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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李家湾乡中心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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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李家湾乡中心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柳林县李家湾乡中心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810168482021201

二、合同名称:柳林县李家湾乡中心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52021ACS00009

四、项目名称:柳林县李家湾乡中心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柳林县李家湾乡中心校

地 址:山西省柳林县李家湾

联系方式:0358-4076068

供应商(乙方):柳林县海照烟酒副食店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李家湾乡下白霜村

联系方式:159358145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粮油、水产、蔬菜
数量:1
单价(元):418105.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418105.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柳林县李家湾乡中心校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合同(11N7810168482021201).pdf

李家湾中学食堂供货合同 甲方:李家湾中学 乙方:柳林县海照烟酒副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 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副食等所有食材事 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所有供应食材应保证新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乙方价格 高于市场价,甲方有权提出建议,乙方自行拟定价格或高于市场价, 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合同供货期: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供货 截止日期,以教育局通知放假日期为准。 三、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贷 款支付手续,付款以资金到账情况累计结算。 四、合同总金额为:大写:肆拾贰万壹仟贰佰元,小写 421200 元。 五、每批食材采购时,甲方提前 1-2 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 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 摆放整齐。 六、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 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蔬菜、牛奶、副食等。不 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 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 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 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 验报告单复印件,特别是油和肉类,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八、蔬菜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及国家卫生质 量标准。①特点:a、干净清洁,无污染、无公害:b、可食率高:c、 耐贮存。②质量要求:a、蔬菜表面不留泥土;b、叶菜类蔬菜要求无 病叶;果菜类蔬菜要求无腐烂组织、无软化组织或变味、表面完整、 损伤率极低:c、不受有害物质污染并无农药残留;d、在温度 18+-2 度的环境下的存放 7-10 天,25+-2 度下,可存放 3-6 天。 九、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 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校。 八、乙方应按学校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 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 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 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 以上,视情况扣除 2-10 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 差价 2 倍以上金额,并停送一个月,两次以上学校有权终止协议。抽 检方法:甲方选择几袋(几桶)过磅,如少斤两·此次全部数量=扣 除数量。 十、、乙方必须按甲方原料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如果乙方供应 的原料与甲方要求的规格不符,上下超过总量的 5%,甲方有权扣除超 出部分的金额。 十一、由于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 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其中二份分 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 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2021年 9月 1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