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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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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BSZC2021-J3-0100266-BSJC

二、项目名称: 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747812.95(元) 百色市景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迎龙区B12-1(百色龙翔锦苑小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百色市公安局我局拟对本局年度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进行采购 物业管 理服务 办公区地面、天面清洁、楼道每日清洁、庭院整理、绿植修建养护等,增加民警训练中心5100平方米的保洁、维护面积58603.70平方米,提供会议接待人员服务、提供民警食堂保洁、卫生服务 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等证件,配备17人,含人员社保、服装、意外保险、节日福利、加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派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统一着装。
(2)派驻人员应遵守我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双方的管理与监督。
(3)派驻上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4)基本的保洁物料由物业公司负责
2 百色市公安局我局拟对本局年度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进行采购 保安服务 办公区安全秩序保安服务,,三班倒安排24小时保安巡查。车辆停放秩序维护 配备24人,含人员社保、服装、保安用品、防护器械、意外保险、节日福利、加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派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统一着装。
(2)派驻人员应遵守我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双方的管理与监督。
(3)派驻上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4)基本的保洁物料由物业公司负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润京,郭兰芳(采购人代表),马浩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市公安局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黄雪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47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百色市园博园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黄晓华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27133

附件信息:

  • 成交结果公共2.pdf

    513.8K

  • 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doc

    389.6K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范

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BSZC2021-J3-0100266-BSJC

采购单位:百色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03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6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08

第六章 评定标准..................…………………………………………….…20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21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受邀推荐供应商通过CA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1-J3-0100164-BSJC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BSZC[2021]1393号-001

项目名称: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74.9372万元

采购需求: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合法运营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过CA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竞标人通过CA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竞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但竞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开启

2021年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人通过CA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供应商必须于竞标截止日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具体账户信息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必须足额交纳,交纳时请在备注栏或用途栏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竞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2.根据《政府采购非竞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4.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投标),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在参加项目竞标前,应在“政采云”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及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CA咨询(汇信公司)客服热线:400-888-4636)),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请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下载地址如下:https://zcy-cdn.oss-cn-shanghai.aliyuncs.com/zcy-client/ZhengCaiYunStep.3.6.0.exe)。

5.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百色市公安局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市公安局

联系人:黄雪 联系电话:0776-284711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百色市园博园政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韦英华 联系电话:0776-2827133

3.监督部门:百色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6-2849555

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6日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做谈判无效处理。

2.本项目的总预算为174.9372万元。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项目总预算的,否则做谈判无效处理。

3.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需求

11

物业管

理服务

12

1.办公区地面、天面清洁、楼道每日清洁、庭院整理、绿植修建养护等,增加民警训练中心5100平方米的保洁、维护面积58603.70平方米,提供会议接待人员服务、提供民警食堂保洁、卫生服务。

2. 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等证件,配备17人,含人员社保、服装、意外保险、节日福利、加班。

22

保安服务

12

1.办公区安全秩序保安服务,,三班倒安排24小时保安巡查。车辆停放秩序维护。

2. 配备24人,含人员社保、服装、保安用品、防护器械、意外保险、节日福利、加班.

1.服务(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百色市公安局局

3.付款时间和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次结算。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半年后,采购单位支付物业管理费50%,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服务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剩余50%的物业管理费,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4.其他要求:

(1)派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统一着装。

(2)派驻人员应遵守我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双方的管理与监督。

(3)派驻上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4)基本的保洁物料由物业公司负责。

特别说明:本项目服务需求内容不允许负偏离,竞标时必须满足,否则竞标无效。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BSZC2021-J3-0100266-BSJC

2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玖仟叁佰柒拾贰佰元整(?1749372.00元)

4

供应商资格: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合法运营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

竞标报价: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6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竞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7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银行账号:8000895552555524487587

8

谈判前准备:

1.本项目实行网上谈判,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谈判,自行承担谈判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百色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谈判或谈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CA登录客户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园博园政务中心三楼,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可以在截标前向本中心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9

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可以准备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3.电子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电子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谈判无效。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1

谈判时间:2021年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谈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谈判

12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13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细见第六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 适用范

1.1项目名称: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BSZC2021-J3-0100266-BSJC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百色市公安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2.3“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机构(负责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 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合法运营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3.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特别说明:

(1)谈判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谈判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或必须为本单位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谈判响应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或成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4. 谈判费用、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竞争性谈判公告:见2021年9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

4.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3.2任何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不足三个工作日顺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1本项目实行在线谈判,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可以准备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两类

5.1.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5.1.3 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系上传政采云平台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

5.1.4谈判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谈判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全部谈判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某位谈判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启用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

5.2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本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

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包含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5.6.1价格文件

▲(1)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5.6.2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谈判书(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2)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4)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必须提供)

(5)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6)谈判供应商自2021年3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7)谈判供应商自2021年3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8)供应商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或可提供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只需提交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至所要求最近月份的财务报告(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10)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11)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2)服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13)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如有要求则提供)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特别说明:

(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谈判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谈判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无效。

(3)谈判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谈判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谈判无效。

(4)谈判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无效。

5.7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后进一步精简评标事项和环节,梳理采购流程,取消原件审查、核对等环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授权书等材料均以电子采购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7.3供应商应用大写和小写分别详细填写基础指标报价表。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4报价:供应商应就《采购项目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

8.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时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

8.3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9.1.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且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9.1.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9.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内有效。

10.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0.1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本中心将拒收。

11.谈判保证金

11.1竞标保证金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竞标会被拒绝。供应商提交的竞标保证金仅限当次竞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竞标保证金。

11.2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4日内按同期利息退还至未成交供应商的账号。

11.3 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由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合同备案之日起4日内按同期利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账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谈判程序评标方法

12.谈判程序

12.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谈判开始。

12.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

12.3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2.4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谈判过程中保密)

12.5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只公开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初次报价)。

12.6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谈判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3.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14.谈判内容

14.1本次谈判内容为在谈判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与否。

14.2谈判应作书面记录,供应商并就谈判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5.谈判

15.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谈判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15.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

15.3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的最终审定。

15.4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5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5.6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16.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鉴定

16.1资格性审查

16.1.1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6.2符合性审查

16.2.1谈判时,谈判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17.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17.1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人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

18.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8.1谈判小组将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8.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8.3在谈判过程中,如发现与谈判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谈判小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1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撤回。

18.5 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8.5.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8.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8.6评标委员会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向本中心提供书面谈判报告,并按评审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

六.无效谈判的情形

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17.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17.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7.4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其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17.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

17.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盖章”和“签字”缺一不可)的;

17.7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17.8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7.9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未详细应答谈判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经谈判后仍无法详细应答或应答不完整有缺失,致使谈判小组无法评审的;

17.10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谈判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谈判小组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17.11《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7.12谈判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1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14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

17.15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17.1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17.17《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17.18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7.1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谈判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7.19.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17.19.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7.19.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7.19.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19.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7.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谈判无效:

17.20.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7.20.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17.20.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20.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7.20.5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谈判无效:

17.2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17.21.2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21.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7.21.4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17.21.5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17.21.6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7.2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 谈判过程保密

18.1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谈判过程中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谈判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18.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9.1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最后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3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是其成交价。

19.4通过谈判小组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有时间限制,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各项报价(如有请在报价时提供报价EXCEL文档,以便评委审核),以免耽误报价。

九、成交公告

20.1本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后,成交公告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网站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谈判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本中心将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0.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百色市交易中心受理(监督)科 0776-2855181。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百色市财政局 0776-2849555

十、履约保证金

2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十一、合同

(一) 签订合同

22.1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22.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22.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2.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中心备案。

22.5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2.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2.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补充合同

22.8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三)合同公告

22.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二、适用法律

23.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谈判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十三、其他事项

24.1采购代理服务费

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4.2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单位全称: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百色市园博园政务中心三楼

电 话:0776-2827133。

联 系 人:韦英华

第四章 评定标准

一、评审原则

1.谈判小组成员组成: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审依据: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

二、评标方法

谈判小组将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依据,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下列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10%)。

竞争性谈判的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竞争性谈判的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谈判小组将以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在谈判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时,谈判小组将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排序,并按确定排序由低到高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2.谈判小组认为,某谈判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百色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市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数 量

单位

金 额

(元)

详细内容见报价表附件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金额: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如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 服务时间和地点

1. 服务(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 服务地点:百色市公安局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2.付款时间和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次结算。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半年后,采购单位支付物业管理费50%,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服务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剩余50%的物业管理费,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违约金按约定金额支付,采购人违约的,违约金从采购款中扣除,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

2.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给采购人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 (注:由甲乙双方约定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中一种方式处理合同争议)

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北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谈判响应文件报价表;

(5)谈判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6)成交供应商澄清函。

(7)采购单位及成交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8)谈判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服务期责任:

3、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一、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一).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二).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二、附 件

附件1

谈 判 书

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项目编号:BSZC2021-J3-0100266-BSJC)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 报价表;

2. 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咨询、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谈判供应商在谈判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2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数(人)

基本工资

(元/月/人)

社会保险

(元/月/人)

合计

(元/月)

合计

(元/年)

备注

物业管理服务

1

按2020年广西社保最低基数标准缴纳五险,且工资不得低于百色市最低工资标准。

2

3

4

………

5

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6

………

合计

本项目总报价(合计金额大写):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报价指完成本项目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百色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相关规定为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评标过程中在政采云上开启新一轮报价时,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上填写新一轮总报价,并按该报价表格式做附件上传加盖供应商CA章(附件总金额应与系统上新一轮报价所填写的总金额一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签字,盖姓名章的无效):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

附件3

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具体 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商务部分

1

服务方式

2

服务交付时间及地点

3

付款条件

服务要求

服务(技术)部分

1

2

3

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服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2.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服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项目要求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服务、技术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谈判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百色市公安局物业维护和保安服务(项目编号:BSZC2021-J3-0100266-BSJC)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

签发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的仍须填写此委托书。

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 职务,是我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住 址:

联系电话:

贴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5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以上事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

日期:

注:由采购人或谈判小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6

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格式)

【由供应商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自行填写】


附件8

服务响应表(格式)

附件(2)

项号

采购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偏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