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游县城东端礼小区C-4地块项目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LYCG2021YZ-023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城东端礼小区C-4地块项目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龙游县城东端礼小区C-4地块项目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9 |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定制安装调试。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3.2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等渠道查询。
3.3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自行下载。
3.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951172785@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祝女士(电话:18367068335)联系。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1年10月13日14: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3号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10月13日14:30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3号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东华街道湖底叶村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5869072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
联系人:祝顺芳
联系方式:183670683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莲湖路69号
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24242
十二、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10月1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其他: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570-7024242)。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795.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