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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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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一、项目编号:NJZZ-Y-2021F09076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分包一:

供应商名称:南京六点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公园东路1号2号楼一层

成交价格:678600.00元

分包二:

供应商名称:南京六点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公园东路1号2号楼一层

成交价格:299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分包一:

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分包一:本部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本部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分包二:

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分包二:新街口校区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新街口校区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秦开伟、吴维、吴侃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分包一:本部食堂外包服务代理费用合计10,179.00 元,由分包一中标供应商支付。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分包二:新街口校区食堂外包服务代理费用合计4,486.50元,由分包二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

地址: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1号

联系方式:秦老师025-8422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3层6间

联系方式:潘永玲、耿耘 025-5289652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5-84227618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 (2).jpg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竞争性谈判文件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 项目编号:NJZZ-Y-2021F09076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1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委托,对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 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 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ZZ-Y-2021F09076 2、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8 万元, 分包一--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本部食堂外包服务:68 万元; 分包二--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新街口校区食堂外包服务:30 万元; (各分包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4、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 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限制同一供应商同时报名两个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 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 2 - 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 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 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 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7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1室; 方式: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现金 报名; 售价: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1、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9:40-10:00(10:00 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任何文件);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天妃巷 121 号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 “副本”。 2、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10:00(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请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天妃巷121号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 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 - 3 - 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 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6、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 地址: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1号 - 4 - 联系方式:秦老师025-8422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1室 联系方式:潘永玲、耿耘 025-52896520-8007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 的信息更正公告。 8、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 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询价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 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 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 -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 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 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 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2 -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 将获得优势,参加响应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 优势,参加响应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 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 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 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响应, 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响 应,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响应,并 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 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 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 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 3 -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 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谈 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 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谈判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谈 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 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3)★服务承诺; (4)《技术条款偏离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 4 -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服务和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 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和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 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 调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8、响应文件签署 8.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 点。 8.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现场提交。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投标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签到人与委托书上被授权人身份不符的。 四、谈判 9、联合体 9.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竞争性谈判。 9.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 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 - 5 - 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 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 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 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 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9.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 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5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项 目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标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之间应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9.6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9.7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组成联合体 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0、谈判组织 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 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10.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1、谈判程序 11.1 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 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有同 等的谈判机会。 11.3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 - 6 -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1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4)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直接拷贝采购文 件服务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 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 他费用等;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7)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 7 -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 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 12、评定成交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谈 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诚信记录进行综合评审后,将全部评委的评审总得分直接进行算数 平均,以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统计方法采 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 2位。 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履约能力等。 12.3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供应商诚信档 案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运用并计入评分。 12.4 评定方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根 据排名确定 1-3 名成交候选人。 13.2 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1)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3.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 知书。 13.4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公告。 13.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7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 8 -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 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 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7.2 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7.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 17.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 - 9 - 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 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6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 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 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 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 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处理。 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纪律,扰乱谈判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招标服务费 20.1 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不足 3500 元的, - 10 - 按 3500 元收取。 20.2 本次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苏财购【2016】48 号江苏省政府采购 专家评审费标准计算。 20.3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有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服 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汇款单位: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挹江门支行; 汇款帐号:10366000000495882 - 11 - 第三章 评定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全部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分值 分值 类型 1.1 价格 根据配置的各岗位的人员工资及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支出合计报价。 明显低价(低于平均价 20%)不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 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注: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谈判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自动 计算 2.1 项目管理 体系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管理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环境 卫生管理体系、食品质量控制体系、投诉处理方案等。 1、方案体系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6 分; 2、方案体系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3 分; 3、方案体系一般、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1 分; 4、方案体系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6 主观 分 2.2.1 供餐菜品 搭配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成本核算方 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菜品搭配、种类、营养(本项最高 4 分) 1、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 4 分; 2、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得 3 分; 3、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 1 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8 主观 分 2.2.2 菜品比 例、成本 核算方案 等 菜品比例、成本、毛利润控制(本项最高 4分) 1、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适,规格档次定位合理,餐饮成本 核算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控制得当得 4 分; 2、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一般合适,规格档次定位一般合理, 餐饮成本核算一般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控制一 般得当得 3分; 3、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不太合适,规格档次定位不台合理, 餐饮成本核算不太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控制不 得当得 1 分; 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主观 分 2.3.1 人员资质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学校餐饮服务经历,掌握食堂成本核算、 内部管理等业务技能的,得 1 分,提供简历;为烹饪专业毕业(函授学历不计分) 的得 1分;具有一级及以上中式烹饪师证书(得 1 分); 2、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有成员具有省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员证书的得 1 分; 3、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成员具有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或中国营养学会注册营养师证书的,每有 1名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4、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有二级以上厨师,1名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11 客观 分 - 12 - 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2 团队配置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组织架构、岗位配备数量及职责分工、服务人员的相关经验和资历等。 1、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明确和全面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服务人员岗位齐 全、有参与过类似项目经验的得 6分; 2、人员配置较合理,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较清晰,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较为齐全 的得 3分; 3、人员配置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岗位服务人员配置不够合理的得 1 分。 4、人员配置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岗位服务人员配置不合理的不得分。 6 主观 分 2.4 劳动保障 措施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对于派驻现场人员的劳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 于工资、保险、体检基本保障等情况, 1、保障措施齐全、完善、健全的得 6 分; 2、保障措施较为齐全、完善、健全的得 3 分; 3、保障措施缺少、无健全体系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6 主观 分 2.5 应急预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灾害事 件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1、应急预案科学、 合理、可操作的得 6 分; 2、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4 分; 3、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 1 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6 主观 分 2.6 服务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整 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食堂环境布置等。 1、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6 分; 2、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 分; 3、方案一般,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1 分; 4、方案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6 主观 分 2.7 增值服务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人需求密切相关的以及针对疫情的额外增值服务, 从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增值服务内容完善,与采购人需求密切相关,具备完善的疫情期间防控服务, 提供的增值服务多且服务水平高,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得 6 分; 2、增值服务内容较为完善,与采购人需求相关性一般,具备疫情期间防控服务, 提供的增值服务数量一般且服务水平一般,服务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得 3分; 3、增值服务内容不完善,与采购人需求相关性差,不具备的疫情期间防控服务, 提供的增值服务较少且服务水平低,服务措施不够科学合理,得 1分。 4、未提供增值服务或服务与采购人需求无关联性的不得分。 6 主观 分 3.1 述标及问 答 供应商可使用PPT、口述或视频等形式,由各分包主管(供应商如两个分包皆参 与,由分包一项目主管作为项目总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标,为提高评标效率,每 家供应商准备的述标理论上不得超过10分钟。述标及提问环节合计不得超过15分 钟。本项最多得15分,未准备述标的本项不得分。 一、供应商需准备现场述标,对服务方案、保障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对本项目重 难点的理解及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进行介绍。 1、服务方案介绍详略得当、核心竞争力明显,安全保障措施介绍完善、对项目 重难点把握得当,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得9分; 2、服务方案介绍较为完整有序、较有竞争力,安全保障措施介绍较为完善、对 项目重难点较能把握,能提出较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得6分; 3、服务方案介绍基本完整有序,竞争力一般,安全保障措施介绍基本完整,对 项目重难点理解不够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一般,得3分; 4、整体方案介绍不完整,混乱、竞争力较差的得0分; 二、评委根据投标人现场述标情况,就施工方案、施工进度、项目重难点解决方 15 主观 分 - 13 - 案、实现思路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提问; 1、回答问题流畅清晰,简洁明了,能够解答评委老师的问题的得6分; 2、回答问题基本流畅清晰,较为简洁明了,能够解答评委老师的大部分问题的 得3分; 3、回答问题不够流畅,清晰,不简洁,只能解答评委老师的小部分问题的得1分; 4、回答问题迟疑停顿过久、或不能解答老师的提问的不得分。 4.1 业绩 投标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食堂劳务外包、食堂托管类似服务项目 管理经验的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 1 个得 2分,最高 10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需能反映签订时间和相关内容)、满意度调查表或满意度证明附甲方联系 人和联系方式,缺一不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客观 分 5.1 企业认证 投标供应商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 标准)、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旧版 OHSAS18001)(GB/T24001—2016idt ISO14001:2015 标准)、OHS18001 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标准(GB/T45001—2020idt ISO 45001:2018)、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2018 GB/T27306 —2008 标准)、HACCP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7341-2009 及 GB14881-2013 标 准)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满分 5 分。 5 客观 分 5.2 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2 分。 2 客观 分 6.1 信用等级三星级的加 1 分,四星级的加 2 分,五星级及以上的加 3分 3 客观 分 说明: 1、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第 2.1 项评分因素优劣排序。 2、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3、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 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 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4、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4.1 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谈判,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5、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 14 - 5.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5.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6.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 - 15 -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分包一: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本部食堂外包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位于南京市天妃巷 121 号,校内设有学生餐厅 2 个,学习日每天就 餐人次约 2400 人次。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教职工、学生提供供餐服务,学生供餐模式为盒饭、 窗口自选。其中学生早餐约 350 人次,教师早餐约 80 人次;学生中餐约 1000 人次,教师午 餐约 150 人次;学生晚餐约 1000 人次;寒假期间供餐 15 天约 1200 人次/天,暑假期间两个 年级供餐 40 天用餐约 1200 人次/天。 (二)供餐时间 早餐:周一至周六早上 06:00-08:30;午餐:周一至周六中午 11:20-12:50;晚餐:周一 至周六下午 17:00-18:30。 二、菜品类别及要求 (一)早餐要求:油条、包子、烧饼、烧麦、各类饼等面点以及面条、馄饨、鸡蛋等。 (二)学生午、晚餐要求:1 大荤+1 小荤+2 素菜+汤+酸奶或水果+粗粮 (三)教师午餐要求:除中式餐点之外,也要有特色套餐、面点、小炒等,以备学校交流 工作时接待;晚餐与学生要求一致。 三、人员要求 各分包人员相对独立,各分包主管必须与中标后实际派驻学校的人吻合。供应商如两个分 包皆参与,需委托分包一项目主管做为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总负责人,负责 与学校对接本项目的一应事宜。如项目总负责人发生变更,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理由,经由采 购人书面认可后方可替换。考虑到本项目服务期限短,原则上本项目总负责人不可更换。 岗位设置 需人数 岗位职责要求 主管 1 人 每日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考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协助甲方做基础台账, 开具食堂伙食菜单,做食堂成本预算及结算,合理安排 及配合食堂开餐一切工作。 三餐备餐期间,主管、 副主管至少有一人在 岗(就餐高峰期主管 到现场协调)。 副主管 1 人 - 16 - 白案 2 人 负责早点面点、能熟练制作各种面食(包子、水饺、馄 饨、烙饼、馒头、花卷),服从分配 红案厨师 3 人 负责每日开餐的菜品色香味符合采购人要求,保证准时 准点开餐。 组长 2 人 安排本组工作并承担责任 操作工 16 人 负责菜品摘洗,食堂前厅后厨卫生打扫,餐盘清洗,垃 圾归类。 合计 25 人 ★上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报人数不得低于上表的要求,如低于上表人数要求,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 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 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 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 号)、《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 (宁教财【2018】47 号)、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DB32/T 4036-2021)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 (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从业人 员的卫生要求和健康检查的规定。供应商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用工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 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供应商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及学校 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对于违反各种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劳动法的行为,工作中所产生的意外 伤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接 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 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上述劳保用品和消耗品由供应商统一采购登记后分发使用,所需的费 用由采购人支付。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 餐厅等场所的门窗)。疫情期间应做好佩戴口罩以及其他必要消毒和消洗安全服务工作。 - 17 - (五)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学校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开 餐时间由学校确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摊,如有变动学校将提前通知供应商。如学校事 先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反之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 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用餐期间及时清理桌面、地面,确保就餐环 境。在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座椅的整理、清洁。 (七)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炉灶、电器等的使 用安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杜绝一切重大事故。 (八)供应商每周要事先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成本控制标准确定下一周的食谱和原料品种数 量清单,报采购人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原料,供应商组织生产。供应商必须在保证 供餐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成本控制标准的实现。 (九)供应商负责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按规定节约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降低成本、 提高供餐质量。对于各种人为损害双方经济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除责令赔偿造成 的损失外还要处以两倍以上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供应商服务人员制作的早餐、午餐、晚餐,应做到干净卫生、品种多样、品质优良、 美味可口、供应及时、热情周到。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 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十一)供应商对采购人在就餐时间和就餐人数等就餐服务上提出的临时性要求应予充分 保障。 (十二)采购人有临时活动或接待时,将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确定餐饮人数、用餐标准 等。 (十三)供应商还需负责食堂日常保洁、水电气和厨具的日常管理。 (十四)供应商须指定分包一主管为现场工作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食堂上班,作息时间 服从采购人安排,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采购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负 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因在采购人场地加工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负 责处理。供应商负责自行处理相关的事宜。项目负责人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十五)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服务供约,规范操作流程,制止不良行为,杜绝 各类事故发生,尤其对所有使用的设备、用具、用品和水电气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发现问题, 及时向采购人报修,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十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 18 - 1、食堂厨房主要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现场实际清点确定),其 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由成交供应商支配使用,如使用过程中需添加设备设施则由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人申请,由采购人负责购置。 2、采购人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条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赴采购人食堂现场探勘现有设 备,检查核对并测试设备,如有损坏书面通知采购人维修或购置。设备经维修或添置完毕,双 方须书面确认。成交供应商需爱护采购人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保证餐具、 厨具成色新、无缺损,及时更换成色旧或缺损的餐厨具,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 作,负责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理使用和日常维护,食堂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 担。如因供应商人员人为原因(维保单位书面盖章确认)造成损坏,则由供应商人员负责赔偿。 在托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将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移交,破损者须照价赔偿。 3、供应商须对厨房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检查,并应按照操作说明正常使用厨房设备, 禁止违规操作,避免人为损坏,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采购人。 4、供应商须在满足现场正常供餐的基础上尽量节约使用水、电、气等能源。 (十七)顺利通过区、市、省级的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验收,遵纪守法,杜绝违法、违 规、违纪行为。 (十八)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员工在采购人场所内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 (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采购人不负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 人有权追讨索偿。供应商须履行餐厅经营者的谨慎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就餐者的人身、 财产安全。 五、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托管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 (二)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 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卫生法,成交供应商在托管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 项证件并接受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录用备案,并将所有人员合同送学校备案,如中途有特殊情况人员变更,也需将变更人员 合同送学校备案。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自行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四)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 19 - 1、成交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服 务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单位人员按时就餐; 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问题,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 果的。 六、服务考核与奖惩 1、采购人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校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检查卫生、安全、饭菜质 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等,供应商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 2、供应商每周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周排班表,如临时请假,需调派工作人员代班。采购人 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校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对服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如累计三 次工作时间不在岗的记录,当月劳务费扣 5%。 3、满意度考核 采购人及家委会每个月对供餐情况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考 核,如满意度不达标,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如连续两个月或服务期内累计 3次满意度不 达标,采购人有权撤换供应商。 测评项目 满意 不满意 服务态度 餐食口味 餐食搭配 餐食卫生 餐具卫生 环境卫生 投诉处理 执行力 4、考核办法及惩罚制度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 20 - 伙食 质量 30 分 打 饭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3、供应隔夜饭菜; 4、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继续供应饭菜; 发现一次或者有人举 报(经核实后)扣2分 20 菜 谱 实际饭菜是否于菜谱吻合; 发现一次扣 2 分 10 服 务 质 量 10分 仪 容 仪 表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洁,手、腕部不允许佩戴首饰、双手干 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发现一次扣 1 分 5 服 务 1、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文明服务; 2、不得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 第一条发现一次扣 1 分,第二条发现一次扣 2 分 5 卫 生 标 准 50分 制 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 是 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开;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存在交叉污染的或 无明显区分标志扣 2 分;生熟食品未分开, 食品存放无分类扣 3 分; 12 厨 房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烟机 干 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 盘 无饭粒;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 整 齐;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 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有一项不清洁扣 1 分; 无消毒扣 2 分;不按食品 安全工作规定执行 扣2 分; 22 餐 厅 1、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摆成一条线,干净整洁无污渍;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 发现一次扣 2 分; 6 库 房 1、地面保持清洁; 2、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 3、夏季须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 新 鲜; 4、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 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 发现一次扣 1 分; 6 食 堂 管 理 10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 及原料仓库。 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 进入食堂一次减 1 分 2 满意率分满意,较为满意,一般,差,四个等级 每一个等级得 2 分,差 不得分 8 - 21 - 分 (1)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5 分(含)以下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费结算; (2)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5-1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费的 95%结算; (3)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0-15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费的 90%结算; (4)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费的 85%结算; (5)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费的 80%结算;并视为考核不合格,由采购人管理部门出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 的或达到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采购人将对管理范围内的供应商日常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各类违章以文字记录确 认。每月汇总 1次,不合格或未完成管理目标的,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罚款。由采购人管理 部门出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供应商餐食、餐具进行检测,不定期将上述餐具、餐具送第三方 权威机构送检。如经检测为不合格餐食、餐具,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连续 2次或服务期内 3次检查为不合格,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 任:如上述不合格餐食、餐具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 商违约责任。 6、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校方人员对供应商在食堂劳务人员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 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利,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市区食药监部门和教育主管机关的 管理。 7、凡中标供应商违反国家、省、市及南京市公安局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实,扣 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合同。 七、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算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服务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招标或其他原因产生的九月份过渡期的费用以及后续衔接期间的 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过渡衔接期间为采购人服务的供应商。 - 22 - 八、服务费支付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合同总额的 5%履约保函, 作为履约保证金。 2、供应商须通过学校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期内按月支付服务费用。(寒 假一个月工资按 50%发放,暑假两个月,工资按 50%发放,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内因甲方要 求产生的额外的加班费用以及超出本文件服务要求产生的费用不在月合同款内,另行计算)。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事件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相关费用与责 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备注:本章所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 23 - 分包二:新街口校区食堂外包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新街口校区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金銮巷 2 号,学校设有学生餐厅 1 个,学习日每天就餐人次约 1200 人次。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教职工、学生提供供餐服务,学 生供餐模式为盒饭、窗口自选。其中学生早餐约 150 人次,教师餐厅早餐约 50 人次;学生中 餐约 600 人次,一楼教师餐厅午餐约 60 人次;学生晚餐约 600 人次;寒假期间供餐 15 天约 1200 人次/天,暑假期间两个年级供餐 40 天用餐约 1200 人次/天。 如增加或减少人员,以实际数为准增加或核减费用。 (二)供餐时间 早餐:周一至周六早上 06:00-08:30;午餐:周一至周六中午 11:20-12:50;晚餐:周一 至周六下午 17:00-18:30。 二、菜品类别及要求 (一)早餐要求:油条、包子、烧饼、烧麦、各类饼等面点以及面条、馄饨、鸡蛋等。 (二)学生午、晚餐要求:1 大荤+1 小荤+2 素菜+汤+酸奶或水果+粗粮 (三)教师午餐要求:除中式餐点之外,也要有特色套餐、面点、小炒等,以备学校交流 工作时接待;晚餐与学生要求一致。 三、人员要求 各分包人员相对独立,各分包主管必须与中标后实际派驻学校的人吻合。供应商如两个分 包皆参与,需委托分包一做为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与学校 对接本项目的一应事宜。如项目总负责人发生变更,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理由,经由采购人书 面认可后方可替换。考虑到本项目服务期限短,原则上本项目总负责人不可更换。 岗位设置 需人数 岗位职责要求 主管 1人 每日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考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协助甲方做基础台账, 开具食堂伙食菜单,做食堂成本预算及结算,合理安排 及配合食堂开餐一切工作。 三餐备餐期间,主管、 副主管至少有一人在 岗(就餐高峰期主管 到现场协调)。 副主管 1人 白案 1人 负责早点面点、能熟练制作各种面食(包子、水饺、馄 饨、烙饼、馒头、花卷),服从分配 - 24 - 红案厨师 3人 负责每日开餐的菜品色香味符合采购人要求,保证准时 准点开餐。 组长 1人 安排本组工作并承担责任 操作工 6人 负责菜品摘洗,食堂前厅后厨卫生打扫,餐盘清洗,垃 圾归类。 合计 13 人 ★上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报人数不得低于上表的要求,如低于上表人数要求,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 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 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 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 号)、《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 (宁教财【2018】47 号)、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DB32/T 4036-2021)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 (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从业人 员的卫生要求和健康检查的规定。供应商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用工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 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供应商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及学校 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对于违反各种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劳动法的行为,工作中所产生的意外 伤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接 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 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上述劳保用品和消耗品由供应商统一采购登记后分发使用,所需的费 用由采购人支付。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 餐厅等场所的门窗)。疫情期间应做好佩戴口罩以及其他必要消毒和消洗安全服务工作。 (五)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学校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开 餐时间由学校确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摊,如有变动学校将提前通知供应商。如学校事 - 25 - 先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反之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 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用餐期间及时清理桌面、地面,确保就餐环 境。在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座椅的整理、清洁。 (七)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炉灶、电器等的使 用安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杜绝一切重大事故。 (八)供应商每周要事先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成本控制标准确定下一周的食谱和原料品种数 量清单,报采购人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原料,供应商组织生产。供应商必须在保证 供餐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成本控制标准的实现。 (九)供应商负责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按规定节约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降低成本、 提高供餐质量。对于各种人为损害双方经济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除责令赔偿造成 的损失外还要处以两倍以上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供应商服务人员制作的早餐、午餐、晚餐,应做到干净卫生、品种多样、品质优良、 美味可口、供应及时、热情周到。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 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十一)供应商对采购人在就餐时间和就餐人数等就餐服务上提出的临时性要求应予充分 保障。 (十二)采购人有临时活动或接待时,将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确定餐饮人数、用餐标准 等。 (十三)供应商还需负责食堂日常保洁、水电气和厨具的日常管理。 (十四)供应商须指定分包二项目主管为现场工作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食堂上班,作息 时间服从采购人安排,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采购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因在采购人场地加工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由供应商 负责处理。供应商负责自行处理相关的事宜。项目负责人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十五)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服务供约,规范操作流程,制止不良行为,杜绝 各类事故发生,尤其对所有使用的设备、用具、用品和水电气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发现问题, 及时向采购人报修,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十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1、食堂厨房主要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现场实际清点确定),其 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由成交供应商支配使用,如使用过程中需添加设备设施则由成交供应商 - 26 - 向采购人申请,由采购人负责购置。 2、采购人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条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赴采购人食堂现场探勘现有设 备,检查核对并测试设备,如有损坏书面通知采购人维修或购置。设备经维修或添置完毕,双 方须书面确认。成交供应商需爱护采购人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保证餐具、 厨具成色新、无缺损,及时更换成色旧或缺损的餐厨具,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 作,负责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理使用和日常维护,食堂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 担。如因供应商人员人为原因(维保单位书面盖章确认)造成损坏,则由供应商人员负责赔偿。 在托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将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移交,破损者须照价赔偿。 3、供应商须对厨房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检查,并应按照操作说明正常使用厨房设备, 禁止违规操作,避免人为损坏,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采购人。 4、供应商须在满足现场正常供餐的基础上尽量节约使用水、电、气等能源。 (十七)顺利通过区、市、省级的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验收,遵纪守法,杜绝违法、违 规、违纪行为。 (十八)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员工在采购人场所内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 (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采购人不负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 人有权追讨索偿。供应商须履行餐厅经营者的谨慎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就餐者的人身、 财产安全。 五、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托管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 (二)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 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卫生法,成交供应商在托管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 项证件并接受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录用备案,并将所有人员合同送学校备案,如中途有特殊情况人员变更,也需将变更人员 合同送学校备案。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自行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四)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服 务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单位人员按时就餐; - 27 - 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问题,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 果的。 六、服务考核与奖惩 1、采购人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校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检查卫生、安全、饭菜质 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等,供应商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 2、供应商每周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周排班表,如临时请假,需调派工作人员代班。采购人 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校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对服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如累计三 次工作时间不在岗的记录,当月劳务费扣 5%。 3、满意度考核 采购人及家委会每个月对供餐情况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考 核,如满意度不达标,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如连续两个月或服务期内累计 3次满意度不 达标,采购人有权撤换供应商。 测评项目 满意 不满意 服务态度 餐食口味 餐食搭配 餐食卫生 餐具卫生 环境卫生 投诉处理 执行力 4、考核办法及惩罚制度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伙食 质量 30 分 打 饭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3、供应隔夜饭菜; 4、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继续供应饭菜; 发现一次或者有人举 报(经核实后)扣2分 20 - 28 - 菜 谱 实际饭菜是否于菜谱吻合; 发现一次扣 2 分 10 服 务 质 量 10分 仪 容 仪 表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洁,手、腕部不允许佩戴首饰、双手干 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发现一次扣 1 分 5 服 务 1、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文明服务; 2、不得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 第一条发现一次扣 1 分,第二条发现一次扣 2 分 5 卫 生 标 准 50分 制 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 是 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开;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存在交叉污染的或 无明显区分标志扣 2 分;生熟食品未分开, 食品存放无分类扣 3 分; 12 厨 房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烟机 干 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 盘 无饭粒;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 整 齐;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 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有一项不清洁扣 1 分; 无消毒扣 2 分;不按食品 安全工作规定执行 扣2 分; 22 餐 厅 1、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摆成一条线,干净整洁无污渍;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 发现一次扣 2 分; 6 库 房 1、地面保持清洁; 2、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 3、夏季须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 新 鲜; 4、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 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 发现一次扣 1 分; 6 食 堂 管 理 10 分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 及原料仓库。 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 进入食堂一次减 1 分 2 满意率分满意,较为满意,一般,差,四个等级 每一个等级得 2 分,差 不得分 8 (1)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5 分(含)以下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费结算; (2)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5-1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 29 - 费的 95%结算; (3)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0-15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费的 90%结算; (4)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费的 85%结算; (5)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 费的 80%结算;并视为考核不合格,由采购人管理部门出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 的或达到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采购人将对管理范围内的供应商日常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各类违章以文字记录确 认。每月汇总 1次,不合格或未完成管理目标的,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罚款。由采购人管理 部门出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供应商餐食、餐具进行检测,不定期将上述餐具、餐具送第三方 权威机构送检。如经检测为不合格餐食、餐具,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连续 2次或服务期内 3次检查为不合格,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 任:如上述不合格餐食、餐具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 商违约责任。 6、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校方人员对供应商在食堂劳务人员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 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利,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市区食药监部门和教育主管机关的 管理。 7、凡中标供应商违反国家、省、市及南京市公安局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实,扣 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合同。 七、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招标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过 渡期期间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过渡期间为采购人服务的供应商。 八、服务费支付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合同总额的 5%履约保函, 作为履约保证金。 2、供应商须通过学校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期内按月支付服务费用。(寒 - 30 - 假一个月工资按 50%发放,暑假两个月,工资按 50%发放,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内因甲方要 求产生的额外的加班费用以及超出本文件服务要求产生的费用不在月合同款内,另行计算)。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事件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相关费用与责 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备注:本章所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 31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就合同文本做相应调整)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 32 -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 明确规定。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 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3.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 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履行合同期限、地点 1.履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履行合同地点: 。 - 33 -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 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 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 ,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 第七条 验收 1.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 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 件挂钩。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如有) 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谈判文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 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 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 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 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34 -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 终止合同。 2. 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 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2.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 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 35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所附格式仅供参考,一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正本/副本 - 36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37 - 附件一、谈判申请及声明格式 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 (采购人)、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谈判邀请, 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 件并参加谈判,特声明如下: 1、我方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谈判要求,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谈判有关的所有证据 和资料。 2、我方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 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期限已满。 6、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 负责人等),在谈判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月未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8、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9、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0、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放弃对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 件后,不对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 处罚 11、一旦我方成交,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按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 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2、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 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谈判小组进行商业贿赂、 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13、与本次谈判有关的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 38 -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 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谈 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39 -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报价(元)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报价(元) 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大写:) 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有 无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10:X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型 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3、供应商可对报价表形式酌情调整。 - 40 -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或型号或分 项目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是否属于小、 微型企业的 产品 总价小计: 元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报价”栏内,填写“是”或“否”,评审时,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 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 41 - 附件五、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 主要产品一览表 (至少填报单价最高的两个产品)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说明: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或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质保年限 1 2 3 4 - 42 - 附件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收取标准向贵公司支付本项目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发票信息见下表: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账号: 开户行: 发票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手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 43 - 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本项为一般要求,特殊根据文件要求准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会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后附)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 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 44 - 附件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 谈判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 45 - 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谈判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 46 -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 评定标准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分包一: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本部食堂外包服务 分包二:新街口校区食堂外包服务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