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泗水县2021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泗水县2021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831202102000068
采 购 人:泗 水 县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代理机构:山东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六章 评分标准..................................................................................................62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泗水县 2020-2021 年度试点村庄规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http://jnggzy.jnzbtb.cn/SiShui)或山东省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www.ccgp-shan 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DGP370831202102000068
2、项目名称:泗水县 2021 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预算金额:7610200 元(大写:柒佰陆拾壹万零贰佰元整)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泗水县 2021 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主
要采购内容为学生营养餐(包括蛋糕、面包)的供货及配送。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
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
许可证(其生产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度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设备和专
职人员,有符合本项目要求产品的供货、配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
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
3
“信用山东” 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http://jnggzy.jnzbtb.cn/SiShui)均可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
潜在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个小时进入项目完成签到,签到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未按时签到的供应商将无法正常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发布,
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
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中心泗水分中心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
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本项目的成交公告(或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
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
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
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
4
分中心网站(http://jnggzy.jnzbtb.cn/SiShui)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
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5、操作相关事项
①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供应商,须先
办理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1-968123)。
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因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099,技术支持
电话 7817075。
③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为
同一平台,无需重复注册。供应商投标前须按上述要求操作,已注册、办理 CA 及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地址:泗水县光明路 32 号
联系人:高万里
联系电话:0537-676140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南首建设大厦八楼
联系人:别洁
联系电话:176601917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别洁
联系电话:17660191718
2021 年 9 月 29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泗水县 2021 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831202102000068
包组划分:一个包组
2
采购单位、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人: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泗水县光明路 32 号
联系人:高万里
联系电话:0537-6761400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南首建设大厦八楼
联系人:别洁
联系电话:17660191718
4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泗水县 2021 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项目,为泗水县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食品采购,学生营养餐
包括蛋糕、面包的供货及配送。详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预算金额及控制
价
预算金额 7610200 元(大写:柒佰陆拾壹万零贰佰元整)
招标控制价:1 元/人/天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
招标控制价即为中标价,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控制价报价,否
则将否决其投标。
7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8
电子投标文件电
子签章要求
供应商必须且仅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
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
件全部内容认可)。
9
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时间
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
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
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10
提交电子投标文
件的时间、方式
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前
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
6
文件按规定上传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11
开标、解密时间
地点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首页—不见面
开标大厅-泗水县
解密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以后(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网泗水分中心
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CA 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
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12 电子投标文件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
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政府采
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网上
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如划分标段,须分标段上传)。开标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
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
3、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4001012166 转 6(技
术)。
13
提出疑问的方式
及时间
提出疑问的方式: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通过邮件方式
(sdsyssfgs@163.com)进行。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变更公告的方式
进行答复。如果变更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变更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不再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提出疑问的时间: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澄清要求的,应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 24 时 00 分前提出。
招标文件修改: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以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已
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财政拨款,每半年一付(根据供货数量
据实结算),合同到期后付清余款。
15 供货期
1 年(本项目一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期供货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签与否。)
16 保质期 不多于 7天(≤7天)
17 质量要求 符合最新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
18 安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
19
供应商资格要
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或
销售,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
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其
生产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度高,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资源、设备和专职人员,有符合本项目要求产品的供货、
配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
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
司。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山东” 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0
电子招标
文件的下载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后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
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21 开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22 电子唱标
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内容
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
8
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
23
供应商证件及业
绩的提交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以下
资料证件电子扫描件,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评审以电子
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应自行承
担否决其投标或不加分的后果。供应商对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如有
虚假,将否决其投标,并提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
品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食
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生产商的备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
注:除以上证件外,供应商还应将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
验证的相关证件及业绩的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对应位置(详
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否则相应条款不予计分。
24
供应商提报虚
假材料应承担
的责任
1、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
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
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
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
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
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 进口产品
1、本项目拒绝接受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2021
年版)》范围以外的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境外的产品。
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
库[2007]119 号)。
26 投标保证金 不设置
27 履约保证金 不设置
28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
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9
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9 投标文件份数
在发布成交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将纸质投标
文件 【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提交至山东声远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
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胶装成册。
30 样品提供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
时间),截至时间后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
2)递交样品的地点:开标会议现场。
3)递交样品方式:投标人可选择送至现场或邮寄(收货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收货人:别洁。联系电话:
17660191718)。
3)样品的封存:因产品质保期较短,所有样品均不予退还。
前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供验收检验时使
用。
4)提供的样品须在质保期内且包装完好且每个种类(不同口
味的同一产品视为一个种类)数量不少于 7 份。应采用纸箱进行承
装,并在纸箱及产品包装上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或简称。
5)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相应评分项目不得分。
31 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
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
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
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
10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
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
<2>监狱企业价格折减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
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
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给予 10%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
人、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
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上述价格优惠政策符合两个及以上的,只享受一次价格扣
除优惠。
<4>、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
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5>、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
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6>、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
库【2019】27 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
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的扫描件。<5>、
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10%的价格
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
11
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
件,否则不予认定。
<6>、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
库【2019】27 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
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的扫描件。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产品、环保产品(非强制
类)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所
在页,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认证的产
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报价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即所投产品在节
能产。投标文件包括以上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有关政策需提供的材
料不完整或不明确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之规定,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格不
列为评审因素。
32 其他说明
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具
体操作详见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同时,招标
人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
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其投标无效,其后果
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供应商不必抵达交易中心,仅需在任
意地点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
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互动交流、提异议等活
动。
4、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前 1 小时内签到,
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
12
程序。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行为及意
思表示均视为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供应商不
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合理配
置软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7、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
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
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
后果。
13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组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方式、招标预算
1.2.1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招标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费用承担
1.4.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2 采购代理费:本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编
制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收取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收取,采用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
支付。
1.5 保密
1.5.1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1.6.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14
有简体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1.7.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踏勘现场
1.8.1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8.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说明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标准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仔细阅
读并充分理解。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已约定的
内容和格式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官网(http://jnggzy.jnzbtb.cn/SiShui)进行发放,具
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
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及方式”条款的规定提出问题。
15
2.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将 通 过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官网
(http://jnggzy.jnzbtb.cn/SiShui)予以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发出,不足 15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一 经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官网
(http://jnggzy.jnzbtb.cn/SiShui)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
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泗水分中心官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 标 人 可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并 通 过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官网
(http://jnggzy.jnzbtb.cn/SiShui)予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予以发布,不足 15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一 经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官网
(http://jnggzy.jnzbtb.cn/SiShui)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
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泗水分中心官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3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均 以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官网
(http://jnggzy.jnzbtb.cn/SiShui)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为基础进行编制并添加页码,可增加二级目录。
3.2 报价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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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要求:本次招标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
文件所要求采购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中准确标明所报产品种类、品牌、数量、
规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包装、保险、税费、利润、管理、运杂、装卸车、
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加热、保质保鲜、卫生安全、仓储、配送、人员工资等相关服务、
应急处理等全过程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
(5)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
总报价。
(7)供应商自行承担制作投标文件等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
(8)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供应商须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负责,保证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
识产权的诉讼。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进行发布,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
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
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因电子投标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
3.6.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供应商应同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
17
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本项目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
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
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
负责。
4.1.2 网上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未在规
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
审)。
4.1.3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投标文件。
4.1.4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前 1
小时内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1.5 参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完
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
时间内,投标人不得修改与撤回其投标文件。
4.2.5 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
应商、供应商)》,进行相关操作。主持人(采购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
18
过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供应
商如需现场演示,可另行指派专人到达现场)。
(1)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需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
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 1小时内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
后续开评标程序。
(2)开标时间到达后,公布供应商名单。
(3)解密投标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 15 分钟内,供应商通过系统自行解密
各自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
(4)公布唱标单。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查看各供应商唱标单内容。
(5)开标会议结束。
6. 评标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评标委员会解散。
7.1 组建评标委员会
7.1.1 采购人按照政府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准备
7.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
7.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组长不得由采
19
购人代表担任。
7.2.3 熟悉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
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
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招标预算价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7.3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7.3.1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
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
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
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
劣评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出具的意见由个人负责,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负责。
6、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7.3.2 评审方法
7.3.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推荐 3名预中标候选人。
7.3.2.2、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个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
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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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a)、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投标文件实质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在资格证明材料、工期、货物主要技术参数、
货物质量、性能、保修期、售后服务等方面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
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f)、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采购预算的;
g)、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以认为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3)评标委员会允许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
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
以书面文件为准。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
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5)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才
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7.3.2.3、详细评审:
(1)评审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打分,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中
标侯选人。
(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2.4、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
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活动,否决所有投标,采购
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3.2.5、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
21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3.3 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1)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
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
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
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
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
关责任。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定标
8.1 定标方式
8.1.1 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据评分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
面报告,并按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 3名预中标单位候选人。采购人在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候选人放弃
中标、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
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1.2 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供应商的
技术标部分高低进行排序,则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优先。以上几项情况均相同的,由评标委
员会成员进行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8.1.3 编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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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
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
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9)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1.4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
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8.1.5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8.1.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1.7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8.1.7.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
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
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8.1.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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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8.1.7.3 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8.2 中标通知
8.2.1 确定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
8.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
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2.3 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按规定公告中标结
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
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
新组织招标。
8.3 履约担保
无。
8.4 签订合同
8.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8.4.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8.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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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
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 质疑和投诉
10.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
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10.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25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
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
(三)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中标(成交)单位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10.5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10.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泗水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10.7 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规。
1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
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26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采购内容
学生营养餐即蛋糕、面包等供货及配送,技术要求详见下表:
面包类:
净含量≥45 克
产品执行标准:GB7099-2015;GB/T20981-2007
产品理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保质期≤7天
蛋糕类:
净含量≥45 克
产品执行标准:GB7099-2015;GB/T20977-2007
产品理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保质期≤7天
2.数量及规格
规格:每种食品净含量不低于 45 克。
数量:农村中小学生 38051 人,每人 200 天。总量 7610200 份。
镇街名称 学校名称 学生人数
泗河街道办事处
泗水县泗河街道北郊小学 225
泗水县泗河街道城东小学 217
合计 442
济河街道办事处
泗水县济河街道东郊小学 238
泗水县济河街道踞龙小学 262
泗水县济河街道东高小学 231
泗水县济河街道龙湾套小学 13
27
济河街道尖山小学 251
泗水县济河街道北孙徐小学 61
合计 1056
金庄镇
泗水县金庄小学 772
泗水县金庄镇岩店小学 85
泗水县金庄镇孟村小学 2
泗水县金庄明德小学 101
泗水县金庄镇希孔爱心小学 315
泗水县金庄镇英才小学 90
泗水县金庄镇南玉沟小学 120
泗水县金庄镇北玉沟小学 231
合计 1716
杨柳镇
泗水县杨柳镇河套元小学 143
泗水县杨柳小学 760
泗水县杨柳镇孔家村小学 115
泗水县杨柳镇老泉小学 11
泗水县杨柳镇东琴柏小学 306
泗水县杨柳镇西里仁小学 16
泗水县杨柳镇楚夏寺小学 46
合计 1397
柘沟镇
泗水县柘沟镇徐庄小学 25
泗水县柘沟小学 820
泗水县柘沟镇岔河小学 110
泗水县柘沟镇尚庄小学 202
泗水县柘沟镇魏南小学 206
泗水县柘沟镇李家村小学 420
合计 1783
28
中册镇
泗水县中册小学 510
泗水县中册镇故县小学 184
泗水县中册镇狂家小学 410
泗水县中册镇徐李小学 190
泗水县中册镇临泗小学 106
泗水县中册镇石桥小学 116
泗水县民族希望小学 8
合计 1524
高峪镇
泗水县高峪尧山小学 160
泗水县高峪小学 628
泗水县高峪镇寺台小学 255
泗水县高峪镇丑村小学 370
泗水县高峪镇马家峪小学 200
泗水县高峪镇福和希望小学 135
合计 1748
星村镇
泗水县星村镇鲍家庄小学 125
泗水县星村小学 508
泗水县星村镇林泉小学 233
泗水县星村镇南陈小学 206
泗水县星村镇东仲小学 107
泗水县星村镇侯家寨小学 8
泗水县星村镇左家庄小学 85
泗水县星村镇南顶小学 26
泗水县星村镇张家庄小学 462
泗水县星村镇大李小学 237
合计 1997
华村镇 泗水县华村镇兴邦小学 51
29
泗水县华村小学 462
泗水县华村镇彩虹希望小学 306
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小学 286
泗水县华村镇明生希望小学 164
泗水县华村镇北庄小学 54
合计 1323
苗馆镇
泗水县苗馆小学 348
泗水县苗馆镇赵家村小学 246
泗水县苗馆镇马家井小学 277
泗水县苗馆镇西故安小学 222
泗水县苗馆镇小王庄小学 311
泗水县苗馆镇齐鲁希望小学 258
泗水县苗馆镇南纪埠小学 113
泗水县苗馆镇东鲸小学 89
泗水县苗馆镇黄阴集小学 156
合计 2020
泉林镇
泗水县卞桥小学 970
泗水县泉林镇泉林小学 614
泗水县泉林镇石漏小学 284
泗水县泉林镇泗源小学 203
泗水县泉林镇余粮小学 190
泗水县泉林镇韩家村小学 132
泗水县泉林镇北贺庄小学 110
泗水县泉林镇南泽沟小学 255
泗水县泉林镇雷泽湖小学 141
泗水县泉林镇安久小学 75
泗水县泉林镇舜耕小学 405
30
合计 3379
泗张镇
泗水县泗张镇北陈小学 270
泗水县泗张小学 577
泗水县泗张镇元卜小学 194
泗水县泗张镇明德小学 240
泗水县泗张镇青界小学 130
泗水县泗张镇交坡小学 257
泗水县泗张镇南陈小学 235
泗水县泗张镇岔河小学 205
泗水县泗张镇石门小学 130
泗水县泗张镇仲家村小学 60
合计 2298
圣水峪镇
泗水县圣水峪北山小学 215
泗水县圣水峪小学 430
泗水县圣水峪镇仲都小学 105
泗水县圣水峪镇小城子小学 73
泗水县圣水峪镇前峪小学 166
泗水县圣水峪镇冯家庄小学 103
泗水县圣水峪镇东卸甲小学 91
泗水县圣水峪镇庠厂小学 260
泗水县圣水峪镇营里小学 295
合计 1738
公办小学汇总 22421
各乡镇中学汇总
泗水县金庄初级中学 664
泗水县杨柳初级中学 671
泗水县柘沟初级中学 880
泗水县中册初级中学 870
31
泗水县高峪初级中学 1050
泗水县星村初级中学 1150
泗水县华村初级中学 650
泗水县苗馆初级中学 1100
泗水县泉林初级中学 2370
泗水县泗张初级中学 1050
泗水县圣水峪初级中学 806
中学汇总 11261
民办小学汇总
泗水圣源小学 179
泗水育才学校 3698
泗水大志学校 332
泗水九巨龙慈善学校 160
民办小学汇总 4369
总计 38051
3.质量要求
1)供应商保证所供应的货物是符合国家食品规格和质量标准,产品数量、规格与附件中
货物清单、产品技术参数对应表中的相关要求一一对应,并随货附有合格手续。如发生所供
食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
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食品必须是新鲜的合格成品,所有因产品专利、商标等引起的
纠纷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供应商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采购人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
验,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和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必须在当
日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产品补足供应。
4)市场监管、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供货物随时抽检,抽检的费用和一切质量责任
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的食品质量未达标,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各种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2
采购人可以直接使用履约保证金垫付。
6) 供应商须在泗水县设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并提供专用的售后电话号码,并且保持该
电话全天畅通。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每天上午 9 点 40 分以前供应商必须送货到位,保证学生 10 点用到营养
餐,具备储存条件的学校最多可以提前一天送达。
2)交货地点:泗水县农村中小学
3)方式:由供应商负责安排专车专人将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运输、
装卸,所产生的费用和产生的风险均由供应商责任。为保障食品安全,供应商确保每天将食
品从仓库直接运送各学校,严禁供应商托管运输,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配送进行整改。
5.供应商服务
1)加强师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印发宣传知识手册和相关宣传资料,定期对师生进行
培训,同时加强对各营养餐学校食品储藏间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2)供应商提供的学生营养餐应由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
个人,如采购人发现有另行委托的可随时终止本协议,严禁供应商托管运输,一经发现立即
停止配送进行整改,所发生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3)做到专车专用,要有专用的、固定的厢货车辆配送营养餐入校(提供的车辆与投标
中车辆一致对应或优于投标时的车辆并经采购人同意),严禁混装其它物品,要求车辆、司
机具有有效期内合法证件,车辆符合卫生要求每次运输前后均需打扫清洗消毒,确保车辆保
持清洁。
4)统一制作车体形象,配有“泗水县学生营养餐配送专用车”字样,配送人员统一服
装并佩带胸卡,具有食品营销人员《健康体检证》。
5)所供产品品牌及品种以一周(5 天)为周期制定方案,一个配送周期内食品不得重
复,配送方案报送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配发。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配送食谱、时间和食品数
量,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与各学校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违约
处理,其违约处理方式参照合同执行。供应商食品种类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食品选购应
由采购人审定。
6)供应商需建立定期与各学校进行回访、沟通的机制,并针对蛋糕、面包等分别提供
33
一个“学生营养餐”售后服务专用电话号码,并保证该号码全天畅通。
7)供应商需建立各类突发意外事件应急机制并组建专门的应急服务团队,当出现产品
未准时送达、送达数量不足、超过规定保质期、产品包装破损、规格不足、口感异常等问题
时,并积极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属于食品质量问题的,必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承
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二、相关要求
1.产品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相关法规。供应商所供每种食品均须获得 SC 认证,供货时须附带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原件、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并出具一份第三方食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每一批次所供食品还需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2.学生营养餐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所供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管,督促其落实质量承诺,严格
质量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供应的营养餐产品进行抽验,中标供应商协助配合检查。
3.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对过期食品和变质食
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4.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
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
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5.定点贮存:中标供应商要设立集中配送点,食品的仓储都要在此处完成。集中配送点
要达到通水、通电、结构安全、环境整洁、卫生合格,配备必需的通风、防潮、防盗、防火、
防污染、防霉、防鼠、防蝇等设施。入库时,不能超过出库时间 5 天,入库量不超过 5 天
用量。集中配送点管理要做到食品离地上架、分批次整齐存放、及时清库和盘库,做好库房
温度、湿度检测记录,详实记录食品出入库资料,不允许乱堆乱放,霉变过期等现象发生,
必需制作和悬挂应急处理、配送点管理办法、食品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岗位职
责、双人双锁管理等制度。
6.定时配送:中标供应商要根据集中配送点到各学校的距离,设计好配送路线图,计算
好每天到各学校的精确时间,由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交货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安排专车
专人免费将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一年 200 天,按照县教体局营养办提供的学生人
34
数(即学生营养食品数量),每天上午 9 点 40 分以前供应商必须送货到位,保证学生 10
点用到营养餐,具备储存条件的学校最多可以提前一天送达。配送过程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
照专业操作规程,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学校。凡配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
准的食品或未按要求配送的,学校有权拒绝接收。节假日供应商自动中止营养餐配送。
7.定人管理:中标供应商要保证仓储、加热、配送等环节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要建立
从业人员体检制度、政审制度、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
传染疾病、有精神障碍、有犯罪前科和对社会不满的人员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供餐各
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供餐绝对安全。
8.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或发生疾病,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经
济和法律责任。若因食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验收、结算
产品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必须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不通
知现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予签字、不予结算货款。在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损的情况
下,采购人对产品的件数、外观进行初步验收。若原装、原封、原标记有明显损坏,中标人
应无条件退换至合格为止。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和验收。由采购人或配送学校指定的专职老师和送货人双方签字确认负责签收。
35
附表一:
产品供应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重量 单位 执行标准 备注
1
2
3
备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所列清单自行选择产品供应本项目。如中标后需增减以上产品种
类的,需经采购人出具书面认可文件后增减。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具体合同条款内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37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
规定,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1) 中标通知书
(2) 中标供应商的书面承诺
(3)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4) 投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6) 附件
二、合同条款资料表
条款号 内 容
1
甲方名称: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乙方名称:
2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泗水县境内的项目学校)
3
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
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本项
目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则应提供证明文件。同时要求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4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5
检验与测试的条件和方式:
1.投标货物送到后,由项目学校负责验收数量、出厂日期、检验报告。
2.本项目实施和验收均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38
3.采用四联单,项目学校,供应商,县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各存一份备查。
6
合同货物的装运要求:
1.保险、运费支付:由中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货物交付使用日期: 合同签订后 10 日按采购方指定时间地点开始供货,
为期一年(200 天)。具体天数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货物交货地点(项目现场):由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交货地点,由
中标人负责安排专车专人免费将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7 伴随服务:与技术规格规定的所有服务
8 质量保证期:蛋糕、面包不多于五天
9
送货时间:每天上午 9 点 40 分以前供应商必须送货到位,保证学生 10 点
用到营养餐,具备储存条件的学校最多可以提前一天送达。
10
验收及付款程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供货合同及《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
请书》、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提出付款申请,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1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财政拨款,每半年一付(根据供货数量据
实结算),合同到期后付清余款。
12
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一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期供货期为一年,合
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签与否。)
13
采购人: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
电话:
适合于本合同的额外变动:以实际供应量进行核算
39
甲方: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泗水县 2021 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
通知书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双方所述事实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包组名称及标的物
学生营养餐即面包、蛋糕等供货及配送。
二、数量及规格
每种食品净含量不低于 45 克,质保期不高于 7天。
农村中小学生 38051 人,每人 200 天。总量 7610200 份。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每学期实际学生数量计算总额。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保证合同中所供应的食品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产品数量、
规格与附件中食品供应清单等对应表中的相关要求一一对应,并随货附有合格手续。如发生
所供食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
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食品必须是新鲜的合格成品,所有因产品专利、商标等引起的纠纷
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如
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在当日规定的时
间内更换合格产品补足供应。
4.市场监管、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乙方所供货物随时抽检,抽检的费用和一切质量责任由
乙方承担。
5.乙方的食品质量未达标,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各种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
方可以直接使用履约保证金垫付。
6. 乙方须在泗水县设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并提供专用的售后电话号码,并且保持该电
话全天畅通。
电话号码为:
40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每天上午 9点 40 分以前供应商必须送货到位,保证学生 10 点用到营养餐,
具备储存条件的学校最多可以提前一天送达。
2.交货地点:泗水县农村中小学(包组范围内)。
3.方式:由乙方负责安排专车专人将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装
卸,所产生的费用和产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责任。为保障食品安全,供应商确保每天将食品从
仓库直接运送各学校,严禁供应商托管运输,特别是在乡镇设代运点,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配
送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五、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人/天;小写: 元/人/天。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每天每份按 1 元计算, 单价*实际学生人数*配送天数=总金额 元。
因在实际采购中,项目设计需求量与实际需求量存在一定差异,最终合同价款的确定以
实际采购量和成交单价据实计算。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财政拨款,每半年一付,合同到期后付清余款。
七、乙方服务
1.加强师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印发宣传知识手册和相关宣传资料,定期对师生进行培
训,同时加强对各营养餐学校食品储藏间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2.供应商提供的学生营养餐应由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
人,如采购人发现有另行委托的可随时终止本协议,严禁供应商托管运输,一经发现立即停
止配送进行整改,所发生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3.做到专车专用,要有专用的、固定的厢货车辆配送营养餐入校(提供的车辆与投标中
车辆一致对应或优于投标时的车辆并经采购人同意),严禁混装其它物品,要求车辆、司机
具有有效期内合法证件,车辆符合卫生要求每次运输前后均需打扫清洗消毒,确保车辆保持
清洁。
4.统一制作车体形象,配有“泗水县学生营养餐配送专用车”字样,配送人员统一服装
并佩带胸卡,具有食品营销人员《健康体检证》。
5.所供产品品牌及品种以一周(5天)为周期制定方案,一个配送周期内食品不得重复,
配送方案报送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配发。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配送食谱、时间和食品数量,
41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与各学校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违约处理,
其违约处理方式参照合同执行。供应商食品种类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食品选购应由采购
人审定。
6.供应商需建立定期与各学校进行回访、沟通的机制,并针对蛋糕、面包分别提供一个
“学生营养餐”售后服务专用电话号码,并保证该号码全天畅通。
7.供应商需建立各类突发意外事件应急机制并组建专门的应急服务团队,当出现产品未
准时送达、送达数量不足、超过规定保质期、产品包装破损、规格不足、口感异常等问题时,
并积极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属于食品质量问题的,必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相
应的一切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售后服务有违犯合同条款,有一项即视为违
约,根据违约情节,按有关情况处理。单个食品质量、重量不符合要求时,罚当天所供整个
教育系统货款 2倍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2.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相应后果造成使用者(包括学生的人身损害)损失,除承担违约责
任外,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当天所供食品应按甲方指定地点留样保存以备查验。甲方有权到各学校抽查并比
对,如果和约定的内容有差别,甲方有权拒付当批食品款,甲方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违反合同条款之一,若造成乙方有损失的,也应向乙方承担标的额 5%以内但不
低于 20000 元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若 3 个工作日内没有补足,则从第四
个工作日起,每迟延一天从当月的供货款中每天扣 10000 元,若经双方一致确认并不存在依
约应当扣留的事项,则在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九、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进行鉴定,检测费用由
供应商承担。
十、纠纷解决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2.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诉讼期间,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或依人民法院判决执行。
4.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
42
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
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
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一、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
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
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其他违法事情;
用户(即各使用学校)对乙方有效累计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对甲方提出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的。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 2021 年 月 日起到 2022 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招
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签与否。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
的一切损失。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一式 6份,甲、乙双方各
2份,泗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代理机构各 1份备案。
2.该合同中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转予他人。如果乙
方转予他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甲、乙双方的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43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4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
6)属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产品证明文件及说明(如有)……………………………
7)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8)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供应商简介及资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 供应商企业情况表………………………………………………………………………
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4)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5)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6)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证明(如有)……………………………………………………
7)产品责任保险(如有)…………………………………………………………………
8)财务审计报告、税收缴纳凭证等………………………………………………………
9)企业简介、概况及企业所获荣誉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技术部分
1)所投产品种类、规格、净含量、技术指标、原材料(配料)、参数资料…………
2)所投产品合格性的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
4)所投产品包装、实物图片、彩页等资料………………………………………………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方案……………………………………………………………………………
8)优惠条款…………………………………………………………………………………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业绩部分
45
1)业绩一览表………………………………………………………………………………
2)业绩证明材料……………………………………………………………………………
5.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1)项目组织机构组成表……………………………………………………………………
2)主要人员简历表…………………………………………………………………………
3)供货、配送人员、工具等设施计划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6
附件一
投标函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 项目(项目编
号: ),并对其没有任何保留意见,经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报价并
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知悉该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不见面开标,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
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只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要求的扫描件,评审以电子响应
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我方对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
的真伪负责,评审结束后将需要提供原件备查并将电子扫描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及变更内容(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
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
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5、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和保证;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同意遵守你方对本次竞争性招标所做的各项规定;
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9、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备注: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联系电话要填写手机,招标期间通过电话通知招标响
应方进行招标及最终报价,招标响应方应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年 月 日
47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是否小微企业
是否监狱企业
是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报价
元/人/天。
备注: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控制价报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其他
48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本条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供应商应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不是则无须提供
49
附件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不是无须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50
附件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如不是无须提供
51
附件六
属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产品证明文件及说明
对于节能、环保产品(非强制)分别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不与其它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内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
商公章)。不提供产品清单截图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环保清单的(不明确的),不予
认定。
(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
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
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如不是无须提供
52
附件七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没有写无)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号及配
置
单位 数量 材质
品牌产
地
制造商 单价 总价
1
2
3
…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单位必须提供列入最新节能产品(强制类)政府采购
清单内的产品并填写此表;
2、报价单位须提供列入最新节能产品(强制类)政府采购清单的证明,扫描件;
3、提供的报产品列入最新产品(强制类)政府采购清单截图。
53
附件八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没有写无)
序
号
产品
名称
企业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
止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合计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后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标注所报的环境标志产品。
2、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54
附件九
供应商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 工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55
附件十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
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
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56
附件十一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
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
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
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
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
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
3年内禁止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7
附件十二
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实际情况
偏差内容 说明
注:1.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正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正偏离”。
2.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负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负偏离”。
3. 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无”。
4.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58
附件十三
产品品牌业绩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单位
项目
内容
合同
签订
时间
合同
金额
项目
单位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及手机号
码)
备注
59
附件十四
项目组织机构组成表
职 务 姓 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健康证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
内容
证书或职
称情况
1、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组织机构。
2、我方保证承诺的上述项目组织机构成员将如实到位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否则,愿按有
关规定接受处理。
3、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注:表后应附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其中从事食品仓储及配送的工作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明上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0
附件十五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一)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管理负责人年
限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级 别
在管理和曾管理项目情况
发包单位 项目名称 规 模
注:其他主要人员可自行添加表格。
61
附件十六
供货、配送人员、工具设施计划表
序号 范围 用工(人工/天) 备注
62
第六章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
分数
评审内容
1 体系认证 5分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2)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得 1分;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
系认证证书得 2分;
本项最高得 5分。
注:以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2
产品品牌
业绩
10 分
所投产品品牌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学生营养餐供货业绩的,
每有一项得 2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中标
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需附网址,以便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
内容中须体现产品品牌,否则不予计分。
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
追究其法律责任。
3
产品检验
报告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所投蛋糕、面包产品种类(不同口味的同一产品
视为一个种类)数量(此处数量指蛋糕种类数量与面包种类数量
之和),具有产品检验报告的(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
三方出具),每提供一份得 2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以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4
产品指
标、技术
参数
20 分
(1)蛋糕: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投蛋糕品牌、规格、净含量、
技术指标(检验报告中体现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微生物指标、
营养成分表等)等优劣情况,产品原材料安全、可靠性,使用便
利性等进行评定:优 8-10 分,良 6-8 分,一般 4-6 分,差 0-4
分。
(2)面包: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投面包品牌、规格、净含量、
技术指标(检验报告中体现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微生物指标、
63
营养成分表等)等优劣情况,产品原材料安全、可靠性,使用便
利性等进行评定:优 8-10 分,良 6-8 分,一般 4-6 分,差 0-4
分。
注:以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5 样品 15 分
(1)供应商提供的蛋糕、面包样品不同种类(不同口味的同一产
品视为一个种类)的数量(此处数量指蛋糕种类数量与面包种类
数量之和)为 5种及以上的得 10 分,少于 5种的每少一种少得 2
分;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包装规范性、设计精美程度、相关数据、
口感等,由专家在 1-2.5 分之间打分(蛋糕、面包分别计分),
本项最高得 5分。
不提供样品的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6
无重大食
品安全事
故证明及
产品责任
保险
5分
(1)提供所投产品生厂商企业注册地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 2018
年以来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证明(加盖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公司
成立不满三年的承诺从公司注册时间算起)得 2分,否则得 0分。
注:提供证明原件扫描件。蛋糕、面包非同一生产商的,均需提
供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2)提供所投产品生厂商的产品责任保险,5000 万元以上保额
得 3分(含 5000 万);2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不含)保
额得 2分;2000 万元(不含)以下保额得 1分(提供针对该项目
所投产品责任保险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注:提供保险单原件扫描件。蛋糕、面包非同一生产商的,保额
可累计。
7
项目实施
方案
30 分
1、货物配送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写的货物配送方案(包含车辆配
备、线路安排、全流程时间安排、储存条件等)进行打分,优 5-6
分,良 4-5 分,一般 2-4 分,差 0-2 分。缺项不得分。
2、质量保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新鲜的,要求能够充分说明对
货物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计划,优 5-6 分,良 4-5 分,一般 2-4
分,差 0-2 分。缺项不得分。
3、安全保障措施: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拥有健全的生产体系、产
64
品质量检测体系和卫生防疫体系,根据供应商编写的安全保障措
施进行打分,优 5-6 分,良 4-5 分,一般 2-4 分,差 0-2 分。缺
项不得分。
4、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写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
品卫生、人员卫生、持证上岗、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进
行打分,优 5-6 分,良 4-5 分,一般 2-4 分,差 0-2 分。缺项不
得分。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配送预案:根据供应商对其处理突发事件的
应急配送预案、反应时间、应急配送人员技术能力、服务保障等
内容进行打分,优 5-6 分,良 4-5 分,一般 2-4 分,差 0-2 分。
缺项不得分。
8 人员证件 3分
根据项目实施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从事食品仓储及配送的工作人
员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上岗,每提供一人得 0.5 分,本项最多
得 3分。
注:以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监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的
扫描件为准。
9 优惠条款 1分
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优惠条款(不包含价格优惠),每有一条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分。
10
投标文件
制作
1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制作规范、整洁、完整、无错误、目录清晰
等内容进行酌情打分,最高得 1分。
注:
1、供应商应将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对应位置(详
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否则相应条款不予计分。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各供应商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值。
4、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分值高出或低于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平均分值 20%以上的,
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做出书面说明,并交由现场监督人员存入评标档案。在任何评标环节中,
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招标方式、招标预算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4 费用承担
1.5 保密
1.6 语言文字
1.7计量单位
1.8 踏勘现场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7.3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8.定标
8.1定标方式
8.2中标通知
8.3 履约担保
8.4 签订合同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0 质疑和投诉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备注: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联系电话要填写手机,招标期间通过电话通知招标响应方进行招标及最终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不是无须提供
附件五
如不是无须提供
附件六
属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产品证明文件及说明
附件七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没有写无)
附件八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没有写无)
附件九
供应商企业情况表
附件十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附件十一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济
附件十二
技术要求偏离表
附件十三
产品品牌业绩业绩一览表
附件十四
第六章 评分标准
2021-09-29T17:47:39+0800
?????ù???¤??×???????????
2021-09-29T17:44:35+0800
??????????????????
2021-09-29T17:44:33+0800
??????????????????
2021-09-29T17:44:31+0800
??????????????????
2021-09-29T17:44:30+0800
??????????????????
2021-09-29T17:44:28+0800
??????????????????
2021-09-29T17:44:26+0800
??????????????????
2021-09-29T17:44:25+0800
??????????????????
2021-09-29T17:44:23+0800
??????????????????
2021-09-29T17:44:21+0800
??????????????????
2021-09-29T17:44:20+0800
??????????????????
2021-09-29T17:44:02+0800
??????????????????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18时46分
泗水县2021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一、采购人: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济宁市泗水县光明路32号 | ||||||||||
联系方式:0537-6761400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南首建设大厦八楼 | ||||||||||
联系方式:17660191718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泗水县2021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31202102000068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9月29日18时0分至2021年10月25日9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http://jnggzy.jnzbtb.cn/SiShui)均可下载。 | ||||||||||
3.方式:网上下载。①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办理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1-968123)。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因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099,技术支持电话7817075。③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为同一平台,无需重复注册。供应商投标前须按上述要求操作,已注册、办理CA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 ||||||||||
4.售价:0 | ||||||||||
五、公告期限:2021年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26日8时0分至2021年10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潜在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个小时进入项目完成签到,签到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未按时签到的供应商将无法正常解密。) |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山东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660191718 |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为泗水县2021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为泗水县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食品采购,学生营养餐包括蛋糕、面包的供货及配送。农村中小学生38051人,每人200天。总量7610200份。 |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泗水县2021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泗水县2021年度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