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2106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9日
开标日期:2021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名称:南通嘉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联系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18号10单元1001号
报价(毛利率):29.8%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名称:安徽阿隆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562号
报价(毛利率):26%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天天和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西段2398号
报价(毛利率):28%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铜官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服务期(经营期限):二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经财政部门备案后可续签。)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发明、李尚俊、查秀玲、黄玉兰、伍卫
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政府七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62-6863390
采购代理机构: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
联系人:裴工
电话:13965225479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收费金额:8000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联系电话:1396522547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铜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