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WZC-2021-247、XACHZC-XA2021-133
二、项目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1、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包)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堡里农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经济开发区河址西村华山路2号院内库房02室
中标 金额 : 1,357,572.00元
2、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包)
中标结果: 废标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3、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包)
中标结果: 废标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4、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包)
中标结果: 废标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包)
报价一览表.jpg
2、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包)
3、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包)
4、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包)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包) | 白雪、贾利霞、雷淑芳、刘新芳、闫花丽 | |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包) | 白雪、贾利霞、雷淑芳、刘新芳、闫花丽 | |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包) | 白雪、贾利霞、雷淑芳、刘新芳、闫花丽 | |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包) | 白雪、贾利霞、雷淑芳、刘新芳、闫花丽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包): 18,93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
联系电话:029-8333204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鑫 单云
电话:029-87563729
传真:029-82285837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1101室
联系方式:029-87563729
十、附件:
西安国际港务区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doc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8日
政府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GWZC-2021-247
XACHZC-XA2021-133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包)
招 标 文 件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附表 7
第三章 投标须知 12
第四章 采购内容 29
第五章 商务要求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A、资格标 38
第一部分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0
第二部分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 41
第三部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
第四部分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
第五部分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
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 46
第七部分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7
第八部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8
第九部分 联合体投标 49
第十部分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而增加其竞争性的其它资料 50
B、商务及技术标 51
第一部分 投标函 53
第二部分 报价一览表 54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偏离表 56
第四部分 业绩证明文件 58
第五部分 投标方案说明 59
第六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60
第七部分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61
第八部分 附件 62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62
二、监狱企业、福利企业提供相关声明材料 63
三、投标确认函 6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9-27 10: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WZC-2021-247、XACHZC-XA2021-133
2、项目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868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第4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大米、小麦粉、食用油, 1 批, 预算金额:1364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第2包: 鸡蛋, 1 批, 预算金额:672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第3包: 营养品, 1 批, 预算金额:60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第4包: 牛奶, 1 批, 预算金额:2232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6、合同履行期限:2021-9-28 00:00:00 至 2022-7-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⑦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4)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第1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6)第2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7)第3包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及主要原材料(大米、面粉、食用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肉、蛋类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奶等预包装类产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的灭菌乳品种;8)第4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牛奶等预包装类产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的灭菌乳品种;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9-14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指派一位代表人至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事宜;供应商代表在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事宜时携带西安市“一码通”及身份证原件;开标当天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开标现场进行消毒,并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代表测量体温,经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场。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9-27 10:00:00
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大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单价:
一包:大米:150元/袋
小麦粉:100元/袋
食用油:63元/桶
二包:鸡蛋:0.7元/个
三包:营养品:1.5元/天/人
四包:牛奶:1.8元/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029-8333204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鑫 单云
电 话:029-87563729
传 真:029-8228583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11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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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 购 人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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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耿鑫 单云 029-87563729 xachenhezixu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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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名称 |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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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编号 |
GWZC-2021-247、XACHZC-XA202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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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性质 预算金额 |
财政资金 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肆仟元整(?136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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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售招标文件 |
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 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大会议室 注:为了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报名供应商须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27日9:30-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0:00 投标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大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10:00 开标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大会议室 注:邀请所有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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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购内容和要求 |
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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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最高单价 |
大米 |
150元/袋 |
小麦粉 |
100元/袋 |
||
食用油 |
63元/桶 |
||
10 |
付款方式及付款依据 |
每学期开学两个月后向供货商支付35万货款,学期结束时对本学期的根据实际采购量按实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在45日内付清余款。 付款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11 |
封套上写明 |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在2021年9月27日10:00前不得开启。 |
|
12 |
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1.1%收取。 |
|
1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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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服务期限 |
2021年9月-2022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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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交货期 |
按批次供应,接到采购需求单2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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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1份(U盘),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为了节约成本,鼓励各供应商双面打印本项目投标文件 |
|
17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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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注明“签字”处,供应商必须既手写签字;“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注明“签字或盖章”处,供应商实施一项内容即可;投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也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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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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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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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无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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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缴纳。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供应商如果需要进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
|
24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若查询结果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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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供应商入库登记 |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
26 |
其他未尽事宜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人: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采购管理机构:同级财政部门
3、采购代理机构: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供 应 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二、公开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要求提供的服务、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各章名称见目录。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布,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期前十五(15)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3.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文件视为无效。
6、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招标的内容要求
1、招标内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在其中选项,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保证资格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因资格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若查询结果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①按照要求填写投标函格式。
②投标报价一览表。
③供应商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服务质量有保证等。
④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次采购任务,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2 投标报价:
①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投标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②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及采购人验收标准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价款、包装费、运杂费(含保险费)、检测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风险、税金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凡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
④各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⑤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3.3 报价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4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九十日历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商务和技术标、电子文档三部分组成,各供应商应按照给定的格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并各自胶装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
3、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和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以下要求密封:“资格标”正本单独密封,“资格标”副本单独密封,“商务及技术标”正本单独密封,“商务及技术标”副本单独密封,“电子文档”单独密封。
2、 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每个封袋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资格标或商务及技术标或电子文档、在2021年9月27日10:00前不得开启等内容。
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的扉页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后到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六、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职能
1、采购代理机构职能:
1.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审工作,开标整个过程接受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监督机构及采购人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
1.2 为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委员会的职能:
2.1 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
2.2对各供应商就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中投标报价、服务方案、类似业绩、商务及技术等进行评审。
2.3 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
2.4 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5 协商处理开标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3.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3.2 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3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4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5 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3.6 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逆顺序,将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及有关内容进行公布。
5、开标后,直到与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七、评审原则及程序
1、招标评审原则:
1.1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采用同一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
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3.1 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3.2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3 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4、投标文件无效条款
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2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4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和投标纪律的。
5、关于小微企业、福利性企业的说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5.1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对其所投货物(或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其评标价;
5.2供应商若属于小微企业,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声明函。
5.3关于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6、关于同品牌的说明: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品目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注:在招标时供应商应提供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信用融资
8.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缴纳。
8.2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供应商如果需要进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服务的,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9、履约保证金
9.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
9.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采购合同前。
9.3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10、绿色建材
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对于供应商使用被纳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或者使用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并提供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的,在技术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绿色建材产品。
11、开标程序:
开标的全过程分为: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公布投标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评审过程、评审专家评审结论等阶段。
11.1 投标文件密封检查:由供应商、监督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11.2 公布投标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质保期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及监督管理机构代表签字确认唱标内容。
11.3 供应商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11.4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11.5评审过程: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认真阅读,并对采购内容、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评审。各供应商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技术、服务等内容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澄清、承诺,但补充完善的内容必须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评标委员会以补充、完善后的内容作为评审的依据。
八、评审办法及内容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
1.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
1.2、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审查。
1.3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完整、合理、有效、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质量标准、交货期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商务评审内容。
1.4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包括所投产品,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措施、应急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
2、评标须知
2.1 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即作为无效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供应商质询并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供应商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3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记名评分,其合计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并汇总排序,选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评审标准及办法
3.1资格标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2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4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6 |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
7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供应商信用信息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 |
评定结果:由采购人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文件的资格标审查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
3.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
与报名资料一致 |
2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字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文件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供应商针对同一服务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明显不符合商务、技术要求,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和招标纪律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定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
3.3商务和技术标评分细则
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法。各分项分值分配如下:
投标 报价 |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权重(30%)×100 |
||
业绩 证明 |
10分 |
提供2018年8月以来相似项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份计2分,满分10分。 (注:以上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需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 |
||
技术响应 |
50分 |
1、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生产企业,有良好的原材料采购体系及质量保证方案,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等,本项满分10分。 |
参数指标细节描述详细、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7~10(含)分。 |
|
描述基本详细、较为完整,描述良好的计4~7(含)分。 |
||||
描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一般的计0~4(含)分。 |
||||
2、提供确保服务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包含:原材料的来源、供应商的选定、选材标准、加工包装、质量控制方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操作规范内容全面,本项满分9分。 |
根据措施描述完整、可操作性强、细节描述详细优越的计4~9(含)分, |
|||
有相对的操作性描述良好计0~4(含)分; |
||||
3、确保本项目服务时效的技术组织措施,本项满分6分。 |
根据措施描述完整、可操作性强、细节描述详细优越的计4~6(含)分, |
|||
有相对的操作性描述良好计0~4(含)分; |
||||
4、根据投入项目组成人员构成数量、管理配套制度完善,本项满分6分。 |
人员配备合理,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优越,计4~6(含)分; |
|||
人员配备专业水平良好,计0~4(含)分; |
||||
5、具备优良安全设备、配送工具和合理的配送方案,有文字照片资料,本项满分9分 |
根据配送方案合理完善、设施配备全面、完整、细节描述详细优越的计6~9(含)分; |
|||
有相对的操作性描述良好计3~6(含)分; |
||||
相对比内容一般的计0~3(含)分。 |
||||
6、针对可预见的突发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须具有时间段的应急方案,方案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控制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及其他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根据优劣程度及可实施性计0~5分; |
||||
7、按照文件要求提供大米、小麦粉、菜籽油各1袋(桶)(样品评分内容包括不限于材质、质量等),样品齐全、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根据样品质量、外观等,结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计0~5分。未提供不计分。 |
||||
服务承诺 |
10分 |
完全承诺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要求,严格按照服务方案执行,根据其对服务期的响应、服务期内的质量、人员到位情况、不能完全履行服务承诺时接受处罚等情况做出实质性承诺,本项满分10分。 |
承诺内容可操作性强、细节描述详细、完整优越计7~10(含)分; |
|
有相对的操作性、承诺内容良好计3~7(含)分; |
||||
描述内容一般的计0~3(含)分。 |
说明1: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福利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1)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所投货物(或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其评标价;
(2)供应商若属于小微企业,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声明函;
(3)关于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说明2: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l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3)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出中标候选单位。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审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整个评标工作结束后,将把售标、开标、评标及推荐中标全过程的情况以书面形式(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时报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九、特殊情况处理
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并报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重新组织招标。
十、中标、询问及质疑
1、确定供应商
1.1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
1.2 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中标复函后,将中标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询问及质疑
2.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质疑函应以书面方式递交。
2.3质疑函递交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29-87563729
地 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1层
3、采购代理机构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4、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一、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3、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1.1%收取。
十三、其他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本项目按废标处理并报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重新组织招标:
1.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1.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限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3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所有投标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1.4有证据证明有围标现象的发生。
2、拒绝商业贿赂
2.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应保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仍有且一致。
采购内容
一、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送至各个学校)
二、配送周期:2021年9月-2022年7月,除寒暑假外,米、面、油每半个月配送一次,禁止超量配送,均应在每周五前将下周用量提前送达指定学校。
三、采购需求
大米(约需3840袋)
正规企业生产,非转基因大米,包装要求;独立包装;每袋25kg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09二级或以上标准要求(须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原料为100%非转基因水稻,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需提供实物样品)
小麦粉(约需2560袋)
正规企业生产,非转基因小麦粉,不含任何添加剂,包装要求:独立包装;每袋25kg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5-1986特制二等或以上标准要求(须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原料为100%非转基因小麦,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需提供实物样品)
食用油(约需8444桶)
正规生产企业生产,包装要求:独立包装;每桶5L/桶。质量符合GB5-2003标准三级或以上,非转基因压榨食用油(须提供本年度法定质检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外包装上必须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准通则》的要求;原料为100%非转基因油菜籽,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需提供实物样品)
本项目采购的大米、小麦粉及菜籽油三种食品的加工原料不得有任何转基因作物或转基因成分,需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
产品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正规著名企业生产的品牌大米、小麦粉及菜籽油,且不得由其他企业进行二次包装或分装。需要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或检测机构近期对所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注: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内容;
食用油为核心产品。
第五章 商务要求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包)
合 同 书
(本格式条款供双方签订合同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条款和内容)
合同编号:XXXX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第 号采购结果及相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平等、诚信、协作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货物内容和含税价格: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后附采购清单。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此报价包含货物价款、包装费、运杂费(含保险费)、检测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风险、税金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合同暂定金额(含税)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采购货物由乙方负责配送,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损害赔偿
1、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冷藏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抵达指定地点。
3、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期限:2021年9月-2022年7月
交货期:按批次供应,接到采购需求单2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学校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货物的相应产品的检定证书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到货后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核对数量,检查产品的外观和原产地情况等,经检验无误共同签署产品交接单和验收报告。
3、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产品交接单和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产品合格证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付款方式:每学期开学两个月后向乙方支付35万货款,学期结束时对本学期的根据实际采购量按实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在45日内付清余款。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执行情况并进行评估考核,如:质量、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预防。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
3、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品配送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乙方的设备、器具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调查情况核实乙方供应原材料的价格明细,若经核实乙方供应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乙方:
1、乙方所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他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有效期限及时审验。
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
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人员发生传染病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格执行机关厨房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卫生、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5、乙方购置主、副食等食用品及调料制品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购置腐烂、变质、过期的产品。特别肉类制品必须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卫生检疫证明,以备卫生检疫部门检查。
对由于乙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或出售任何变质和受污染的食品,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配送食品原材料,必须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甲方食品质量验收标准配置商品,不得掺杂使假。
7、乙方应认真落实防蚊、蝇、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传染病的传播。
8、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识别活动场所可能发生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按甲方的要求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
9、对乙方的储运、服务人员,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培训,保证储运、服务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10、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
1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失误、乙方作出违约行为或乙方工作未通过甲方考核的,但并不影响项目的继续进行,每次扣除合同暂定总价的1%,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12、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乙方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乙方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监督和管理
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附则
1、政府采购第 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附件: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
A、资格标
政府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GWZC-2021-247
XACHZC-XA2021-133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包)
投 标 文 件
(资格标)
供 应 商: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二部分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