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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四会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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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四会市四会中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交易公告】四会市四会中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2021-09-28

四会市四会中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SH21-09Y-CQ-ZCZR016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四会中学报废资产篮球架、吸顶风扇等一批

16580

3000

200

挂牌公告期

2021年09月2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3点30分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年09月2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3点30分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09月2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3点30分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15日下午3点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 。联系人:林小姐;电话:3232226

标的基本情况

篮球架6幅、吸顶格力风扇199台、锅炉设备2套、食堂不锈钢厨具等一批;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请意向竞买人做好调查。

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

敬请竞买人注意。

签订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项目分类

实物资产

转让形式

资产转让

资产所有制

国有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监管机构

资产所有权

比例%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四会市四会中学

四会市城中区县前街72号号

文晓鸿

四会市财政局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转让方内部

决 议

《四会市四会中学班子会议纪要》四中纪[2021]16号、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四会市教育局、四会市财政局

批准文号

四会市教育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函》、四会市财政局《四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报表》

标的物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四会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1年09月17日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中广兴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7月7日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履行的义务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其它详见广东中广兴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中广兴资评报字(2021)第1083号)及《资产交易合同》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7种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转让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委托方处理,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风险提示(二)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下载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须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并经出让方同意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退回受让方。意向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竞得人自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8002 0000 006808138

开户银行名称: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塘支行

十一、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提供资料,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资料清单》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

联系人

曾小姐

联系电话

0758-3260039

地址

四会市东城区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

附件:
16资产交易合同(四会中学)已修改(1)(1).doc
“只跑一次流程图和清单”公告.docx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资产交易合同

转让方: 四会市四会中学

转让标的:四会中学报废资产一批

受让方:

签 约 地 点:四会市四会中学

订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

二、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三、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四、转让方:指转让标的的资产持有人或其他有权处分人。

五、受让方:指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以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有偿取得产权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六、合同涉及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应按合同文本要求载明,类型按出让人、受让人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当事人如系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合同涉及的出让人、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分别载明。

七、转让标的: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成交价格: (人民币大写: )。于2021年 月 日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组织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最终成交价为 元。

合同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四会市四会中学

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观海路四会中学(高中部)

邮编:526200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单位类型:行政单位

电话:0758-3232226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受让方):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交易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四会中学报废资产一批(详见四会市四会中学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

2、乙方于交易前应实地对标的物及其资料作认真详细的了解,清楚转让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是以实物现状为准,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为此,甲方及交易中心(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数量、质量差异等瑕疵保证,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交付形式。成交后,乙方须在10天内自行出资搬清或过户相关资产。

二、甲方和乙方已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易的全部前置批准手续并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完整授权。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四会中学报废资产一批 (详见四会市四会中学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

第二条 转让方式

甲方持有的上述资产通过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公开网上竞价拍卖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价格

甲方将上述资产以公开网上竞价拍卖形成的价格即人民币:

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 涉及的抵押担保

上述资产没有存在抵押担保。

第五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

经甲、乙双方约定,转让价款采取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在公告期间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 元)。资产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资产交易价款由乙方直接支付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的指定账户,甲方提出申请后再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转账到甲方指定账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的指定账户为:

账户名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80020000006808138

开户行: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塘支行

3、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依有关规定和程序将上述资产再次拍卖销售,重新拍卖销售时,乙方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直至拍卖成功)该资产的价格低于相应原资产交易价格造成的差价以及为实现重新拍卖销售所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竞拍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标的物的交付方式:

1、标的物在四会市四会中学(东城校区)进行交付,自交付之时风险转移至乙方。交付后涉及的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卸载、搬迁、过户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接收标的物期限。交付期限为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后 10 天内。即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计至全部交付完毕期限不超过 10 天。乙方付款后应及时领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有),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乙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双方须互报各自联络人员给对方,联系人员专门负责标的物交付全过程的联络工作,双方提供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可视为本合同内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收取乙方支付的资产交易价款的权利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

2、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为此,甲方及交易中心(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通知乙方按要求接收标的物。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电子竞价拍卖成交后,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应在十日内接收及搬清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乙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支付资产交易价款。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接收标的物,即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完成标的物的接收。

4、乙方在标的物销售、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第三方权益受损等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转让本标的,属甲方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资产交易价款。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资产交易价款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等)。

第九条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国家或政府禁令、重大政策变化、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的变更、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或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因不可抗力及第十条免责条款情况发生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的,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若因为政府的政策、决定或者命令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只需将尚未交付的竟买保证金对应的无息返还于乙方,此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此承诺:

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承诺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后兑现任何利益承诺。

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贿赂及公平交易的行为。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相关约定,甲方可终止《资产交易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交易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四会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执一份。

甲方(转让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时间:

乙方(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名):

时间: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