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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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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料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SZCGWX2021-063

二、项目名称: 2021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一标段为切实加强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招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原材料招标价格公开、透明、合理,推动学校食堂后勤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江苏省荣军医院实施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定点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
折扣率:79.8(%)无锡常宏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长安街道欣惠路519-2913202003391188413
2二标段为切实加强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招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原材料招标价格公开、透明、合理,推动学校食堂后勤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江苏省荣军医院实施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定点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
折扣率:84.8(%)无锡市苏中米业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区城南路29号3区5.6号91320214559342765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一标段一标段/11200000牛羊肉、猪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蔬菜、水果
2二标段二标段/1900000大米面粉、粮油、调料、豆制品、面食,牛奶酸奶、面包蛋糕、水、饮料等副食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军霞,胡瑛,高庆菊,薛洪,邱明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打7折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503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荣军医院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惠河路196号

联系方式:0510-85818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栋708室

联系方式: 051085116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芳(经办人)

电 话: 051085116338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信息:

  • 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材料招标文件9.7-公开.doc

    268.3K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8M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SZCGWX2021-063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人:江苏省荣军医院

采 购 代 理 机 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荣军医院委托,就其2021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如下: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2021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ZCGWX2021-06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2021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料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

采购人:江苏省荣军医院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惠河路196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3

购项目概况、要求:

采购范围:为切实加强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招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原材料招标价格公开、透明、合理,推动学校食堂后勤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江苏省荣军医院实施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定点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标段

品名

标段一

牛羊肉、猪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蔬菜、水果

标段二

大米面粉、粮油、调料、豆制品、面食,牛奶酸奶、面包蛋糕、水、饮料等副食品

注: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优先级为先中1标段,后中2标段)。举例:A单位投了2个标段,且评分都是第一名,那A单位1标段中标,以此类推。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2年,合同1年一签。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响应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10万元。(其中一标段项目预算:120万元,二标段项目预算:9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提供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采购文件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踏勘现场: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15 日17时,以书面形式给采购代理机构。

购人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7

投标供应商无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9

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30 日9:30

开标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10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 9 月 30 日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

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多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投标的标段,每标段分别制作。

12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荣军医院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惠河路196号

联系人:李院长

联系电话:0510-8581893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芳、裴雪英

联系电话:0510-85116338

传真:0510-85116338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1135287766@qq.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投标(报价)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报价)供应商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2)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一标段、二标段定价方法:

价格每个月定价一次。定价的办法是: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平均价格*X(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同时定价还需参考江苏省荣军医院周边的天惠超市批发价或者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批发价,同类同等质量食材结算时,定价不得超过此3处场所的批发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发送至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2项。

2.采购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投标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样品、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者U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7)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3月~2021年8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劳动合同必须提交原件;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8)供应商企业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9)供应商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关于启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登记模块的通知》、《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 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4)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2)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3)服务人员清单(体现相关的人员资格、人员职称、工作年限、所任职务等)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

细目报价表。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文件

1)从事食材生产或批发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地,经营环境整洁度、美观度

2)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

3)与医院及主管部门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等应急预备方案

4)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实质性特色服务以及措施

5)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者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9.采购文件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装袋要求:需单独装袋,并在外包装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还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身份证可随身携带。)

10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

1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企业管理情况、市场风险等因素,测算检测成本。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人不作解释。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者U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八) 开标、评标:

1.开标工作程序

开标工作程序

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

1.1.1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1.2 密封性审查:

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3 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1.3.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1.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3.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 唱标

1.4.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1.5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2.资格性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2.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3.评标工作程序:

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3.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3.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3.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比较与评价

3.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3.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3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43分

(3)技术文件 27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价格(30分)

一标段、二标段

所有配送产品的价格按每个月定价一次。定价的办法是: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平均价格*X(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同时定价还需参考江苏省荣军医院周边的天惠超市批发价或者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批发价,同类同等质量食材结算时,定价不得超过此3处场所的批发价)。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折扣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折扣率)×30。(保留两位小数)

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报价供应商评价(43分)

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类似业绩:投标供应商2018年至今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提供1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专用全程冷链运输车,为自有车辆或有效保证运输的租赁车辆,每辆得1分,最高得4分。(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购买发票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分

投标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具有1000 m2的室内生产场地或经营场所,得4分,每减少100m2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分

提供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3分

荣誉:2018年至今,投标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列为示范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投标供应商若为省级以上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6分

投标供应商针具有ISO9001、ISO14001、ISO22000、ISO45001、HACCP食品相关资质认证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印件并加盖公章)4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食材追溯体系,可以追踪溯源,得3分。(须提供相关资料,例如:网站查询截图、二维码等)

投标应商针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

投标供应商今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4000万元以上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保单及发票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服务团队:

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一年以上食品行业经验且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并承诺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满足要求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简历、承诺、以及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

其他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其他项目服务人员从事食材配送工作一年以上且在本公司工作满3个月的,人数满6人(含)得3分,缺1人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简历、人员健康证、以及本单位连续近12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分

制作规范性和表述清晰程度。 2分

(3)技术文件(27分)

1)从事食材生产或批发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地,经营环境整洁度、美观度,评委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2分)

2)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完备、可靠,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4分;(4分)

3)与医院及主管部门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等应急预备方案完备、可靠,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3分)

4)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实质性特色服务以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3分)

5)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健全,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15分;(15分)

评审小组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90%≤切实、可行、具体≤100%;80%≤切实、可行、较具体<90%;70%≤切实、较可行、较具体<80%;60%≤较切实、较可行、较具体<70%。无内容不得分。

(九)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规定提交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评审、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留存。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后生效。

2.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三)代理服务费: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打7折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

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信用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

中标供应商可依法依规使用本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

附件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切实加强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招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医院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原材料招标价格公开、透明、合理,推动医院食堂后勤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江苏省荣军医院实施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定点配送。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采购,

标段一:牛羊肉、猪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蔬菜、水果,年采购额共计约120万元

标段二:大米面粉、粮油、调料、豆制品、面食,牛奶酸奶、面包蛋糕、水、饮料等副食品,年采购额共计约90万元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优先级为先中1标段,后中2标段,再中3标段)。举例:A单位投了3个标段,且评分都是第一名,那A单位1标段中标,以此类推

本项目将采用先定价再结算的方式,结算将以中标优惠率和最新食品市场价单价为计算依据。所有配送食材的价格每1个月定价一次。定价的办法是: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平均价格*X(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同时定价还需参考江苏省荣军医院周边的天惠超市批发价或者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批发价,同类同等质量食材结算时,定价不得超过此3处场所的批发价。

举例:采购人需要采购东北大米若干,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东北大米平均价为4元/斤,中标单位折扣率为:93%,则定价为4元/斤×93%=3.72元/斤。医院通过天惠超市、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综合调研后发现3处场所同质量东北大米均价为3.8元,则3.72元/斤即是本次采购的结算价格;如医院调研后发现同质量东北大米均价为3.65元/斤,则结算价以3.65元/斤为准。

医院所需食材,如果发改委官网上没有提供平均价参考,定价则以江苏省荣军医院周边的天惠超市批发价或者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批发价为最高限价,双方协商定价。

除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外,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最终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

中标方配送的原材料如:肉类、禽类、水产品、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或生产厂家订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招标的原材料,中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供货配送协议。

(二)项目基本要求:

1、供货期:2年,合同1年一签

2、供货时间: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准时供货,并能按院方要求及时补货

3、供货地点:由供应商负责运送至江苏省荣军医院的食堂内,甲方指定地点

4、建立供应商供货考核评价与退出机制。医院不保证每家供应商的供货量,需要供应商自身加强管理,在服务、质量、食品安全、价格上提高医院的信任和认可。

(三)质量要求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安全,招标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将立即取消中标人的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转基因油;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四)质量指标

猪肉质量要求:使用冷鲜肉,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T9959.2-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带皮软前段(前夹心)、带皮软白条后段(后夹心)、带皮五花肉、纯精肉、肉丝、肉片、有颈前排、扇骨、猪蹄、猪肝等。要求提供同批次《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投标时承诺使用双汇、雨润、苏食等品牌冷鲜肉,则在供货时必须供应双汇、雨润、苏食等品牌冷鲜肉。

牛羊鸡肉质量要求: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肉必须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家禽冻品(鸭产品、鹅产品等)质量要求:鲜、冻禽类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6869-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单位要求提供同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豆制品质量要求:豆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水产品质量要求: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感官性状、安全、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蔬菜质量要求:新鲜、不腐烂变质,去外层老叶、损伤叶、黄叶,大小均匀,外形完好。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鲜蛋质量要求:蛋及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米质量要求:当年一级粳米,符合GB1354-2009一级标准。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食用油质量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且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03、GB10464-2003、GB19111-2003国家标准。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体品牌要求及规格详见附表。

水果质量要求: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无农药残留。提供每日水果进货单或产地合格证明。

调料:

食用油符合 GB 2716-2005 的规定 食盐符合GB 2721-2015的规定

酱油符合 GB 18186 的规定 醋符合 GB/T 18187 的规定

食糖符合 GB 13104-2014规定 黄酒符合 GB/T 13662 的规定

淀粉类符合 GB/T 29343 的规定 麻油符合 GB 8233 的规定

(五)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肉类冷鲜品、禽类冷冻品及鱼、虾等水产品)、豆制品、牛奶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大米、食用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并提供相应证明,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医院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

(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医院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医院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散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招标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病人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医院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七)交货配送要求

1.交货方式为定时供货,供货方必须在与医院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交付地为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

2.供货方应能按院方要求及时补货。货物补送:院方有需临时加送(提前两小时通知供货方),供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3.提前或推迟送货,需求医院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4.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相关的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

5.供货方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证明,否则需求医院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6.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医院有权拒收。

7.供货方运输工具进入医院,必须接受医院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食材物资原料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甲方给予警告处分,半个月内受到警告处分3次或以上的,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元;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的,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2000元;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

2.乙方所送个别货食材物资原料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并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此情况在一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3次或以上的,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食材物资原料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

3.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医疗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履行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整/标段)。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十)结算方式:

每月21日凭送货单据(送货单据需经医院验收并签字确认)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乙方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十一)考核管理:

采购人根据配送单位的配送情况,每个月对配送单位考核一次。由医院依据《配送工作考核表》,对配送单位的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每次考核总分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本次结算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0分时,每低5分,本次结算价格按正常结算价格下降1%执行,3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医院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调换配送单位。

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并取消配送单位参加下一轮医院食堂招标配送招投标资格:

1.原材料问题引起员工、病人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

2.配送质量差,有半数员工及病人提出调换配送单位的;

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医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经查实,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

5.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格式)

甲方(采购人): 江苏省荣军医院

乙方(中标方):

政府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配送服务地点、期限及内容:

服务期限:2年,合同1年一签

供货时间: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准时供货,并能按院方要求及时补货

供货地点:由供应商负责运送至江苏省荣军医院的食堂内,甲方指定地点

商品价格:

(1)执行标准:

①乙方中标优惠率为: %(优惠率=1-中标折扣率)

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平均价格*(1-乙方中标优惠率)。同时定价还需参考江苏省荣军医院周边的天惠超市批发价或者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批发价,同类同等质量食材结算时,定价不得超过此3处场所的批发价

医院所需食材,如果发改委官网上没有提供平均价参考,定价则以江苏省荣军医院周边的天惠超市批发价或者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批发价为最高限价,双方协商定价。

③除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外,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④最终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

⑤乙方配送的原材料如:肉类、禽类、水产品、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或生产厂家订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招标的原材料,中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供货配送协议。

交货配送要求

1.交货方式为定时供货,供货方必须在与医院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交付地为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

2.供货方应能按院方要求及时补货。货物补送:院方有需临时加送(提前两小时通知供货方),供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3.提前或推迟送货,需求医院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4.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相关的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

5.供货方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证明,否则需求医院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6.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医院有权拒收。

7.供货方运输工具进入医院,必须接受医院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款项支付步骤和办法每月21日凭送货单据(送货单据需经医院验收并签字确认)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乙方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食材物资原料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甲方给予警告处分,半个月内受到警告处分3次或以上的,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元;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的,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2000元;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

2.乙方所送个别货食材物资原料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并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此情况在一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3次或以上的,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食材物资原料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

3.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医疗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履行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整/标段)。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考核管理:

采购人根据配送单位的配送情况,每个月对配送单位考核一次。由医院依据《配送工作考核表》,对配送单位的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每次考核总分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本次结算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0分时,每低5分,本次结算价格按正常结算价格下降1%执行,3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医院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调换配送单位。

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并取消配送单位参加下一轮医院食堂招标配送招投标资格:

1.原材料问题引起员工、病人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

2.配送质量差,有半数员工及病人提出调换配送单位的;

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医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经查实,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

5.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成交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见证方:(盖章) 乙方户名:

见证人: 乙方开户银行:

日 乙方帐号: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2021年江苏省荣军医院食堂原料采购项目( 标段 )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一)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的投标。

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投标函、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样品、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者U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7)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3月~2021年8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劳动合同必须提交原件;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8)供应商企业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9)供应商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关于启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登记模块的通知》、《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 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4)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2)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3)服务人员清单(体现相关的人员资格、人员职称、工作年限、所任职务等)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

细目报价表。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文件

1)从事食材生产或批发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地,经营环境整洁度、美观度

2)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

3)与医院及主管部门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等应急预备方案

4)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实质性特色服务以及措施

5)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无锡市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编号:

折扣率(%)

优惠率(%)

(优惠率=1-报价折扣率)

合同履行期

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响应时间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本项目将采用先定价再结算的方式,结算将以中标优惠率和最新食品市场价单价为计算依据。所有配送食材的价格每1个月定价一次。定价的办法是: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平均价格*X(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同时定价还需参考江苏省荣军医院周边的天惠超市批发价或者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批发价,同类同等质量食材结算时,定价不得超过此3处场所的批发价。

举例:采购人需要采购东北大米若干,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东北大米平均价为4元/斤,中标单位折扣率为:93%,则定价为4元/斤×93%=3.72元/斤。医院通过天惠超市、盛岸菜市场、荣巷菜市场综合调研后发现3处场所同质量东北大米均价为3.8元,则3.72元/斤即是本次采购的结算价格;如医院调研后发现同质量东北大米均价为3.65元/斤,则结算价以3.65元/斤为准。

(三)投标报价表格式

细目报价表

投标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单报价

数量

分项总报价

 

 

总报价:大写 小写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承诺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 在此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投标供应商情况表1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2020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2020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

2020年业务收入

万元

2020年实现利润

万元

办公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姓名)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的投标,参与谈判、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八)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以下内容: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方法、费用、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

售后服务维修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投标供应商承诺具体优惠服务条款、内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技术文件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从事食材生产或批发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地,经营环境整洁度、美观度

2)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

3)与医院及主管部门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等应急预备方案

4)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实质性特色服务以及措施

5)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