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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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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3905

项目编号: NXZYZB2021068

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9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餐饮服务 1 餐饮服务 1940000.00 一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9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准营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9)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 (3)(4)(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9-30 17:00:00 至 2021-10-13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0-21 10: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ggzyjy.gov.cn/)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 锁业务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 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联系方式: 0951-2071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竣鹏大厦713室
联系方式: 1809514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蒋宝虹
电话: 0951-207181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刚
电话: 1809514276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30

1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 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905 招标文件编号:NXZYZB2021068 代理机构: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 年 09 月 30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3905 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3511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 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940000.00 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1940000.00 元/年 采购需求: 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和城市环卫基地职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4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 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 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 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 (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9)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0-21 10: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ggzyjy.gov.cn/)报名。该交易管理平 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事宜,请联系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平台使 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4009980000 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联系方式:0951-2071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竣鹏大厦 713 室 联系方式:1809514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6 采购项目联系人:蒋宝虹 电话:0951-4685114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刚 电话:18095142767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30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 职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及城市环卫基地职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 2 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电 话:0951-2071819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竣鹏大厦 713 室 业务联系人:杨刚 电话:18095142767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 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 8 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 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 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 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 证。 (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9)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 9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 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 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9 项目预算金额 1940000.00 元; 最高限价:1940000.00 元(如有) 10 保证金:3000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1-10-21 10:30 保证金缴纳方式: 交纳时间:开标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招标文件下载后 方可自动获取),投标人可以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或者选择以支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10-21 10:3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14 开标时间:2021-10-21 10:3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 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 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否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计取 收取形式: 现金或转账 收取时间: 11 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 业务的范围:否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一份 副本份数:一份( 注:另 附 U 盘一份(含 PDF 格式及 nNXTF 后缀形式的未加密投标文件) 3 电子开评标 (一)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 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 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 制 作软件(宁夏) 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 种后缀形式的文件。 其中, NXTF 后缀形式 的文件是加密的 电子版文件, 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 12 交易平台, 开标时携 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 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 在 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 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 。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 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 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 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 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 回复”栏, 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采购人(招标代理 机构) 不再 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 业务】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 投标文件的上传。 上传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 :(1) 因 电子招投 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 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 解密电子投标文 件。 5.开标解密: 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 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 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 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 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 (含 公章及法人章)。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 、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 13 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 其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 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 系统的, 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 ( 三 )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 责 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 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 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 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提交和开标地点:银川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东侧银川 市市民大厅) 注: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 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 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 “适用于本供应 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 ②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投标供应 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 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 胶 印装订成册, 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 14 号、投标供 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 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 评标。 1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 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 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 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 16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 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 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 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 17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 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18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 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 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 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 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 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 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 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 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 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 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 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 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 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 21 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 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 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 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 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 投标文件。 22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 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 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 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 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 23 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 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 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 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 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 24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 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 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 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 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 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 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 27 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处理方式: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处理方式: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 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 28 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 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 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 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 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 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 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9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 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 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 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0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 诉。 31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1、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日均就餐人数约为 1000人 2、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肉、菜、米、面、油、调料等)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水、电、 暖、气等费用由采购人缴纳。 3、餐厅必须提供早、午餐及晚餐服务,刷卡收费。 4、饭菜价格由采购人确定。 5、中标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等各项条例,严把卫生、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并做好记录和票据保管,保证安全 生产、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以及环境卫生等,如有生产事故、食品安全等不良事件发生, 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等。 6、中标人须有明确的食堂经营管理团队及人员名单,项目经理全权责任制,需制订出各种 相关的管理制度;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证、持证上岗,所聘人员必须严格审查 相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照片),方可聘用上岗;餐厅所用管理人员、厨师由中标人聘 用配置(不少于 16人,其中,项目经理 1人,厨师长 1人,炒菜师傅 4人,面点师傅 3人, 拉面师傅 1人,凉菜师傅 1人,切配 5人),并负责日常管理。 7、服务费用;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人支付管理费用,其中 10%作为浮动绩效,依据每月食堂 检查考核和就餐人员测评打分情况按比例扣除支付。 8、中标人要本着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便捷、周到的饮食服务原则经营食 堂。做到以下要求;饮食种类丰富,定期更换菜品,每日公式菜谱,科学营养搭配; 9、采购人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情况及所供饮食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并制定《食堂考核细则》 32 进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经济上的处罚,罚金从管理费中扣除。 10、中标人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服务权,凡服务期间不服从采购人监管考核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作出调整决定,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 保金不予退还。 11、其他要求:确保所用餐具及后厨用具清洁卫生;餐厅装修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破 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消防设施;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之外,还要遵守采购人的规章 制度。 二、城市环卫基地职工食堂 1、城市环卫基地职工食堂日均就餐人数约为 550人 2、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肉、菜、米、面、油、调料等)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水、电、 暖、气等费用由采购人缴纳。 3、餐厅必须提供早、午餐服务,刷卡收费。 4、饭菜价格由采购人确定。 5、中标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等各项条例,严把卫生、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并做好记录和票据保管,保证安全 生产、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以及环境卫生等,如有生产事故、食品安全等不良事件发生, 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等。 6、中标人须有明确的食堂经营管理团队及人员名单,项目经理全权责任制,制订出各种相 关的管理制度;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证、持证上岗,所聘人员必须严格审查相 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照片),方可聘用上岗;餐厅所用管理人员、厨师由中标人聘用 配置(不少于 13人,其中项目经理 1人,厨师长 1人,炒菜师 3人,面点师 2人,拉面师 1人,凉菜师 1人,配菜 4人),并负责日常管理。 7、服务费用;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人支付管理费用,其中 10%作为浮动绩效,依据每月食堂 检查考核和就餐人员测评打分情况按比例扣除支付。 8、中标人要本着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便捷、周到的饮食服务原则经营食 堂。做到以下要求;饮食种类丰富,定期更换菜品,每日公式菜谱,科学营养搭配; 9、采购人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情况及所供饮食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并制定《食堂考核细则》 33 进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经济上的处罚,罚金从管理费中扣除。 10、中标人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服务权,凡服务期间不服从采购人监管考核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作出调整决定,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 保金不予退还。 11、其他要求:确保所用餐具及后厨用具清洁卫生;餐厅装修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破 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消防设施;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之外,还要遵守采购人的规章 制度。 注:各投标按采购需求中所规定的人员配置设置投标报价明细,人员可以增加但不能减少。 34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 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 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35 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投标报价优惠 8%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投标报价优惠 8% 监狱企业:投标报价优惠 8%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由招标人自行选取;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由招标人自行选取。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2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分。评标基准价 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2位小数) 3 商务响应 10分 满足本项目商务需求的得 7分,每优于商务条款的, 1条加 1分,加满为止,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 按无效标处理。 食品安全管 理 32分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详细可行的得 7-12分,内容基本完整且基本可行的得 1-6分,内 容不完整的不得分; 2、食品安全管理防治措施,内容完整且详细可行 36 注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相 关 管 理 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的得 6-10分,内容基本完整且可行的得 1-5分, 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 3、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制度,内容完整且详细可行 的得 6-10分,内容基本完整且可行的得 1-5分, 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 4 经营方案 30分 1、经营方案理念、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 理,能够体现现代化管理,保证饮食安全的得 21-30 分 2、经营方案理念、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基本满 足得 11-20分 3、提供经营方案理念、内容不够详细完整的得 1-10分 5 业绩 6分 具有同类业绩的,每有一项加 2分。加满为止。需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电子标上传扫描件)。 6 售后服务 10分 1、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得 2分,较完善得 1分, 不完善或未提供不得分; 2、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 2分,方案较合理得 1 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3、服务方案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得 2分,操 作性一般得 1分。操作性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4、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得 2分,针对性一般得 1 分,针对性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5、具有应急保障方案,得 2分,否则不得分; 7 总分 100分 37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8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需求订立合同范本)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40 一、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1 二、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 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 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42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3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 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4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5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 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6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 相应的承诺等。) 47 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8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 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 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9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50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 需提供承诺书) 51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 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 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2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 54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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