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石家庄市司法局后勤服务(保安保洁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1-09-28 | |||||||||||||||||||||||||||||||
一、项目编号: SJZGK20210842 二、项目名称: 后勤服务(保安保洁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王兴华 郭金菊 郑洪涛 王花桥 曹瑛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石家庄市司法局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476号 联系方式: 田玉超 0311-86262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 联系方式 : 政府采购部 0311-89868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玉超 电话: 0311-86262027 十、附件 162520ecb0bc9858858f35ecee64dc1 SJZGK20210842石家庄市司法局后勤服务(保安保洁食堂)服务项目(石家庄市司法局)(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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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JZGK20210842
项目名称: |
后勤服务(保安保洁食堂)服务项目02包(三次)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司法局 |
代理机构: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日 期: |
2021年9月 |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第五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1部分 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采购)公告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后勤服务(保安保洁食堂)服务项目02包(三次) |
采购项目编号:SJZGK20210842 |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司法局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47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田玉超0311-8626202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68280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450000元 |
采购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需求:采购项目编号:SJZGK20210842,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后勤服务(保安保洁食堂)服务项目02包(三次),采购预算金额:45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查询的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
招标文件售价 :0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8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同上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交易中心二楼公告为准) (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交易中心一楼公告为准) |
其他补充事宜: 受理质疑单位及电话:石家庄市司法局 田玉超0311-86262027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http://110.249.147.67/G2/ 1、投标人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 2、投标单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投标人须用CA锁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2019年9月19日前办理的CA数字证书到办理点升级后使用。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访问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点击“交易平台”,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关注此项目,“已关注”成功后,须在“我的投标项目”模块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 4、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20”、“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325”及“政府采购 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 ”,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 ),进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 技术电话:0311-89868327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和关注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及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后勤服务(保安保洁食堂)服务项目02包(三次) |
2 |
项目内容 |
详见第五部分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服务标准 |
5 |
招标范围 |
详见文件 |
6 |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
同招标(采购)公告内容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最高限价450000元。 |
8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9 |
招标文件获取 |
同招标(采购)公告内容 |
10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12 |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同招标(采购)公告内容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同招标(采购)公告内容 |
14 |
评标标准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15 |
确定中标人方式 |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16 |
结果公示 |
中标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7 |
远程开标 |
本项目是远程开标。 1、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进行文件解密、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2、投标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标书中,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标书中,并由投标人作出承诺(见附件),不须提交纸制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 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3、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4、开标(评审)当日,投标人(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撤销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投标人(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Windows7 sp1以上、浏览器为 IE11 及以上;硬件要求为CPU双核,内存4G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客户端驱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操作,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技术电话:0311-89868327 |
18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田玉超0311-86262027 采购中心:孟翠肖 0311-89868280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3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b、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保基金的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以下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查询的结果为准)。
1.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除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以外,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1.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要求见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5 投标单位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1.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编制投标文件及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1.7招标方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0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须要签字。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或分包。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应该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和条款。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私下接触。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开标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可能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3.1.2本招标文件;
3.1.3相关的法律法规。
3.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3.3投标报价
3.3.1报价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项目情况,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合理报价;
3.3.2报价方法
3.3.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每一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3.2.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报价;
3.3.2.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报价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3.3.2.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3.3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3.4最终中标价格按各自报价执行。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内;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代理机构可采用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向投标方提出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5投标保证金
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6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3.6.1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3.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6.4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投标人投标时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7.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7.3投标文件的组成
3.7.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7.3.2相关说明
3.7.3.2.1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3.7.3.2.2投标文件中的字迹必须清楚,模糊不可辨认的资料无效。投标文件涂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7.3.2.3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开标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7.4采购项目分多个标包,供应商投一标包或多标包的,必须按标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上传并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标明所投标包编码及其项目名称。
3.7.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3.7.5.1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
3.7.5.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签字页,扫描手签原件。
3.7.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HBT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7.5.4投标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3.8无效投标
3.8.1投标文件
3.8.1.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3.8.1.2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3.8.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8.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8.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8.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8.2其它
3.8.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等;
3.8.2.2资格资质或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与原件不符,或为虚假材料;
3.8.2.3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四 开标及资格审查、评标
4.1开标说明
4.1.1开标会议应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4.1.2开标唱标
4.1.2.1远程开标
开标前,供应商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开始解密后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4.1.2.2解密完成后唱标并开始议异,唱标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左侧“唱标”,远程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需在开始议异5分钟内在开标大厅进行确认有无异议,在超时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4.1.3开标结束,进入资格审查、评标阶段;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评委会评议;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4.2资格审查及评标
4.2.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
4.2.1.1在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查询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2.1.2资格审查人员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不良信用记录指: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河北)、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若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2.1.3查询及记录方式:资格审查人员将查询结果确定为投标无效的网页截屏打印签字并存档。在本项目资格审查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2.2评标的依据及原则
4.2.2.1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
4.2.2.2评标原则
评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审慎的进行评标工作;
4.2.3评标组织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评标结果;
4.2.4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从技术标响应情况、商务标响应情况、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审;
4.2.5评标程序
4.2.5.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中无效投标条件剔除无效标书;
4.2.5.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4.2.6有关评标事项的说明
4.2.6.1.评标过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保密;
4.2.6.2.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工作的任何不当言行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4.3.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
4.3.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以明确答复,纸制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