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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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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引进网上订餐送餐服务平台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黑龙江科技大学引进网上订餐送餐服务平台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黑龙江科技大学引进网上订餐送餐服务平台

项目编号

29FCZZ20213305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9月3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情况

本次标的为出租方提供校内网上订餐送餐服务。

其他

1、本次标的为出租方提供校内网上订餐送餐服务,包括由承租方建设出租方校园内网上订餐送餐网络信息平台、智能取餐柜若干个(充分满足配送分装需求)、建设3个分餐点、组织工作人员和配送人员进行配送服务、与校内餐饮商家建立合作、加强校园订餐配送综合管理等。出租期限为3年,承租押金为50,000,00元

2、采用校园内集中分餐配送模式,不允许配送校外商家餐食,不允许配送餐食之外的物品。

3、要全面升级改造校园订餐配送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建设出租方校园订餐配送平台,包括具有完善、成熟的网络订餐系统和服务能力,安全稳定、功能丰富(包括点餐、查询、评价、投诉等功能)、操作简单,可评价服务,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5万人以上。

4、在沁芳园、沁香园、风味餐厅等位置定制彩钢房分餐点,分餐点要规范合理、整洁美观、科学实用;在学生公寓、教学楼、科技大厦等楼宇配备智能取餐柜,取餐柜要具备保温、消毒、实时监控等功能,并避免破坏和餐食丢失等安全隐患,餐饮打包盒、打包袋等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环保等标准,切实提高餐饮配送的安全性。

5、分餐点、取餐柜的建设、安装、线路铺设等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提供电源和技术要求指导,分餐点、取餐柜的用电由出租方负责。

6、营业时间以出租方内食堂营业时间为准,营业时间内订单必须进行配送。

7、商户如有索赔,承租方与商户直接对接。

8、配送服务费用。对出租方内合作的餐饮商家进行线上外卖平台聚合配送服务,外卖起订配送金额为人民币10元,配送费用为针对确认收货的订单,外卖配送公司每单收取0.8元人民币(履约服务费)+ 1.0元人民币(配送费)。其中餐饮商家承担每单0.8元人民币履约服务费;订餐人员承担1.0元/每单配送费。服务费采取平台线上结算,结算周期为3个工作日,即在完成订单配送的第4个工作日将前3个工作日收到的用户外卖款项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剩余款项支付给相应餐饮商家,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9、要加强配送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健康证、车牌号登记、物资登记),无违法犯罪记录;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文明用语、行为规范、竭诚为广大师生服务;要统一服装,着投标单位标准制式服装、头盔等,增强辨识度;校内统一采用人力三轮车送餐,不得使用电动车,确保送餐交通安全,送餐车、餐箱要保持规范、整洁、卫生。

10、入校工作的配送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工作人员要每日进行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症状立即上报并严禁入校上岗工作。所有配送人员要统一持证上岗,统一餐箱配送,严控配送过程中不得与餐品直接接触。配送点、取餐柜、餐箱等要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自检。

租金底价

15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黑龙江科技大学

出租方承诺

附件: 出租方承诺.docx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十七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科技大学

特别

告知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中的条款。

4、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5、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7、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含有餐饮管理。

2、提供知名订餐平台(如: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中约定。

2、 服务期限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承租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签订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一天联系展示人预约展示时间,参加展示的意向承租方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遵守出租方的防疫要求。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老师:1880042400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6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1年10月26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1年10月26日16: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动态报价须知(签章);

(3)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知名订餐平台(如: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 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5)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文件。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金额:50,0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校园服务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9月30日10:00-2021年10月27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 收费标准: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的2%。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刘先生:0451-87200133;万女士:0451-87200175

咨询时间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