦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
3)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信息,不得截留任何保密文件,不得将
任何有关信息数据带离岗位所在地。
4)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需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工作。
5)服务期内的业务培训由中标供应商组织安排。
6)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要有良好形象和工作态度,统一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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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标供应商用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8)中标供应商所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
确保随时接受采购人及国家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
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服务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进行处罚及赔偿;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有与产品品
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场所。
(2)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加强食堂设备管理,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加强食堂防火、防资、防毒防范工作;
做好食堂电器、设备等的使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因餐饮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的
一切后果及相应赔偿由中标服务商自行负责。
(3)人员持证上岗,服务规范。
搞好个人卫生,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服务时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等。(4)
就餐环境、餐具清洁、卫生。
餐厅应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无蚊蝇、老鼠、蟑螂草生地;餐桌椅清洁
卫生、及时清理垃圾∶餐具一餐一消毒等; 餐厅卫生做到周小清月大清。根据采购
人要求餐具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进行处罚及相应赔偿。
4、出品管理
(1)营养∶荤素、主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
(2)供餐∶品种齐全,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
(3)质量∶色香味俱全,菜品不得有异物;
(4)菜谱每周更换,每天不得有重复。
5、食材采购要求
食材采购由甲方或者委托中标供应商采购,若中标供应商采购食材须经甲方授
权并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中标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应选择大型知名厂家,采购的食
品、原料及成品,不得出现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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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采购的
其它类食品,如∶油、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定量包装食品,调味品等,必
须符合食品应有的品名、厂名、厂址等,不得采购三无产品;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
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
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
(三)其它要求
1、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
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面提交的
投标价格中;
2、技术服务;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
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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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 评标委员会
1.1.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其他评审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完成,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1.2.评标委员会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1.3.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1.4.评标有关记录由评标委员核定并签名,存档备查。
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全部满足《供应商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
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下一步评
审。
?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表一)
? 《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
? 综合评分表(详见附表三)
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报价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报价评分 合 计
分值 45分 45分 10分 100 分
3.3 技术、商务评分:
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的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技术、商务方案
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技术、商务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
3.4 技术商务得分统计
1) 评委对每份有效投标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份有效投标的综合得分(精确到 0.01)。
3.5 报价核准和评分
报价的核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若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供应商应能作出合理说明)。如
果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
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
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委先对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复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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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6 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得出评标价。报名评分办法详见综合评分表。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供
应商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 =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报价得分。
4.2、各供应商投标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供应商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
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排
名优先。
5 确定中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
中标、因不可抗拒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 3 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
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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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评审因素 投标供应商 1
2
资
格
性
审
查
一般资格要求
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3)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全部内容,以及企业近三年缴纳税收
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的缴纳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供 应商 未被 列 入“ 信 用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 信 被 执 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同意;不同意的为无效投标。
27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要求
投标供
应商 1
投标供
应商 2
投标供
应商 3
1 符合投标有效期
2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
3 投标文件签署合格
4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
无效的情形
5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写“同意”或“不同意”)
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同意;不同意的为无效投标。
28
附表三:
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BZX-202108ZC-315
项目
评审分
项
分值 评审内容及分值
价格
10 分
投标
总报价
1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因落实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的,以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且只针对价格部分的
评审,不作为其他依据。
商务
部分
45 分
体系认
证
5分
供应商通过 HACCP 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类体系认证,每获得一项得 1分,最多得 5分。(提供相关证明)
保险保
障
3分
供应商近三年内,有类似食堂托管项目同时购买公众责任险与食
品安全责任险案例的,每个项目案例得 1分,最高得 3 分。(提
供保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保单生效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
布时间之前)。
荣誉、业
绩、评价
3分
供应商规范经营,有良好的纳税记录,近 3年(2018 年 1 月 1 日
至今)来,有被国家税务部门评定为纳税 A 级单位的,1 次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未获得不得分。(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
和税务部门证明复印件)
5分
供应商获得全国性餐饮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
奖牌照片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行业协会表彰的须提供相
关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10 分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以来类似食堂外包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加 2
分,最多加 10 分(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
供应商托管服务的单位出具的满意评价证明(盖用户单位部门公
章),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2分,没提供得 0分。
(需提供不同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满意评价证明)
3分
供应商托管服务的职工餐厅(食堂)在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
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多得 3分。(提供表彰文件或证
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分
供应商所托管服务的食堂获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
认定的食品卫生动态 A 级的,每提供一个加 1分,最高得 5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29
项目人
员配置
3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拥有餐饮业中级及以
上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2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的加 1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 6个月社保证明,中式烹调师证书
还需提供人社部门所属网站可查询结果截图)
4分
1、拟派本项目厨师团队中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的,且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的得 2分;
2、拟派厨师团队中具有中式面点师一级证书的,且为供应商单位
正式员工的得 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 6个月社保证
明,中式烹调师和面点师证书还需提供人社部门所属网站查询结
果截图)
2分
拟派本项目团队中有健康管理师,且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的得
2 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 3个月社保证明)
技术
部分
45 分
项目服
务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关键难点的认识及解决
办法,具体的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
项目重、难点表述细致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保障措施得力
的得 4-6 分;
项目重、难点表述较全面,解决方案基本科学,保障措施较得力
的得 2-3 分;
项目重、难点表述不全面,解决方案较差,保障措施不得力的得 1
分;未提供得 0分。
9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餐厅经营品种布局合理,菜品
荤素结构及菜谱营养设计科学合理,搭配得当的得 6-9 分;餐厅
经营品种布局一般,菜品荤素结构及菜谱营养设计较合理的得 3-5
分;餐厅经营品种布局较差,菜品荤素结构及菜谱营养设计不合
理,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 1-2 分;未提供得 0分。
管理方
案
8分
供应商有完善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系列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
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验收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
品安全措施等。以上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8分,以上内容每
缺少一项扣 3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 1-2 分,全部未
提供得 0分。
6分
供应商有完善的质量管理系列方案和制度,包括但不限菜品质量
管理方案、进餐管理方案、投诉处理管理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
合理可行的得 6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项不完
整或不合理的扣 1分,全部未提供得 0分。
应急预
案及保
障
8分
供应商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根据应急预案方案合理性,可
操作性给分,优得 6-8 分,良得 4-5,中的 2-3 分,差得 1-0 分。
30
原材料
管理方
案
8分
供应商有完善的原材料验收、储存等系列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完
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5-8 分;方案内容完整、计划可行符合项
目需求得 3-4 分;方案内容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1-2 分;未
提供不得分。
总分 100 分
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
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促进残疾人
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
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32
第一章 目录
(格式自拟)
33
第二章 索引
2-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
检查
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
按招标公告中所列供应商资格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为自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文件签署
合格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其他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
件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
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请在对应的 □ 打“√”。
34
2-2 评审要素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35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3-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贵公司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本单位(企
业)自愿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
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4-1 投标函
致: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本人
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元/年。
2. 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
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
人有权要求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
任和义务。我方投标报价包含招标需求说明的所有产品功能和服务内容,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
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澄清、延期、更正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如我方获中标,同意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
合同终止为止。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
的投标。我方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
虚假、伪造或者夸大。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37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3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
位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
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名 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或印鉴):
职 务: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39
4-3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CBZX-202108ZC-315
项目名称 赤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备注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期
1. 此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附在正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一览表”信封中,此表内投标
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2. 此表的投标报价系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 期:
40
4-4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项目编号:CBZX-202108ZC-315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情况描述
偏离说明(正偏离/完
全响应/负偏离)
对应投标文件
位置及页码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41
4-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供应商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3、注册资金:
4、供应商开户账号资料
银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地址:
5、供应商财务情况:
年份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供应商需提供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以便验证,如有虚假会导致废标,如没提供可能会导致技术商务部
分涉及供应商财务情况的评分为 0 分。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42
4-6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序
号
姓名 学历
获得有关的资质
证书
经验年
限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
的项目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
注: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材料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 期:
43
4-7其他商务评分材料
4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45
附件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
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
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46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47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4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
5000
≥100
且,≥
2000
<100
或,<
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
8000
≥10
且,≥
100
<10
或,<
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49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
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5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
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5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五、公告发布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概念释义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5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6关于投标费用
7通知
8关于知识产权
9禁止事项
10保密事项
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二、关于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2招标文件的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3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等
三、关于供应商
1对供应商的要求
2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
3关于分公司投标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四、关于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
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投标报价说明
4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投标有效期
五、关于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2开标程序
六、关于评标
1评标原则
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评标委员会
七、关于定标
1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招标结果
3中标通知书
4其他
八、关于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
九、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
十、关于合同
十一、关于询问、质疑
十二、关于投诉
第二部分合同文本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确定中标人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目录
第二章 索引
2-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2-2 评审要素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3-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4-1 投标函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3 开标一览表
4-4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6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4-7其他商务评分材料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附件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