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X2021ZB0928GK056
项目名称: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约人民币25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材配送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食材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办法:按年度,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表现良好,并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经双方协议同意,可考虑中标人与采购人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连续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如未能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采购人将重新选择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合同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0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1)要求邮寄的供应商将上述资料扫描发至邮箱(GDhaixin2019@163.com)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于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并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账号:2014 0203 0920 0019 63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注明项目编号】。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高凉路市疾控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662-2238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2-28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玉玲
电话:0662-2293222
广东海新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
HX2021ZB0928GK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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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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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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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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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人 |
姓名 |
移动电话(必填) |
固定电话 |
传真 |
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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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须提供资料 |
已 提 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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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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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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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有效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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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决无弄虚作假行为,否则,我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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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 |
经办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
填表说明:
(1)上表中字体下带有双下划线的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其余内容由报价人如实填写。
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