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1)146D
项目名称: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234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240000,240000,240000,134400,240000,210000,96000,96000,288000,120000,240000,240000,144000,177600,144000,144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消防安全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应急救援(安全)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餐厅服务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家政服务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保健按摩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4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服装制版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照护与康复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心理健康服务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九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供应链管理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电子商务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一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短视频制作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二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牛肉干面烹饪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三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水蜜桃栽培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四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草莓种植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五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农产品经纪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7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六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渔业作业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十七
标项名称: 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芋艿种植技能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签订协议之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投标人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时间为准,给予投标人解密的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则视为投标无效。
(4)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6%价格评审优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河头路1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06008
质疑联系人: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68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新丰路66号
传 真:0574-88972256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泽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72255
质疑联系人:王智帅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722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传 真:/
联系人 :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附件信息:
-
FHZFCG(2021)146D2021年项目制培训采购文件.doc
392.5K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电子交易)
采购项目:2021年度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HZFCG(2021)146D
采购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电子交易说明
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三、获取招标文件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
五、公告期限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一、特别说明 7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10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1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 12
(七)投标报价 12
三、转包或分包 13
四、中标服务费 13
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14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17
一、开标 17
二、评标委员会 17
三、评标方法 18
四、评标程序 20
(一)资格条件审查 21
(二)符合性审查 21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21
(四)电子交易活动中止 23
(五)废标的情形 23
(五)评分表 24
五、定标 27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28
七、合同签订 28
八、履约验收 2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34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1)146D
项目名称:2021年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234000元
最高限价(元):3234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年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
数量: /
预算金额(元):3234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协议之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可通过账号或者CA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相应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若投标人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则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模块申请入驻为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投标人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时间为准,给予投标人解密的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则视为投标无效。
(4)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6%价格评审优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河头路151号
执行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506212
质疑答复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681509
2、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66号供销大厦二楼
执行联系人:袁泽挺 联系电话:0574-88972255、15168508085
质疑答复联系人:王智帅 联系电话:0574-88972255
传真:0574-889722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574-89285326
2021年9月28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四)询问、质疑及投诉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招标采购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期限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
①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第七条。
②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质疑书范本格式执行。
③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⑤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⑥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只能一次性提出质疑。
(3)质疑的回复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六)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
(七)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八)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技能培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XE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0-09-16/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函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2020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税证明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7)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等)(如有,格式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无效。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
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报价方式: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
报价构成:包括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用、设备费用、保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所提供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和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5.报价按采购文件要求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承诺“按照符合“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补贴标准”规定进行申报培训补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其中子包七照护与康复技能只能选24课时,其余子包可选24课时(不含)至36课时(不含)以内的任一课时,且需技术文件中课时选取对应。
三、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各标项中标总金额(年度中标价*中标服务期限)根据中标权重比例计算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子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 量 (拟培训人数)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
服务家数 |
培训课时 |
消防安全技能 |
500人 |
240000 |
3 |
24-36课时,其中照护与康复技能为24课时 |
|
应急救援(安全)技能 |
500人 |
240000 |
3 |
||
餐厅服务技能 |
500人 |
240000 |
3 |
||
家政服务技能 |
500人 |
240000 |
3 |
||
保健按摩技能 |
280人 |
134400 |
2 |
||
服装制版技能 |
500人 |
240000 |
3 |
||
照护与康复技能 |
700人 |
210000 |
3 |
||
心理健康服务技能 |
200人 |
96000 |
1 |
||
供应链管理技能 |
200人 |
96000 |
1 |
||
电子商务技能 |
600人 |
288000 |
3 |
||
短视频制作技能 |
250人 |
120000 |
2 |
||
牛肉干面烹饪技能 |
500人 |
240000 |
3 |
||
水蜜桃栽培技能 |
500人 |
240000 |
3 |
||
草莓种植技能 |
300人 |
144000 |
2 |
||
农产品经纪技能 |
370人 |
177600 |
2 |
||
渔业作业技能 |
300人 |
144000 |
2 |
||
芋艿种植技能 |
300人 |
144000 |
2 |
服务需求
1、培训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甬政办发〔2019〕78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29号)有关规定,根据奉化实际,经专家评审,结合《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宁波市首批项目制培训清单的公告》中奉化项目制培训清单,拟开展2021年奉化区项目制培训。
2、培训对象
具有奉化户籍、在奉化常住并持有居住证、在奉化就业创业或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为主要培训对象。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含未就业随军家属)、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相关群体组织实施。
参加项目制培训并申报培训补贴的劳动者,原则上要求处于劳动年龄段。部分特殊行业、特定人群补贴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
项目制培训的内容需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及后续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目录中各职业(工种)主要工作任务,由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培训计划中需保证一定的实操培训课时。本次项目制培训均为线下培训。
4、培训班级管理要求
①项目制培训班级人数规模一般控制在50人左右。
②项目制培训实行开班申报制度,承训机构应于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项目制培训”专栏进行网上电子开班,并录入各项培训信息。
③承训机构应按照经备案的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签到工作(每半天签到1次)。
④项目制培训原则上一天最多安排8个课时,每次授课一般不超过4课时。
⑤课程备案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和第三方监管机构备案。
⑥项目制培训由承训机构依据具体培训内容组织考核,并预先向主管部门上报备案考核方案及试题。
⑦培训机构将考核合格人员导入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培训合格证书系统,生成统一证书编码后,向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5、培训补贴标准及申报要求
①补贴标准。举办项目制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相应培训学时进行补贴。培训课时达24课时(3小时对应4 个课时)的,补贴300元;培训课时在24课时(不含)至36课时(不含)以内的,补贴480元。
②申报要求。项目制培训结束(证书编号生成)后,由承训机构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上申请培训补贴,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补贴申请表原件、培训授课小视频(每课时1次,每次至少5分钟)、其他和培训相关的材料。班级平均出勤率(每半天出勤率和/累计半天次数)低于70% (含)的,不予补贴。第三方监管机构实地抽查时,查到未开展培训的情况,则不予以补贴。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
签订协议之日至2021年12月20日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不计息)。 |
付款条件 |
中标人凭培训台账,根据培训项目进度,以班级为单位,按实际培训人数及与课时标准相对应的补助申领金额据实结算。如项目完成后,实际培训人数超出拟培训人数,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
合同中止 |
中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不可抗力情形的,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有效期内,经采购人监管发现中标人未开展培训的,或达不到培训预期效果、学员出勤率低、培训口碑差、管理混乱、多次更改既定培训计划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取消补贴,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后续项目制培训承办资质,不得进入项目制培训招投标。 |
报价构成 |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岗位补贴、社保(或意外保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用;应缴纳税金、管理费及利润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二)开标流程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5.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应通过CA进行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人。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二、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评委会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7.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详见《评委打分表》
▲1、价格分采用承诺制,按采购文件要求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承诺“按照符合“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补贴标准”规定进行申报培训补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
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以下办法评定:
技术分值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若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足下列数量,则按权重分配培训人数。
子包一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50人、100人;
子包二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50人、100人。
子包三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50人、100人。
子包四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50人、100人。
子包五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00人、80人。
子包六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50人、100人。
子包七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350人、250人、100人。
子包八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
子包九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
子包十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300人、200人、100人。
子包十一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150人、100人。
子包十二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50人、100人。
子包十三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50人、100人。
子包十四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00人、100人。
子包十五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50人、120人。
子包十六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00人、100人。
子包十七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分配数量为200人、100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交澄清说明须电子签章(或盖实体公章),提交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评标方法第四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投标方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审查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特定条件:/。 |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线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电子签章后提交)。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须CA签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
2.在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承诺函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四)电子交易活动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通过资格审查或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情形的。
(五)评分表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投标单位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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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商务100分 |
培训方案(65分) |
培训计划(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培训计划与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是否贴切、是否合理进行打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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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方案设计(20分) (1)具有针对本项目课程方案设计(包含授课课时设置)的得2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课程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5分); (3)评标委员会根据授课课时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完整进行打分(0-3分); (4)培训课时(10分): ①子包七供应商培训课时设置24课时得10分,其他不得分; ②其余子包课时设置在24课时(不含)至36课时(不含)以内的,25课时不得分,每增加1个课时加1分,最多得10分。 |
||||
3、特殊群体培训措施(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为返乡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相关特殊群体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措施进行打分(0-5分); |
||||
4、授课教师(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授课教师人数安排是否合理进行打分(0-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授课教师的学历学位、相关专业的职称进行打分(0-4分); 根据授课教师的实际授课经验、从业年限等进行打分(0-4分)。 |
||||
5、其他人员配备(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除授课教师外其他人员的配置情况包括人员数量是否齐全、年龄结构是否合理、知识结构是否适应项目需求进行打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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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场地情况(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授课场地面积是否适应项目需求、授课环境是否优越、地理环境是否便捷等情况进行打分(0-5分); (需提供场地照片、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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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核方案(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考核标准能否体现出相互竞争、注重效率、平等对待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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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率的保障措施(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出勤率的保障措施的是否完善、是否科学进行打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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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急预案(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应急预案,如遇有突发事件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各项工作等各类事件处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打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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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履约能力(29分) |
10、项目前期调研(5分) 具有开展培训项目前期调研阐述的得1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项目实施的研判是否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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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设施、设备(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配备专业设施是否齐全、先进打分(0-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配备设备是否齐全、先进打分(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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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措施(9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培训管理措施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新冠病毒防疫举措方案进行打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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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培训台账(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培训台账的管理方案及时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打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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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服务便捷性(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服务便捷性,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培训机构网点设置等情况进行打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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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荣誉(5分) |
15、培训业绩(5分) (1)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取得各级政府部门相关培训方面荣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0-2分); (2)具有实施类似项目的工作业绩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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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政策加分(1分) |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 |
注:①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②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⑤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五、定标
(一)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并打印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四)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七、合同签订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除采购人重新招标外,明确“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八、履约验收
1、采购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
3、采购预算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服务)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于 年 月 日,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下述文件作为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a.采购文件;
b.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c.中标通知书;
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优先次序第一应为合同、第二应为附件(附件的优先次序为 c,b,a)。
一、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奉化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
1.2服务期限:签订协议之日至2021年12月20日
1.3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课时,申领补助标准 元/人。
三、履约保证金
3.1乙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合同价款的5%;
3.2在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四、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
4.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五、合同付款方法
5.1乙方凭培训台账,根据培训项目进度,以班级为单位,按实际培训人数及与课时标准相对应的补助申领金额据实结算。如项目完成后,实际培训人数超出拟培训人数,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2 本项目资金由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列支,通过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专户支付。
六、税
6.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七、完成质量要求
7.1 项目制培训班级人数规模一般控制在50人左右。
7.2 项目制培训实行开班申报制度,乙方应于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项目制培训”专栏进行网上电子开班,并录入各项培训信息。
7.3 乙方应按照经备案的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签到工作(每半天签到1次),同时做好每课时5分钟授课视频上传工作。
7.4项目制培训原则上一天最多安排8个课时,每次授课一般不超过4课时。
7.5课程备案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和第三方监管机构备案。
7.6 项目制培训由承训机构依据具体培训内容组织考核,并预先向主管部门上报备案考核方案及试题。
7.7 培训机构将考核合格人员导入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培训合格证书系统,生成统一证书编码后,向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7.8培训补贴申报要求:项目制培训结束(证书编号生成)后,以班级为单位,由乙方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上申请培训补贴,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补贴申请表原件、全部培训授课视频、其他和培训相关的材料。班级平均出勤率(每半天出勤率和/累计半天次数)低于70%(含)的,不予补贴。第三方监管机构实地抽查时,查到未开展培训的情况,则不予以补贴。
7.9 甲方将根据乙方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规模、学员反馈等情况给予综合评估。如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监管发现乙方未开展培训的,或达不到培训预期效果、学员出勤率低、培训口碑差、管理混乱、多次更改既定培训计划的,不予补贴。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后续项目制培训承办资质,不得进入项目制培训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