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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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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8:35

一、项目编号:ZJXG202104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交大康桥饮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交大一村

中标 金额 : 2,088,502.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交大康桥开标一览表.docx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 陈燕、高春霖、李京哲、张善文 李琳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23,70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联系人: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经办

联系地址:南院门27号院4号院

联系电话:896256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江宁

电话:029-88229191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8号1幢10913室

联系方式:029-88229191

十、附件:

(发售稿)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doc

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

标书编号:SZ99-

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

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ZJXG2021041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温馨提示

1、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59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6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9 -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 - 26 -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 32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4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9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9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XG2021041

2、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2,1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1项, 采购预算: 2,1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政府餐厅承包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政府餐厅承包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01 00:00:00 至 2022-10-0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5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91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9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913室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南院门27号院4号院

联系人: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经办

电话:896256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江宁

电 话:029-88229191

传 真:029-8822919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8号1幢1091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一)采 购 人: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二)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供 应 商: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招标文件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写。

(一)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合同

5.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采购人如果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及答复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

4.供应商在收到答复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政府餐厅承包服务项目,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交相应资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限制投标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四)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

(五)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六)非法人单位投标

非法人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负责人或者自然人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有格式中参照法人格式执行。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评审小组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

评审小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货物类投标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计分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给予计分。

五、投标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二)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即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产品价格+运输费+税金及供货方应当提供其他服务费用等,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三)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四)凡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五)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语言文字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三)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五)分包

根据招标文件载明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将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不得再次分包。

(六)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等。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货源供应、培训服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情况说明。

(5)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八、投标文件的样式、签署和装订

(一)供应商应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

(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标记页码。因字迹不清、表达不准或不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页面按要求签名盖章,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四)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打印应清楚工整,统一采用A4纸编制(如部分附表需要用其他规格的复印纸编写,则应按A4复印纸折叠),投标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及对应页码,不可插页抽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六)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U盘存储,U盘表面应具有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标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版文件或电子版文件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一)投标文件密封

1.密封包装方式

(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用同一封袋密封。

2.外层包装应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封袋表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等内容,未按密封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递交并办理签收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文件后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投标文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递送后,在投标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7.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十、开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三)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四)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确认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没有被提前启封等异常情况。

(五)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其它内容,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标人签字确认。

(六)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

(七)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十一、供应商资格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三)在资格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信用信息查询时供应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之一的。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五)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十二、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评委会成员到位后,推选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

5.开标后到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1)投标函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齐全。

(2)投标文件格式

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份数

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5)服务期限

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有效期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原因。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指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响应进行审查;技术响应出现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分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比较与评价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

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解表(总计100分)

评审

因素

分值

赋分标准

价格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业绩

10分

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餐厅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计10分,业绩要求以服务合同为评审依据,未提供者不得分。(注:服务合同原件须现场携带,并标明所提供原件的明细表,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

响应

3分

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和合同主要条款方面进行响应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管理

服务

制度

38分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理念、定位、服务内容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的厨房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等)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卫生管理措施(餐具卫生管理、场地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等措施)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餐厅环境、消防管理措施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原料采购管理(原料供应链描述、管控制度或措施等)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和保存管理措施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成本管理措施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标准控制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9、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治安及意外事故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管理

服务

方案

39分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体供餐运营方案(服务承诺、厨务操作、完善的规章制度、可操作性强的奖惩措施等)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组织机构及管理措施(人员配备、人员岗位职责与分工、人员培训、综合管理措施等)进行赋分,服务人员需提供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按其响应程度计0~10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出餐及服务(出餐品种、营养搭配及标准、餐厅服务等)进行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0~10分。

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考核、满意度调研方面,提出承接查验的管理方法,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工作配合的保障措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设施与设备管理、维护、清洁等保障措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7、新冠疫情期间的日常消杀及防护工作安排、保障措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优惠条件,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合理性,按其响应度计0~2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按差别计分

3.其他事项说明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价格。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确定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告知本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的质疑或投诉,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单位与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三)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的格式与要求书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定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供应商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报请监督机构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交纳。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129911072510777

联系电话:029-89193153

、废标或者采购方式的变更

(一)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

2.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1.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2013年第74号部长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6)53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经采购人书面请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继续采购。

①如果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则原招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原供应商即为报价人,原投标文件报价作为竞争性谈判的第一次报价,评审方法按照竞争性谈判的评审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②如果转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则原招标文件转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原供应商即为报价人,原投标文件报价作为竞争性磋商的第一次报价,评审方法采用原评标方法。

2.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九、信用担保

(一)陕西省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交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19层

010-88822659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旺座国际B座25层

029-88606032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市财政局综合楼5层

029-88480371

(二)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供应商在交纳磋商保证金及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交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序号

合作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名称

联系部门

联系

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五部

李晓
何彦君
张华

88499422 13572821281
88499422 13679255205
88499422 18220823060

信用

担保

2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三部

夏靖颜
朱筠祥

88606038-6027
18591406320
18629282228

信用

担保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公司业务部

胡涛
叶楚沙

88360743 18629048822
88360749 13772153612

信用

融资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公司部

杨向晖

87281468
13379229383

信用

融资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牛国群
张航

87609569 18992851811
87609761 13891883334

信用

融资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公司业务部

贾珊
高雅

87617245 13891957123
87613444 13659192425

信用

融资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个人贷款中心

李卫公
雷强

87297632 13991290525
87272444 18629362690

信用

融资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公司银行部

杨皓
马秦香

62811553 15002905553
62811553 13609183259

信用

融资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城建金融部

李楠

88266088-8450
13572058213

信用

融资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对公客户经理部

高艺瑄

15619006186

信用

融资

11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机构投行部

韩天清

86978975
15609108028

信用

融资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业务发展七部

祝捷
王尧

18629505188
18591767577

信用

融资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营业部

范诗阳
曹英

13991945764
18691892195

信用

融资

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新城业务总部

徐常磊
鲁旸

15991623666
15389081886

信用

融资


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范围

项目服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就餐人员大约早上500人次、中午700人次、晚上100人次,餐厅、主副操作间、大厅面积,桌椅等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勘查,自行负责因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一切后果。

服务内容:餐厅清洁保洁、设备管理维护、一日三餐制作、易耗品保护(碗筷清洗)、安全防护(水、电、气、火灾、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就餐人员秩序管理等相关餐厅事务。

菜品要求(不限于):

1、早餐:小菜*种,稀饭(豆浆等)*种,主食类(馒头、油饼、包子、花卷等)*种,早餐必须有鸡蛋、牛奶。

2、中餐/晚餐:*种,其中热菜*种,小吃*种,面食*种,汤*种,水果*种,米饭,酸奶。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人免费提供供餐场地、制作场地、收银设备、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承担水、电、气和正常维修费用,提供值班室一间,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用餐人数、规模及采购人要求,为就餐地点合理配备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服务员至少33人,年龄均须在18-45岁之间,总报价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服费)、社会保障费、保险费、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采购人承担食材采购费用,职工餐就餐标准为早餐5元/人,中餐10元/人,晚餐5元/人。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餐费标准及要求制定菜谱及就餐形式,每周菜品不重复,做到营养搭配、均衡膳食,每周五出下周菜单予以审核。包间接待餐以具体协商标准制定菜谱。

3、供应商应保证所录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所有从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且拥有健康证;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三、工作要求

1、消毒间人员熟知消毒液的配置比例和允许使用的时间,严格按照配比标准配置消毒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2、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到标准。

3、消毒后的备用餐具、茶具要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油垢。

4、废弃物按垃圾分类标准正确归类投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5、饭菜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营养,合理搭配,均衡膳食;

6、对厨房设备应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同时应节约水电和燃料费用,做到良好内控管理记录。

7、出餐时间:早餐8:00-8:5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准时开餐。

8、用餐所供食品、器皿在开餐前10分钟布置完毕,如因客观因素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有关管理部门,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付款方式

1、由甲方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发票。甲方根据月检查考核结果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服务费。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责任范围内为乙方营造良好和谐的服务环境,为乙方顺利开展服务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2、甲方将该餐厅内资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尽到合理使用义务,非乙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时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确认设施完好无损,并签署餐厅内资产交接使用清单。

3、甲方保障供水、供电、供气。如遇非甲方原因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4、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餐厅内的卫生、膳食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原料采购应按国家餐饮类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所进原料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甲方应负责协调原料供货单位按时供应主副食、调料等物品。库房由甲方负责管理。

6、甲方提供运营有关的硬件配套设施设备及餐厅、厨房所需的炉灶、蒸饭设备、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冰柜、保洁柜、消毒柜、保温设施、餐桌椅、操作用具、电子售卡系统等,需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供乙方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7、甲方承担厨房、餐厅所需的易损品。

8、甲方派专人做好售饭卡机系统的办卡、充值、报表管理、账务结算工作及库房管理,做好甲、乙方之间的沟通。

9、甲方提供办公室、员工宿舍、员工更衣室供乙方在餐厅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10、甲方定期派专业人员清洗厨房排烟道,及时清理回收隔油池中废油,确保操作安全。消杀餐厅、厨房、库房、更衣室、办公室的蟑螂,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餐厅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防尘等措施。

11、甲方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监督乙方每日将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将残食、菜叶、泔水等厨余垃圾存放至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处置清运。

12、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现场协调,一旦发现乙方的管理服务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3、接甲方投诉且情况属实,乙方要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若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或处理。

14、甲方根据需求在餐厅管理过程中提出对服务的其他要求(在餐饮服务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1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及甲方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树立热情为甲方职工服务的观念,切实做到膳食营养合理搭配、干净卫生、优质服务。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得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并以甲方职工满意为服务目标,勤勉尽责,不得与甲方职工发生冲突。

3、乙方应按时供应早、中、晚餐(法定节假日除外)。供餐时间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提前1周根据就餐标准制定该餐厅的下周供应食谱,经甲方审核后严格执行。

4、甲方将厨房、餐厅内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器具、器皿等资产列出清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乙方负责管理使用。乙方在操作中要自觉爱护厨房、餐厅的厨具、餐具等,人为损坏的要照市场价赔偿损失。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代为管理的甲方资产完好交回,否则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发生额向甲方支付修理费或赔偿费(自然折旧损耗除外)。

5、餐具应严格进行洗、消、冲、保洁。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餐厅员工应穿戴乙方统一配发的工装,佩戴工牌,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乙方应认真搞好餐厅内卫生,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产生的垃圾、残食、泔水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6、乙方雇请的所有操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健康证)上岗,主要操作人员还应持技能证书上岗。

7、工作人员年龄需年满18周岁,男、女不超过4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工作热情高,能遵守各项服务规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8、乙方负责其工作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教育和培训,负责工作计划和各项餐厅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入职时应无犯罪记录,且思想品德良好,政治可靠,遵守党政机关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9、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相关损失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11、乙方负责如期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应以勤勉尽责为原则,不得在甲方办公区内串门、闲聊或私自从事、承接其他劳务劳动或娱乐活动。

12、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作业安全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从业人员应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灭害事故等紧急或重大事件及时报告甲、乙方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现场。

14、熟悉甲方的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的同时,迅速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15、严格落实一日三餐食品留样制度,认真填写食品留样登记表。

16、如因工作人员无法达到甲方管理要求,乙方应对人员进行处理调换,以确保甲方服务需求得以最佳实现。

17、如乙方因管理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8、乙方每年(甲方协助)按期办理餐厅的食品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19、乙方负责从业人员的薪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办理和发放,若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20、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注意节水、节电、节气,降低服务成本。

21、在餐厅管理服务期内,甲方指定供货单位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及时下达采购计划。

22、乙方应节约使用水、电、气、空调等。

23、乙方在餐厅管理服务中,教育员工自觉节约水电油气粮食等物品,有效降低成本。如有人为的浪费现象,要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

24、在甲方召开餐厅工作会议时,乙方管理人员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甲方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提高服务质量。

25、如遇非甲方原因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合同项目,不得将本餐厅管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2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验收和评价方式

1、所验服务最终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或赔付甲方损失。

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及在项目实施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表等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5、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

(2)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招标文件;

(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对所供产品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应保证所供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或供应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1、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根据其违约程度,按2000-10000元/次向对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造成较大损失的按差额进行赔偿。

2、为保证供餐质量,甲方职能部门会同乙方每月在就餐职工中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甲、乙双方约定:满意度在餐饮行业标准70%的基础上上浮10%,满意度必须达到80%以上;满意度在70%-80%之间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月承包管理费中扣除5%作为质量不合格处罚金;满意度在70%以下,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月承包管理费中扣除10%作为质量不合格处罚金,并对乙方进行书面警告,乙方应积极整改。满意度连续或累计两次达不到70%,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相关采购要求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总价(大写): (¥

合同金额单价(每月):(大写): (¥

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总价即成交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人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与进度

(一)根据合同总价按月支付,次月20日内结清上月服务外包费。

(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结算方式:当月考核,下月支付。当月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伍份),发票(直开采购人),成交人持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与采购人办理最终结算。

第四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五条 服务条件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七条 保密

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知识产权

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如因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确需提前终止的,双方互不视为违约。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

双方约定不可抗力因素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 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份。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鉴证方:(盖章)

日期: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ZJXG2021037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目 录

一、投标函 ……………………………………………………………页码

二、开标一览表 ………………………………………………………页码

三、分项报价表 ………………………………………………………页码

四、资格证明文件 ……………………………………………………页码

五、技术偏离表 ………………………………………………………页码

六、商务偏离表…………………………………………………………页码

七、投标方案说明………………………………………………………页码

八、业绩…………………………………………………………………页码

九、供应商承诺书………………………………………………………页码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页码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所有货物(产品)及相应服务。

二、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投标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单价(每月):(大写): (¥ 元)。

三、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并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六、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日历日,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七、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

(1)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交纳中标服务费;

(3)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

八、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

九、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与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十、有关于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单价(每月)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

1.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3.投标总报价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服费)、社会保障费、保险费、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


四、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书面声明;

注:以上均为各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不得缺项。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格式要求,按后附格式执行,无格式要求的,其格式自拟。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企业类型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资产总额(万元)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说明:此表后附资格证明文件。


后附文件为给定格式,其余格式自拟

附件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国徽面、人像面)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注:仅限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使用)

附件4-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日历日,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职务:

所在部门: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国徽面、人像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国徽面、人像面)

(注: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使用。)


附件4-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采购人名称) :

(供应商名称)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详细注册地址) 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 ,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 ,现有员工数量为 ,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 专业能力、数量 ),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4-4

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
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技术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说明

......

说明:

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须提供空白表。

2.偏离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相同。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商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