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9
[公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BZC2021_047103102_302-JH0025-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8.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世纪星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路62号院1号楼7层811
中标金额:118.32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北京世纪星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路62号院1号楼7层811 | 91110105576890536L | 118.32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北京世纪星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1 | 118.32万元 | 118.32万元 | / |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按照要求为前进监狱干职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在岗干职的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以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12个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瑞臣、史天文、李东生、毛广飙、宋瑞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657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由采购人支付,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算方式,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2141STC7190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清河农场前进监狱
联系方式:刘劲森,010-53861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安乐(购买文件)、宫经娜、张静,62688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乐(购买文件)、宫经娜、张静
电 话: 62688228
2141STC71908_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
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141STC71908
采 购 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 30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 39
第五章 评标标准 ..................................................... 46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49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
portal-site/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9月 23日 9点 3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141STC71908
2.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120.711117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20.711117万元
4.采购需求:按照要求为前进监狱干职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在岗干职的早餐、午
餐、晚餐、节假日以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5.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清河农场前进监狱
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②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③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办理 CA 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
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
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7、投标客户端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请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
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过程中保持互联网连接畅通。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3669922829
注意: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
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无法按
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9月 23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 20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具
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银 行 行 号:3051 0000 1750
账 号:9902 0002 8928 800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清河农场前进监狱
联系方式:刘劲森 010-53861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 16层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乐(购买文件)、宫经娜、张静
电 话:【010-62688254】(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28】(项目问询)、
【gongjn@sstc20.com】(项目问询)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9月 1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内容
2.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2
招标范围(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并达
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
2.3
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否
□是
2.4
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则:
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是否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
请》;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有关价格扣除比例,详见《第
二章 投标人须知》;
4、采购人(如认为具备相关条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
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无,尚不具备条件 ;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按照《工业和
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
包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01 食堂社会化服务 餐饮业
3.2
现场考察踏勘:
█不组织
□组织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
条款号 内容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7.2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
制、包装要求如下:
█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
□统一编制和包装。
7.3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
标包的数量:
█不限制;
□限制。
9.3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1
投标保证金金额:【24000】元人民币;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
款凭证复印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人退款、
开票信息》(格式见第六章)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提交,并在该信封
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同时须特别注意: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仍须提供投标保
证金交款单据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11.3
投标保证金建议形式: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902 0002 8928 8003
11.9
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1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
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
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
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
作为附件上传。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
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1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3.1
投标文件的份数: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正本 1份,副本 2份;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正本 1份,副本 4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U盘或光盘),电子文档为 word、Excel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
条款号 内容
等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对于《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册》要求提供的
各项内容,除非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无需在
两个分册中重复提供。
21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1.4、9.3、10.4、10.6、
10.7、11.4、11.5、11.6、12.1、18.2、20.3、23.2、23.3.1、27.2、
29.5及其他标记★号的条款(如有)。
22.3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3.3.1
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招标文件的另行规定:
█无
□有
23.3.2.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投标人报价),本项目实际
采用的扣除比例为:【/】
23.3.2.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
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
业的报价(投标人报价),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为:【/】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
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
█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
【技术及服务】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25.3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6.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及服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30.1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31.1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
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
条款号 内容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2.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由采购人支付,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计算方式,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
进方式计算,金额为:16657元。
序
号
金额 M
(万元)
费率
货物 服务 工程
1 M≤100 1.50% 1.50% 1.00%
2 100<M≤500 1.10% 0.80% 0.70%
□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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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中小企业、合格投标人(申请人)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详见
《投标邀请》。招标文件中所称“招标人”、“用户方”、“甲方”、“买方”等,如
无特指,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位及
其代表。
1.2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招标文件中所称 “投标方”、“供应商”、“申请人”、“乙方”、“卖方”、“中标人”
等,如无特指,亦是指投标人。
1.3 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4 “合格投标人(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或未出现如下禁止情形:
1.4.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
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
1.4.1.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4.1.2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实际
查询时间;
1.4.1.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4.1.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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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1.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1.4.4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
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4.5 行业情况特殊的,可允许法人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本项目如果接受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邀请》相关规定。
1.4.6 本项目(包)是否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邀请》相关规
定。若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4.6.1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
他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须与其在联合体中的
分工相匹配。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
的投标无效。
1.4.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
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6.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1.4.6.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
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
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该联合体投标协议应当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
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6.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
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1.4.7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
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资金来源、招标范围、项目属性及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
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
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3 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本项目中,涉及到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形如下:
2.4.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
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
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
业。
2.4.2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
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 投标费用与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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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2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进行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
示、提供样品、测试等,则投标人应按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
有说明。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
切货物、服务。
4.4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如列有工艺和材料的参照牌号、分类号,仅用于采购人
对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的说明和参考,不是投标人必须选择的,并没有任
何限制性。
4.5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
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投
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4.6 招标文件中的“原厂商”系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
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所述的生产厂家、货物制造商、制造厂
家、货物制造厂家等,均为原厂商。不具备产品商标和定价权的 OEM 代加工厂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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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原厂商。
4.7 招标文件中的“产地”系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
或地区,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来源国家或地区。
4.8 招标文件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以纸质版本为准。
5 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日
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
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 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
因提供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责任。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也
可同时对多个包(如有)进行投标。
7.2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
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7.3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如限制数量)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
表》中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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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7.4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
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
文翻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分别编制并包装。
8.2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8.2.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见附件
1-2-1 联合协议
格式见附件(本项目不适用)
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
供。
1-2-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
格式见附件(本项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
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
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
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1-3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
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复印件
★1-4
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
任意月份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
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
★1-5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加载“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
照);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
任意月份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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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6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
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1、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被审
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
位)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
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体现以
上内容的视为无效。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
复印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
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否
则视为无效。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
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
件,含首页、声明页等,否则视为无
效。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
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若本项目(包)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
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
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相应证明文件。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见附件
★1-8 投标人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1-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此时建议在本
册提供。如不在本册提供可能导致的不
利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
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
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1-10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无须投标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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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1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有
8.2.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 投标书 格式见附件
★2-1-
1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 复印件
★2-2 开标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
★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2-5 采购需求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2-6 业绩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2-7 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包含内容见
本须知第 9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
准》
2-8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格式见附件
2-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
附的其他材料
如有,例如:
1、《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仅当采购人拟
采购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且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
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否则投
标文件无效;其余情况下,投标人可自
愿选择是否提供认证证书。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产品为“贫困
地区农副产品”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供,仅针对农副
产品采购项目)
3、投标人属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
业公司”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10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
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单
据一并单独包装提交,投标文件中可不
重复提供本表。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或提
供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
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逾期退还的相
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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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格式见附件
2-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当本项目(包)未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建议在本册提供。
如不在本册提供可能导致的不利评审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
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
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二)
格式见附件(本项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非因“要求通过分包措
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而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
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8.3 除上述 8.2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8.4 对于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文件严格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参考”格式的除
外)。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
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
标人自行编写。
8.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 8.2.1条中的附件号为“1-3”至
附件号为“1-9”号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其余文件联合体中应至少一方出具。
9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9.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投标邀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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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处
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产品
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9.3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详见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中标人不得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
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主体、
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
9.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5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5.1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
其他技术文件等。
9.5.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5.3 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5.4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
价(如适用)和总价。
10.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
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0.3.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
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
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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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务、培训及质量保证等费用;
10.3.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3.3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采购内容产生的费用。
10.4 投标总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
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5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将投
标价分成几部分,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6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其投
标无效。
10.7 每种产品/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
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
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
要求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
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建议的形式及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无
效。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
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入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其投标无效。
11.6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1.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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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见履约保证金有关条款的规定;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1.8 若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或
发票开票延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
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
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
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
13.3 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
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13.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
标人负责。
13.5 投标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
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
★13.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
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
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作为
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权函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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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
章或其它印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
14.1 投标时,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分以下几部分进行包装、标记及提交:
(1)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
记为“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
中进行提交;
(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投
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并
尽量减少包装袋/箱的使用数量;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
电子文档”的包装袋中;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电子介质文档(如视
频演示电子文档等),则该文档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封装在同一包装
袋中);
(4)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为方便开标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
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以外,投标人还需另行准备一份相同的《开
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一并
包装单独提交,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14.2 所有包装袋/箱上均需: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
章。
14.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
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4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4.5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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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
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
1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
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开标后,投标文件
不予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
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
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
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3 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
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
认可开标结果。
18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8.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2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内容见本须知 8.2.1)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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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18.3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18.4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
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
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
责具体评标事务。
19.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
录的人员。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从投标文件是否
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
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
投标无效:
(1) 投标总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分包)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2.2
加注★号的附件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
(5)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本须知 8.2.1 各项内
容已在本须知 18.2审查,此处不再包含);
(6) 投标文件技术指标超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
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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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7)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能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及服务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允许提供备选方
案的除外);
(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
质性要求和投标被否决的情形。
21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评标方法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
标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
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2.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针对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详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
人计算。
23 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
23.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
容的一部分。
2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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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 投标报价的调整
23.3.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单独递交
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
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投标文件中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三)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
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五)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如有另行规定的(详见《投标人须
知资料表》),从其规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
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
认的,其投标无效。
23.3.2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只有符合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情
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
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3.3.2.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须知 1.3 条和
2.4条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
23.3.2.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见《投
标人须知资料表》。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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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3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3.3.2.4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3.3.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3.3.2.6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
惠政策。
23.4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详见本项目
《评标标准》(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3.5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详见本项目《评标标准》(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3.6 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使用财政性资
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详见本项目《评标标准》(如
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
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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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四舍五入。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25.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包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人将按照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6.2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和采购人
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真实性审查。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
规定处理:
(1) 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 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
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
政府采购活动。
(3) 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
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
偿责任。
27.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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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
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
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并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9.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29.5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按规定的时间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 供应商违法行为
31.1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
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
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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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
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民事责任,投标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1 提供虚假的资料;
31.2.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32.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
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32.2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等付款方
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3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33.1 方式: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
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3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采购管理部门、招标部门。
3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见《投标邀请》。
3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见《投标邀请》。
33.5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
期内两次及以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3.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
据以及必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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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信用担保
34.1 本项目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
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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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干职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合同
甲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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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条 合同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
第三条 结算周期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
第五条 服务要求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第十四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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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合同
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
专用条款资料表为准。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甲方)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干职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项目名称)中所需干职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服务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于 号组织投标活动。经评审小组
评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
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合同条款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小写: 元),合同分项价格平均每月为 人
民币(小写: 元)。
第三条 结算周期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为季度,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
务费。
2、甲方以电汇/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
服务期限 2021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共计 12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清河农场前进监狱
第五条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范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食堂
3、按照要求为监狱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在岗干职的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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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
4、就餐方式:自助餐和监区送餐方式。
5、运营方式:采取包清工的运营方式。
6、用餐人数:约 380 人。
二、服务标准
1、食品种类:
早餐:主食 4种以上(含 4种) 拌菜 1种 粥汤 2种 咸菜 3种
午餐:主食 3 种以上(含 3 种) 拌菜 1 种 热菜 5 种以上(含 5 种) 汤粥 2 种水果
酸奶
晚餐:主食 3种以上(含 3种)拌菜 1种 热菜 3种以上(含 3种) 汤粥 2种
2、饮品类:绿豆汤、酸梅汤、橙汁等。
3、食品标准
根据甲方要求及所提供的原材料制作菜品。
三、服务人数
1、食堂共用工 15 人,其中热菜厨师 5 人(含 1 位厨师长)、面点厨师 6 人、洗消员
2人、保洁员 2人,餐饮公司按标准配齐配全食堂服务人员。
四、服务时间
早餐:6:00— 8:30 午餐:11:00—13:00
晚餐:17:00——18:30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前进监狱(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标准、就餐方式及劳务服务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如满意率不足 75%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限时整改。
3、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客户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评。
4、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卫生、安检、消防等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定或实际
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项要求乙方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
2)餐厅、厨房、设备、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
3)各岗位人员持有合格的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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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如上述检查内容出现问题,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每次罚款为人民币 1000 元,经三次
提醒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与乙方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
要负责人员参加,要求乙方根据会议内容,改进相应工作。
6、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合理具体服务要求,并且有权要
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订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
7、甲方发现乙方饭菜质量、饮食供应和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或人员调整。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
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三日内完成相关手续交接工作,五日内完全撤出本
项目:
1)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群体性等重大责任事故。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本合同项下属有意或蓄意之过失,给甲方造成重
大损失。
3)乙方内部重组或股份转让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破产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
二、前进监狱(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所有原材料购买及保管,所有产品都是由市局指定(中标的公司)供应,
并确保按质按量及时提供给乙方符合相关规定的绿色无污染、无变质、健康的原材料,严
禁提供三无产品。具体要求:
◆ 蔬菜类都是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的蔬菜;叶菜、豆制品类(豆腐、豆芽等)都是
当天进购;根茎类蔬菜(如土豆、洋葱、胡萝卜等)少量积压不超过 2天。
◆ 水果类、奶类、海产品需当天进购,保证新鲜。
◆ 肉类、主食、副食、饮品等食材要求是正规厂家,而且控制进购量,避免出现过期
食品。
2、甲方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保管。
3、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建筑类的装修装饰及正常维修。
4、甲方负责提供水、电、气、供暖、空调等能源,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5、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及餐厅的专用设备、设施、工用具、餐具的添置和正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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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方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和用具。包括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电话机、
对讲机、网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提供场地进出方便,为乙方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证件。
7、甲方提供员工基本的生活条件,包括员工住宿及洗浴。
8、甲方负责厨房排烟系统清洗、灭鼠灭蟑。
9、甲方负责制作相应规章制度、标识。乙方负责制订的规章制度,经甲方审核后方可
进行制作。
10、由于甲方施工、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正常状态进行,甲方
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上述原因导致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1、甲方需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场地
使用证、消防合格证、卫生防疫、环保合格证等相关文件。因为甲方未能按时办理上述文
件而使乙方不能合法经营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12、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如知晓,应当提前通知
乙方,避免造成浪费。
13、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做好就餐管理问题,应引导用餐人员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
护餐厅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餐饮公司(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管理本合同所涉及的餐饮服务。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食堂管理制度,更好的服务于甲方。
3、乙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但不得以任何形式
将本公司的膳食服务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二、餐饮公司(乙方)义务
1、乙方承担其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其他劳务费用。
2、乙方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餐厅服务辖区的服务及卫生,餐具的洗消。
3、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服务,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人员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晚
餐、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包含政治需要的各类安保等)用餐。
4、乙方进驻时应对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进行清点,确认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后,甲乙
双方签字确认进行交接。合同终止后,以上除自然损耗外,应如数完好交还甲方。
5、乙方负责甲方设备、餐具、厨具的保管和使用。在运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炊事机
械、厨具、餐具,如出现破损,甲方负责给予乙方以更换;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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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或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出现设备带病
工作而产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应确保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餐饮服务。保证
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应加
强安全管理,并确保节水、节电。
8、乙方应保证所派出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身体健康(具备健康证)、无违法
等不良记录、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9、乙方负责所辖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制订详尽的应对
突发事件的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非因甲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10、乙方负责餐具的洗涤、消毒以及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由于乙方清洗的餐具不符
合卫生标准,发生的卫生问题由乙方负责。由个人自备餐具不符合卫生标准,发生的卫生
问题由其本人负责。
11、当甲方就餐干职用餐中吃出异物或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及
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不得超范围经营。
1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
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 48 小时,以便甲方对其进行
卫生检验,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15、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方应当及
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16、乙方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甲方及上级所指定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防控、摸
排、临时封闭监狱等工作。同时确保所派出人员身体健康,在乙方防控上无瞒报、漏报。
第八条 人员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3、乙方厨师应具有熟练掌握相应的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
配制方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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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二、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健康合格证,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三、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并且在收到
对方的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对违约事项做出补救,并未达到合同要求,守约方有权向违
约方提出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导致合同变更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双
倍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
火灾、雷击、瘟疫、战争、上级政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
避免、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 个月内提供不可
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
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三、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如不再续签,双方按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交接设施、设备。
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直至新的服务方进入接收完毕为止。
三、如修改本合同,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补充文件;双方签署的补充文件为合
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等问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执行。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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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实际餐厅经营服务需要,派驻人员数量及餐饮管理服务费有变化的,双方以签
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四、当出现国家税收、劳动力的社会福利、保险或最低工资标准、其它应付的津贴等
政策出现较大变化时,应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数额、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在协
商后甲方支付的餐饮服务费做相应调整。
五、乙方组建的团队,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动派遣关系;乙方应当
依法用工,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承担员工的加值班费用及用工风险。
六、如因疫情防控甲方对监狱进行封闭式管理等其他特殊情况或员工身体及家庭变故
等原因造成服务人员减损时,乙方应积极响应,按合同要求保证餐饮服务人员数量或通过
薪资调整等方式,确保甲方餐饮质量不受任何影响。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将履行本合同期间获悉的对方秘密信息披露、泄露给第三方。本合同解
除或终止后,双方应该继续履行该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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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干职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按照要求为前进监狱干职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在岗干职的早餐、午
餐、晚餐、节假日以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
3、就餐方式:食堂内采取自助餐,监区采取送餐方式。
4、运营方式:采取包清工的运营方式。
5、用餐人数:约 380 人。
二、服务标准
1、食品种类:
早餐:主食 4种以上(含 4种) 拌菜 1种、粥汤 2种、咸菜 3种。
午餐:主食 3种以上(含 3种) 拌菜 1种、热菜 5种以上(含 5种)、汤粥 2种、水
果、酸奶。
晚餐:主食 3种以上(含 3种)拌菜 1种、热菜 3种以上(含 3种)、汤粥 2种。
2、饮品类:绿豆汤、酸梅汤、橙汁等。
3、食品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所提供的原材料制作菜品。
4、菜品质量要求:
4.1根据就餐人员需要与季节变化,经常调剂饭菜品种、花样,做到烹调方法多样化,
在节假日期间根据实际改善伙食。
4.2从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使饭菜成品达到色、
香、味、形俱全,营养丰富,标准投料。
4.3热菜供餐时保持温度,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4.4 食谱每月不少于 4 套,每周至少 1 套。按照科学的食品营养进餐概念安排食谱。
5、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5.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
时开餐,招标人应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5.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用餐,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
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5.3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巡视、巡查,保证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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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人数
1、食堂共用工 15 人,其中热菜厨师 5 人(含 1 位厨师长)、面点厨师 6 人、洗消员
2人、保洁员 2人,餐饮公司按标准配置食堂服务人员。
四、服务时间
早餐:6:00—— 8:30 午餐:11:00——13:30
晚餐:17:00——18:30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标准、就餐方式及劳务服务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如满意率不足 75%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限时整改。
3、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客户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评。
4、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卫生、安检、消防等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定或实际
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项要求乙方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
2)餐厅、厨房、设备、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
3)各岗位人员持有合格的健康证。
4)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与乙方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
要负责人员参加,要求乙方根据会议内容,改进相应工作。
6、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合理具体服务要求,并且有权要
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订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
7、甲方发现乙方饭菜质量、饮食供应和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或人员调整。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
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三日内完成相关手续交接工作,五日内完全撤出本
项目:
1)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群体性等重大责任事故。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本合同项下属有意或蓄意之过失,给甲方造成重
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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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内部重组或股份转让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破产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
9、对上述问题提醒无效,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每次罚金为人民币 500-1000 元,
经三次提醒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所有原材料购买及保管,所有产品都是由市局指定(中标的公司)供应,
并确保按质按量及时提供给乙方符合相关规定的绿色无污染、无变质、健康的原材料,严
禁提供三无产品。具体要求:
◆ 蔬菜类都是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的蔬菜;叶菜、豆制品类(豆腐、豆芽等)都是
当天进购;根茎类蔬菜(如土豆、洋葱、胡萝卜等)少量积压不超过 2天。
◆ 水果类、奶类、海产品需当天进购,保证新鲜。
◆ 肉类、主食、副食、饮品等食材要求是正规厂家,而且控制进购量,避免出现过期
食品。
2、甲方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保管。
3、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建筑类的装修装饰及正常维修。
4、甲方负责提供水、电、气、供暖、空调等能源,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5、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及餐厅的专用设备、设施、工用具、餐具的添置和正常维修。
6、甲方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和用具。包括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电话机、
对讲机、网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提供场地进出方便,为乙方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证件。
7、甲方提供员工基本的生活条件,包括员工住宿及洗浴。
8、甲方负责厨房排烟系统清洗、灭鼠灭蟑。
9、甲方负责制作相应规章制度、标识。乙方负责制订的规章制度,经甲方审核后方可
进行制作。
10、由于甲方施工、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正常状态进行,甲方
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上述原因导致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1、甲方需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场地
使用证、消防合格证、卫生防疫、环保合格证等相关文件。因为甲方未能按时办理上述文
件而使乙方不能合法经营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12、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如知晓,应当提前通知
乙方,避免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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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做好就餐管理问题,应引导用餐人员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
护餐厅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作为甲方员工餐厅的唯一服务供应商,有权根据本合同及
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管理本合同所涉及的餐饮服务。
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食堂管理制度,更好的服务于甲方。
4、乙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但不得以任何形式
将本公司的膳食服务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担其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其他劳务费用。
2、乙方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餐厅服务辖区的服务及卫生,餐具的洗消。
3、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服务,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人员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晚
餐、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包含政治需要的各类安保等)用餐。
4、乙方进驻时应对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进行清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进行交接。合
同终止后,以上除自然损耗外,应如数完好交还甲方。
5、乙方负责甲方设备、餐具、厨具的保管和使用。在运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炊事机
械、厨具、餐具,如出现破损,甲方负责给予乙方以旧换新;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设备
损毁或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设备带病工作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确保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餐饮服务。
8、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
度及管理规定,应加强安全管理,并确保节水、节电,乙方人员需按时交纳房费、水费、
电费等。
9、乙方负责所辖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制订详尽的应对
突发事件的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引发的安全出产事故,由乙方承
担全部责任。
10、乙方负责餐具的洗涤、消毒以及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由于乙方清洗的餐具不符
合卫生标准,后果皆由乙方负责。由于个人使用的自备餐具不符合卫生标准,后果皆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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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责。
11、当甲方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或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及时妥
善处理,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不得超范围经营。
1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
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 48 小时,以便甲方对其进行
卫生检验,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15、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方应当及
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16、乙方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甲方及上级所指定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防控、摸
排、临时封闭监狱等工作。同时确保所派出人员身体健康,在乙方防控上无瞒报、漏报。
六、人员要求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3、厨师应具有熟练掌握相应的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
方法的能力。
4、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5、应积极向采购人提供派驻人员健康合格证,采购人可保存其复印件。
二、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2.1 厨师长应是具有 2 年(含 2 年)以上担任厨师长的工作经验、5 年以上从事厨师工
作的经验,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能保证
厨房的正常运转,熟知成本核算与控制。
2.2厨房各类厨师应是具有 4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格。
2.3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4其他服务人员应具有 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任职上岗条件。
2.5各级任职人员职责
(1)厨师长及厨师职责
① 及时准确掌握本日和次日的重要活动,做好原料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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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及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③ 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仪容。
④ 负责各项卫生工作并达到标准。
(2)服务员工作要求
① 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安排。
② 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应迅速向上级汇报,不要自作主张。
③ 客人遗留的物品,应收后报告上级并设法迅速找失主,归还失物。
④ 在餐厅内不得有下列行为:挖鼻、梳头、吐痰、修指甲、吸烟、吵架、吹口哨、插
手入袋、叉腰、靠在墙边或工作台。
(3)消毒间人员工作要求
①熟知消毒液的配置比例和允许使用的时间,严格按照配比标准配置消毒液、并在规
定的时间内使用。
②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
到标准。
③消毒后的备用餐、茶、酒具要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油垢。
④洗碗池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桌面、地面清洁污物。废弃物专用容器盛放,
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4)餐厅全体人员卫生标准
①全体工作人员要学习、熟读《食品安全法》,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注意仪表,上岗前穿好工作服,戴上工作帽,要整齐干净。
③工作前及便后要洗手,但不准在餐具容器中洗手,不用屉布棉被套檫手。
④不得在操作间内洗衣服,不允许在餐厅内洗与餐饮无关的任何物品。操作间和售饭
通道不准吸烟,不乱摸异物。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要遵守公德。
三、饭菜要求
3.1 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3.2 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3 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4 餐厅厨房必须提供一定的清真饭菜。
3.5 饭菜现作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七、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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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为 12个月。
八、验收要求
采购人每季度组织一次职工餐饮满意度调查对投标人进行考核验收,一年合同期内共
计四次,如满意率不足 75%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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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标准
序
号
项目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商务部分
(25分)
类似业绩(14分)
近三年(2018 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餐饮服务
项目,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2分,最多得 1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主要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
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复印件不得
分。
管理体系认证(5
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 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 1分;
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 1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 2分;
注: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证书复印件不得
分。
企业管理制度(3
分)
投标人具有食堂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服务团队设置和人员岗位
配备情况,需有用工聘用证明材料。
管理制度齐全,且相关人员配备齐全合理,人员配备充足,用工
正规,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基本合
理,人员岗位配备基本满足用工需求,得 2分,制度不健全,人
员配备欠缺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人员证书
(3分)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拟投入人员上岗持有健康证(提供证
书复印件),完全满足得 3分,否则得 0分。
2
技术及服
务部分
(65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
案(5分)
制定严格详细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确保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保证食品不出现变质、腐烂等情况;设立每日检查制度,及时向
采购人进行汇报;完全满足以上内容,方案内容完善,完全满足
项目需求得?分;方案详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但不够全面,
得?分;方案内容有缺失,得?分;未提供或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
求,得?分。??
运营服务方案(5
分)
严格制定日常、节假日及特殊时期运营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能够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特征,规
范、科学、全面,工作流程合理得当,得 5分;
方案能够基本结合实际情况 ,考虑到服务对象特征,基本规范,
全面 ,工作流程基本合理,得 3分;
方案对实际情况结合较少,或不能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特征,工
作流程合理性一般,得 1分;
未提供得 0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
案(食品卫生、人
员卫生、环境卫
生、垃圾处理方
案等)(6分)
严格制定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能够紧密结合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部门的相关规定 ,针对性强 ,规范、科学、全面 ,完全能够保
证环境卫生符合各项标准,得 6分;
方案能够基本结合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有一定
针对性,较为规范,全面,能够保证环境卫生符合各项标准,得
3分;
方案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性一般 ,缺乏针
对性,仅做范本性的描述 ,合理性一般,得 1 分。
未提供得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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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的合理搭配
(10分)
针对本项目早餐餐饮标准、配餐类别要求,提供 4套食谱方案:
提供的食谱菜品品种多样,营养丰富、主、副食搭配合理,得 3
分;
提供的食谱基本满足餐食标准 ,配餐营养基本丰富 ,主、副食
搭配基本合理,得 2分;
提供的食谱仅满足餐食标准 ,但配餐不丰富且搭配不合理,得 1
分;未提供得 0分。
针对本项目午餐餐饮标准、配餐类别要求,提供 4套食谱方案,
满足餐食菜品品种多样、品种搭配的要求:
提供的食谱满足餐食标准 ,配餐营养丰富、主、副食及品种搭
配合理,营养配比合理、品种多样,得 4分;
提供的食谱基本满足餐食标准 ,配餐营养较丰富 ,主、副食及
品种搭配基本合理,得 2分;
提供的食谱仅满足餐食标准 ,但配餐不丰富且搭配不合理,得 1
分;未提供得 0分。
针对本项目晚餐餐饮标准、配餐类别要求,提供 4套食谱方案,
满足餐食菜品品种多样、品种搭配的要求:
提供的食谱满足餐食标准 ,配餐营养丰富、主、副食及品种搭
配合理,营养配比合理、品种多样,得 3分;
提供的食谱基本满足餐食标准 ,配餐营养较丰富 ,主、副食及
品种搭配基本合理,得 2分;
提供的食谱仅满足餐食标准 ,但配餐不丰富且搭配不合理,得 1
分;未提供得 0分。
设施设备管理方
案(5分)
食堂设施维护及节能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定期、日常
养护计划,食堂运营过程中水、电等能源节约措施计划和方案,
方案、措施完善、可行得 5分;方案、措施一般得 3分;方案、
措施欠缺得 1分;未提供得 0分。
派驻人员配置情
况(24分)
投标人拟派驻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需满足: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②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持有健康证;
③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完全满足的 3分,有一项不满足扣 1分。
1、厨师长
①具有 2年以上担任厨师长的工作经验;
②具有 5年以上从事厨师工作的经验;
③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公共营养师,提供证书复印件;
每满足 1项得 2分,最高得 6分;
2、厨房各类厨师
①具有 4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②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每满足 1项得 2分,最高得 4分;
3、其他服务人员具有 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任职上岗条
件;满足得 3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中“各级任职人员
职责”的 4项(共 16条)要求进行应答,完全满足得 8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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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5分)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等方面提供
培训和管理,制定有效、可行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火
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停水处理预案、停电
处理预案、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等;方案应详尽、合理、实时性
强,得 5分;方案简单、通用得 3分;方案欠缺、预案不完善得
1分;未提供得 0分。
疫情防控预案
(5 分)
根据国家及疫情防控等级变化做出合理反应的疫情防控预案,
方案内容细致完善,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5分;方
案详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但不够全面,得 3分;方案内容
有缺失得 1分;未提供得 0分。
3
报价部分
(10分)
本项目价格权重为:10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评标价/投标人评标
价)×价格权重
注:投标人评标价为根据《投标人须知》23.3条规定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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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
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
(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此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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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注: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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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附件 1-3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
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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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附件 1-4 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本项目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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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附件 1-5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本
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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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附件 1-6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体现以上内容的视为无效。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
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
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若本项目(包)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
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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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附件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办公、生产设备等)
专业技术能力
(如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人数,专利或专有技
术,研发或实施能力等)
注:本表必须填写,表中内容不得为空。如本表中的内容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已有体现,
可填写对应内容的章节号或页码。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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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附件 1-8 投标人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
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
3、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4、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
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
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7
附件 1-9(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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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附件 1-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9
附件 1-11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
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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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附件 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 2-1 投标书
投 标 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包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
本【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
有关文件
6.以【___】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元,交款单据复印件后附。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___】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
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若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1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2
附件 2-1-1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复印件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3
附件 2-2 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其他
声明
备注
大写 小写
注:1.以上报价须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的所有费用及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
切税费。
2.此表由投标人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单独提交用于
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提供。
3.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2-3中的总价相一致。
4.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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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分项名
称
分项内
容描述
数量 月数
单位
(人×月)
单价
(元)
合价
(元)
取费标准及
详细的费用
计算说明
1.
热菜厨
师含厨
师长
2.
面点厨
师
3. 洗消员
4. 保洁员
… ……
总价(元)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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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商务条款(《采购需求书》以外的其他招标文件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前附
表(如有)中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请在下表中予以逐一列明: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
写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注:1.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应当按本表要求予以
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任何情况下,对于投
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
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
照相应规则予以处理。
3.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在本表中已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完全响应
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6
附件 2-5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一、对本项目技术条款(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所有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
选):
□无偏离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请在下表中予以逐一列明: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
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1
…
二、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标注为“★”、“#”和“※”条款(如有)是否
满足逐项填写(与上面(一)重复之条款建议在此处再次填写,否则可能导致的不利
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
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无偏离/正偏离/负偏
离)
说明
1
…
注:1.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应当按本表要求予以
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任何情况下,对于投
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
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
照相应规则予以处理。
3.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条款,除在本表中已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完全响应
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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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6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合同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元)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1
2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标准》。
2、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内容清晰。投标
人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
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其投标无效。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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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7 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包含内容见招标文
件投标人须知第 9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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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8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附件 2-8-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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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8-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 职称 职务
现所在机构
或部门
相关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是否已
完成
备注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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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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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0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致: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
我单位知晓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
标保证金请退回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
账 号:
行 号:
(右侧两项信息请按实际情况勾选一
项并按要求填写;投标人公章请勿加
盖在银行账号上)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
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
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
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
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
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
③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④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⑥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
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
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
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同意按照 □从保证金中扣取 / □单独电汇 方式向
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
日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
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
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
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
式)作为附件上传。
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
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3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服务费”,如需开具“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请做勾选,□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
“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
以上信息请知晓,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
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
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
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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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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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