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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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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市分行本级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委托,就市分行本级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餐饮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ZZHCG21-36

二、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项目概要

实施地点

市分行本级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餐饮服务

农副产品类食材

项目招标预算1236.12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温州市分行本级及城区部分支行,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综合商超类食材

项目招标预算658.52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温州市分行本级及城区部分支行,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城区网点餐饮服务

项目招标预算391.50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温州市城区部分支行(鹿城、瓯海、龙湾、开发区)范围内各支行、网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适用于各标段):

1.1 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在参加我行招标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4 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1.5 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标段一、二: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2 被招标人列入禁止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3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2.4不接受联合投标。

标段三: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2 被招标人列入禁止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3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4具有餐饮企业B级量化等级及以上;

2.5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购买标书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3、标段一、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复印件;

标段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复印件,餐饮企业量化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证书、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仅为报名所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为准。

五、报名、标书发售及开标:

1、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六、投标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4、开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标段二: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标段三:人民币肆万元整。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账户。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须由投标人开户行转出,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83179858223

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民航路支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变化、招标人执行文件变更、技术参数要求改变等情况,中标人应当无条件服从,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698844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13758431531、0577-566539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