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LNZFCG2021G015
二、项目名称:
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 91150100701465425Y |
货物 |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蛋奶 | 蒙牛 | 蒙牛 | 1 | 12000000.00 | 12000000 |
何世东、梁文彬、苗建民、孟爱芹、刘兰香、陈焕双、王艳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2.5元每份,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具体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滦南县教育局
地址 : 滦南县兆才大街23号
联系方式: 陈焕双 15233150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滦南县采购中心
地址 : 滦南县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0316室
联系方式 : 张志新 燕贺鹏 0315-4297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志新 燕贺鹏
电话: 0315-4297970
十、附件
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LNZFCG2021G015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
采购人名称:滦南县教育局
招 标 文 件
(第二次)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
声 明
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郑重声明:本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招投标工作依据,对招投标各方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及实施投标行为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招标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废标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
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1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3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滦南县教育局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滦南县教育局
2.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
3.采购项目编号:LNZFCG2021G015
4.供货服务期限:2021至2022学年度学生在校期间(约200天)。
项目服务地点:滦南县内109所农村小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相关规定。
2)投标人(联合体形式中的联合单位)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能够生产灭菌乳和调制乳。
3)投标人(联合体形式中的联合单位)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形式中的联合单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乳制品)。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中学生奶供应商为联合体主体(联合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写明双方(联合单位与被联合单位)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与联合体协议外的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9日08:30至2021年9月15日17:30。
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
10.下载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tangshan/)”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tangshan/)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
10.1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2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
11.保证金:本次需交保证金240000.00元。
保证金是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账户名称: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行
帐号:13050162743600001758-0393
行号:105124400015
11.1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选择“电子保函入口”按钮,确认投标项目后点“立即申请”按钮,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担保机构无抵押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为准。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见《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http://www.baohan365.cn/eGuaranteePlatform/bidCompany/downloadTangshan)。
11.2电子投标保函咨询电话:400-789-9696、13932170966
12.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
1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北京时间:09:00
14.投标文件解密及开标地点:
文件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不需到开标现场;使用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
开标地点: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
15.评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提出。
17.采购人的联系方式:滦南县教育局
联系人:陈焕双
联系电话:15233150706
通讯地址:滦南县兆才大街23号
18.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志新 燕贺鹏
联系电话:0315-4297970
通信地址: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0316室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中标“▲”号条款为重要参数要求,无标识的为一般性条款。
项目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向滦南县109所农村小学约2.4万名学生,2021-2022学年度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提供营养餐一份(包含学生奶一盒、鲜鸡蛋一个),并负责配送。每份2.5元价格不变,每名学生每天一份。以实际配送天数和份数计算合同金额。学生饮用奶企业负责鸡蛋采购,并与学生饮用奶一样承担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障责任。各项指标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法》及国家关于学生用蛋奶的有关规定,配送到学校之时保证新鲜、不变质、包装完好。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未预见事宜,可能需要增加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追加价款。由此引起的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政府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投标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学生奶质量要求
(1)学生奶应为200ml盒装灭菌乳或调制乳。
(2)灭菌乳蛋白质含量2.9g/100g,脂肪含量3.1 g/100g;调制乳蛋白质含量2.3g/100g,脂肪含量2.5 g/100g。
(3)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2010《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5191-2010《调制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GB7718-200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符合GB19301-2010《生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4)采用无菌、真空盒装。在包装盒上印刷“中国学生饮用奶”标示统一标志,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及规范,按照农业部农垦发〔2013〕3号文件精神执行。
(5)学生奶应保质期为6个月,交货时奶品离保质期截止日期不得少于60天。
▲2、鸡蛋质量要求
(1)每枚鸡蛋重量不低于50克;
(2)蛋壳外观清洁完整且色泽正常(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皮光滑、无破裂、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保证新鲜,食用安全。所供鲜鸡蛋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规定及鲜鸡蛋卫生标准。
(3)鸡蛋养殖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范围包含蛋鸡养殖)、《养殖档案》。
3、上述1、2项技术要求中所有技术指标,均为重要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投标无效。
(二)配送地点、数量
具体配送地点、数量以滦南县教育局出具的详单为准,并以实际使用量结算,灭菌乳和各口味调制乳的配送量以接收学校依据学生喜好口味统计为准,每次配送数量除学生食用数量外还需包含留样样品(数量符合检测需求)。
(三)配送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滦南县教育局提供的配送地点、配送数量配送。
2、可委托有资质的配送公司或代理商配送,但不得超过2家(含),如委托配送公司或代理商配送的,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投标人与配送公司或代理商签订的配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议供应商不得转手其他商户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责任。
3、中标人必须保证在采购方指定时间内将食品送到指定学校,负责卸车搬运到指定房间,供应商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要确保配送产品的连续性,不能发生断供现象;配送到学校后,供应商向学校提供详细的清单,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清点验收,并进行入库登记,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全力配合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查;食品配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配送工作。
4、中标人应建立配送台账,包括时间、数量、地址、经办人等,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5、供应商所供鲜鸡蛋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再严重者终止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必须做出文字承诺)。
6、供应商需确保不受市场价波动影响,按时足量供货。
7、每批次配送时,须向配送学校留样(数量符合检测需求),向学校提供本批次学生奶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鲜鸡蛋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每个月至少向学校提供一次,与学校办理交接手续。
8、配送次数按照各学校学生人数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饮食蛋奶每周至少配送两次。
(2)如学校储藏有特殊困难的,双方酌情商量。
(四)培训要求
中标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员工培训日常储存、学生奶加热及鲜鸡蛋蒸煮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五)售后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中标人在滦南县常驻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名。
2、售后服务具备专门驻场运维队伍、具备成熟的运维机制、具备清晰的运维人员组织架构和服务流程,专人常驻负责。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及时响应, 3小时内到场)等;服务期内免费实行以下服务要求:全面7*24小时服务,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热线,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3、对学生奶必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坏包、破漏奶无条件更换。
4、若因产品生产、配送环节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5、其他服务(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四、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相关说明
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要在“产品介绍及服务方案”中对配送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真实、准确、详细的描述,不允许完全粘贴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更不允许虚假应标,否则将被废标,合同履行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部门不定期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中标人承当相应责任。
2、联合体主体(联合单位)承担该项目实施中的整体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600000.00元。保证金采用非现金方式缴纳,具体银行账号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由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人对公账户采用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且在凭证中的用途或附言栏注明“G015履约保证金及中标人联系电话”,不接受个人缴纳和现金缴纳形式。)
账户名称: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行
帐号:13001627436050507252
行号:105124400015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予以全额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需采购代理机构出具项目履约验收书)。如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如约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
六、验收程序及付款
(1)验收程序:货物的外观检查、数量验收、质量验收等验收事项由接收学校按送货批次自行组织验收,并记录存档;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以接收学校存档的日常验收记录情况汇总后出具履约验收书。
(2)验收标准及注意事项:以通过接收单位验收为标准。验收时应做好验收记录,写明验收事项、地点、时间、参加人员、验收结果等。
2.付款:按学校实际人数食用天数结算。合同履行之日起每月10日前甲方向财政部门上报上月付款计划,相关款项按财政部门审批进度由财政“蛋奶工程”资金专户转移支付。
七、本次招标采购由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列资格审查的材料,采购人负责进行审查。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所有成员均提交 |
2 |
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等交纳凭证。 |
|
3 |
1.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2019年度)或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完税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所有成员均提交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概况”内容)。 |
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所有成员均提交 |
5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参与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 |
采购人自行网上查询 |
6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自行声明 格式自拟,采购人核实 |
7 |
投标人(联合单位)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能够生产灭菌乳和调制乳。 “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乳制品)。 |
注:1.采购人保留对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并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2.未能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二
符合性检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承诺函及报价、分项报价(若有的话) |
|
2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签署 |
|
4 |
质量承诺及服务期限、供货(或服务)期限 |
|
5 |
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情况(是指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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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性质执行采购政策) |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8 |
其他事项 |
注: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的必须按照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附件三 采购政策执行
本次招标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视为不享受采购政策条件。未涉及采购政策的不需要提供。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环保产品采购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附件四
相关规定
1.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招标文件。
4.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附件五
有关名词解释
1.“采购人”系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详见邀请函。
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集中采购机构”是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4.“投标文件” 系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
5.“评标委员会” 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预)中标人的组织。
6.“包”系指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中按A、B、C┅┅序号界定的可单独响应的项目。如项目分包,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单独递交。
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
8.“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及“★”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9.“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打 分 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得分 |
权重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1 |
企业实力 |
F1 |
A1=30% |
一、学生饮用奶: 1、学生奶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或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0分。 2、学生奶产品具有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认证内容须含所投产品)的得10分。 3、学生奶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 4、学生奶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 5、学生奶产品生产企业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 6、学生奶品牌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或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0分。 二、学生奶保险: 投标人所投产品参加商业综合责任保险,赔偿总金额为1亿(含)元的得4分,1亿元以上每增加2000万元加3.60分,最多得22分。 三、奶源: 投标人所投学生奶产品生产企业有稳定的学生奶源基地,每提供1个,加3分,最多加至18分。(以中国奶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投标文件申明(提供相关证书或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2 |
学生奶 口味 |
F2 |
A2=8% |
为保证学生饮用奶口味的多样性,提供3种口味的得25分,每增加一种口味得25分,最多得100分。 |
投标文件申明 |
3 |
营养指标 |
F3 |
A3=12% |
营养指标:灭菌乳蛋白质含量2.9g/100ml,脂肪含量3.1 g/100ml;蛋白质含量每高于标准0.1g/100ml加12.5分,最多得50分(以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 调制乳蛋白质含量2.3g/100ml,脂肪含量2.5g/100ml。蛋白质含量每高于标准0.1g/100ml加12.5分,最多得50分。(以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 |
投标文件申明(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4 |
实施方案 |
F4 |
A4=40% |
1、服务方案(2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优良”、“一般”3个档次,按照优秀(15.0-20.0分),优良(10.0-14.99分),一般(5-9.99)档次打分。 2、质量体系及保障措施(2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体系及保障措施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优良”、“一般”3个档次,按照优秀(15.0-20.0分),优良(10.0-14.99分),一般(5-9.99)档次打分。 3、配送方案(2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集体,评议结果分为“优秀”、“优良”、“一般”3个档次,按照优秀(15.0-20.0分),优良(10.0-14.99分),一般(5-9.99)档次打分。 4、应急预案(2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集体,评议结果分为“优秀”、“优良”、“一般”3个档次,按照优秀(15.0-20.0分),优良(10.0-14.99分),一般(5-9.99)档次打分。 5.培训方案(2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学校相关人员及配送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优良”、“一般”3个档次,按照优秀(15.0-20.0分),优良(10.0-14.99分),一般(5-9.99)档次打分。 |
投标文件申明 |
5 |
售后服务 |
F5 |
A5=10% |
1、投标人在唐山地区有生产企业得40分。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进行溯源,可以对所投产品进行全国联网追溯的,得30分; 3.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服务体系完备性的描述综合评比在10-30分之间打分。 |
投标文件申明 |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注:采购人保留对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一)重要提示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充分理解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并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4.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发出。投标人未收到有关通知,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四)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1.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建议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中约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项目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
3.投标人应承担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五)资金来源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采购方式已经相关部门批准。
(六)中标服务费及投标费用
本次招标免收投标人的中标服务费。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涉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二)投标人资格确认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方能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行为视为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中心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使其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文件构成、式样和编写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其所投相关参数必须是确定的,否则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2.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服务大厅(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投标人凭CA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信息文件。采购文件包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tszf);②格式二(.dpf)。
投标人应使用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受潜在的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5.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将拒收。
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文件要求用CA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ts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证书加密。
(四)投标报价说明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stf格式),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http://ggzy.xzspj.tangshan.gov.cn: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注意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3.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时间戳。投标人应当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
4.采购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5.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
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 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投标人,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的项目。
2.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
政府采购中心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大会。
(二)开标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提前进入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程序须知如下:
1.1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用下载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
1.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评标委员会
1.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2名采购人代表和5名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委托书,评审专家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按规定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采购人代表需要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专家回避及相关情况处理
3.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2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3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评审组织工作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五)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六)评标工作程序及说明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仅依赖于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通过唐山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上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电子签章,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各投标人在开标、评标期间应全程关注唐山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及时回复评标委员会在线提问,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予以正确回应。规定时间内未做出相应正确回应,视为认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签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八)报价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九)废标及无效投标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重新组织采购及保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2.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
2.2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2.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2.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十一)询问、质疑答复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负责投标人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中心在授权范围(采购程序方面内容)内做出答复。
投标人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
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二)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报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2.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六、中标和合同
(一)中标
1.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完成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完成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中标人确实不应中标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数量时,以排在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顺延中标,合格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定数量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由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滦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不签订合同的,将此情况上报财政局采购办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合同备案时合同签字盖章完整,多页合同加盖骑缝章。备案合同承接主体与中标投标人名称一致。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一致。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一致。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不领取或领取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未能依照合同内容履约的均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扣缴,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视情况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未能依照合同内容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终止、分包、串标规定
(一)终止招标
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二)分包规定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三)串标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1.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1.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1.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LNZFCG2021G—015
甲方(采购人):滦南县教育局
乙方(供应商):
合同签定地点: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评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采购编号:LNZFCG2021G015)的要求,就该项目的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此项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109所农村小学2021-2022学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供货及配送工作,每名学生每天一盒学生奶和一个鲜鸡蛋。
二、合同金额
每份贰元伍角(¥2.50),每名学生每天一份。合同款以实际配送天数和份数计算。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学生奶及鲜鸡蛋的供货、配送、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此价格不受任何因素影响。
三、服务质量及其它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及要求的全新的原装正宗产品,货物的技术规格必须与招标确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并负责货物的配送及售后服务工作。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厂家出厂所规定的质量检测标准。
3、乙方在供货时必须保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手续齐全。
4、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必需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
5、售后服务:
(1)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因售后服务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供货、服务期限
2021至2022学年度学生在校期间(约200天)。
六、验收
(1)验收程序:货物的外观检查、数量验收、质量验收等验收事项由接收学校按送货批次自行组织验收,并记录存档;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以接收学校存档的日常验收记录情况汇总后出具履约验收书。
(2)验收标准及注意事项:以通过接收单位验收为标准。验收时应做好验收记录,写明验收事项、地点、时间、参加人员、验收结果等。
七、付款方式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
2、按学校实际人数食用天数结算。合同履行之日起每月10日前甲方向财政部门上报上月付款计划,相关款项按财政部门审批进度由财政“蛋奶工程”资金专户转移支付。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绝支付货款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合同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滞纳金以现金方式提供。
3、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的,时间顺延。
4、乙方在配送服务中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5、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服务(按合同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加罚乙方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6、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新的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后,24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人到达甲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有鉴定资质的技术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解决
在履行合同期间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递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限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友好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产生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滦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一份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按照以下内容及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封面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9.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案例…………………………………………………………
10.报价一览表…………………………………………………………………………
11.企业实力…………………………………………………………………………
12.产品介绍及服务方案……………………………………………………………
13.质量体系及保障措施……………………………………………………………
14.配送方案…………………………………………………………………………
15.应急预案…………………………………………………………………………
16.培训方案…………………………………………………………………………
17.售后服务承诺……………………………………………………………………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
一、承诺函
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投标人全称)已详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接受此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全权代表参加本次的招标活动并投标。
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其规定,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此项目进行全部响应。
2.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由我方自负。
3.我方已按贵方的要求向贵方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元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
4.我方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021至2022学年度学生在校期间(约200天)提供供货及配送服务,达到验收标准。
5.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文件,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
7.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任何资料都是真实可靠的,若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我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在本项目中无围标串标,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如有问题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9.与我方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其它联系方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投标人(全称):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
分公司根据《民法总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2019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间接反映投标人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
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以开标之日为准)完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电子签章。
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电子签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主要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进行填写:
企业概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全称): (电子签章)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
员工总人数 |
|||||
其中技术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初级职称人员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主要设备 |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的话)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乳制品)、“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六、保证金缴纳凭证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凭证,并加盖电子签章。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特此郑重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是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格式自拟)
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 职务,系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 |
授权委托书
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第二次)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 |
九、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案例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单位 |
签署日期 |
合同金额 |
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注: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有完整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未提供不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小写) |
2021-2022学年度滦南县 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 |
12000000.00元 |
|
总价:(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名或签章
十一、企业实力
十二、产品介绍及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学生奶、鸡蛋的制造商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检测报告等。
十三、质量体系及保障措施
十四、配送方案
十五、应急预案
十六、培训方案
十七、售后服务承诺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售后服务机构简介
2、自接到通知起解决问题的时间:
3、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
十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方案
1. 联合体协议书
2.对采购人要求和需要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的。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_单位的_(项目名称)_购活动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重要提示: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重要提示: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1.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纳。
2.投标人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