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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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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蔬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蔬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30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蔬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21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蔬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9-27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X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事项:“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8%。说明:成交人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为中型企业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额8%的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为小型企业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额7%的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为微型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额6%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存在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的前提下,中标人凭合同、履约保证金证明、相关单据及书面申请后,招标人在30天内予以无息退还。”更正为“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8%。说明:成交人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为中型企业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额8%的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为小型企业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额7%的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为微型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额6%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存在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的前提下,中标人凭合同、履约保证金证明、相关单据及书面申请后,招标人在30天内予以无息退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悬钟山

联系方式:059122815589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蓝斌、林霞、胡奇龄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发国

电 话:059122815589

福建盛鑫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