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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2021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2021-09-29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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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CG5650-1 寿县2021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点击此处下载 点击此处下载
非涉密 寿县 2021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 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2021CG5650 (网招项目) 招 标 人:寿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集采机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时间:二 ○ 二 一 年 九 月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 6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 - 25 - 一、技术评审 ............................................................ - 25 - 二、商务评审 ............................................................ - 29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32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 34 -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 - 37 -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 - 39 - 二、投标函 .............................................................. - 40 -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 - 42 - 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 - 43 -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 - 44 - 评审因素索引表 .......................................................... - 46 - 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 - 47 - 二、授权委托书 .......................................................... - 49 -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书面声明 .................................. - 50 - 四、规格响应表 .......................................................... - 51 - 五、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 - 52 - 六、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 - 53 - 七、其它材料 ............................................................ - 54 - 招标文件附件一 .......................................................... - 55 - 招标文件附件二 .......................................................... - 59 -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 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CG565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全县各校学生营养餐食堂各类设备共计 12 个品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公告附件。 (五)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1995977.00元,预算内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投标供应商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双门消毒柜、双门蒸饭车、单门蒸饭车、双眼大 锅灶、单眼大锅灶和五格保温售卖台产品(即厂制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 理商投标的核心产品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 (三)投标供应商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得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 -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北京时间,以本中心网站服务器 时间为准)。 2、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 3、网上登记。投标人投标前请先按淮南市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 或 0554-6818265-4),直接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 库(地址: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相关信息并确 认提交完成主体库登记,实名登记步骤详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市 场 主 体 库 对 接 公 告 ” (http://jy.ggj.huainan.gov.cn/)。 4、 采购文 件获取 方式: 登录 “淮南 市公共 资源交 易中心 网 (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投标单 位入口,使用 CA 锁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查阅领取 相关文件。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5、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20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1年 10月 20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 - (三)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开评标说明: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 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无需递交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 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 作方法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二)发布媒介: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 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 供的投标产品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 审,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淮南市寿县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 - 联系方式:0554-3126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淮南市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 5楼 联系方式:0554-27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甫(寿县教育体育局)、朱丽娟(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54-3126834、0554-2751992 附件:采购需求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6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1.2 项目名称 寿县 2021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 2.1.5 项目性质 货物类 3 2.1.4 采购单位 寿县教育体育局 4 2.1.3 集采机构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2.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2.2.1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7 2.3.1 招标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 8 2.3.4 所属行业分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制造 业。 9 2.4.1. 1 供应商资格要 求 详见招标公告 10 2.4.1. 2 供应商信誉要 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内存在因弄虚作假骗(谋)取中标、严重违约或 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查询渠道:信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7 - 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三、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 2.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2 2.4.3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13 2.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4 /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安装)或服务现 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 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 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 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 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 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金 额或索赔的要求。 15 2.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6 2.11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详见评标办法) 17 3.2 供应商质疑、投 诉截止时间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 前(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开标过程质疑截止时间为开标结束时间; (3)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或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时间为中标(成 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8 - (4)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逾期未予答复的,供应 商应在收到质疑答复函之日起或法定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投诉; (5)以上质疑或投诉逾期均不予受理。 18 4.14.6 电子版投标文 件制作 1、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方式实施。各投标供应商须 使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 (http://jy.ggj.huainan.gov.cn/)制作生成加密版投标文 件。 2、投标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淮 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中下载,软件启动时 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供应 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投标 无效的,责任自负。 3、网招技术咨询: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 19 5.2.5 投标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淮南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投标单位入口”上传。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 成的版本)和纸质投标文件无需递交。 20 5.2.6 投标截止时间、 解密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解密截止时间: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公布投标单位名单后 30分 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根据投标 供应商数量多少等开标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可适当延长解 密时间)。 21 5.2.7 递交投标文件 的地点 加密的电子标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22 4.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3 4.12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24 4.13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5 4.14.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9 - 26 4.14.3 签字或盖章要 求 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封面均应 进行电子签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7 4.14.5 纸质投标文件 装订要求 不接收非电子投标文件 28 5.1 投标文件密封、 标记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29 5.2.1 投标文件递交 起止时间及地 点 递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地点:网上递交 30 6.1.1 开标时间及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见招标公告 31 7.3 评标方法及标 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32 7.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33 8.1 确定中标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34 4.5.6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预算价(采购限价)。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 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检测验收和交付后质保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 价。 35 8.3.1 履约担保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日内向采购人指定专 户提交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合同执 行期满退还(不计息)。 备注:1、中标人以履约保函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 保函交至采购人代管。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不得 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服务期限。 2、违约处理: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时限提交履约担保、领 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未在规定 时限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0 - 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规 定依次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 36 11.2 招标服务费约 定 本项目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按照投标供 应商须知总则 11.2.1 条约定执行,投标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 含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的形式向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 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5 0110 1958 0000 0462 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务必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 1139367270@qq.com邮箱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未 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联系人:孙会计,联系电话:0554-2751994。 37 2.3.2 供货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8 2.3.3 供货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9 8.4.1. 1 签订合同地点 寿县教育体育局 40 2.2.2 付款方式 货物送到并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0%;质量保 证金为合同价的10%,期限6个月(各阶段付款均不计息)。 41 4.7.2 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 家相关规定。产品免费质保期≥3年(采购需求中对产品免费 质保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42 / 同一品牌产品 投标处理 (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 量。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 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1 - 有效供应商数量。 43 7.3.4 投标报价扣除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和微型企业:6%; (2)本项目将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明函》 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 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4 10.1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在法定时间内或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 受理条件须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 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号)要求。质疑材料原件扫描 件和 word版通过网上在线提交至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 http://jy.ggj.huainan.gov.cn:8090/TPBidder/login.a spx),并电话通知项目经办人查收。项目经办人:张强(寿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54-2751990。通过电子化平台网上 在线提交质疑的具体操作详见 2021年 8月 5日发布的《异议、 质 疑 、 投 诉 使 用 手 册 》 ( http://jy.ggj.huainan.gov.cn/zlxz/004001/20210805/ 5a37caac-8333-41ca-8dc9-a18504e07149.html)。 45 10.2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质疑逾期 未予答复的,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函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 投诉受理条件须参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 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 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号)要求。投诉材料原件 扫描件和 word版通过网上在线提交至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电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 http://jy.ggj.huainan.gov.cn:8090/TPBidder/login.a spx),并电话通知投诉联系人查收。投诉联系人:孙股长(寿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2 -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4-4038012。通过电子化平 台网上在线提交投诉的具体操作详见 2021 年 8月 5日发布的 《 异 议 、 质 疑 、 投 诉 使 用 手 册 》 ( http://jy.ggj.huainan.gov.cn/zlxz/004001/20210805/ 5a37caac-8333-41ca-8dc9-a18504e07149.html)。 46 3.4 招标文件发售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 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 http://jy.ggj.huainan.gov.cn/(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上及时发布,该发布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供 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 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47 / 其他要求 1、本项目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 开标,由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进行远程 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 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件上传提交至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相应栏目,相关证件资料扫描件等电子件务必清晰可辨。 相关证件资料务必使用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件上传,使用复 印件扫描件等电子件上传无效(特别说明的除外)。 3、网招相关事项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见《寿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标注有“▲”的投标产 品均为同一品牌产品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推荐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供 应商参与评审排名,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得作为中标候 选人。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3 - 48 / 中标人领取中 标通知书前须 办事项 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招标服务费,否则 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2、(适用于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供应商下述 人员领取: (1)授权委托人或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凭其身份证原件领 取中标通知书; (2)中标企业其他人员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应凭其身份证原件 和中标人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领取。 3、(适用于电子招标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 在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服务费后前往淮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49 / 澄清、询标 本项目通过评标系统询标。由谈判小组通过开评标系统“质 询”功能对投标供应商进行问询,投标供应商在系统内进行 回复。回复期限为提问发起后 30分钟,限期内未回复疑问视 同放弃回复,默认投标供应商认可询标问题情况属实。 特别提示:开标后在谈判小组评审过程中,请投标供应商安 排专人关注开评标系统后台情况,随时准备询标问题回复。 否则,因未及时回复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 承担。 2.总 则 2.1 项目概况 2.1.1 本招标项目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政府 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2.1.2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本招标项目招标集采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单位: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5 项目性质: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4 - 2.2.2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内容 2.3.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交货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3 供货完成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4 所属行业标准: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4.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1.2 投标供应商的信誉: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费用承担 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 法定计量单位。 2.9 投标预备会 2.9.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9.2 投标供应商应在第 3.2.1 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第 3.2.2 条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0 分包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1 偏离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5 -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9 款,第 3.2 款和第 3.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本中心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 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 单位自负。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 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6 -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公 告。 3.3.2 投标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4 招标文件的发售: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 商务投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4.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2)授权委托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书面声明 (4)规格响应表 (5)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6)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7)投标其它材料 4.2 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4.3 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4.4 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4.5 投标报价 4.5.1 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报价,并最终按总量乘以单价报出总 价。 4.5.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 保险、总承包服务费、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检测验收和交付后质保等所有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7 - 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4.5.3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 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5.4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 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 写为准。且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 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 变化因素而变动。 4.5.6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预算价(采购限价)。如电声唱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 价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4.6 证明投标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6.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财务能力; (2)投标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 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4.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4.7.1 按照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投标货物正常、安全、供货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4.7.2 质量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7.3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 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 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 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8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4.9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没 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8 - 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10 投标货币 4.10.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11 投标有效期 4.11.1 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4.11.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如允许),其投标保 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12.2 投标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4.12.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 标处理。 4.12.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予以退还(不 计利息)。 4.1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 8.3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担保提交后不参加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4)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 4.13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供 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4.14 投标文件的编制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19 - 4.14.1 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 术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4.14.3 纸质投标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投标文件签章详见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4.14.4 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6 条规定。 5.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适用于纸质投标文件) 5.1.1 纸质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文件分别密封,密封袋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1.2 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封套上应写 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3 未按本章第 5.1.1 项或第 5.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接受。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适用纸质投标文件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1投标供应商应在本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2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标记的。 5.2.5 加密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5 条具体要求。 5.2.6 投标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6 条具体要求。 5.2.7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7 条具体要求。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适用于纸质投标文件) 5.3.1 在本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4.14.3 项的要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0 - 求签字或盖章。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4.14 条、第 5.1 条、第 5.2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1 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行确定是否出席开标会议)以及招标人代表、 有关监督人员应准时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并出示授 权委托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授权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 上证明其身份,如开标现场未提交前述材料的,则视其未出席开标会议。 6.2 开标程序 6.2.1 本项目开标过程采取两阶段进行 6.2.1.1 第一阶段: (1)宣布投标截止,介绍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 (3)第一阶段开标结束,随后进入技术标评审。 6.2.1.2 第二阶段: (1)宣布技术标评审结果。 (2)现场电声唱标或公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等投标信息。 (3)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第二阶段开标结束,随后进入商务标评审。 7.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6.2.2 评标委员会开始技术标评审。 6.2.3 该项目按照先评审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评审完毕后进行商务标评审。 6.2.4 评标委员会开始商务标评审,完成评标定标工作。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1 -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7.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等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2 对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并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筛查,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对其提供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评标系统 进行评审,未能成功解密且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作无效标判定。 7.3.3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下 一阶段评审。 7.3.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安徽省 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财购〔2020〕1668 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 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 中标通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2 -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 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寿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8.3 履约担保 8.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到帐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银行保函等 非现金的方式缴至指定帐户。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3.1 条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 书,应视作拒绝提交,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 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具体见中标通知书),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服务费和履约保证 金等费用的缴纳证明。签订合同的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1.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4.3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 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本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8.4.4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 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少于 3个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出现影响公正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3 -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竞争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质疑 10.1 质疑: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1条。 10.2 投诉: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条。 10.3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行政监督部门应当驳回质疑, 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11.其他内容 11.1 未中标人应及时到本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1.2 招标服务费 11.2.1 本项目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 按下表及示例计算。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 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 5% 5000-10000 0.25% 10000-100000 0.05% 1000000 以上 0.01%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服务 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4 - (1000-500)万元×0.8%=4 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11.2.2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第 11.2.1 条的规定交纳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 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该中标资格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12.纪律和监督 12.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2.2 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1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2.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 透露给投标供应商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 行。 1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和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5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技术评审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 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 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双门消毒柜、双门蒸饭车、单门蒸饭车、双眼大 锅灶、单眼大锅灶、五格保温售卖台产品(即厂制品)的制造商或 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核心产品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 注:制造商投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以上货 物为原厂代理的承诺函。 3 企业无重大违法 记录和不良信誉 情况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声明书---见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三 注:(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1.2 投标供应商信誉要求。 (3)符合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情形的。 4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本人直接办 理投标事宜的,则只提供其身份证。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6 -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初步评审标准 1 投标单位名称的 一致性要求 投标单位名称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 证书应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3“签字盖章要 求”。 3 投标文件格式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投标文件 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4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 和确定性 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 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提供可供选择的产品或服务, 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 除外。 5 雷同性筛查 通过对所有投标供应商需要评审的投标文件采用核对、比较、 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机器码或造价锁码相同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从同一 台电脑或同一网络环境(同一企业)下的不同电脑上传投标文 件的等情形均会出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造价锁码相 同。)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1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2 质保期及质保承诺 应明确质保期,质保期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澄清、说明及补正 投标单位应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及补正。 4 是否存在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等行 为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弄虚作假等 行为。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7 - 评审办法前附表四(技术标综合评分指标)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准则 1 企业资信 12分 (1)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具有 OHSAS18001(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 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证书认证的,每一项认证得 2分, 满分 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带有查询网站网址)。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在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具有发 明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 1分,满分 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明专利证书(以提供的有效证明为准 且必须在保护期内)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商在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具有实用型 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2 分(以提供的有效 证明为准且必须在保护期内,原件备查)。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用型专利证书(以提供的有效证明为 准且必须在保护期内)的原件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工业和商用电器热食品加工设备)得 2分,满分 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 电器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 质量技术 验证 10分 ( 1 ) 投 标 核 心 产 品 选 用 的 主 要 材 料 材 质 符 合 GB/T15067.2-2016 或 GB8624-2012标准,每提供 1 个得 1分, 满分 4分。 (2)投标核心产品(双门消毒柜、双门蒸饭车、单门蒸饭车、 双眼大锅灶、单眼大锅灶、五格保温售卖台)具有产品质量 检验报告,每提供 1份得 1 分,最高得 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法定(权威)资质单位出具的检 测(或检验或评估或认证或鉴定)报告(证书)原件扫描件。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8 - 3 技术指标 及参数 20分 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 15分;主 要产品(双门消毒柜、双门蒸饭车、单门蒸饭车、双眼大锅 灶、单眼大锅灶、五格保温售卖台)性能、参数指标值每有 一项正偏离酌情加 0.5-1分,最多加 5 分。 〔该项由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 低分, 剩余评委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第三 位四舍五入)即为该项的得分〕。 4 同类产品 业绩 18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或 产品制造商具有: (1)单项合同金额为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的类似厨房 设备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分 满分 4 分; (2)单项合同金额为 100万元(含)至 150万元的类似厨房 设备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分,满分 6分; (3)单项合同金额为 1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厨房设备项 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4分,满分 8分; 注:本项最高得 18分。投标文件须提供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 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扫描,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单项 合同业绩金额、数量已达到相应评分标准的最高得分要求,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提供的业绩金额、数量进行降挡计算得分; 5 售后服务 能力 7分 (1)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供应商具有较强本地化服务能力, 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得 2 分,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投标供 应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安徽省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专业技术人员;;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办事处驻安徽省登记证、授 权服务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2)产品免费质保期限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3年), 每增加一年加 1分,最高得 3分。 (3)管理力量、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 的技术人员中具有机械或机电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职称 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满分 2分;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29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 6 安装方案 3分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的全面性、 针对性、安全性,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等应遵循设计标准、 技术标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配置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横 向综合比较,综合评审后评定为 A、B、C 三 个等次,评为 A 等次的得 3 分;评为 B 等次的得 2 分;评为 C 等次的得 1 分。〔该项由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 低 分,剩余评委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该项的得分〕。 二、商务评审 评审办法前附表五(商务标综合评审指标) 序号 评审内容 评 审 标 准 1 投标文件签 字盖章要求 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封面均应进行电子 签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 投标文件格 式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评审不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文件的 唯一性和确 定性 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4 投标函 满足采购需求。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5 供货完成 时间 满足采购需求。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产品 数量 满足采购需求。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7 付款方式 满足采购需求。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0 - 8 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且不得低于成本,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 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 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按无效投标处理。 (3)按采购清单表逐项进行报价,如有漏项、错项等不能实质性响应 采购需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 供应商报价 得分(30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 (3)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中标(成交)。 (4)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投标产品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 小型企业声明函》。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评审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备注:投标文件中如存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 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须以单价金额为准进行修正,除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之外。 1.评审办法: 1.1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分别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一~五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 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和商务标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综合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 商。 2.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一。 2.2 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2.3 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1 - 2.4 综合评分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四。 3.评审程序 3.1 符合性评审 (1)资格审查 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一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初步评审 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无效标处理。 3.2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四。 3.3 商务标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供应商,才进行商务标审查。 商务标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五(商务标综合评审指标) 3.4.1 在评审过程中,所有合格投标文件报价均接近控制价或只有投标报价最高且接近 控制价的一家合格,项目明显未形成竞争,或出现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条(2)、 (3)、(4)任何一项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废标处理。 3.4.2 如果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全部被否决, 应重新招标。 4.评标结果 4.1 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本评审办法第 1.1 条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最终综合 得分最高者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且均通过符合性评审,则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 价得分也一样的,则确定注册地在淮南市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或中标候选人。 4.2 评标结果在开标现场宣布并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寿县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 供应商: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货物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 单位 数 量 单 价 (元) 小 计 (元) 供 货 时 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3 -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向 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 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须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局备案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至少一式四份,采购人(报账用)、供应商、县交易中心、公管局各一份。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标(成 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执行。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备案章)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4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序号 品名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双门消毒柜 优质一级钢板制造, 玻璃双门双开,紫外线加 臭氧双重消毒。功率≥220v/2kw 规格≥ 1120*518*1640mm; 台 142 2 ▲双门蒸饭车 优质一级不锈钢制造;内胆厚≥0.8mm,外胆厚 ≥1.0mm 配置不锈钢发热管;箱体满焊,箱体为 高压;配自动供水装置、水掣及蒸汽过压释放 系统;整体采用聚胺脂发泡;蒸饭车内≥24 套 蒸饭盘。蒸饭容量不低于 200 斤。 配重型方向轮,密封层保护,安全跑汽阀;电功 率:380v/≥12kw*2 规格:双门 24 盘 台 84 3 ▲单门蒸饭车 优质一级不锈钢制造;内胆厚≥0.8mm,外胆厚 ≥1.0mm 配置不锈钢发热管;箱体满焊,箱体为 高压;配自动供水装置、水掣及蒸汽过压释放 系统;整体采用聚胺脂发泡;蒸饭车内≥12 套 蒸饭盘。蒸饭容量不低于 100 斤。 配重型方向轮,密封层保护,安全跑汽阀;电 功率:380v/≥12kw 规格:单门 12 盘 台 37 4 ▲双眼大锅灶 (油汽两用)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采用≥1.5mm 厚的不锈钢板,炉身及炉背板采用≥1.2mm 不锈 钢板。骨架采用≥40×40×4mm 的角钢及≥4mm 的冷轧钢板焊接而成。炉头:采用耐高温、抗 氧化的材质。炉膛:①耐高温耐火砖、耐火水 泥;②≥4mm 钢板;③采用国产高级耐火材料隔 热④≥2.5mm 厚冷轧板作外围,加两层防锈漆。 火焰温度高达≥1500℃。风阀:采用机械式结 构。风机:功率≥550w。炉通脚含支承炉身的 台 48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5 - 钢柱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子弹脚。配当地市场 上有售的合适的大锅。 规格≥2200*1200*1200mm 5 ▲单眼大锅灶 (油汽两用)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采用≥1.5mm 厚的不锈钢板,炉身及炉背板采用≥1.2mm 不锈 钢板。骨架采用≥40×40×4mm 的角钢及 4mm 的冷轧钢板焊接而成。炉头:采用耐高温、抗 氧化的材质。炉膛:①耐高温耐火砖、耐火水 泥;②≥4mm 钢板;③采用国产高级耐火材料隔 热④≥2.5mm 厚冷轧板作外围,加两层防锈漆。 火焰温度高达≥1500℃。风阀:采用机械式结 构。风机:功率≥550w。炉通脚含支承炉身的 钢柱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子弹脚。配当地市场 上有售的合适的大锅。 规格≥1100*1200*1200mm 台 36 6 油网烟罩 罩壳体≥1.2mm 厚不锈钢,加强筋≥1.0mm 厚不 锈钢。配双层隔油网、滴油杯及防潮灯。 规格≥2200*1300*500mm 约48台 ㎡ 48(137 ㎡) 7 油网烟罩 罩壳体≥1.2mm 厚不锈钢,加强筋≥1.0mm 厚不 锈钢。配双层隔油网、滴油杯及防潮灯。 规格≥1100*1300*500mm 约36台 ㎡ 36(52 ㎡) 8 抽烟风机、软 连接、 排烟管道 抽烟风机外壳采用优质镀锌板制造,噪音低, 抽烟效果佳。按实际需要配置 220v/2.2kw 或 380v/5.5kw 或 380v/7.5kw 等功率的抽烟风机; 软连接:L≥1200 mm.;排烟管道采用优质镀锌 板制造,另做加强筋,板厚≥0.8mm. 烟风机电压、功率,软连接、排烟管道规格、 面积、长短、大小等按照实际需要配备,保证 正常使用。 组 84 9 ▲五格保温售 卖台 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制作,台面:采用厚≥ 1.0mm 砂光不锈钢板;围板:采用厚≥1.0mm 砂 光不锈钢板;立柱≥φ38 不锈钢圆管制作,配 不锈钢调节脚;售卖台上配足够的份数盘并配 份数盘盘盖。电源 220V/≥2.5kW,自动控温控 制。 台 86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6 - 备注:1.所投标的所有产品必须满足三年免费质保期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2.上表需求均必须满足。 3.标▲为该项目核心产品。 规格≥1800*700*800mm 10 双层 工作台 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制作台面:采用厚≥ 1.0mm 的磨砂贴膜不锈钢板,面板下衬中密度 板,板厚≥15mm,下加加强筋;下层采用≥ 1.0mm 不锈钢折边为排档或成品优质型材和≥ 38×25 不锈钢方管焊接而成;立柱:≥φ38 不 锈钢圆管制作;脚:配不锈钢调节脚。 规格≥1800*800*800mm 台 45 11 四层货架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主材采用厚≥1.0mm 不锈钢,格挡采用厚≥0.8mm 不锈钢型材制作, 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横格支撑采用≥25×38 不锈钢矩形管。 规格≥ 1200*500*1550mm 台 61 12 燃气煮饭锅 能够供≥80 人份使用,厚≥1.0mm 内胆 为铝合金材质,烤漆外壳,配备燃气专用 橡胶管,造型精美,使用液化气或其它燃 气,配备的专用燃气接气管能够与当地使 用的液化气瓶顺利连接,带熄火保护功能。 规格≥520*510*435mm 台 45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7 -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xxxxx 项目 项目编号: 商 务 投 标 文 件 供 应 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8 -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39 -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供货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 备 注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投标总价完 全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准。 2、表中最终报价为优惠后报价。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0 - 二、投标函 致:寿县教育体育局 1、根据你方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 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图纸(如果有)和 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 个别成本有关规定,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 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 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 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 证于买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供货,保证所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 和数量,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 9、我方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 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3、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 名称 (电子签章) 单位地址: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1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2 -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 额 备 注 1 2 3 4 5 6 ?? ?? 合 计 合计金额大写: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注: 1、上表中的单价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表示,但投标人可另外自行标出以外币形式表 示的价格和折扣;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 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检测验收和交付后质保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 最终报价。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3 -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4 -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xxxxx 项目 项目编号: 技 术 投 标 文 件 供 应 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5 - 目 录 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书面声明 四、规格响应表 五、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七、投标其它材料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6 - 评审因素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 ?? 备注:为方便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自行完善本表格,本表格不作为投标文 件格式要求。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7 - 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其它情况: ⑴供应商名称: ⑵地址: 电 话: ⑶成立或注册日期: ⑷主管部门: ⑸性质: ⑹主要负责人: ⑺职员人数: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最近三年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单位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2) 国内销售 4、制造商(或供货商)同意为供应商制造(或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货物的声明材料(或产 品授权代理证书):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或制造的部件协作协议或其它资料: 6、最近三年中与各买方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为自制产品或新成立单位,则不需此文件): 合 同 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 量: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8 - 7、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我们同意按 照贵方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法人代表或 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授权代表的职务: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49 -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 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合同签 订,以及合同执行等活动,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投标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 职 务: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地 址: 日 期: 代理人(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邮箱: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0 -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书面声明 寿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名称)在参加 招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1.2 项所列情形 之一及没有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情形的。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1 - 四、规格响应表 (可根据本项目需要作适当改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对应 页码 序号 货 物 名 称 技术规格参数 品牌及 型号 技术规格参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备注: 1、投标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品牌及规格、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 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者完全复制招标采购需求,或未填写的,将可能 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 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并进 行详细标注。 4、上表按采购需求要求逐项填写。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2 - 五、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项目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 根据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要求,我方作出以下 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 项目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确保 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二、承诺所投产品质量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品牌产品。 三、承诺所投产品享有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四、承诺免费质保期为 年,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为 小时。 五、零配件价格承诺: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其它承诺: 承诺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3 - 六、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4 - 七、其它材料 包括但不仅限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资格审查中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证书; 3、专利证书 4、售后服务企业及人员证书; 5、业绩; 6、产品质量技术验证证明材料等 6、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制 Word 或 PDF文件并标明页码上传, 页码须与规格响应表相对应以便评委评审。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5 - 招标文件附件一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 根据《 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 电子签名法》和《淮南市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县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 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 招标投标法》和《 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办理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土地交易和产权交易另行规定。 第四条县交易中心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以下简称县公管局)对网上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根据市县一体化要求,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参与招 投标项目企业的实名登记工作,投标企业经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并通过审核后方 可参与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活动。 投标企业应及时对其登记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责。当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企业 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认定。 第六条 网上招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章。 网上招投标系统通过数字证书登陆,对关键信息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并 加密。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 第七条 县交易中心审查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对实行网上招投 标的项目,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规程进 行操作,确保整个过程公正、规范、安全。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6 - 第八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报县公管局备案。招标文件须加盖数字证书电 子签章,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第九条 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登录寿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支付 相关费用,网上支付成功后打印报名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答疑、澄清和勘误等变更信息是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需报县公管局备案后在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寿县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查阅相关变更信息。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唯一有效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投标截止时间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的时间 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三条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可提供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一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供投标人刻录使用)或纸质标书一份备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刻 录(投标人须保证启用时能正常读取)。开标前,投标人应将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有上述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四条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开标 时由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先行解密,再由项目经办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系 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对外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或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登录寿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第十五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非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项目经办人可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 入。 投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7 - 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要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办理续期年审 工作。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第十八条 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期间应在开标现场或保持在线状态,随 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不在开标现场或 通过在线联系无法取得投标人回应以及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 澄清。 第十九条 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 一步的评审,并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二)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三)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四)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否决其投标情形。 第二十条 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做进 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一)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二)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三)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评标结束并经公示无异议,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招标人向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8 -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意外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 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投标人责任 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临时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第二十三条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县公管局报告。经县 公管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招投标活动相应环节暂停,待网上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 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 (二)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三)上述两项无法处理的,项目经办人可宣布项目流标。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由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59 - 招标文件附件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 计 局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60 -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61 -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寿县 2021 年秋学期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1CG5650 - 62 -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 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技术评审 二、商务评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二、投标函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评审因素索引表 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书面声明 四、规格响应表 五、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七、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附件二 2021-09-29T10:28:28+0800 1页(352,115)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9-29T10:28:21+0800 1页(232,109) 寿县教育体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9-29T10:28:28+0800 1页(352,115)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9-29T10:28:21+0800 1页(232,109) 寿县教育体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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