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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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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D6401000141003492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337

二、项目名称: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费率
宁夏菜鲜生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宁夏永宁县望远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34号库-北1 18169580516 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蔬菜 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1 500000
禽蛋 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1 400000
畜禽肉 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1 500000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1 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克军(评标组长)、王泽清、刘芳、马雅琦
采购人代表: 汪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3800.00元。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1年09月3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标段中标折扣为9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 0951-305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0951-501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泽深
电话: 0951-30503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段丹丹
电话: 0951-5018016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二标段)新.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宁夏菜鲜生生鲜配送有限公司).jpg

代理机构 : 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29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 目 名 称: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337 招标文件编号:NXTQ-2021008-2 代理机构: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 年 09 月 08 日 1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337 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3492 项目名称: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一标段) 餐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7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蔬菜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禽蛋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畜禽肉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 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 (二标段) 其他农副食 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 数量合计 5 预算合计: 2500000.00 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④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 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则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证,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⑤查询投标人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4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自行下载信用 报告,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查询网站记录,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 起始时间,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内),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 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查询; ⑥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 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 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川市民大厅 C 座 7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月 8日起至 2021 年 9月 15 日前登录宁 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 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 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 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 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 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 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 请加投标供应商 QQ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 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 收。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 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 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 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721 号 联系方式:0951-305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 13楼 联系方式:0951-5018016 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泽深 电话:0951-30503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段丹丹 电话:0951-5018016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8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金凤区机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 采购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721 号 电 话:0951-3050330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 13楼 业务联系人:段丹丹 电话:0951-5018016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 参加,则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本项目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⑤查询投标人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自行下载信用 8 报告,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查询网站记录,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 起始时间,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内),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 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查询; ⑥投标人自 2021 年 1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 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 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10 项目预算金额: 1800000 元;最高限价: / 元(如有) 11 保证金: 15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09:30 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持 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 用基本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9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 C座 7楼) 16 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 1人,评标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从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7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8 核心产品: 无 19 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家 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 2002[1980]号文件计取 收取形式: 现金、转账等方式 收取时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10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 围: 是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 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它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 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 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 2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 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 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 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报价给予 10% 1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 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夏经 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与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 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 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cgp-ningxia.gov.cn/)“通知”公告栏。联系人:自 治区财政厅,宋晓雨,0951-5069767;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李印, 0951-5189834。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 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在 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6.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后, 制作投标文件。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 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 4 本标段为纸质标,投标文件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2.招标文件中要求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 须签字盖章; 12 3.投标文件正本中关于公司的有效证件及证书须盖鲜章; 4.投标文件中任何一处,任何一页不能是剪裁粘贴式的,否则拒绝标书。。 5.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 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 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外层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 之前启封”的字样,密封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电子版必须用档案袋密封在内。 备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 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 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 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 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 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 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 14 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15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 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 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16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 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 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 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 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 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 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 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 17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 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 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 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 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 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 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 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 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 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18 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 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 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 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 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 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 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 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 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 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 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 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 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 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 20 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 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 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 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 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 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 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21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 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 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 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 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 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 23 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 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 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 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 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 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 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 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 24 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 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 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 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5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 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 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 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 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 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标准 。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标准 。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 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 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26 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 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 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 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 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 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进行验收 27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 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 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 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 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 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 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 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 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28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9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标段采购内容为金凤区机关食堂食材的配送,其中包括米、面、油、 蔬菜、调味品、禽蛋、畜禽肉(牛羊肉、鸡肉等)、水产类、 牛奶、酸奶、 水果(根据季节性供应)、餐具、日常耗材(如餐盒、塑料制品、工作服、 酒精、餐巾纸等)等的日常供应。本次食材配送主要供应于食堂后厨及食 堂原超市,原超市由采购人自行管理。 二、采购要求 1、清真肉类(供应商须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否则 采购人将有权拒绝接收食材并与供应商解除合同):牛羊肉,肉身须盖有 合格的卫生检验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 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 品质好。 2、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枯 死叶、无虫、无杂质,绿色蔬菜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 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3、鸡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 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4、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 工、码放整齐,无需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5、大米:须达到国家特级标准,无掺杂、无砂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规格、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 30 其电话。 6、面粉:质量等级特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 商标及 QS 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7、油:质量等级优,食用安全,外包装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8、冷冻品:冷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 期,保质期。冷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供应 商提供的冷冻品采购来源地须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具备相应的冷 冻储藏设施。 9、水产类:新鲜水产品须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如需剖杀的 鱼,必须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鳃、腹内黑膜),且保证当天加 工配送。 10、调味品: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 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11、水果: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 水果须保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 欠熟。 12、牛奶、酸奶: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食用安全,外包装有生产 日期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 13、餐具及日常耗材:符合采购人的要求,质量合格。 三、食材价格要求 31 食材价格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距供货 日最近一期价格监测数据中的价格为准,结合供应商所投标折扣后为最终 食材价格。 四、配送要求 1、采购人会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供应商提供需要配送的订 单内容,订单内容包括食材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 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 知(财库[2019]41号)、宁夏财政厅宁财便函[2019]804号、银川市财政局 银财发[2019]339 号规定,供应商所配送农副产品总数量的 10%, 必须在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上采购。且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 8 个国家级贫困县(盐池县、同心县、原州 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的农副产品。 3、供应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 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协 商好解决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修改订单,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 调换食材品种或部分品种、数量。 5、供应商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厢式冷藏货车或 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需有健康证。 如供应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充食材必须在第二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 的地点。 32 6、供应商配送价格包含配送的所有材料费、税费、成本、利润、运输、 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五、食材费用结算要求: 1、食材结算价格=食材供应数量*“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官方网站”距供货日最近一期价格监测数据中的价格*投标折扣 2、结算方式: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3、结算时供应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及食材采购结算单。 4、发票和食材采购结算单必须要有供应商、主厨、餐厅管理员、分 管领导等人员签字。 七、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明确食材质量保证期。 2、供应商对提供的食材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 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3、供应商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无偿提供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食材质量要求。 4、供应商须提供一份能够一次性保障 200 人左右,1 日份额的应急 保障食品清单,并具有长期提供应急保障的能力。 5、其他未知情况下的保障服务。 33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 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 34 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 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 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无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35 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 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 抽取;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 购人随机抽取。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评分项 分值区间 评分细则(分值)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折扣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30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 低的投标折扣为评标基准价 注:1.结算价格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距供货前最近的一期价 格监测数据中的价格为准,结合供应商所投标 的投标折扣计算后为最终结算价格。 36 2.投标折扣在 0%-100%范围内取值。 2 商务标响 应情况 3 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1分, 减完为止。 3 类似业绩 10分 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食材配送业绩:有一项得 2 分,共计 10分。 评审时以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加盖公章为准。 近三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前。 4 供应商综 合实力 10分 1、供应商提供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 1分,共计 3 分。 评审时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供应商具有保鲜仓库和冷冻库的得 2分;(须 提供仓库建设合同或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的复 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具有冷藏配送 车和箱式封闭式货车的得 1 分。(车辆必须在 供应商名下,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 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配备配送负责人 1名,须提供配送负责人 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满足得 1分。 37 (2)配备至少 3名配送人员,须提供配送负责 人身份证及健康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满足得 1分;配送人员每增加一名加 1分,最多加 2 分。 5 配送方案 15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配送方案,方案 中有食品采购、分拣、管理、配送、人员配置、 车辆配置、仓储及配送流程等,且方案全面、 科学、合理的得 10-15 分;方案中有食品采购、 分拣、管理、配送、人员配置、车辆配置、仓 储及配送流程等,且方案一般可行的得 5-9 分; 方案不全面、缺乏合理性的得 1-4 分。未提供 方案的不得分。 6 应急管理 方案 12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应急管理方案, 方案中有相应的应急服务规范,包括发生暴风 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食材的紧 急需求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及相应计划预案的 措施,且方案全面、科学、合理的得 9-12 分; 方案中有相应的应急服务规范及应急预案,且 方案一般可行的得 4-8 分;方案不全面、缺乏 合理性的得 1-3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7 新冠病毒 防控方案 10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新冠病毒防控方 案,方案中有相应的新冠病毒防控措施,保障 体系及相应的新冠病毒应急预案等内容,且方 案全面、科学、合理的得 7-10 分;方案中有相 38 应的新冠病毒防控措施,且方案一般可行的得 3-6 分;方案不全面、缺乏合理性的得 1-2 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8 质量保证 承诺 5 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 细的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内容需包括对所供 食材质量做出承诺,出现质量或卫生安全问题 应采取的措施,承诺履约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食 品安全责任事故,立即取消其履约资格,并承 担所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承诺内容 全面、措施可行、责任到位的得 5 分,承诺内 容基本全面、措施可行的得 3-4 分,承诺内容 不全面、措施一般的得 1-2 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9 售后服务 方案 5 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采购人采购需 求要求且优于其他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得4-5 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 2-3 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1-2 分;未提供 方案的不得分。 总分 100 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 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9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40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乙方中标通知书(编号), 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金凤区机 关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和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内容 1.甲方同意将位于金凤区政府院内职工食堂的食品、菜品原材料配送 由乙方实施,所提供的货物供应于食堂后厨及食堂原超市。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他人或从事与职工食堂无关的经营活 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合同履行期限 本协议执行期限为一年,自 2021 年 月 日起至 2022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 结算价格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距供货 日最近一期价格监测数据中的价格为准,结合供应商所投标折扣后为最终 食材价格。 四.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对乙方提供食品、 食材的质量、品种、数量、卫生、安全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 41 及时提出整改及处罚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整改落实。 2.甲方负责定期征求汇总就餐人员对乙方所供食品食材的意见建议, 及时反馈乙方并督促整改落实,以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行系统 完善的配送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服务标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服务 管理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 2.乙方配备的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证照齐全,经严格培训后方可上 岗。 六.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发生可解除协议的情 况外,未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需提前解除协 议,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八.其他事宜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 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 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3 目录 一、投标函………………………………………………(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44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 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 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 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 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 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45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6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折扣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备 注 投标折扣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折扣,投标折扣在 0%-100%范围内取值。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7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本项目为投标折扣报价方式,无投标价格明细表,结算价格参照“宁 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距供货前最近的一期价格监测 数据中的价格为准,结合供应商所投标的投标折扣计算后为最终结算价格。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8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 号 服务 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9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 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50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51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2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3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4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 书) 55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2 ,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7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 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无效 22.比较与评价 23.废标 24.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28. 告知招标结果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 一、投标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