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无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项目所需。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接到学校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用户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相关监督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侯主任
电话(传真):0538-2092620
地址:东平县城西山路113号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秀
联系方式:0531-83176305/0538-823600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2号绿城兰悦1-404
/泰安市泰山区志高国际12号楼二单元2605
附件: 附件: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方案.doc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10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 无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项目所需。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接到学校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用户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相关监督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侯主任
电话(传真):0538-2092620
地址:东平县城西山路113号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秀
联系方式:0531-83176305/0538-823600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2号绿城兰悦1-404
/泰安市泰山区志高国际12号楼二单元2605
详细技术指标参数
标包 |
货物名称 |
技术指标 |
单位 |
A |
大米 |
1、符合国标GB/T1354-2018 2、质量等级:一级 3、保质期:6个月 4、袋装要足斤足量,米粒修长,颗粒饱满匀称,质地坚硬,清白透亮、饭粒油亮,香味浓郁,口感润滑。 |
袋 |
面粉 |
1、25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产品质量应达到GB1355-86标准。 2、袋装足斤足量,面粉色泽好,无异味,干燥,无杂质,面食口感好,包装袋不退,每袋包装袋上面粉名称、生产厂家及日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清楚。 3、必须是“A”级绿色食品。 |
袋 |
|
食用油 |
非转基因大豆油: 1、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标准,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2、质量标准:非转基因浸出一级油; 3、包装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规格:10L*2 亚麻籽食用植物调和油: 1、符合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标准,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2、质量标准:调和油; 3、包装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规格:10L*2 花生油: 1、执行标准:GB/T1534 2、质量等级:压榨一级 3、包装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规格:10L*2 |
公斤 |
|
调味品 |
调味品:老抽、生抽、味极鲜酱油、蚝油、料酒、芝麻香油、白醋、清香米醋、香辛料等。 1、老抽酱油规格:≧500ml配料:水、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脱脂大豆,食用盐,焦糖色,白砂糖,小麦,小麦粉,谷氨酸钠,草菇。保质期:18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 105kj/15ml,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 1.4g,营养素含量 2%;钠:1215mg/15ml,营养素含量 61%;碳水化合物:3.8g/15ml,营养素含量 1%。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17《酱油》,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不得检出。 2、生抽规格:≧500ml配料:水、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脱脂大豆,小麦、小麦粉,食用盐,谷氨酸钠,白砂糖,酵母抽提物等。保质期:24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 50kj/15ml,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 1.7g,营养素含量 3%;钠:1149mg/15ml,营养素含量 57%。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17《酱油》、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黄曲霉素 B1 不得检出。 3、味极鲜酱油规格:≧500ml配料:水、非转基因黄豆,食用盐,小麦,谷氨酸钠,白砂糖,酵母抽提物等。保质期:24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50kj/15ml,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2.0g,营养素含量 3%;钠:955mg/15ml,营养素含量 48%。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17《酱油》,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不得检出。 4、耗油规格:≧700g配料:水、耗汁,白砂糖,食用盐,谷氨酸钠,小麦粉等。保质期:24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50kj/15g,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0.5g,营养素含量 1%;钠:655mg/15g,营养素含量 33%。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1999-2008《耗油》。 5、料酒规格:≧500ml配料:水、黄酒、大米、麦曲,焦糖色,食用酒精,姜、葱、食用盐,谷氨酸钠等。酒精度:≧10.0%vol保质期:18 个月。产品成分检验均需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31644《复合调味料》、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6、芝麻香油规格:≧200ml原料:芝麻。 保质期:18 个月 能量:3700 千焦/100g,营养素含量 44%;脂肪:100.0 克/100g,营养素含量 167%。产品成分等检验需符合 GB28050-2011、GB7718-2011、GB/T8233-2018,黄曲霉素B1,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7、清香米醋规格≧500ml配料:水、大米,食用酒精,白砂糖,食用盐,酵母抽提物等。总酸:≧2.5g/100ml保质期:24 个月产品成分等检验均需符合 GB2760-2014《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19《食醋》中甜醋标准。其中游离矿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检出。 8、白醋规格≧500ml配料:水、大米,食用酒精,白砂糖,食用盐,酵母抽提物等。总酸:≧3.5g/100ml保质期:24 个月产品成分等检验均需符合 GB2760-2014 9、香辛料包括:花椒、八角、茴香、辣椒等 执行标准GB/T15691-2008 原料要求:各种原料应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色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凡需加工整理的各种原料,应经挑选、风筛去除杂质后方可投产。技术要求: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 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标志:产品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T 6388的规定。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产品包装可分为瓶装、袋装等,各种包装材料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运输工具应洁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防曝晒。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异味物品一起堆放。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自生产之日起计,不得低于180天。 |
箱或桶 |
|
B |
鲜猪肉 |
原料要求:毛猪来源于自属猪场或合同猪场,80-110公斤/头,具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 2、感官指标: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3、理化指标:克伦特罗、氯霉素、呋喃类药物不得检出;药物残留如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类等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1×106 CFU/g 大肠菌群 ≤1×104 MPN/100g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5、执行标准:GB 9959.1-2001 鲜、冻片猪肉 GB/T 9959.2-2008 分割鲜、冻猪瘦肉 6、检疫证明:每批货均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克伦特罗及猪瘟病毒检测厂检报告。 |
据实结算 |
水产品 |
原料要求:应采用新鲜、清洁、经过分等分级的海水鱼为冷冻加工的原料鱼。原料鱼应符合GB/T18108中一、二级品规定。 加工要求:冷冻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速度过程应能保证使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晶区,并且中心温度达-18℃后速冻过程才算完成。冻海水鱼产品都应镀冰衣(单冻)或包冰被(块冻)。速冻时间:吹风式结冻不得超过20h,接触式平板冻结不得超过8h。 感官要求:冰衣完整、晶莹透明,厚薄均匀。鱼体完整、坚硬,无损伤,个体间意分离,解冻后的感官要求应符合GB/T18108-200的规定,但蒸煮试验和挥发性盐基氮(VBN)项目只在需要时进行。冻鱼中心温度应在-18℃以下。 规格要求:应与标示值相符。 卫生标准:组胺应符合GB2733规定,汞应符合GB2762规定;六六六、滴滴涕应符合GB2763规定;无机砷应符合GB4810规定。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由生产单位确定,应选择能快速、准确反映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厂或出厂。 标签:块冻品表层或最内层包装袋上及小包装和单冻品的外包装上应按GB7718要求标示品名、生产厂名、地址、规格、生产日期、保存期、净含量等。8、包装:产品外包装应用视频编织袋或纸箱包装。外包装要求强度好,封口(缝口)牢固,内包装用食品用塑料袋、纸盒、塑料盒等包装;所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9、运输:产品应采用冷藏车船或保温车船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他损害,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气味浓郁物品混运。 10、贮存:产品应贮存于库温为-20℃以下的冷库中,库温波动应保持在3℃内。冷库空气相对湿度不低于90%。中心温度低于-8℃的转运冻鱼可直接入库,否则必须复冻后入库。 |
据实结算 |
注: 1、以上标准仅供参考,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本项目为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鲜猪肉、水产品)供货商或企业入库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十年,共划分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每个标段仅限二家供应商入围。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07〕98 号)规定,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的,必须 为 最 新 一 期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中 的 产 品 ( 查 询 网 址 :http://www.ccgp.gov.cn/,公示稿无效),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
其他技术及商务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满足最低质量标准要求。
2、所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若达不到上述标准,招标人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被相关部门检测出达不到相关标准或者要求,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或处罚由中标人承担。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如发生质量事故,除承
担采购人相应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合理间接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配送每批次产品的正规检验合格报告;
(3)成交供应商须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专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的配送队
伍,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免费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
(4)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所投产品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产品行业价格,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货款结算时,供应商须出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并保证税务发票的明细
与供货内容完全一致,收款人名称和发票印章与采购合同完全一致,且货款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直接支付到采购合同中收款方银行账户。
(6)供货期内,教体局将会同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按照《2018 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样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抽检产品质量标准低于合同和公告约定的标准(含重量不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准),每次扣除质量保证金一万元,并限期整改,同时增加一次质量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逾期不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没收其质量保证金,并将其违约行为报政府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7)供货商供货不及时、出现不能按需供货、擅自更换供货产品品牌品种或服
务态度采购人不满意,教体局及学校根据情况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供货通知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9)建立统一平台,实现原材料统配和全程监管。中标供应商纳入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学校在平台入驻厂商中自主选择供应商。建立配送单位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招标采购的重要参考,对评价不合格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除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外,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终止供货合同,不得再次参与管理平台招标。