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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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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猪肉)配送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招标详情

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猪肉)配送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发布日期:2021-09-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DRD-CG-2021-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猪肉)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9-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1.原招标公告 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现变更为 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项3.5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现变更为 3.5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更正日期: 2021-0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联系方式:13469516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号房产大厦12楼1223室

联系方式:1870951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蒋宝虹

电话:134695166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许凯

电话:18709517877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下载文件
西夏区食品安全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代理机构: 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30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银 川市西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食品安全补充抽检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细则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719 项目编号:NXDRD-CG-2021-13 项目名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银川市西夏区食 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1 年食品安全补充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 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采购需求:检测畜肉、禽肉、农副产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1 年10 月31 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 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 】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 策。) 2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 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 供营业执照); 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4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 结果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 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 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 5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 MA)或食品检验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F) ,(C MA 证书或C MAF 证书应在有效 期内,提供 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的完整附表,附表应包含所 投标段的所有检测、监测项目)。 3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9 月18 日至2021 年 9 月27 日(磋商文件的发 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2021 年9 月18 日下午 16:00 时整至2021 年9 月27 日下午18:00 时整(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 号房产大厦12 楼1223 室。 方式: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到我单位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需清晰可辨)。 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候。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9 月29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 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 号房产大厦3 楼开标室(南门进 入)。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9 月29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 号房产大厦3 楼开标室(南门 进入)。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14000.00 元 缴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 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名称: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税号:91640100MA76H8TUX6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 厦主楼1223 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国际商贸城支行 账号:964006010000600277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截止 注:请供应商务必按规定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指 定账户,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缴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 地址: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7 号 联系方式:09512088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 号房产大厦12 楼1223 室。 联系方式: 1870951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凯 电话: 18709517877 5 代理机构: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18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 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银川市西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 室)2021 年食品安全补充抽检项目 采购需求: 检测畜肉、禽肉、农副产品等 2 采购人: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7 号 电 话: 09512088867 3 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 号房产大厦12 楼1223 室。 业务联系人: 许凯 电话: 18709517877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 管理办法》 (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 】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 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 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 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结果加盖公章, 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 截止时间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7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F),(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 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的完整 附表,附表应包含所投标段的所有检测、监测项目)。 5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 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 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9 项目预算金额: 700000.00 元;最高限价: 700000.00 元 10 保证金: 14000.00 元 缴纳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名称: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税号:91640100MA76H8TUX6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223 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国际商贸城支行 账号:964006010000600277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截止 注:请供应商务必按规定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因供应商 原因未按时缴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不组织 □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 个自然日(日历日) 13 响应文件(电子/ 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9 月29 日9:30 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 号房产大厦3 楼开标室(南门进入)。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4 磋商时间:2021 年9 月29 日9:30 分 磋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47 号房产大厦3 楼开标室(南门进入)。届时请投 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 信用查询时间: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3 家 17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否) 8 18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19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80 号文件收取。 收取形式: 电汇转账 收取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20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 是 2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 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2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 23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2021 年10 月31 日前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投标文件份数:叁份;其中: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 电子文件U 盘壹份(√PDF,√Word 文档)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 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双面打印或书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投 标单位鲜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在2021 年 月 日 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9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以上信息。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将视为无效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 专家评委2 人,甲方代表1 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4 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事宜按照政府采购适用法律、法规及条例执行; 2.要求投标人依据招标要求及采购内容尽可能完善细化投标文件,但不得与招标文件 与招标要求有重大偏差;如有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无效投标。 1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 构。 1.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 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 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 规定。 1.4.2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 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 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 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1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 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 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 避。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12 4.1 磋商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6 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 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 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 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 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 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 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 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 ,并采用通 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 部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 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 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 和例外。 10.3 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 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 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磋商时判定其响应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 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4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 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 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 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2.响应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 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 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12.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 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 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 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4.2 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 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 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 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 本、电子版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 装在另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单独密封装袋递交。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 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包封袋口密封完好,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 章。 15.3 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无 16.响应截止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 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 件。 17.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 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 (五)磋商评审 18.成立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 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 商的信用记录。 18.3.1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 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 格审查依据。 19.磋商 1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 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 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7 19.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应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 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有效组成文件。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 18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19.11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响应无效 20.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0.1.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2 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0.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0.1.4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1.5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0.1.6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 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2.1 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 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 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 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 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 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19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 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 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 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 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 27.履约验收 28.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 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 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 20 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0.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 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 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 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 应商。 31.投诉 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1.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 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1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序号 食品大 类( 一 级) 食品亚 类(二 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风险等级 2021 年抽检项目 批次 食用农产品合计 550 1 食用农 产品 畜禽肉 及副产 品 畜肉 猪肉 高 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 40 牛肉 高 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 40 羊肉 高 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 40 禽肉 鸡肉(重点品 种:乌鸡) 高 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 素、多西环素 40 畜副产品 猪肝 高 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 4 蔬菜 蔬菜(含冬 季大棚蔬 菜) 豆芽 较高 4-氯苯氧乙酸钠(以4- 氯苯氧乙酸计)、6- 苄基腺嘌呤(6-BA )、亚硫酸盐 (以SO ? 计)、铅(以P b 计) 12 韭菜(鳞茎类 蔬菜) 较高 镉(以Cd 计)、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 克百威、啶虫脒、甲氰菊酯 8 22 序号 食品大 类( 一 级) 食品亚 类(二 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风险等级 2021 年抽检项目 批次 结球甘蓝(芸 薹属类蔬菜) 较高 氧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毒死蜱 10 花椰菜(芸薹 属类蔬菜) 较高 氟虫腈、氧乐果、联苯菊酯、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10 菠菜(叶菜类 蔬菜) 较高 毒死蜱、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溴氰菊酯、克百威 12 芹菜(叶菜类 蔬菜) 较高 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二甲戊 灵、啶虫脒 12 普通白菜(叶 菜类蔬菜) 较高 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敌百虫、克百威 12 茄子(茄果类 蔬菜) 较高 镉(以Cd 计)、氧乐果、克百威、吡虫啉 12 辣椒(茄果类 蔬菜) 较高 镉(以Cd 计)、氧乐果、克百威、噻虫嗪、啶虫脒 12 番茄(茄果类 蔬菜) 较高 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敌敌畏 12 黄瓜(瓜类蔬 菜) 较高 多菌灵、毒死蜱、腐霉利、哒螨灵、敌敌畏 12 23 序号 食品大 类( 一 级) 食品亚 类(二 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风险等级 2021 年抽检项目 批次 豇豆(豆类蔬 菜) 较高 灭蝇胺、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阿维菌素 12 菜豆(豆类蔬 菜) 较高 氧乐果、克百威、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10 1 食用农 产品 蔬菜 蔬菜(含冬 季大棚蔬 菜) 马铃薯(根茎 类和薯芋类蔬 菜) 较高 氟虫腈、克百威、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 12 姜(根茎类和 薯芋类蔬菜) 较高 铅(以Pb 计)、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镉(以 Cd 计) 12 油麦菜(叶菜 类蔬菜) 较高 氟虫腈、氧乐果、阿维菌素、啶虫脒 12 大葱(鳞茎类 蔬菜) 较高 氟虫腈、克百威、甲胺磷、氧乐果 12 山药(根茎类 和薯芋类蔬 菜) 较高 铅(以 Pb 计)、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辛硫磷 10 水产品 淡水产品 淡水鱼(重点 品种:泥鳅、 黄鳝、鳊鱼、 黄颡鱼、鲈 鱼、鲶鱼、鲟 鱼、鲫鱼、黑 鱼、鳜鱼等) 高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 五氯酚计)、挥发性盐基氮 6 24 序号 食品大 类( 一 级) 食品亚 类(二 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风险等级 2021 年抽检项目 批次 淡水虾 高 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 计) 6 其他水产品 (重点品种: 牛蛙、鱿鱼) 高 恩诺沙星、镉(以Cd 计)、氯霉素 6 海水产品 海水鱼(重点 品种:多宝鱼、 黄鱼、海鲈鱼 等) 高 恩诺沙星、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6 1 食用农 产品 水产品 海水产品 海水虾(重点 品种:虾蛄、 基围虾等) 高 镉(以Cd 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 6 贝类 贝类(重点品 种:花蛤、花 螺等) 高 氯霉素、恩诺沙星、镉(以Cd 计)、氟苯尼考 6 水果类 仁果类水果 苹果 较高 丙环唑、丙溴磷、敌敌畏、啶虫脒、克百威 20 梨 较高 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 20 柑橘类水果 柑、橘 较高 丙溴磷、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 20 柠檬 较高 铅(以Pb 计)、辛硫磷、联苯菊酯、毒死蜱 6 25 序号 食品大 类( 一 级) 食品亚 类(二 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风险等级 2021 年抽检项目 批次 橙 较高 丙溴磷、氧乐果、多菌灵 10 浆果和其他 小型水果 猕猴桃 较高 氯吡脲、多菌灵、敌敌畏、氧乐果 10 草莓 较高 烯酰吗啉、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 10 热带和亚热 带水果 香蕉 较高 吡虫啉、腈苯唑、噻虫胺、噻虫嗪 10 芒果 较高 倍硫磷、苯醚甲环唑、多菌灵、氧乐果 6 火龙果 较高 氟虫腈、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 6 热带和亚热 带水果 菠萝 较高 多菌灵、烯酰吗啉、丙环唑、灭多威 6 龙眼 较高 铅(以Pb 计)、辛硫磷、毒死蜱 6 瓜果类水果 西瓜 较高 铅(以Pb 计)、辛硫磷、涕灭威、啶虫脒 6 鲜蛋 鲜蛋 鸡蛋 高 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硝唑、氟虫腈、氯霉素 10 三小抽检品种及检测项目表 150 26 序号 食品大 类( 一 级) 食品亚 类(二 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风险等级 2021 年抽检项目 批次 1 粮食加工品 其他粮食制 品 生切面、面条 等、饺子皮 较高 黄曲霉毒素B1 、苯甲酸、山梨酸、脱氧乙酸及其钠盐 25 花卷、馒头、 烧饼、油饼、 披萨等、凉皮 较高 黄曲霉毒素B1 、苯甲酸、山梨酸、苯并【α】芘、脱氧乙酸及其钠盐、菌落 总数、大肠菌群 25 2 食用油、油脂及其 制品 食用植物油 菜籽油 较高 酸值/ 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 计)、苯并【α】芘、溶剂残留量、特丁 基对苯二酚(TBHQ )、乙基麦芽酚 5 大豆油 较高 酸值/ 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 计)、、苯并【α】芘、溶剂残留量、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 5 食用植物油 较高 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 计)、苯并【α】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 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 5 3 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酱卤肉等 高 铅(以Pb 计)、镉(以C d 计)、铬(以Cr 计)、总砷(以As 计)、氯霉 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 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 、防腐剂混合 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 以糖精计) 、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 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商业无菌 20 熏烧烤肉制 品 熏烧烤肉: 烤 鸡鸭、炸鸡、 鸭脖等 高 铅(以Pb 计)、苯并【α】芘、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菌落 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20 27 序号 食品大 类( 一 级) 食品亚 类(二 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 (四级) 风险等级 2021 年抽检项目 批次 4 糕点 糕点 糕点 高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 计)、富马酸二甲酯、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 (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 样品,以Al 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 脱氢乙酸计) 、纳他霉素、三氯蔗糖、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 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25 5 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 制品 豆干、豆腐、 豆皮等 高 铅( 以Pb 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以丙酸计) 、纳他霉 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肠菌群 5 6 饮料 其他饮料 加甜饮品 较高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 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 量的比例之和 、糖精钠(以糖精计) 、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 酸计) 、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 数 、大肠菌群、酵母、霉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5 7 方便食品 调味面制品 辣条、麻辣条 等 高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大肠菌 群 、霉菌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5 8 蛋制品 再制蛋制品 烤鸡蛋 高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 酸计)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5 共计:700 批次 28 2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号 委托检验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银 川 市 西 夏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以下简称甲 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0 委 托 检 验 合 同 项目名称:2021 年银川市西夏区食品安全补充抽检项目 委托方:银川市西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采购 法规,依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经双方商定, 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 议: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检测品种及抽检批次进行抽检工作。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总价包 括样品的检测费、抽样费和系统信息录入费用等。 三、委托检验的品种、批次及检验项目本次抽检的品种、批次及检验项目详见 附表。 附件: 2021 年银川市西夏区食品安全补充抽检项目抽检品种及检测项目表 四、异议期 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后甲方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 5 个工作日提出,乙 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负责解释、解决。 五、付款方式、时间 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应付款发票后,甲方以转账方式 支付乙方全部抽样、检测费用 元(大写: ) 。 六、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乙方的抽检工作; 2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抽检工作; 3 、甲方应按合同要求验收项目和付款;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 )乙方应按照 项目相关文件确定的具体品种和检验项目, 依照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 细则(2020 年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应的食品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并 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书等,检验报告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 31 确保真是、准确、规范、合规、有效,并逐一详细记录抽样信息, 检验项目数据, 留存备查。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检验信息报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做 好样品信息登记汇总、备用样品登记保存、检验 项目汇总登记、检验信息汇总 报告等相关工作。 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项目,包括抽样检测、国家食品安 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传与分析评价报告的撰写等。 (3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其开展的监督抽检工作的考核检查。 (4 )乙方在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条款的, 乙方应当在接到上述资料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更改或变更,甲方逾期未变更的,视 为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异议。 (5 )乙方有权在提供服务及甲方验收合格后获得合同约定的价款。 七、违约条件 1 、因乙方原因,检验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负责原因的消除直至 通过甲方验收。 2 、甲方未按时给乙方付款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负责赔偿乙方损 失。逾期 1 天内的,甲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协议总价款 1 % 的标准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 1 、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协议条款,协商补充跟本协 议具有同样效应。 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 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页) 甲方(章):银川市西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 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33 目录 一、响应函………………………………………………(页数) 二、响应一览表…………………………………………(页数)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34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 ( 单 位/ 本人 , 以 下 统 称 我 方 ) 自 愿 参 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 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 提供所需的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 (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 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 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 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 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 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 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5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 日期: 36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响应价格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37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内容(型号 及主要规格、技 术参数)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38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 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39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 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40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41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 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2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 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43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44 45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 46 诺书) 47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 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2 ,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9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 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0 第七章 评审细则 序 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分 1 、报价得分分别=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 ×10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 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0 分。得分结果由高 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企业实力 3 分 1. 投标供应商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每有1 项得1 分,最高得3 分; 3 同类业绩 5 分 投标人须提供2018 年1 月1 日至开标前同类业绩 的合同原件,每提供1 份加1 分,加至满分为止。 (合同原件) 4 技术 服务 能力 技 术 人 员 20 分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及工作流程各环节需要(包括组成人员的概况、职 能分工): 1. 所承担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 项目同类工作经历(出具在已完成项目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证明)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 分,得 满为止,不具备者不得分。抽样负责人和检测负责 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 人得1 分,满 分2 分,得满为止,不具备者不得分。 2. 投标人配备的检测技术人员:检测团队人员须达 到30 名及以上,得分 15 分,检测团队人员2 0-29 人得7 分,检测团队人员1-19 人得2 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检测团队技术人员 2021 年1 月至开标前任意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否则不得分)。 5 实 验 设 备 情 况 10 分 用于检测的大型检验设备配置齐全:液相色谱- 三 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 )、高效液相色谱 仪(HPLC) 、BSL-2 生物安全实验室(需具有 GB/T 32146.3-2015《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 设)、气相色谱- 质谱仪、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计(AAS )每台/ 套设备1 分,离子色谱仪 1 分,满分 10 分。(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须提 供相应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必须 为投标人,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51 注:评标要求:以上提供资料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 分。 6 检 测 方 案 16 分 1.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方案 应包含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结 果专报机制、档案管理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等内 容。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得11-16 分;内容基 本涵盖,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6-10 分;内容欠 全面,可操作性较弱,得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7 16 分 2.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 方案中体现投标人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统 计及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方案详尽、准 确、佐证充分的得11-16 分;方案内容基本提及, 佐证较充分,得6-10 分;方案内容提及,但其佐 证性、准确性较弱,得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8 10 分 3. 投标人服务方案中的样品接收和检验措施:有科 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施,能够保证检验样品在规定 时限内≤4h 送达实验室并按规定接收,有利于保 障检验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技术力量 合理,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 观的,得7-10 分;有相对科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 施,能够基本保证检验样品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 验室;技术力量较合理,基本能够保证依法施检、 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4-6 分;检验 样品能在一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技术力量基本能 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 得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9 售 后 服 务 10 分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 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 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 供的相关服务内容,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 服 务体系流程、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 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 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具 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的,得7-10 分;售后服务 承诺较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售后服 务内容较详细具体,实施方案较全面具体,售后服 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得4-6 分;售后服务承诺不 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售后服务内 容不够详细具体,实施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 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1-3 分;不提供售后服务的 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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