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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告(第4批)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29 15:23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第4批)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标的 | 拟采购实施月份 | 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 备注 | ||||
采购标的名称 | 采购数量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
1 | 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32 |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32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本项目根据实际需求据实结算,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奖金、服装、保险、管理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采购需求情况 为了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转,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开展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执法局(城管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采购标的 现拟采购一名供应商负责我单位含城管局职工食堂的劳务服务外包工作。 五、拟实施月份 十月 六、对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十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告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本次公告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