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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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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09-30】

项目概况

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CGDLC-20210907号

项目名称: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45万元

最高限价:145万元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商及机关超市部分货物供应商,提供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7月-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9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二楼开标一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缪晓庆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9日15: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评标室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晓庆

电话:0514-87982240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联系人:沈警官

电 话:0514-87860050

办公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260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798224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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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 - SWCGDLC-20210907 号 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 第四章 项目需求.............................................................................................................................23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9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 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 15 点 0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CGDLC-20210907 号 项目名称: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45 万元 最高限价:145 万元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食堂原材料及副 食品供应商及机关超市部分货物供应商,提供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7 月-2021 年 9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 2021 年 7 月-2021 年 9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 -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 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 号文规 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15: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 48#)二楼开 标一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缪晓庆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15:00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 -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 48#)评标室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 48#)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晓庆 电话:0514-87982240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二)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联系人:沈警官 电 话:0514-87860050 办公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 260 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 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 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 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 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 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 联系电话:0514-8798224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 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6 - 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 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 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 1 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 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 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7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人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 何,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的 50%计取,不满叁仟圆按叁仟圆向成交人收取。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 4.4 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 知》(扬财购〔2020〕40 号)执行。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8 - 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 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 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 5 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 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 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 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 - 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如有)。 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 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 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 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 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0 -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 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 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 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 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三十(30)天。磋商响 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 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 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 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 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1 -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 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 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 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 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 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 认。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2 -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2 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 年的。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扬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 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 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 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 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 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 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 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 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3 - 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 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 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 6.1.2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 6.1.2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 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4 - 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代理机 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 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2.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 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5 - 2.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 事实依据; 2.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 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 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 涉及商业秘密。 2.8 诚实信用 2.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 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 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8.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6 - 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 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 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需递交贰万元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 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2.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达后,无息退还。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 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平等、 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机关食堂食 材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供货内容 1、供货品种:具体详见食材技术要求清单。 2、货物用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3、供货地点及就餐人数: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共 65 人左右,就餐人数以 实际为准。 二、合同期限 服务期一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将按季度对乙方服务情况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折扣及结算价格 1、折扣 1.1 价格通网站上可查询到的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折 扣 % 1.2 价格通网站上查询不到的食材: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组成市场询价小组,定期进行询价, 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为标准价*折扣 % 1.3 牛奶类、饮料类、食油类、酱菜类、干货调料、熟食类、豆制品类、米面品 类: % 2、结算价格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其中: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 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成交折扣结算。扬州价格通网站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格 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组成市场询价小组,定期进行询价,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为标准 价,作为结算依据,价格通上没有的食材以双方确认的标准价*折扣结算。 每天送货是要有一式两联的验收单,当天收货的人要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 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注:扬州价格通网址: http://www.yzjgt.cn/shxf/nmsc.aspx?qyid=EC2A774B-A8A5-4495-8C10-20FA18CAA48F 四、供货方式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每天上午 9:00 之前)一次性按预约订购的数量和规格 要求送货上门。如甲方因故需对到货时间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供货程序:乙方提前 1 天报价——甲方确认价格——甲方每日下午 14 时之前向乙方报 送次日采购计划——乙方组织送货上门——甲方验收货物——甲方签字确认货物——甲乙 双方定期进行货款结算。 五、订购配送 1、应急保障。乙方负责建立食材储备和轮换,并制定相应的储备轮换机制。应急保障 时,甲方可采用电话通知等形式向乙方下达食材订购计划,并明确配送时限,乙方必须做到 1小时内配送服务响应能力。 2、专项保障。甲方定期向乙方下达食材订购计划,并明确配送时限,乙方必须做到全 域全天候配送服务响应,并及时向甲方反馈食材筹措及配送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及时 对供货品种进行调整。 3、乙方应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受理甲方食材订购、计划调整、退货更换、储备轮 换等事宜,保持全年 24 小时通信畅通,计划顺畅,处置及时,收到甲方食材需求配送计划 后应及时予以确认。 4、乙方应严格按订购计划明确的食材类别、数量、规格、包装、配送时间和地点进行 供货,对配送供应的食材应进行准确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约定时间和甲方指定的各配 送地点完成食材配送。 六、配送质量标准 1、乙方应有专门的仓储、加工、冷冻冷藏、食材发放区域;有专用运输车辆,保证冷 链运输;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9 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各类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 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 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 2、乙方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 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 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应附质量合格标识。 3、肉类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 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 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糜、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 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 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 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 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4、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5、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 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 GB 18186-2000标准, 味精符合 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 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 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 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 GB18187-2000标 准。 6、冷冻品质量要求:冷冻品必须保证为 3个月内产品,配送公司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7、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 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 合 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 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8、水产品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必须符合 GB2733-2005《鲜、 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 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 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 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9、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 质、不腐烂变质,符合 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 害物质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10、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 2%,禽蛋等新鲜 蛋类必须符合 GB2749-2015标准。 11、禽类:去内脏、表皮无毛,无血迹、无污物、无注水等掺假现象,提供《动物或动 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2、大米质量要求:一年内新大米,符合 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 安全 13、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 用必须符合 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所有 食品来源均应有书面依据,必须可追溯,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七、验收方式 1、验收以甲方伙食单位验收为准。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按要求填制配送单据,配送单 据包括食材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接收单位(人)、验收 单位(人)等要素,配送单据由甲方及甲方餐饮服务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签字验收(不少于 2 人)。 2、配送单据一式三份,应为电子单据,经验收人员签字后,甲方财务、甲方食堂、乙 方各留存一份,作为验收和资金结算凭证。 3、验收时,所供食材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调换或补 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 15日内支付乙方当月配送费的 50%作为预付款,甲乙双方每月上旬 对上月乙方所供食材的费用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配送单据等付款。 服务期满后,结清全部账目。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考核标准 1、以月为周期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次月初对乙方上月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为良好 及以上,继续按周期提供服务;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累计三次考核不合 格,取消服务资格,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提供服务。 2、考核以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及与市场价格对比综合予以考评(参照磋商响应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1 文件的价格承诺)。 考核标准及细则未尽事宜将在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如有)中另行约定。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误且乙方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配送或换货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 延时且经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仍造成甲方不良影响的,达到三次取消合同;为确保不影响伙食 供应,甲方有权紧急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原因造成甲方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 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发生食物中毒造成后果的一切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治疗费、误工费等)。同时甲方立即停止向乙方采购,并暂扣乙方当月 所有供应食材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 3、凡乙方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确认后对该产品依价进行三倍赔偿, 累计达到三次取消合同。 4、乙方所供物料的定量包装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足量供应。如有供应货物串规、短 斤少两的,一经查实,甲方每次扣罚乙方 200元,在结算款中抵扣,同时需及时补充所缺物 料。 5、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提供下季度、下月、下周的供货清单,供甲方询价、核价,乙方 每延误一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500元作为赔偿,在结算款中抵扣。 6、乙方提供甲方的结算清单中,单价与核定价有误的,每发现一笔,扣罚 1000元,在 结算款中抵扣。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暂停履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 同一式肆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 -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品种:食材等货物 13类,包括牛奶类、食油类、蔬果类、畜禽肉、禽蛋类、水产 类、肉品冻货、干货调料、饮料类(含咖啡豆)、熟食类、酱菜类、豆制品类、及米面品类, 具体详见食材技术要求清单。服务期:一年。采购人将按季度对供应商服务情况组织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预算金额:人民币 145 万元, 4、供货方式、订购配送、质量保证、验收等要求详见合同相关要求。 二、食材技术要求清单 内 容 需求参考 合同期限 1、生鲜类(肉、鸡、鸭、鱼等) 2、冷冻类(肉、鸡、鸭、鱼等) 3、果蔬类 4、调料类 5、干品类 6、粮油类 7、饮品类 8、食用菌类 9、坚果类 每天早餐约 30 人 次;中餐约 65 人 次;晚餐约 40 人 次 自签订合同之 日起一年 三、供货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有专门的仓储、加工、冷冻冷藏、食材发放区域;有专用运输车 辆,保证冷链运输;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 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各类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 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4 - 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 2、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 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 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磋商响应供应商承担。每件包装箱应附质量合格标识。 3、肉类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 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 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糜、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 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 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 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 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4、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5、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 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 GB 18186-2000标准, 味精符合 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 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 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 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 GB18187-2000标 准。 6、冷冻品质量要求:冷冻品必须保证为 3个月内产品,配送公司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7、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 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 合 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 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8、水产品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必须符合 GB2733-2005《鲜、 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 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 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 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9、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 质、不腐烂变质,符合 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 害物质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10、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 2%,禽蛋等新鲜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5 - 蛋类必须符合 GB2749-2015标准。 11、禽类:去内脏、表皮无毛,无血迹、无污物、无注水等掺假现象,提供《动物或动 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2、大米质量要求:一年内新大米,符合 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 安全 13、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 用必须符合 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所有 食品来源均应有书面依据,必须可追溯,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四、考核标准 1、以月为周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次月初对成交人上月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 为良好及以上,继续按周期提供服务;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累计三次考 核不合格,取消服务资格,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提供服务。 2、考核以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及与市场价格对比综合予以考评(参照磋商响应 文件的价格承诺)。 考核标准及细则未尽事宜将在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如有)中另行约定。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 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1、中小企业 (1)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 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4、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 10 分, 给予本项目总分值 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 6%。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7 - 三、评分标准 评分 序号 评分类别 评分标准 1 报价 (35分) (1)价格通网站上能查询到的食材以满足磋商要求的最低折扣报价为 评标基准,得满分 20 分,其他折扣得分=(其他折扣/评标基准)×20 ×100%; (2)价格通网站上无法查询到的食材以满足磋商要求的最低折扣报价 为评标基准,得满分 15 分,其他折扣得分=(其他折扣/评标基准)× 15×100%。 (3)折扣总得分=(1)项得分+(2)项得分 2 质量保障 (12分) 供应商应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 1、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相关证明,每有 1个得 1分,最高得 3分(提 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2、提供相应质量保障方案,并针对各类食材在存储及运输途中保证新 鲜的办法及承诺(需列明相应合格证)。保障方案完整有效、合格证 齐全得 9分;保障方案一般可行,合格证较齐全得 5分;保障方案较 差,合格证较少或不提供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服务响应 (8分) 供应商提供对采购人需求的服务方案、售后特色服务内容及服务响应 时间承诺。服务方案完整有效、响应性优于文件要求得 8分,服务方 案一般可行、响应性满足文件要求得 5分,服务方案较差、响应性较 差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4 应急预案 (6分) 供应商提供应急预案,明确包括应对临时性特殊性采购需求、发生恶 劣天气及出现动物疫情等特殊情况的应急保障方案。应急预案阐述全 面、措施可行得 6分,应急预案阐述较全面、措施一般得 3分,应急 预案较差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5 配送服务 (6分) 供应商应有专用运输车辆保证冷链运输,需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及人员、 车辆服务承诺。配送服务方案完整有效、配送人员具有健康合格证、 自有车辆数在 5辆及以上,且配送服务承诺非常合理可行得 6分,配 送服务方案一般可行、配送人员具有健康合格证、自有车辆数量在 3-4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8 - 辆(含 4辆),且配送服务承诺满足文件要求得 4分,配送服务方案 较差、配送人员具有健康合格证和自有车辆数量低于 3辆、配送服务 性较差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6 内控制度 (5分) 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内部卫生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制度严密性高得 5 分,严密性一般得 3分,严密性较差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7 供货渠道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渠道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产品 质量、经销资质、进货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渠道非常正规, 质量非常有保证,供货种类丰富且满足预期需求的得 8分;供货渠道 正规,质量有保证的得 5分,供货渠道比较正规,质量比较确定的得 2分,其余不得分。 8 项目业绩 (10分) 2017年 1月 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的业绩, 每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10分。同一采购人的多个合同不重复计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服务合同和相应发票复印件加盖公 章,原件备查。) 9 履约保证 (10 分) 拥有冷库的加 3 分(提供相关证明: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或冷库租 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拥有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的得 3 分;(提供相关证明:设备采购合同或 发票)(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配送车辆中有冷藏车的得 2 分,配送车辆(不包括冷藏车)2 辆以上 的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得 1 分,最高 2 分。(提供车辆所属证明材料、 行驶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成交后复核) 注:资料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磋商截止前将相关原 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不得分。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9 -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扬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 项 目 编 号:SWCGDLC-20210907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 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0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1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函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2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 码位置 1 2 3 4 5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3 -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7 月-2021 年 9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 2021 年 7 月-2021 年 9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4 -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 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 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5 -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 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 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 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 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6 -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7 -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 月 31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 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 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8 2、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格式一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号 (项目全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 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 1 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 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 2 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 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9 格式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零售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 3、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 求或未提供的,作如下处理: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②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4、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成交(成交)后将公示。 5、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0 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1 格式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2 三、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 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 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 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价格通网站上能查询到的食材 所采购食材 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 格*折扣 % 2 价格通网站未能查询到的食材 所采购食材 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为标准价,价 格通上没有的食材以采购人、磋商响应供 应商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折扣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磋商报价应为折扣,即供应商所供食材结算价格=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 格×折扣。折扣为百分数(如 98%即九八折,同期食材 10 元,结算价格=10 元*98%),所 报折扣四舍五入后最多保留小数点后 3位。 3、供应商所供食材结算价格应低于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格(蔬菜类除外),报价应包 含食材本身、包装、运输、配送、人工、保险、利润、税金、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 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4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磋商要求 磋商响应 超出、符 合或偏离 原因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5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 磋商要求 是 否 响 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1 服务期限 2 服务要求 3 交付时间 4 交付方式 5 交付地点 6 付款方式 7 磋商响应货币 8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6 - 七、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序号 岗位 姓 名 性别 学历 出生年月 专业 职称 证书及编号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SWCGDLC-20210907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7 -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 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市 政府采购网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邮 箱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所投项目名称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 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498317155@qq.com,固定电话:0514-87982240)。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磋商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样式及说明: http://pan.baidu.com/s/1c2OsdEg 4、已确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 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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