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河西区住建委2021年物业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XGPC-2021-Z-0067)中标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中标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风致里73号增1号前楼 | 911201032388005935 | 28160080 | 316.6825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河西区住建委2021年物业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0日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河西区住建委2021年物业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XGPC-2021-Z-0067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日期:2021年9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7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43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5
1、本采购文件除封面共74页,请供应商在领取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采购文件24小时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以便及时更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扫描至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邮箱tjshxqzfcgzx@163.com。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的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河西区住建委2021年物业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XGPC-2021-Z-0067)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二、招标内容(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河西区住建委2021年物业餐饮服务 1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共计317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投标人须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上述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上述资质证件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进行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采购文件为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售价为0元/套(注:招标文件WORD版与PDF版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温馨提示: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信用记录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邮政编码:300220
电子邮箱:tjshxqzfcgzx@163.com
联系电话:022-23278227
传真电话:022-23278119
联 系 人:崔老师、康老师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于老师 022-28136308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1年9月6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
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实施招标。
一、招标内容
河西区住建委2021年物业餐饮服务1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投标人须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上述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上述资质证件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
三、业绩资料的说明
投标人提供从2018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至今做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2)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具体详见评标方法)。
四、技术要求
(一)详见本部分第八项“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三)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四)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投标人本次报价一次性包死,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服务过程中不予追加。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本、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
4不接受选择性的服务及报价。
5报价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6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详见本部分第八项“项目需求”。
(三)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经考核,每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七)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
(八)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新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暂停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排斥投标人或有倾向等情况,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可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同时提出质疑,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质疑受理: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2-23278227。
(三)请投标人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扫描至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邮箱tjshxqzfcgzx@163.com。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的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书;
2、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
3、业绩资料;
4、服务分项一览表;
5、投标服务点对点应答表(商务、技术、售后);
6、服务方案及组织、人员构成等;
7、拟投入设备一览表;
8、投标服务能够满足技术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所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方案、材料、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0、报价书;
11、报价一览表;
12、报价分项一览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应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签到
3、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签到后,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密封良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人员(详见第三部分 四、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提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须胶装装订成册),电子文本2份(采用WORD文档格式进行编制,以光盘形式提供,要求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1、副本2、………”(投标内容应正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为分包项目,每包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并注明所投包号。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步骤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或未按招标文件编制的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递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承认。
(六)在技术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的指标有一项及以上负偏离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出现重大偏离的;
3、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投标文件中对技术应答(以第二部分第八项“项目需求”中技术要求为准)未逐一在点对点应答表中进行技术点对点应答或无具体内容的(不可完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七)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未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需携带原件的;
2、围标或陪标的;
3、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5、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注:投标文件加盖的公章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不允许使用投标专用章和小号章(公安局备案防伪编码除外),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6、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7、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不可完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技术需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服务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评标方法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每位评委应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技术审查的投标人进行逐项独立打分(见评分表)。各有效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数平均值,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和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不可完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将做为负偏离或不满足项对待。
(四)中标候选产生办法:
(1)评委应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按评标方法逐项进行评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数平均值。
(2)评委会按照得分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对于多包项目,按照包号顺序依次评标(即第一包、第二包、……),其中兼投不兼中的多包项目,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后,在第一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单位,可以参与后续其他包的评审,但不得成为后续其他包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第一部分 客观分(50分) | |||
1 | 投标人认证评价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具备1项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3分 |
2 | 项目经理评价 | 拟投入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该项目经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得1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2)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该物业经理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3)提供项目经理针对本项目的任命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该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 提供合格上述材料: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5分 |
3 | 秩序维护员评价 | (1)拟投入的秩序维护员中至少有4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得1分,最多得4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2)拟投入的秩序维护员12人均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得0.5分,最多得6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3)拟投入的秩序维护员(已提供(2)证明材料的)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得0.5分,最多得6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16分 |
4 | 保洁人员评价 | (1)拟投入的保洁人员至少有2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合格的证书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2)提供拟投入的保洁人员开标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得0.5分,最多得3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5分 |
5 | 维修人员评价 | (1)拟投入的维修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上述合格人员:得1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2)拟投入的维修人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双证书,提供上述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3)拟投入的维修人员(已提供(2)证明材料的)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5分 |
6 | 服务人员健康评价 | 拟投入的厨师、帮厨、面案、墩工、保洁员均具备有效期内的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且提供上述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提供1名上述合格人员:得0.5分,最多得7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7分 |
7 | 业绩情况评价 | 投标人提供从2018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至今做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2)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具体详见评标方法)。 每提供1个合格的案例:得3分,最多得9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9分 |
第二部分 主观分(40分) | |||
1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总体实施方案评价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的专业化服务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对项目整体情况的认知(目标设定)、 服务标准、管理方式、完善服务及项目管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2 | 组织设置、人员配置评价 | 投标人按照项目需求内容,制定详细的组织机构设置和参与服务的人员一一对应的岗位职责分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组织机构图、人员配置标准、部门岗位职责及岗位绩效评价管理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3 |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须齐全合理、切实可行,应包括人力资源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类、安全管理类及服务品质质量管理类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4 |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 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及措施合理的的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资料、培训目标及培训成效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5 | 设备设施日常管理运行维护评价 | 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方案内容应包括设施设备管理范围、日常保养内容、工作规范要求、维修工具管理及维修记录档案设置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6 | 安全防范措施评价 | 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工作人员及操作安全防范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对安全防范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检查、安全作业标准化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7 | 紧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评价 | 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及措施合理的的紧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对防台、防汛、防火、防震的紧急预案及突发应急事件保障处置措施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8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 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接受投诉流程、解决投诉流程、投诉意见反馈渠道、定期满意度调查及完善预防措施等全项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意一点进行阐述且符合项目需求并阐述充分的:得1分,共5分; 不符合项目需求、没有清晰阐述任意一点的或未阐述:该点得0分。 | 5分 |
第三部分 价格分(10分)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 10分 |
注: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要求所涉及到的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保持一致。如未提供、未按要求递交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中提供不一致均不予认定。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保留对所提供所有材料真实性进一步核查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或不符事实的,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将按照提供虚假资料处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八、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服务地点,分别为: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为7层建筑,建筑面积14180平方米;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谊城道谊诚公寓居委会旁,为2层建筑,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
以上两个服务地点总计建筑面积15620平方米。
2、各服务地点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为7层建筑,总建筑面积近14180平方米。项目属于政务办公大楼,由于政府部门的特殊职能决定了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在企业形象、治安维护、智能化服务水平方面突出政府服务群众这一特色。东至黄浦南路;南至前进道;西至荔湾路;北至围堤道,项目处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紧邻峰汇广场、化建写字楼等商业建筑,人流车流密度大。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谊城道谊诚公寓居委会旁,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共分为2层,一层设有办公室、小会议室、接待室、培训大厅、更衣室;二层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院落内还设有一处食堂。设备设施含有消防联动系统、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门禁系统、配电控制柜等。
3、以上服务地点需要提供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碎修服务、食堂员工餐服务(总计就餐人数约325名)。
4、餐标:人均22元/人/天,就餐天数250天。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二)物业服务总体要求:
1、投标人本次报价一次性包死,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保险费、公积金、工服费、洗涤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交通费、清洁费、办公费、餐饮食材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2、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要安排加班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结束后15日内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餐饮服务费按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物业公司招聘员工需进行严格审查,应为留用人员建立档案,特殊岗位人员去留应提前通知采购方,做好人员变更的登记管理工作;服务单位与员工应签订正式合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员工工作期间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公司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5、物业公司应对采购人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应急情况,能够及时参与并保证相关服务,冬季应保障服务门口区域清雪工作。
6、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服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采购方财产丢失,人身伤害的,中标供应商需照价赔偿,负担一切费用,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三)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1 | 1)? 1)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含45周岁); 2)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3)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 | 否 | 正常班 |
2 | 保洁 | 6 | 1男性,60周岁以下,女 性,50周岁以下; 2其中2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3)均具备健康证。 | 是 | 正常班 |
3 | 秩序维护员 | 12 | 1男性,60周岁以下; 2其中4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 312人均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 否 | 四班三运转 |
4 | 维修 | 2 | 1男性,60周岁以下; 22人均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双证书; 3其中1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 | 否 | 正常班 |
5 | 厨师 | 3 | 1)男性,60岁以下; 2)均具备健康证。 | 否 | 正常班 |
6 | 帮厨 | 2 | 1男性,60周岁以下,女 性,50周岁以下; 2均具备健康证。 | 否 | 正常班 |
7 | 面案 | 1 | 1)? 男性,60周岁以下,女 性,50周岁以下; 2)? 具备健康证。 | 否 | 正常班 |
8 | 墩工 | 2 | 1男性,60周岁以下,女 性,50周岁以下; 2)均具备健康证。 | 否 | 正常班 |
共计29名 |
本项目物业服务员工按岗位区分着规定工装,统一佩戴胸卡。
(四)物业服务人员服务范围:
1、保洁服务:在早8点之前完成机关大楼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领导办公室清洁工作),不得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对服务大厅公共区域内卫生清洁,对领导办公室和会议室的桌椅、地面、门窗、墙面、玻璃等清扫、墩擦。负责会议室使用后的桌椅复原及卫生清理工作。
2、安全秩序维护服务:机关办公楼设门卫室一个,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包括节假日),负责公共秩序维护,来访人员的问询、登记和做好各类报纸、保密文件、公务邮件等信函的保管登记、分发、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机关科室桶装水的配送工作;服务大厅设门卫室一个,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包括节假日),负责公共秩序维护,来访人员的问询、登记和做好各类报纸、文件、公务邮件等信函的保管登记、分发、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为民服务大厅设巡视岗一个,8小时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负责为民服务大厅秩序维护和大厅门前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按规地点有序停放,对来访人员进行指引,具有较高应变处置能力。
3、碎修服务:负责为民服务大厅和机关办公楼内照明、开关、电路的维修;各类电器控制柜的日常修护,确保正常办公使用。
4、食堂餐饮服务:每日提供早餐及午餐,早餐2个稀食、2个干食、1个鸡蛋、2个佐餐小菜;午餐1荤菜、2素菜、2主食、2稀食。
(五)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1、项目经理
1.1对项目内的各项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服务标准。
1.2就投标人服务情况,定期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及时将采购人意见反馈到投标人管理工作当中去,并督促改进工作。
1.3与各专业公司对楼内的各种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进行协调与配合。
1.4协助采购人处理各种临时性紧急事项。
2、设备维修
2.1负责项目内公共设备、设施(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空调、电力、照明、上下水、卫生洁具、消防设施、门窗锁具、窗帘等)的日常管理、检查维修和零散维修工作(维修耗材及维修物料由采购方负责),并配合各专业公司完成专业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设备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报告采购方和项目经理。如遇困难问题自己无法维修时,及时联系通知设备维保单位修复并积极配合专业维修人员工作。
2.2 巡查楼内外用水、用电、用气情况,配合采购方进行水、电、煤气的购买。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劝其停止使用,对不服从劝阻的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2.3 维修工作应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1小时,一般维修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需要更换小物件,则必须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出现其他问题必须在10日内解决。维修工作要有完整的维修记录,确保采购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2.4 完成各部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5维修工人持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6上岗期间穿着工装,绝缘胶鞋,干净整齐。
3、日常清洁服务
公共区域
3.1对公共区域(包括各层楼道、楼梯、玻璃、墙壁门窗、活动室等)进行随时保洁。确保楼道、楼梯、扶手等公共部位无杂物,无积水、浮尘及污迹。清扫的垃圾要及时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在楼内堆积。每天定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将其运至楼外指定地点,房屋外檐:定期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涂料部分有无脱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方并进行维修;
3.2拖地时,树立小心地滑的警示牌;遇雨雪天气时,及时设立警示牌,清除出入口路面及院落的积雪(水)。
3.3 保持楼道内墙壁(含工作栏、装饰挂件、饰物)、门窗的整洁干净,无乱贴乱画。
3.4每天对一楼大厅玻璃门做一次整体清洁。
3.5 保持配电间、设备间干净无尘。
3.6 其他临时性工作。
3.7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1/2,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3.8厅堂内无蚊蝇。无鼠害、无蚊蝇、无蟑螂。
3.9定期投放喷洒鼠、蟑螂、蚊蝇药物;定期对垃圾箱及垃圾堆放处进行消杀。
卫生间、洗漱间(卫生间外部)
3.10应设专用清洁物品(墩布、抹布、扫帚)。
3.11每日随时清洁,要确保无污迹,无异味,无水垢。
3.12确保便盆内无便痕,小便池内无尿渍,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3.13洗手盆和镜子表面要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无污物。
3.14每日及时清理垃圾桶,确保无隔夜的垃圾。
3.15发现设备设施损坏,及时报告管理员。
3.16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
3.17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
3.18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3.19保证会议室、各类活动室、贵宾室等会前准备工作的及时性。
3.20保证会议室、各类活动室、贵宾室等会后及时清理卫生,并做巡视保洁。
3.21 门窗:所有公共区域门窗易污部位应无尘土、无污迹、窗台无杂物。
3.22 玻璃:门窗及雨棚等处玻璃干净无尘。
3.23 桌椅:每日常规保洁无灰尘、无污迹。
3.24 墙面:墙面每周保洁,无灰尘、无污迹。
3.25院落绿化、树木、宣传栏、旗杆、等保持无污迹,无风飘悬挂物、漂浮物,垃圾日产日清,雨后及时清扫积水,雪后及时清扫通道。
3.26台阶、庭院:无尘土、无杂物、无纸屑、石材台阶要求清洁。
3.27草坪、花坛、花盆造型内无污物、纸屑、烟头等杂物,外部无污迹。
3.28 园林区域内有落叶及时清扫,杂草及时清除。
3.29垃圾收集完毕,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处置。
3.30区域卫生整体保持干净、整洁、无死角。
3.31院落内围栏的清洁。
3.32 冬季进行除雪作业。
办公室保洁
3.33服务人员必须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
3.34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3.35门、窗、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3.36桌、椅、沙发、茶几、茶具、书柜等办公物品保持整洁、干净,无尘污,摆放整齐有序、陈列艺术化。
3.37文件、报刊、杂志、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定位。
3.38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蟑螂、蚊蝇。
3.39保洁工作每日至少一次。
环境消杀
3.40定期对四害进行消杀,重点消杀区域集中在垃圾中转站、楼道、设备房等。
3.41定期安全投放鼠药,发现鼠洞及时堵塞,做到无鼠洞、鼠迹。
3.42根据季节性变化,蚊、蝇等生长特点,对蚊、蝇滋生地特别是绿化地、室内外积水等地要重点喷杀,使其消灭在幼虫状态。
3.43室内施药应在晚间无人时进行,施药完成后应在药物作用后开窗通风。
4、秩序维护服务:
4.1 负责项目24小时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楼内外公共秩序。每天应查看各类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向采购方反映。
4.2 定时(每小时1次)进行楼内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采购方。
4.3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遇有来访人员询问,耐心解答,文明用语,态度和蔼。
4.4 每晚检查楼道、卫生间的灯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4.5 每周检查一次楼内消防设施及消防标识是否完好,熟悉楼内消防通道分布情况,遇有火险应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并组织楼内人员迅速撤离。配合采购方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检查以及每半年一次消防系统的有关试验。
4.6 巡查楼内各安全出口,保证安全出口不被堵塞。各安全出口禁止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及泊车。
4.7 负责交通疏导、院落内及大门两侧停车管理、防止各类车辆盗窃事件发生。
4.8 完成采购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4.9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
4.10贯彻公安部门工作精神,落实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门调查各种违法活动和侦破各类案件。
4.11负责秩序维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秩序维护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4.12秩序维护人员应对进出办公楼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车辆停放有序。
监控室服务:
4.13 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消防系统每班次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做好记录。
4.14熟悉防火、防盗、防事故的识别及处置、各处闭路监控探头搜索、监视记录、录像工作及时上报故障点。
4.15 记录消防系统报警故障数据,配合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提供消防、保安第一手资料,确保区域内整体安全。
4.16监控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17监制室24小时值班,随时了解办公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附属设备、通讯系统、视听系统、自控系统及闭路监控系统的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加强对监控数据的管理,保证监控数据在时间上的连续。
5、食堂餐饮服务:
5.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
5.2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操作规程。
5.3负责整体食堂后厨的卫生工作。
5.4厨师负责食堂的整体运行工作。
5.5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填写各种食堂表单并留样。
5.6每日提供早餐及午餐,早餐2个稀食、2个干食、1个鸡蛋、2个佐餐小菜;午餐1荤菜、2素菜、2主食、2稀食。
(六)项目说明
1、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如出现缺岗情况,采购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2、保洁工具、耗材由采购方提供,保洁耗材包含(洁洁灵、洗衣粉、消毒液、垃圾袋、洁厕液、抹布、墩布、芳香球等日常清洁的用品及工具)。
3、秩序维护器材(如对讲机、强光手电、岗台式遮阳伞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4、办公用品(含办公桌、计算机、打印机等)与员工用品(更衣柜、桌椅、微波炉、冰箱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5、食堂所用的餐饮食材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所有物业人员工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员工上齐各种保险,如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做应答即做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1适用范围
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活动的委托方。“招标采购单位”系指在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指的具体组织本次项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2.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涂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2.5“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2.6“解释权”系指本次公开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1.3追究
1.3.1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递交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
1.3.2本文件未做应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组织机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1.4.2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3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4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4.5关于分公司投标
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以分支机构身份参与采购活动,其他行业不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与采购活动。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1.5费用承担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采购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召开投标预备会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招标项目要求;
(3)评标方法;
(4)投标人应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2.招标文件的修改
2.2.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2.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3.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3.1要求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3.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3.2.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应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3.2.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第五部分);
1、投标书;
2、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
3、业绩资料;
4、服务分项一览表;
5、投标服务点对点应答表(商务、技术、售后);
6、服务方案及组织、人员构成等;
7、拟投入设备一览表;
8、投标服务能够满足技术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所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方案、材料、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0、报价书;
11、报价一览表;
12、报价分项一览表。
3.3.2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纸型编制及胶装,且有连续的页码。技术标中相关图纸可用A3或更大纸型打印,但在装订时需左侧装订成A4篇幅。若技术标投标文件过厚,可以分成上、下两册装订,但应在封面注明上册或下册。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以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为准。
3.4投标文件格式
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3.4.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内容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但不排除分项中标的可能。
3.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5.1投标人必应递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须履行的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3.6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3.6.1投标人应递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详细描述;
(2)逐条对需方要求的技术需求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及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需求条文的偏差。
3.7投标有效期
3.7.1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7.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其投标失败。
3.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8.2投标人按照投标应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各自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章。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开标当日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可确认为有效投标。
3.8.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3.8.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应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3.8.5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8.6 每个投标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分别用封包密封完好,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1.2投标人应在包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在每一密封包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4.1.3投标人应在包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无效”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1.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4.1.1-4.1.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采购单位。
4.1.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和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2.1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时间,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4.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本应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4.3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应知第5.1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4.4.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及评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5.2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应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5)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按照递标顺序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评标委员会
5.3.1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七人以上单数。
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5.3.2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3.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区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招标采购单位应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5.3.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所有评委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5.3.5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管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5.4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5.4.1评标原则
(1)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对无效标和弃权标的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评标活动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5.5评标方法
5.5.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由低到高的顺序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作为中标候选。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5.5.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不能满足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不进入技术标打分阶段。
(3)候选投标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
5.6 评标程序:
5.6.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的范围,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递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5.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6.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被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投标人未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5.6.4招标采购单位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5.6.5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5.6.6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6.7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7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5.7.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5.7.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5.7.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5.7.4不保证所有投标者一定有中标的,如出现招标后没有投标人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六、确定中标
6.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
6.1.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除第6.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资格最终审查
6.2.1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具备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6.2.2资格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等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6.2.3如果审查通过,招标采购单位将中标通知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拒绝其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类似的审查。
6.3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量的权利
招标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照范围规定的采购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采购价格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6.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并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对采取的这一行为作任何解释。
七、中标通知书
7.1中标通知书
7.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7.1.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签订合同
8.1签订合同
8.1.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
8.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且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采购人的采购资金,属于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范围的,依其办法由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此范围之外的,由各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付款。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
9.1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招标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9.2询问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9.3质疑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检查,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9.4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关于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账号:
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招标代理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供方持份,需方持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文件通用范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部分投标格式,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照以下格式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如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1.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正/副本)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XXXXXXXXX项目
招标编号: HXGPC-2021-Z-XXXX
投标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日 期:
2.(目录及页码)
1、投标书;
2、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
3、业绩资料;
4、服务分项一览表;
5、投标服务点对点应答表(商务、技术、售后);
6、服务方案及组织、人员构成等;
7、拟投入设备一览表;
8、投标服务能够满足技术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所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方案、材料、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0、报价书;
11、报价一览表;
12、报价分项一览表。
附件1:投标书
投 标 书
致:
根据招标人为(招标编号:HXGPC-2021-Z- )天津市河西区 项目的招标文件,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递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1、投标书;
2、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
3、业绩资料;
4、服务分项一览表;
5、投标服务点对点应答表(商务、技术、售后);
6、服务方案及组织、人员构成等;
7、拟投入设备一览表;
8、投标服务能够满足技术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所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方案、材料、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0、报价书;
11、报价一览表;
12、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
4.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收件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部分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上述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上述资质证件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
注:本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 若投标人(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