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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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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儿童福利院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儿童福利院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2:01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儿童福利院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公共资源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

项目名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1F000503837 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1 390000 39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 订合同,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公共资源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0月2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章贡区章江路文苑家园6栋1单元1031

五、开启:

2021年10月2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章贡区章江路文苑家园6栋1单元103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七、 1、报名方式:现场(赣州市章贡区文苑家园6栋1单元1031)或线上(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供应商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产品供货且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6、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湖北等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会议,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29号

联系方式:0797-7317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章贡区章江路文苑家园6栋1单元1031

联系方式:0797-8168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经理

电话:0797-816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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